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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it Innovation Internet Co., 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3
Oct 3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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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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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汉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3-073
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 发行股份的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0,2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实 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0,230,000 股。
2.本次限售股份流通日为:2013 年11 月1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2]226 号”文核准,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0,000 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2]58 号”文批准,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已于2012 年3 月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发行上市后公司 总股本87,000,000 股,公司于2013 年4 月18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内容为: 1、以2012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总股本87,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 元人民币(含税);2、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以2012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总股本87,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12 股,共计转增104,4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91,400,000 股。2013 年5 月13 日召开的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利 润分配预案。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3 年5 月23 日将该利 润分配方案执行完毕。2013 年6 月4 日,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9140 万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131,615,000 股,占公司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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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68.76%,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为10,2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1)公司股东都城实业、金永信润禾、蒲彩萍、周亚刚、徐了然、王艳、 王维山、王丽平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2)担任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艳、王维山、王丽平、蔡 福益及其关联方施玮、周之初还承诺:在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担任股份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 司股份。
-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
-
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 年11 月1 日。
-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0,23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34%。
-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 人,为法人股东。
-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 序号 | 股东全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 备注 |
|---|---|---|---|---|---|
| 1 | 杭州都城实业有限公司 | 10,230,000 | 10,230,000 | 10,230,000 | 注 |
| 合 计 | 10,230,000 | 10,230,000 | 10,230,000 |
注:杭州都城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原董事蔡福益之近亲属施玮、周之初控制的企业。根 据法律规定和其本人承诺,在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担任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蔡福益先生于 2013 年 4 月 19 日向公 司申请辞去公司的董事职务,即日起蔡福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 他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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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他职务。----- End of picture text -----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
汉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
创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
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
-
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鼎股份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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