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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IRO HOLDING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1
Sep 22,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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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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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收购 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部分股权项目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报告
中企华评报字 (2012) 第 1043-01 号
( 共一册,第一册 )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收购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部分股权项目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
目 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2 摘 要 ......................................................................................................3 评估报告正文 ................................................................................................6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6 二、评估目的 ............................................................................................................ 14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5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6 五、评估基准日 ........................................................................................................ 16 六、评估依据 ............................................................................................................ 16 七、评估方法 ............................................................................................................ 21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31 九、评估假设 ............................................................................................................ 34 十、评估结论 ............................................................................................................ 35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37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41 十三、评估报告日 .................................................................................................... 41 评估报告附件 ..............................................................................................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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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收购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部分股权项目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 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 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 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 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 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 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 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 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 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 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 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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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收购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部分股权项目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
摘 要
重要提示
本摘要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 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蓝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委 托,根据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 则,采用公认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内蒙古牙克石 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 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根据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 11 月 10 日董事会决议、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鲁国资规 划函 [2011]174 号文件《关于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重组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两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新大洲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与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合作框架协 议书》,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收购上海蓝道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持有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12% 的股 权以及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股权,为此需对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资产评估,为收购股权之经济行 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
评估范围: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及负债的内容,包括流动资 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 产、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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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收购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部分股权项目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本评估报告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 论。具体结论如下:
截止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21,368.37 万元,评估值为 241,123.99 万元,评估增值 119,755.62 万元,增值率 98.67% 。
负债账面价值为 54,664.28 万元,评估值为 54,664.28 万元,无增 减值变化。
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66,704.09 万元,评估值为 186,459.71 万元,评 估增值 119,755.62 万元,增值率 179.53% 。评估汇总情况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
| A | B | C=B-A | D=C/A× 100 | ||
| 流动资产 | 1 | 48,852.17 | 48,909.49 | 57.32 | 0.12 |
| 非流动资产 | 2 | 72,516.20 | 192,214.50 | 119,698.30 | 165.06 |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3 | 19,643.87 | 51,356.87 | 31,713.00 | 161.44 |
| 投资性房地产 | 4 | ||||
| 固定资产 | 5 | 19,151.70 | 26,422.99 | 7,271.29 | 37.97 |
| 在建工程 | 6 | 14,889.07 | 13,313.14 | -1,575.93 | -10.58 |
| 无形资产 | 7 | 18,116.26 | 100,406.20 | 82,289.94 | 454.23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8 | 761.40 | 6,283.73 | 5,522.33 | 725.2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 | 715.30 | 715.30 | 0.00 | 0.00 |
| 资产总计 | 10 | 121,368.37 |
241,123.99 | 119,755.62 | 98.67 |
| 流动负债 | 11 | 54,664.28 |
54,664.28 | 0.00 | 0.00 |
| 非流动负债 | 12 | ||||
| 负债总计 | 13 | 54,664.28 |
54,664.28 | 0.00 | 0.00 |
| 净资产 | 14 | 66,704.09 |
186,459.71 | 119,755.62 | 179.53 |
本评估报告仅为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起一年有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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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 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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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收购 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部分股权项目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报告正文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蓝 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 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
者
