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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CREATE ELECTRONICS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3
Sep 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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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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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13-030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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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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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根据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 决议公告(见2013 年8 月17 日《上海证券报》),本公司于2013 年9 月6 日上 午9:30 在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99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201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曼青先生因工作原因无 法参加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选,会议由董事陈信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管人员参加了会议。
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36,702,040 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共39 人,代表股份65,242,56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73%。本次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信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为 65,242,5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股份为 0 股,弃权 股份为 0 股。原案通过。
2、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吴剑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为 65,242,5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股份为 0 股,弃权 股份为 0 股。原案通过。
3、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吴君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为 65,242,5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股份为 0 股,弃权 股份为 0 股。原案通过。
4、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克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为 65,242,5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股份为 0 股,弃权 股份为 0 股。原案通过。
5、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曲惠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为 65,242,5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股份为 0 股,弃权 股份为 0 股。原案通过。
6、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周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为 65,242,5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股份为 0 股,弃权 股份为 0 股。原案通过。
7、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戚全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为 65,242,5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股份为 0 股,弃权 股份为 0 股。原案通过。
8、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杨棉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 份为65,242,5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股份为 0 股, 弃权股份为 0 股。原案通过。
9、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云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 份为65,242,5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股份为 0 股, 弃权股份为 0 股。原案通过。
10、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武士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 股份为65,242,5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股份为 0 股,弃权股份为 0 股。原案通过。
11、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振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 股份为65,242,5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股份为 0 股,弃权股份为 0 股。原案通过。
- (上述董事简历已于2013 年8 月17 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开披露。)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学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 事。同意股份为65,242,5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股份为 0 股,弃权股份为 0 股。原案通过。
2、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宇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 事。同意股份为65,242,5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股份为 0 股,弃权股份为 0 股。原案通过。
3、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小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 事。同意股份为65,242,5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股份为 0 股,弃权股份为 0 股。原案通过。
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监事已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王晓龙先生、 江磊先生担任。
- (上述监事简历已于2013 年8 月17 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开披露。) 三、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65,242,5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股份为 0 股,弃权股份为 0 股。原案通过。
- 四、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65,242,5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股份为 0 股,弃权股份为 0 股。原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3 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调整2013 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57,416,666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4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为本公司关联人, 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在股东大会上应当回避表决,故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7,825,897 股。赞成股份7,825,897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 对股份为0 股,弃权股份为0 股。原案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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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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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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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9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