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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ec Corporation Limite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6
Mar 26, 2006
56938_rns_2006-03-26_5578fa6d-652c-4eb5-8ec1-b3a3438eaecf.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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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重要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 务操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称“常林股份”或“公 司” ) 董事会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 200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本公 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委托。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所做的任何决定和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的实质性判断和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2006 4 24 征集人仅对拟于 年 月 日召开的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 东大会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以下 简称“本函”)。
征集人保证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以无偿方式进行,不进行有偿或者变 相有偿征集投票权活动;不存在利用或者变相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进行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征集人承诺,将按照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在本次相关股 东会议决议公告前,对委托人情况、委托投票情况、征集投票结果予以保 密。
二、释义
: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行说明之外,下列词语应具如下意义 “常林股份”、“本公司”,指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人”,指常林股份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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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4 24 -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指公司拟于 年 月 日召开的常林股份
-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征集投票权”,指常林股份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确 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权,由征集人在该次会 议上代表作出委托的流通股股东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事宜进行投 票表决。
三、常林股份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的法定名称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 ChangLin Company Limited
: 公司简称 常林股份
公司网址: http://www.changlin.com.cn : 600710 股票代码
: 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延江
: 公司董事会秘书 周龙江
: 10 联系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常林路 号
: 0519-6752853 0519-6781158 联系电话 , : 0519-67553143 联系传真
电子信箱 : c [email protected] : 213002 邮政编码
: 36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华山中路 号
: 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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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集事项
2006 4 24 公司 年 月 日召开相关股东会议议审议《常林股份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方案》。
-
2006 3 27 -
(三)本函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四、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基本情况
2006 3 27 公司董事会已于 年 月 日发出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 议的通知,基本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1. 2006 4 24 2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年 月 日下午 时
2. 2006 4 20 2006 4 24 网络投票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期间每个交 9 30 11 30 13 00 15 00
易日上午 : — : 、下午 : — : 。
-
2006 4 13 -
(二)股权登记日: 年 月 日
(三)会议召集人及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常州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四)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本 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 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具体情况
有关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五、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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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 革业务操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作为征集人,就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表决权。 六、征集方案
: 2006 4 (一)征集对象 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常林股份截止 年 月 13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 : 自 2006 年 4 月 14 日至 2006 年 4 月 21 日 ( 每个工作 日 9:00 - 17:00) 。
: (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 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 2006 4 13 (四)征集程序 常林股份截止 年 月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常林股份流通股股东可通 : 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 第一步 填妥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 第二步 向征集人委托的联系人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
-
1 :.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
1 -
( )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 3 )授权委托书原件 (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 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 权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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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 )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
(
5)2006年4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 -
的原件。
-
2 :.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
1 -
( )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2 -
(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
(
3)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股东本人签署;如系由股东授权 -
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股东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 书
); -
(
4)2006年4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 -
的原件。
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 送达的方式送达征集人委托的联系人。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 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该等文件应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时间截止 (2006 年 4 月 21 日 17:00) 之前 送达,逾期则作无效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该截止时间前 送达的,也视为无效。
: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的指定地址如下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10 地址:常州市常林路 号
: 213002 邮政编码
: 0519-6781158 联系电话
: 0519-6755314 联系传真
: 联系人 冯伟国 : 第三步 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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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将由江苏常州金牌律师事务所律 师进行审核。经审核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将由江苏常州金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制作统计表格后转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 : 有效
1 (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的方式在 本次征集投票权时间截止 (2006 年 4 月 21 日 17:00) 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 ( )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符合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要求;
3 (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 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 ( )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 集人以外的人。
- (五)其他
1 .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其他代理人登记并出席 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则 已作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
2.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 -
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
3.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 -
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不需要公证。
4 .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征集函提交的 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 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征集函规定形式要件 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 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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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征集人就征集事项的投票建议及理由
征集人认为,方案的实施将有效地解决股权分置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对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都具有积极的意义。方案 的内容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息息相关。由于公司流通股股东 较为分散,且中小股东亲临股东大会现场行使股东权利成本较高,为切实 保障中小股东利益、行使股东权利,征集人特发出本委托征集函。征集人 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常林股份章程的规定,履行 法定程序进行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并将按照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 票权。
八、备查文件
载有董事会签署的投票委托征集函正本。
九、签署
征集人已经采取了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本次投票委托征集函所涉及内 容均已进行了详细审查,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征集人: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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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 : 本单位 / 人是在对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以下简称征 集人 ) 投票委托征集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 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单位 / 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 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单位 / 本人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 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 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单位 / 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 单位 / 本人出席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单位 / 本人的以下投票指示代为投票。
本单位 / 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 序号 |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01 |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 注 : 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 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 托。 )
2006 4 14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自 年 月 日至相关股东会议结束之日。 :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 委托人股东帐号
: 委托人身份证号
( 或法人股东请填写其法人证书号 ):
委托人 ( 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
:2006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照上述格式制作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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