本次评估的委托方为: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大洲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蓝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 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 ( ) 委托方之一简介
-
企业名称: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泰山南路
-
法定代表人:江卫
-
注册资本:拾壹亿陆仟柒佰贰拾伍万元整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独资 )
-
经营范围:煤炭、机电产品、橡胶制品、木材及制品、化工原 料(不含危险品)、服装纺织品、建材销售;房屋、设备租赁、彩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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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林木生产、养殖;进出口业务、对外经济合作;电视广告;工 程和技术研究与实验;科技中介、推广;因特网接入服务;(以下限 分公司经营)煤炭开采、洗选;房地产开发;地质勘探;建筑、矿井 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火力发电及输变电;水泥、炸药、 煤化工、金属制品、氧气、机械、矿山、电气设备及配件制造;设备 安装、家电、汽车修理;运输、住宿、饮食;面粉加工、中成药、化 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烟、酒销售;矿用废旧物品和再生物 资的回收、销售。(以上项目涉及许可的凭证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 ( 二 ) 委托方之二简介
-
企业名称: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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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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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赵序宏
-
注册资本: 73,606.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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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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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摩托车工业村开发;旅游业综合开发;农业综合开 发经营;摩托车及发动机配件的生产经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高科技开发;普通机械配件、电子产品、五金工具、交电商业、日用 百货、文体用品、纺织品、橡胶制品、建材、矿产品、化工原料及产 品 ( 专营除外 ) 、农副土特产品的经营;自行车及其配件生产经营;农 用机械及其配件、内燃机及其配件生产经营。 ( 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 凭许可证经营 ) 。
( 三 ) 委托方之三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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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上海蓝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青浦区纪鹤公路 2189 号 5 幢 3 层 D 区 315 室
-
法定代表人:石家玲
-
注册资本: 1,000,000 人民币
-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 国内合资 )
-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及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 会展服务 ( 除广告 ) ;商务信息咨询;电脑软硬件及配件,文化办公用 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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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被评估单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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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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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牙克石市煤田镇矿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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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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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300,000,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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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1995 年 3 月 3 日
-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生产、销售。一般经营项目: 供电(对内部供电),机械修理,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未经许可项 目不得经营)、建材、机电配件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
历史沿革
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五九煤矿, 1957 年筹建, 1958 年投产, 1994 年 10 月 21 日转制为有限责任公 司, 2003 年 12 月 16 日更名为 “ 五九煤炭 ( 集团 ) 有限责任公司 ” 。
2006 年 12 月 12 日,牙克石经济局与新大洲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将其持有五九集团 78.82% 股权、应分得的股利和采矿权转让给新大 洲。同时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个人股转 让给上海蓝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于 2007 年 2 月 12 日办理了股权 工商变更手续。
2007 年 12 月公司股东按持股比例增资 10,688 万元,增资后公司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
2008 年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增资, 注册资本从 15,000 万元增至 20,000 万元,由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新大洲与上海蓝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股比同 比例增资,其中:新大洲增资款 3,941 万元,上海蓝道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增资款 1,059.00 万元。
2009 年 9 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修改后公司章程及增资扩股 协议的规定,新增 12 位特定投资人向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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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新增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即完成本次增资扩股 后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30,000 万元。
2010 年 5 月,许新跃先生分别收购了福州富田摩托车有限公司和 王伟先生各持有的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00 万元占 1.33% 的股权,收购了昆明圣田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持有的内 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 万元占 0.67% 的股权。
2011 年 5 月 10 日,新大洲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 司分别与广州市龙望实业有限公司、北京电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 海智尔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竞帆鞍座有限公司、莆田市荣兴机械有限 公司、浙江力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赵序宏、许新跃、王文萱于上海 市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由新大洲投资分别收购广州市龙望实业 有限公司和许新跃先生各持有的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全部 2,000 万元,占 6.67% 的股权及权益;分别收购北京电信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智尔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竞帆鞍座有限公司 和赵序宏先生、王文萱女士各持有的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全部 1,000 万元,占 3.33% 的股权及权益;分别收购莆田 市荣兴机械有限公司和浙江力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各持有的内蒙古 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部 500 万元,占 1.67% 的股 权及权益;以上合计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3.33% 的股权及权益。交易完成后,新大洲直接持有内蒙古牙克石五 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2.55% 的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新大洲 投资间接持有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3.33% 的股权,合计持股 85.88% 。
2010 年、 2011 年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及呼伦贝尔市牙星煤业有限公司设计产能以及实际产能如下: 单位: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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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煤矿名称 | 2010年 | 2010年 | 2011年 | 2011年 | |
|---|---|---|---|---|---|---|
| 设计产能 | 实际产能 | 设计产能 | 实际产能 | |||
| 1 | 综合矿井 (二号井) | 45.00 | 27.90 | 45.00 | 32.30 | |
| 2 | 鑫鑫煤矿(一区) | 30.00 | 26.40 | 30.00 | 35.70 | |
| 3 | 三矿 | 30.00 | 36.90 | 30.00 | 49.40 | |
| 4 | 鑫鑫煤矿(下煤组)(二区) | 30.00 | 16.10 | 30.00 | 23.70 | |
| 5 | 牙煤 | 90.00 | 133.55 | 90.00 | 126.73 | |
| 合计 | 225.00 | 240.85 | 225.00 | 267.83 |
9. 公司股权结构
目前的股东及其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5,764 | 52.55% |
| 上海蓝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236 | 14.12% |
| 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33.33% |
| 合计 | 30,000 | 100.00% |
- 被投资单位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企业有 5 家,其中 4 家为控股子公司, 1 家为参股子公司。
