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trait Innovation Internet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Jan 15, 2021
55301_rns_2021-01-15_c7319369-f05d-4c3e-bba0-7aaea6f51785.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300300 证券简称:海峡创新 公告编号: 2021-006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 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吴艳女士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吴艳 女士自其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2021 年1 月14 日,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000,000 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733,700 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733,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29%,具
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体情况如下: | 体情况如下: | 体情况如下: | 体情况如下: | 体情况如下: | 体情况如下: |
|---|---|---|---|---|---|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吴艳 | ||||
| 住所 | 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50 号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 年12 月30 日-2021 年1 月14 日 | ||||
| 股票简称 | 海峡创新 | 股票代码 | 300300 |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A 股 | 673.37 | 1.0029% | |||
| 合 计 | 673.37 | 1.0029%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
| 吴艳 | 8,692.8860 | 12.95 | 8,019.5160 | 11.94 | ||
| 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 | 3,030.9653 | 4.51 | 3,030.9653 | 4.51 | ||
| 合计持有股份 | 11,723.8513 | 17.46 | 11,050.4813 | 16.46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723.8513 | 17.46 | 11,050.4813 | 16.46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
是☑否□ 2020年11月20日,吴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宇佑集团计划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336,940股(含),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2%,自 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同时, 吴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宇佑集团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1%。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19 年12 月13 日,公司完成控制权变更,控股股东变更为平潭 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潭创投”), 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吴艳变更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吴艳女士持有公司104,314,895 股股份, 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 15.34%,并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行 使其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 权。吴艳女士的一致行动人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占公 司当时股份总数的7.24%,即 49,223,794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不可撤销地予以放弃。(上述比例均以协议转让时的公司总股本 679,945,828 股为准) 吴艳、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放弃表决权协议》生效 放弃表决权 之日起三年内,除向平潭创投及其关联方转让前述放弃表决权的 股份,每年合并计算的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且保证在放弃表决权期限内,双方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数量不低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0%,若未来将前述放弃表决权 的股份转让给其关联方,则应确保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就上述放 弃表决权的上市公司股份继续遵守原有的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 权承诺。非经平潭创投或其关联方书面同意,受让方不恢复上述 表决权的行使。如弃权股份不再为吴艳、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 所有,则于该等股份不再登记在其或其关联方名下之日,该等股 份对应的表决权放弃终止。各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自协议终止之日,弃权股份恢复表决权。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上述合计比例不一致系四舍五入所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艳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