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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IRO HOLDING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Oct 2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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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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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16-09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追溯调整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 的要求,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 2015 年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追溯调整事项的原因及内容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五九集团”)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三 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内地税直三稽处[2015]016 号)、《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 务局直属第三稽查局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地税直三稽不罚[2015]016 号);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呼伦贝尔市牙星煤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牙星煤业”)于同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三稽查局税 务处理决定书》(内地税直三稽处[2015]017 号)、《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 第三稽查局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地税直三稽不罚[2015]017 号),相关 内容详见本公司 2016 年 8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 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三稽查局税务处理决 定书及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 的相关规定,五九集团及牙星煤业对处理决定追缴少缴的企业所得税合计 9,641,596.08 元,分别对 2014 年度、201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根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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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蓝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21 日在枣庄市签署的《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书》第二条第 4 项之约定,公司、上海投资及上海蓝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按原 持有五九集团的股权比例共同承担上述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9,641,596.08 元和滞纳 金 15,813,273.05 元,并按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9,641,596.08 元相应对 2014 年度、 201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上述事项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 的相关规定,公司召开董事会,对上述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进行追溯调整。上 述涉及的补缴税款调减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9,568,030.77 元;上述产生的滞纳金 合计 15,813,273.05 元,减少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064,769.26 元。前述情况主要发生在本公司收购上述资产之前及部分在过渡期 发生。为保护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将积极与涉事各方沟通协调,进行责任界定, 合理合法承担经济责任。
三、追溯调整事项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 2015 | 年12月31日/2015年度 | 2014 | 年12月31日/2014年度 | 年12月31日/2014年度 | |||
|---|---|---|---|---|---|---|---|
| 影响项目 |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累计影响数 | 调整后 | 调整前 | 累计影响数 | ||
| 其他应收款 | 59,735,666.22 | 58,374,272.85 | 1,361,393.37 | 53,072,926.08 | 51,711,532.71 | 1,361,393.37 | |
| 资产总计 | 4,884,312,537.49 | 4,882,951,144.12 | 1,361,393.37 | 4,482,344,127.43 | 4,480,982,734.06 | 1,361,393.37 | |
| 应交税费 | 45,803,676.61 | 36,162,080.53 | 9,641,596.08 | 37,533,822.62 | 27,892,226.54 | 9,641,596.08 | |
| 负债合计 | 2,005,735,901.47 | 1,996,094,305.39 | 9,641,596.08 | 1,631,010,156.97 | 1,621,368,560.89 | 9,641,596.08 | |
| 盈余公积 | 64,449,768.32 | 64,523,333.63 | -73,565.31 | 58,271,117.58 | 58,344,682.89 | -73,565.31 | |
| 资本公积 | 648,436,130.52 | 647,074,737.15 | 1,361,393.37 | 648,436,130.52 | 647,074,737.15 | 1,361,393.37 | |
| 年初未分配利润 | 616,350,772.30 | 625,918,803.07 | -9,568,030.77 | 576,628,029.78 | 586,196,060.55 | -9,568,030.77 | |
| 未分配利润 | 662,290,257.96 | 671,858,288.73 | -9,568,030.77 | 616,350,772.30 | 625,918,803.07 | -9,568,030.77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 | |||||||
| 2,196,793,556.86 | 2,205,073,759.57 | -8,280,202.71 | 2,148,390,283.11 | 2,156,670,485.82 | -8,280,202.71 | ||
| 有者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 | 2,878,576,636.02 | 2,886,856,838.73 | -8,280,202.71 | 2,851,333,970.46 | 2,859,614,173.17 | -8,280,202.71 |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追溯调整事项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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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说明》认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追溯调 整前期财务报表是恰当的。
五、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说明或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前 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与审计 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董事会关于公司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关于 公司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 的规定,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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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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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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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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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追溯调整事项
的专项说明》。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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