| 序 号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投资日 期 |
持股比例 (%) |
是否控 股 |
投资成本(元) | 账面价值(元) |
|---|---|---|---|---|---|---|
| 1 | 牙克石五九煤炭销售有 限公司 |
2008-12 | 100 |
是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2 | 呼伦贝尔市牙星煤业有 限公司 |
2008-11 | 100 |
是 | 100,000,000.00 | 159,167,991.36 |
| 3 | 呼伦贝尔五九白音查干 煤业有限公司 |
2009-11 | 100 |
是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4 | 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 (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2010-12 | 60 |
是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5 | 内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 公司 |
2009-04 | 49 |
否 | 1,470,000.00 | 4,270,731.87 |
| 长期股权投资合计 | 196,438,723.23 | |||||
|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0.00 | |||||
|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 196,438,723.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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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牙克石五九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牙克石五九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健 注册地址:牙克石市煤田镇 注册资本: 5,000,000 元人民币 经济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煤炭销售(煤炭经营资格证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法
-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股权状况:该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15 日注册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
-
司,股东为: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 100% 的股权。
-
(2) 呼伦贝尔市牙星煤业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呼伦贝尔市牙星煤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健 注册地址:牙克石市免度河矿区
-
注册资本: 100,000,000 元人民币 经济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煤炭生产、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应
-
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
股权状况:截止评估基准日,股东为: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 100% 的股权。
- (3) 呼伦贝尔五九白音查干煤业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呼伦贝尔五九白音查干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 法定代表人:周健 注册资本: 10,000,000 元人民币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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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煤矿机械设备及 配件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 得生产经营)。
股权状况:该公司于 2009 年 11 月成立,是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 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 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 ( 集团 ) 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 ( 集团 ) 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浦区纪鹤公路 2189 号 5 幢 2 层 C 区 167 室 法定代表人:宁述钢 注册资本: 30,000,000 元人民币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煤炭经营(取得许可证件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销 售供电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监控、易制毒化 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建材、机电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的安装及 维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 许可证件经营)。
股权状况:该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成立,由内蒙古牙克石煤炭(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方磊共同出资。其中:内蒙古牙克石煤炭(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1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 ,方磊出资 12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40% 。
(5) 内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内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 住 所:牙克石市免渡河矿区东南侧 法定代表人:杜树良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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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仓储、货物运输;物流设计与实施方案;普通货物装 卸,综合货运,物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 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股权状况:成立于 2005 年 8 月,由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及 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其中:上海 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出资 153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 ,内蒙古牙克石 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147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 。 12. 近三年资产、财务、经营状况
近三年来的财务状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09年 | 2010年 | 2011年 |
|---|---|---|---|
| 流动资产 | 45,087.26 | 67,042.47 |
48,852.17 |
| 长期股权投资 | 17,585.13 | 18,286.22 |
19,643.87 |
| 固定资产 | 16,322.83 | 16,861.46 |
19,151.70 |
| 在建工程 | 10,629.37 | 11,954.52 |
14,889.07 |
| 无形资产 | 15,367.79 | 17,803.79 |
18,116.26 |
| 资产总计 | 105,407.81 | 132,186.81 | 121,368.37 |
| 流动负债 | 26,771.00 | 51,124.88 |
54,664.28 |
| 非流动负债 | 1,500.00 | 1,150.00 |
|
| 负债合计 | 28,271.00 | 52,274.88 |
54,664.28 |
| 所有者权益 | 77,136.82 | 79,911.93 |
66,704.09 |
近三年的经营业绩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09年 | 2010年 | 2011年 |
|---|---|---|---|
| 一、营业收入 | 18,174.53 | 21,869.56 | 38,123.62 |
| 减:营业成本 | 12,301.42 | 15,824.73 | 23,196.92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504.46 | 606.91 | 915.27 |
| 销售费用 | 350.32 | ||
| 管理费用 | 4,219.16 | 4,262.85 |
6,537.00 |
| 财务费用 | 516.40 | 602.05 | 867.46 |
| 资产减值损失 | 53.43 | 105.60 | 157.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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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09年 | 2010年 | 2011年 |
|---|---|---|---|
| 加:投资收益 | 13,340.38 | 10,966.93 | 11,918.93 |
| 二、营业利润 | 13,569.73 | 11,434.35 | 18,368.16 |
| 加:营业外收入 | 37.94 | 58.42 | 211.33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41 | 4.50 | 105.88 |
| 三、利润总额 | 13,597.25 | 11,488.27 | 18,473.61 |
| 减:所得税费用 | 111.58 | 180.67 | 1,553.80 |
| 四、净利润 | 13,485.67 | 11,307.60 | 16,919.81 |
以上财务数据业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均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其中: 2009 年度会计报表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 计; 2010 年度、 2011 年度会计报表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 计。
( 五 ) 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本评估项目委托方为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大洲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蓝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内蒙古 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蓝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股东。
( 六 ) 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指上述委托方、被评估单位以外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政府 审批机构、评估行业监管机构等。
二、评估目的
根据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 11 月 10 日董事会决 议、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鲁国资规划函 [2011]174 号文件《关于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重组新大洲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所属两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与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书》,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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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收购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部分股权项目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
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收购上海蓝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内 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12% 的股权以及新大洲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的部分股权。
为此需对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 部权益进行资产评估,为收购股权之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 ( ) 评估对象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是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 二 ) 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是被评估单位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包 括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 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总资产账面值为 121,368.37 万元;负债为流 动负债,总负债账面值为 54,664.28 万元;净资产 66,704.09 万元。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本次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 估范围一致,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 三 ) 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类型、数量、法 律权属状况等
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以及矿业权。 其中土地共 36 宗,宗地面积合计 541,367.70 平方米,均已办理了土地 使用权证,均为出让土地,证载权利人均为内蒙古牙克石五九集团煤 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业权 6 宗,其中采矿权 4 宗,探矿权 2 宗,均已取得采矿权或探矿权证,权利人均为内蒙古牙克石五九集团 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无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
( 四 ) 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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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引用矿业权评估报告情况
纳入评估范围的矿业权由我公司进行评估,所出具的矿业权评估 报告号为:中企华矿评报字 [2012] 第 005 号、第 006 号、第 007 号、 第 008 号、第 009 号、第 010 号、第 011 号。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 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 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此基准日是距评估经济行为计划实现日较为接近的日期,由委托 方根据本次股权转让行为整体工作计划确定。
六、评估依据
一 ( ) 经济行为依据
-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 11 月 10 日董事会决议。
-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鲁国资规划函
[2011]174 号文件《关于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重组新大 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两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
-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 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书》。
( 二 ) 法律法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05 年 10 月 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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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05 年 10 月 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4 年 7 月 5 日第八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998 年 8 月 29 日第九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007 年 3 月 16 日第十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
国务院 91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1991 年);
-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国资办发 [1992]36 号《国有资产评
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2008 年 10 月 28 日第十一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378 号 ) ;
- 国务院国资委第 12 号令《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005
年 8 月 25 日);
- 国资委、财政部第 3 号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2003 年 12 月 31 日 ) ;
-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
委产权 [2006]274 号;
- 《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国资委国资
产权发( 2006 ) 306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令第 50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2006 年 12 月
31 日);
-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 21 号 2003
年 6 月 11 日);
- 有关其他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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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评估准则依据
-
——
-
- 《资产评估准则 基本准则》(财企 [2004]20 号);
-
——
-
-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 基本准则》(财企 [2004]20 号);
-
——
-
- 《资产评估准则 评估报告》(中评协 [2007]189 号);
-
——
-
- 《资产评估准则 评估程序》(中评协 [2007]189 号);
-
——
-
- 《资产评估准则 业务约定书》(中评协 [2007]189 号);
-
——
-
- 《资产评估准则 工作底稿》(中评协 [2007]189 号);
-
——
-
- 《资产评估准则 机器设备》(中评协 [2007]189 号);
-
——
-
- 《资产评估准则 不动产》(中评协 [2007]189 号);
-
——
-
- 《资产评估准则 无形资产》(中评协 [2008]217 号);
-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 [2008]218 号);
-
《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 [2010]214 号);
-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 [2007]189 号);
-
——
-
- 《资产评估准则 企业价值》(中评协 [2011]227 号);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
指导意见》(会协 [2003]18 号);
-
——
-
-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 2006 年); 16.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 GB/T18507-2001 );
-
《房地产估价规范》( GB/T50291-1999 )。
( 四 ) 权属依据
-
采矿权证、探矿权证;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房屋所有权证;
-
机动车行驶证;
-
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 五 ) 取价依据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 (2002)10
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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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 2002 ‟
394 号);
-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
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 [2007]670 号);
-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 [2002]1980 号);
-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
通知(计价格 [1999]1283 );
-
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 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 [2002]125 号);
-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内贸易部、机械工
业部、公安部、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 贸经 [1997]456 号);
-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内贸易部、机械工
业部、公安部、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 (国经贸 [1998]407 号);
-
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公安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调整汽 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 [2000]1202 号);
-
评估基准日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及外汇汇率;
-
《房屋完损等级及评定标准》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住字
[1984] 第 678 号);
-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工程预算定额》( 2009 年);
-
《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预算定额》( 2009 年);
-
《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工程预算定额》( 2009 年);
-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09 年);
-
16.2011 年第 4 季度《呼伦贝尔市工程造价信息》建设工程材料价
格信息;
-
《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概算定额》( 2007 基价);
-
《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消耗定额》( 2007 基价);
-
《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基础定额》( 2007 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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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定额》( 2007 基价);
-
《煤炭建设地面建筑工程消耗定额》( 2007 基价);
-
《煤炭建设机电安装工程消耗定额》( 2007 基价);
-
《煤炭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2011 基价)(中 煤建协字 [2011] 第 72 号);
-
《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煤炭建设工程其他费用规定(修 订)》(中煤建协字 [2011] 第 72 号);
-
铁建设 (2008)11 号关于发布《铁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预估算估 算设计概预算费税取值规定》;
-
铁建设 (2006)113 号关于发布《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 ( 预 ) 算 编制办法》;
-
《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2011 年);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 年产值标准和综合片区地价的通知》 ( 内政办发【 2009 】 129 号 ) ;
-
《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 府令第 158 号 ) ;
-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 准的通知》 ( 内发改费字 [2005]120 号 ) ;
-
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牙克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牙克石 市区基准地价的通知》 ( 牙政办发 [2009]25 号 ) ;
-
企业提供的相关工程预决算资料;
-
企业评估基准日及前两年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财务明细
账;
-
企业提供的财务管理、市场销售等经营资料;
-
企业收入、成本、费用分析及预测资料;
-
企业未来年度的发展规划、投资项目及所需资金计划;
-
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
企业职工工资福利政策及未来年度工资总额变化情况;
-
企业提供的部分合同、协议等;
-
企业提供的投资收益历史及预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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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所处行业地位及市场竞争分析资料;
-
现行的国家和地方税收政策和规定;
-
基准日近期国债收益率、同类上市公司有关指标;
44.Wind 证券投资分析系统统计的 A 股上市公司的有关资料。
( 六 ) 其他参考依据
- 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资产清单
和评估申报表;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 大信审字 [2012] 第
3-0014 号、 3-0345 号、 3-0346 号、 3-0347 号、 3-0348 号 ) ;
-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库。
七、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主要有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也称成本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 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单位预期收益资本 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收益法是从企业获利能力 的角度衡量企业的价值,建立在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基础上。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 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 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由于无法获得与评估对象相似的市场交易案例,因此本次评估 不采用市场法。
-
按照《资产评估准则 基本准则》,评估需根据评估目的、价值
-
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特点,以及评估方法的适用条
-
件,选择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
一
-
( ) 资产基础法
-
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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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范围内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预付款项、 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存货。
-
(1)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通过现金盘点、核实银行对账
-
单、银行函证等,以核实后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2) 对于应收票据,评估人员抽查相关财务凭证和账面记录,以核 实无误的经审计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3) 预付款项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 定评估值。对于能够收回相应货物的或权利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 为评估值。
(4) 对于应收股利,评估人员经查阅被投资单位关于分配利润的股 东会决议、原始凭证和账簿等相关资料,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5) 其他应收款项评估人员抽查了部分业务合同和会计凭证,并联 同审计师对大额款项进行了函证,抽查结果与账面记录相符。本次评 估采取个别认定、参考企业坏账准备计提标准计算风险损失相结合的 方法确定评估值。具体评估方法如下:对于企业有确凿证据证明全额 不能收回的款项评估为零;对于上述情况外的其余应收账款,评估人 员参考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按账龄对该部分应收账款计算风险 损失,以经审计账面原值减去风险损失后的余额计算确定评估值。
(6) 对企业近期购买价格变动不大的原材料和在库周转材料以核 实后的账面值确认,对价值波动较大的原材料以基准日市场价格 ( 含 进厂运杂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 乘以核实后的数量作为评估值。
(7) 产成品评估人员仔细了解了成本核算程序和结转方法,分析其 计算依据、计算过程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对于产成品按以下方法进行 评估:
评估值计算公式如下:
= × - 正常销售产成品的评估值 数量 不含税售价 × (1- 销售费用率 销 - - 售税金及附加率 所得税率 适当净利润率 )
- 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投资的具体类型,分为控股股权投资和非控股股权投资两大 类,并依据被投资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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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于控股长期投资单位的评估,以整体评估后所确定的净资产 价值乘以持股比例确定评估值。
(2) 对于非控股长期投资单位的评估,按被投资企业评估基准日财 务报表上反映的净资产额乘以持股比例确定评估值。
- 机器设备
本次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 (1) 重臵全价的确定
= + + + 机器设备的重臵全价 设备购臵价格 运杂费 安装调试费 前期 + - - 费用及其他费用 资金成本 可抵扣的设备购臵价增值税 可抵扣的设 备运输费增值税
1) 购臵价
凡能询到基准日市场价格的设备,以此价格为准确定设备的购臵 价格;对于无法从市场获得设备价格的设备,向设备原生产厂或代理 公司进行查询,或通过查阅《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UDC 联合商情》 等所列价格,确定设备的购臵价。
2) 运杂费
根据设备生产销售企业与各设备使用单位的运距、设备体积大 小、设备的重量、价值(贵重、价低)以及所用交通工具等因素视具 体情况综合确定。
3) 安装调试费
对于安装调试费,根据合同中约定内容,若合同价不包含安 装、调试费用,根据决算资料统计实际安装调试费用,剔出其中非 正常因素造成的不合理费用后,并参考煤炭定额中有关规定,合理 确定其费用;合同中若包含上述费用,则不再重复计算。
4) 前期及其他费用
前期及其他费用包括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勘查设计费、工程监 理费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有关取费文件和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5) 资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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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成本根据本项目合理的建设工期,按照评估基准日相应期限 的贷款利率以设备购臵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三项之和为基数确 定。
6) 扣减增值税
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对固定资产进项税以及固定资产运输费 进行抵扣。
= + + 运输设备重臵全价 车辆购臵价 车辆购臵税 牌照手续费 = 车辆购臵税 车辆不含税售价 × 10%
- (2)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大型、关键设备,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的现场考察,查阅有 关设备的运行状况、主要技术指标等资料,以及向有关工程技术人员、 操作维护人员查询该设备的技术状况、大修次数、维修保养的情况, 并考虑有关各类设备的实际使用年限的规定,以及该设备的已使用年 限等因素,合理确定尚可使用年限,从而计算综合成新率。对于其他 小型设备,根据其工作环境、现有技术状况,主要结合其经济寿命年 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 + 综合成新率 尚可使用年限 /( 已使用年限 尚可使用年限 )× 100% 对于运输车辆,依据国家颁布的车辆强制报废标准,以车辆行驶 里程、使用年限两种方法根据孰低原则确定成新率,然后结合现场勘 察情况进行调整,如果现场勘察情况与孰低法确定成新率差异不大 的,则不调整。
对超期服役等设备以现场勘察成新率确定综合成新率,若能继续 发挥其功能,其成新率不低于 15% 。
对于市场较活跃的按二手设备价格确定其评估值;对于待报废等 设备,其评估值按其可变现市场价值扣除相关费用后来确定。 (3) 评估值的确定
= × 评估值 重臵全价 综合成新率
- 房屋建 ( 构 ) 筑物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及可收集资料,采用成本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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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重臵全价 建安综合造价 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 资金成本
委托评估的建 ( 构 ) 筑物具有很强的行业特殊性,房屋和构筑物规 模大,类型杂,项数多,因此,在计算重臵价值时将委托评估的房屋 和构筑物分为三大类: A 类为面积较大和价值较高的房屋, B 类为规 模较大和价值较高的构筑物,其余归为 C 类。 A 、 B 类采用重臵成本 法, C 类根据 A 、 B 类同类型结构的增长幅度进行类比调整。重臵价 值一般包括综合造价、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1) 综合造价的确定
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 ( 构 ) 筑物采用预决算调整法确定其 建安综合造价,即以待估建 ( 构 ) 筑物决算中的工程量为基础,按现行 工程预算价格、材料价格、人工费用、费率,计算建安综合造价;计 算出典型工程综合造价后,再运用类比法对类似房屋和构筑物进行分 析,找出其与典型房屋和构筑物的差异因素,进行增减调整,从而计 算出与典型工程类似的房屋和构筑物的综合造价。
(2) 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确定
按照国家和资产所在地市的有关规定标准计算确定。
(3) 合理的资金成本
评估对象在正常建设工期内占用资金的筹资成本,根据合理的建 设工期,按照评估基准日执行的银行贷款利率,分别测算出各房屋建 筑物合理的资金成本,资金在建设期内按均匀投入考虑。
资金成本 =( 建安工程造价 + 前期及其他费用 )× 利率 × 工期 × 0.5
(4)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房屋建 ( 构 ) 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 ( 梁、板、柱 ) 、墙体、楼 地面、屋面、门窗、内外墙粉刷、天棚、水卫、电照等各部分的实际 使用状况,确定尚可使用年限,从而综合评定建筑物的成新率。计算 公式:
= + 综合成新率 尚可使用年限 /( 尚可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
对于与煤炭生产密切相关的房屋建 ( 构 ) 筑物,根据矿井剩余生产 服务年限与房屋建 ( 构 ) 筑物根据各部分实际情况确定的尚可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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孰低原则确定最终的尚可使用年限,进而计算出房屋建 ( 构 ) 筑物的综 合成新率。
(5) 评估值的计算 = × 评估值 重臵全价 综合成新率
- 井巷工程
根据申报资产的特点及评估目的,对于井巷工程采用成本法评
估。
评估值 = 重臵全价×综合成新率
(1) 重臵全价的确定 = + + 重臵全价 综合造价 前期及其他费用 资金成本 1) 综合造价 根据实物工程量和现行的煤炭定额及取费标准进行计算。 综合造价=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其中:
── 直接定额费 分不同工程类别、支护方式、支护厚度、岩石硬 度系数、断面大小等不同分别选取定额,并按有关规定做相应的调 整;
── 辅助定额费 分开拓方式及一、二、三期施工区巷道、总工程 量、巷道断面、井筒长度选取定额,并按有关规定做相应的调整;
── 取费 根据中煤建协字 [2011] 第 72 号“关于发布《煤炭建设工程 费用定额》和《煤炭建设其他费用规定》(修订)的通知”测算出企 业合理的前期及其它费用率。
2) 前期及其他费用:
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勘察设计费、联合试运转 费、环境评价费等。根据中煤建协字 [2011] 第 72 号“关于发布《煤炭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和《煤炭建设其他费用规定》(修订)的通知” 测算出企业合理的前期及其它费用率。
3) 资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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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理的建设工期和的相应的贷款利率,测算矿井建设期间井 巷工程建设期的合理资金成本。资金按均匀投入计算,根据各煤矿的 生产能力和建设规模,综合确定该煤矿的建设期及对应贷款利率。
(2)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煤矿的井巷工程与地面建 ( 构 ) 筑物不同,它是一种特殊的构筑物, 依附于煤炭资源,与本矿井所能开采的煤炭储量紧密相关,随着煤炭 资源开采的减少,其经济寿命相应缩短,当煤炭资源开采完毕,经济 寿命结束。
井下工程地质构造复杂,不可预见因素多,施工条件较差,巷道 的稳定性与其所处的位置、岩层性质和开采方法密切相关。按矿井巷 道性质和作用不同,井巷可分为开拓巷道、准备巷道和回采巷道,各 类巷道的服务年限由其服务范围的煤炭储量决定。
评估人员通过现场勘察,了解收集各类有代表性的巷道布置,使 用和维护情况,认真逐一核实,填写巷道的竣工日期,算出已服务年 限;根据企业地质测量部门提供的矿井地质储量、保有储量、可采储 量,分水平,分采区计算各类巷道的尚可服务年限,最后确定各类巷 道的综合成新率。
在本次评估中,经现场勘察认为:该煤矿所处地质条件构造一般, 断层较多,但相应的巷道日常维修、维护正常,巷道支护方式基本能 够有效适应安全生产的需要。因此,本次评估中,未对年限法确定的 成新率进行修正。
根据上述规定及矿井的实际情况,综合确定其成新率。本次采用 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 + 综合成新率 尚可服务年限 /( 已服务年限 尚可服务年限 )× 100% (3) 评估值
= × 评估值 重臵全价 综合成新率
- 在建工程
对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法评估。评估人员通过核实相关工程项目合 规性报批文件、工程合同、工程财务核算资料、工程预 ( 决 ) 算等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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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并经现场勘察,详细沟通了解工程实际进度、付款进度等,结合 本次各类不同在建工程特点,采用以下评估方法:
若设备、材料和人工等价格变动幅度不大,则按照账面价值扣除 不合理费用后加适当的资金成本确定其评估值;若设备和材料、人工 等投资价格发生了较大变化,则按照正常情况下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形 成该在建工程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确定重臵价值; 当明显存在较为严重的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和经济性陈 旧贬值时,还需扣除各项贬值额,否则贬值额为零。如账面价值中包 含资金成本,则无需加计资金成本。对于合理工期在半年以上的在建 项目,如账面价值中不包含资金成本,需加计资金成本。对于在建 工程科目中反应的无形资产土地以及矿业权,在无形资产科目评估。 7. 土地使用权
根据估价人员现场勘查情况,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 结合委估宗地的区位、用地性质、利用条件及当地土地市场状况,本 次评估主要选用以下方法:
(1)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 价和基准地价修订系数表等评估成果,按照替代原则,就待估宗地的 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正 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订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进而求取待估宗地 在估价期日价格的方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的宗地地价= [ 基准地价 × K1× ( 1+∑K ) ± 开发程度修正幅度 ]× K2
==> picture [372 x 6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成本逼近法: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 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 益来推算土地价格的估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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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限年期地价 土地取得费+税费+土地开发费+利息+利润+ 土地增值收益
= × 宗地地价 无限年期地价 年期修正系数
(3) 市场比较法公式:
= V VB× A× B× C× D
式中: V :待估宗地价格;
:比较实例价格;
:待估宗地情况指数/比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
=正常情况指数/比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
:待估宗地估价期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日期
地价指数
:待估宗地用途修正指数/比较实例用途修正指数
D :待估宗地区域及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区 域及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 矿业权
矿业权根据我公司出具的矿业权报告(中企华矿评报字 [2012] 第 005 号、第 006 号、第 007 号、第 008 号、第 009 号、第 010 号、第 011 号)结论进行汇总,所涉及的矿权数量为 7 宗、评估值共计 123,792.42 万元。
- 递延所得税资产
评估人员核实了相关财务凭证、计算依据及计算过程,在对应 收款项坏账或应付职工薪酬内退遗属原因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进行了 核实。本次评估对应收款项企业实际计提的坏账准备评估为零,确 定了评估风险损失,根据确认的评估风险损失和企业 25% 的税得税税 率计算确定。对于应付职工薪酬内退遗属产生的递延所得税核实了其 计提依据、账薄及相关资料,以应付职工薪酬内退遗属账面值和企业 25% 的税得税税率计算确定。
- 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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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负债中短期借款、应付款项、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的评估,我们根据企业提供的各 项目明细表,以经过审查核实后的审计数作为其评估值。
( 二 ) 收益法
- 评估模型
本次收益法评估模型主要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
- 计算公式
= + + 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 溢余资产价值 非经营
- 性资产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 -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 有息债务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按以下公式确定
= +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 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现金流量现值
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现金流量(终值)现值
- 预测期的确定
预测期根据企业煤矿储量和预计生产能力计算确定。
-
收益期的确定 收益期同预测期。
-
自由现金流量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 ( 预测期内每年 ) 自由现金流量 息税前利润× (1- 所得税率 )+ 折旧
-
- 及摊销 资本性支出 营运资金追加额。
-
终值的确定
终值考虑预测期末资产回收价值和营运资金价值。
- 年中折现的考虑
考虑到自由现金流量全年都在发生,而不是只在年终发生,因此
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时间均按年中折现考虑。
- 折现率的确定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
业自由现金流量,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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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式: WACC=Ke × E/(D+E)+ Kd × D/(D+E) × (1-T) 式中:
Ke 为权益资本成本;
Kd 为债务资本成本;
D/E :根据市场价值估计的被估企业目标债务与股权比率;
其中: Ke = Rf+ β× RPm+Rc
无风险报酬率;
β = 企业风险系数;
市场风险溢价;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 溢余资产价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 余资产。
- 非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不产生效益的资
产。
- 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价值根据基准日时按持有股权比例计算长期股权 投资价值确定。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评估人员于 2012 年 1 月 10 日至 2012 年 3 月 28 日对纳入此次评 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主要评估过程如下: (一)接受委托
2012 年 1 月 10 日,接受委托后,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及其 分布情况和整体计划安排,经与委托方和其他中介机构协商,拟定了 相应的评估计划。
(二)前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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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准备培训材料及拟定评估方案
针对本项目资产价值量大和数量大、参加人员多的实际情况,为 了保证质量、统一评估方法和参数,我公司于 1 月 10 日至 1 月 11 日 期间,在对企业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后,结合煤炭行业及企业资产特点, 撰写了《资产评估操作方案》。
2. 组建评估队伍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成立了本项目资产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了该项目的总负责人及现场负责人。以相关行业及区域性为基础,同 时考虑企业准备工作的先后完成时间,设立了 1 个中心组、 2 个评估 组,各评估组下设流资专业组、房产专业组、设备专业组、井巷专业 组、土地使用权专业组以及收益法专业组等。
- 项目培训
根据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分布、所属行业和资产量,我公司根据评 估计划组成了评估小组,并配备了相关专业的评估(技术)人员。并 对企业人员以及评估人员进行培训。
- (1) 对企业人员的培训
为使各被评估单位财务、资产管理人员理解并做好资产评估材料 的填报工作,确保明细表格申报的质量,我公司以《资产评估企业培 训材料》为教材发给各填表单位,并派专人对填表中问题进行解答。 (2) 对评估人员的培训
为了保证评估技术方案的贯彻落实,对参加本次项目的评估人员 进行了《资产评估操作方案》全部内容的培训。 ( 三 ) 资产核实及现场尽职调查
根据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评估申 报资料,评估人员于 2012 年 1 月 10 日至 2012 年 2 月 17 日对申报的 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对企业财务、经营情况进 行系统调查。尽职调查主要分为六个方面,即被评估单位基本情况调 查、业务与技术调查、财务调查、资产清查与核实、业务发展目标调 查和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调查。
1. 实物资产清查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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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指导企业相关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按 “ ” “ ” “ ” 照评估机构提供的 资产评估明细表 、 资产调查表 、 资料清单 及 其填写要求,进行登记填报,同时收集评估范围内资产的产权归属证 明文件、工程合同资料、决算资料和反映性能、状态、经济技术指标 等情况的文件资料。
(2) 审查和完善各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
评估人员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及图纸,了解涉及评估范围内具体对 象的详细状况。然后,审查各类资产评估明细表,检查有无填列不全、 资产项目不明确现象,并根据经验及掌握的有关资料,检查资产评估 明细表有无漏项等,根据调查核实的资料,对评估明细表进行完善。 (3) 现场实地勘察
依据资产评估明细表,评估人员对申报的现金、存货和固定资产 进行盘点和现场勘察。针对不同的资产性质及特点,采取不同的勘察 方法。
(4) 补充、修改和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
根据现场实地勘察结果,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以做到 “表”“实”相符。
(5) 查验产权证明文件资料
对评估范围内的设备、车辆和房产的产权资料进行查验,对权属 资料不完善、权属资料不清晰的情况,提请企业核实。
(6) 请企业有关业务人员协助对往来款、银行存款、银行贷款的函 证和对当地房地产价格、工程定额、取费文件的调查和收集工作,当 地的人工、主材、设备台班价格的调查工作,以及对企业主要设备向 供货方进行价格询证等。
- 现场尽职调查
评估人员通过收集分析企业历史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规划以及 与管理层访谈对企业的经营业务进行调查,主要内容如下:
(1) 了解企业历史年度权益资本的构成、权益资本的变化,分析权 益资本变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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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了解企业历史年度生产销售情况及其变化,分析销售收入变化 的原因;
-
(3) 了解企业历史年度主营成本的构成及其变化;
-
(4) 了解企业主要的其他业务和产品构成,分析各业务对企业销售
-
收入的贡献情况;
-
(5) 了解企业历史年度利润情况,分析利润变化的主要原因;
-
(6) 收集了解企业各项生产指标、财务指标,分析各项指标变动原
-
因;
-
(7) 了解企业未来年度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等;
-
(8) 了解企业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
-
(9) 收集企业所在行业的有关资料,了解行业现状、区域市场状况
-
及未来发展趋势;
-
(10) 了解企业的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内容及其资产状况。 3. 评定估算
评估人员根据《评估操作方案》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各类资 产的作价方案,明确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参数和价格标准,并和其他 中介机构进行多次对接,最后汇总资产评估初步结果、进行评估结论 的分析、撰写评估报告和说明的初稿。
- 内部审核、征求意见及出具报告
项目负责人在完成一审后,将报告初稿提交公司审核,审核包括 部门二级审核、内部审核委员会的三级审核以及公司主管领导的最终 审核。经过公司内部审核后,将评估结果与委托方进行沟通和汇报。 根据沟通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将正式评估报告提交给委托方。
九、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除了以企业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外,还包括:
- 一般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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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 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 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 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
(3) 除非另有说明,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不会出现
-
影响公司发展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4) 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 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
特殊假设
-
(1) 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
-
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2) 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 重大变化。
(3) 本次收集的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所提供的资料是真实、合法 的。
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 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 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评估结论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及 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了评估,根 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一 ( )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截止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21,368.37 万元,评估值为
241,123.99 万元,评估增值 119,755.62 万元,增值率 98.67% 。
负债账面价值为 54,664.28 万元,评估值为 54,664.28 万元,无增 减值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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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66,704.09 万元,评估值为 186,459.71 万元,评 估增值 119,755.62 万元,增值率 179.53% 。评估汇总情况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
| A | B | C=B-A | D=C/A× 100 | ||
| 流动资产 | 1 | 48,852.17 | 48,909.49 | 57.32 | 0.12 |
| 非流动资产 | 2 | 72,516.20 | 192,214.50 | 119,698.30 | 165.06 |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3 | 19,643.87 | 51,356.87 | 31,713.00 | 161.44 |
| 投资性房地产 | 4 | ||||
| 固定资产 | 5 | 19,151.70 | 26,422.99 | 7,271.29 | 37.97 |
| 在建工程 | 6 | 14,889.07 | 13,313.14 | -1,575.93 | -10.58 |
| 无形资产 | 7 | 18,116.26 | 100,406.20 | 82,289.94 | 454.23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8 | 761.40 | 6,283.73 | 5,522.33 | 725.2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 | 715.30 | 715.30 | 0.00 | 0.00 |
| 资产总计 | 10 | 121,368.37 |
241,123.99 | 119,755.62 | 98.67 |
| 流动负债 | 11 | 54,664.28 |
54,664.28 | 0.00 | 0.00 |
| 非流动负债 | 12 | ||||
| 负债总计 | 13 | 54,664.28 |
54,664.28 | 0.00 | 0.00 |
| 净资产 | 14 | 66,704.09 |
186,459.71 | 119,755.62 | 179.53 |
( 二 ) 收益法评估结果
采用收益法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87,604.47 万元,增值额 为 120,900.38 万元,增值率为 181.25% 。
( 三 ) 资评估结果的选取
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净资产评估结果相差 1,144.76 万元,差异率 为 0.61% ,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下:
- 资产基础法评估是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基 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收益法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 — 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 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因此 两者出现差异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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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胜利矿尚未取得采矿权证,处于在建状态,项目存在投资 成本、投资进度等方面的在建风险,其风险较难估计,且其收益预 测无历史经营数据可供参考,预测数据与实际经营数据可能存在一 定偏差;
-
国家政策及煤炭价格对企业收益影响较大,未来预测的收益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评估人员认为本次评估采取资产基础法评 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较为合理。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 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一 ( ) 评估结论系根据上述原则、依据、前提、方法、程序而得出, 只有在上述原则、依据、前提存在的条件下成立;
( 二 ) 评估结论仅为本评估目的服务;
( 三 ) 本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 场原则确定的现行价格,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质押事宜,以及特 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 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 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发生变化时, 评估结果会失效;
( 四 ) 由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及其有关人员提供的与评估相 关的经济行为文件、营业执照、产权证明文件、财务报表、会计凭证、 资产明细及其他有关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委托方应对其提供 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 估值的瑕疵事项,在企业委托时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 验一般不能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 五 ) 评估结论是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受本 机构评估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能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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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根据中注协会协【 2003 】 18 号文《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 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的规定,注册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 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 确认或发表意见不在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范围;
( 七 )2006 年五九集团及牙星煤业公司以 2006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 日进行了清产核资,并根据海南中力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海中 大信资评报字 [2006]151 号、 152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了账务调 整;
( 八 ) 纳入评估范围的矿业权由我公司进行评估,所出具的矿业权 评估报告号为:中企华矿评报字 [2012] 第 005 号、第 006 号、第 007 号、第 008 号、第 009 号、第 010 号、第 011 号。上述矿业权评估报 告估价结果及资产评估引用结论情况具体如下表: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 序号 | 报告号 | 名称 | 取得日期 | 评估价值 |
| 中企华矿评报字[2012]第 008号 |
||||
| 1 | 五九集团综合矿采矿权 | 2011-06 | 20,935,700.00 | |
| 中企华矿评报字[2012]第 006号 |
||||
| 2 | 五九集团鑫鑫矿采矿权 | 2010-12 | 7,810,400.00 | |
| 中企华矿评报字[2012]第 009号 |
||||
| 3 | 五九集团白音查干煤矿采矿权 | 2010-12 | 19,224,800.00 | |
| 中企华矿评报字[2012]第 011号 |
||||
| 4 | 五九集团白音查干煤矿探矿权 | 2010-07 | 448,444,500.00 | |
| 中企华矿评报字[2012]第 007号 |
||||
| 5 | 五九集团三矿采矿权 | 2011-09 | 16,447,500.00 | |
| 中企华矿评报字[2012]第 010号 |
||||
| 6 | 五九集团新胜利矿探矿权 | 2010-02 | 428,361,800.00 | |
| 中企华矿评报字[2012]第 005号 |
||||
| 7 | 牙煤公司牙煤采矿权 | 2010-12 | 296,699,500.00 | |
| 合计 | 1,237,924,200.00 |
注册资产评估师对于矿业权的原始取得成本、账面摊余价值、生 产规模、可采储量、服务年限等进行了现场核查工作,并与矿权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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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进行了沟通,已了解所引用的矿业权估价报告结论取得过程。评估 师在仔细分析完整矿业权估价报告基础上引用矿业权估价结果;
( 九 ) 未办理产权证房屋建筑物共 216 项,建筑面积 38,824.69m[2] 。 对于以上目前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建筑物,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其产权属于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权属无争议且申报数据准确;一矿综合楼、新三 矿办公室、行政处办公楼、服务楼(宾馆)、工会文化宫等五处房屋 仍为旧证,房屋所有权人仍为原单位名称,即五九煤炭实业有限责任 公司。五九集团承诺以上房屋建筑物无任何产权纠纷,如有纠纷承担 全部责任;对该部分资产在评估时未考虑企业在完善权证时发生的相 应成本、费用对评估值的影响,即本次对该部分资产是基于基准日产 权归属明确的情况下进行评估的;
( 十 ) 有 2 辆车辆的行驶证权利人为被评估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 未办理过户手续;有 5 辆车的的证载权利人为内蒙古牙克石市五九煤 炭有限责任公司,未及时变更。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承诺以上车辆权属无争议;在评估时未考虑企业在完善权证 时发生的相应成本、费用对评估值的影响,即本次对该部分资产是基 于基准日产权归属明确的情况下进行评估的;
( 十一 ) 截止到评估基准日,五九集团子公司呼伦贝尔市牙星煤业 有限公司有 1 笔抵押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800 万元,以呼伦贝尔 市牙星煤业有限公司机器设备液压支架(详见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第 1467 项和 1480 项)进行抵押,抵押期为自 2011 年 3 月 29 日起一年;
( 十二 ) 经国务院批准,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实施增值税 转型改革,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 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 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本次采用成本法评估确定机器设备重臵全价时,结合上述规定不计 取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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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 ) 经过资产清查,发现存在个别实物资产待报废(相应明细 已在申报明细表中进行了标注及说明),该公司承诺将根据内部相关 管理程序尽快履行资产处臵审批程序,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 十四 ) 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情况如下:
呼伦贝尔友谊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友谊乳业 ” ) 诉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五九集 团 ” )承担其原内退职工姜宗有等 35 人工资及社会保险费,以及承担 其原退休职工李原平等 145 人医疗保险金案,已分别经内蒙古自治区 牙克石市人民法院( 2010 )牙民初字第 262 号和( 2010 )牙民初字第 261 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判令五九集团承担姜宗有等 35 人 自 2009 年 1 月至法定退休年龄为止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承担李原 平等 145 人医疗保险金。本公司不服,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上诉,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0 年 7 月 29 日分别出具
( 2010 )呼民终字第 652 号和( 2010 )呼民终字第 653 号《民事裁定 书》,裁定撤销牙克石市人民法院( 2010 )牙民初字第 262 号和( 2010 ) 牙民初字第 261 号《民事判决书》,发回牙克石市人民法院重审。经 2011 年 6 月 14 日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人民法院( 2010 )牙民初字 1282 号及( 2010 )牙民初字 1283 号重审判决,判令五九集团承担姜 宗有等 35 人自 2009 年 1 月至法定退休年龄为止的工资及社会保险 费,承担李原平等 145 人医疗保险金。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不服,已再度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 前上述案件尚在审理之中。
( 十五 ) 新胜利煤矿截止评估基准日正在建设,内蒙古牙克石五九 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层预计新胜利煤矿将在 2015 年正式 投产,设计生产能力 120 万吨 / 年,新胜利煤矿能否正式投产将对收益 法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评估是假设新胜利煤矿能在 2015 年 正式达产的基础上进行的。
( 十六 ) 本次评估范围为五九集团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该经济 行为只是会引起五九集团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而且被评估单位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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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收购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部分股权项目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
九集团公司不依据本评估报告进行账务调整,所以其账面值和与其 计税基础没有发生变化,不存在评估增减值而引起纳税调整事项。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以上的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所产生的影 响。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 ( ) 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 二 )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 三 ) 本评估报告系资产评估师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出具的专业性结 论,在评估机构盖章,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 门或者企业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后,方可正式使用;
( 四 ) 本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被披露于 公开媒体,需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 事方另有约定除外;
( 五 ) 本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本项目对应的经济行为有 效,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十三、评估报告日
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 2012 年 3 月 28 日。
法定代表人:孙月焕
注册资产评估师:蔡珩 注册资产评估师:余春东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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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收购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部分股权项目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附件
附件一、经济行为文件; 附件二、被评估单位审计报告(另附); 附件三、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四、被评估单位权属证明资料; 附件五、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附件六、签字注册评估师的承诺函;
附件七、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 印件;
附件八、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业资质证书复印 件;
附件九、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
附件十、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人员资格证书复 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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