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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it Innovation Internet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8
Jul 2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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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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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上市公司名称: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汉鼎宇佑 股票代码:3003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叙永璞信遂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叙永县水尾镇东大街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1285弄36号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18年7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汉鼎宇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汉鼎宇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备查文件............................................................................................. 11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叙永璞信遂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公司、上市公司、 汉鼎宇佑 |
指 |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吴艳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汉鼎宇佑34,222,424股 股份转让给叙永璞信遂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行为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 准则15 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叙永璞信遂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24MA67PNR99A
主要经营场所:叙永县水尾镇东大街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镇海遂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时永飞) 成立日期:2018年4月3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人基本情况
| 合伙人性质 | 合伙人名称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 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宁波镇海遂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10 | 0.28% |
| 有限合伙人 | 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37,950 | 95.83% |
| 有限合伙人 | 上海遂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540 | 3.89% |
| 合计 | 39,600 | 100.00% |
注:上述合伙人及出资比例发生变化与目前工商登记信息不一致,截止本报
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履行完毕合伙人及出资比例变更内部决策程序, 目前正在申请工商变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
|---|---|---|---|---|
| 时永飞 | 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委派代表 |
中国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各合伙人及其出资人、信息披露义务 人主要负责人与上市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也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者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人基本信息
1、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镇海遂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MA284XJHXJ
主要经营场所: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沿江东路306号
法人代表:时永飞
成立日期:2017年3月10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
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的备注条款。)(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基金备案等级的一致)
管理人登记编码:P1065243
2、有限合伙人: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4MA6381FR3A
主要经营场所: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云台路一段68号西南商贸城16区DJY-707号
法定代表:常锋
成立日期:2017年9月25日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债券投资;企业并购;投资信息咨 询(金融业务除外);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有限合伙人:上海遂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350742581X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328号7幢622室
法人代表:王渊
成立日期:2015年8月24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资产管理,商务咨询,企业管 理咨询,创业投资,实业投资,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 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 公关活动组织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设计、 制作、代理各类广告,知识产权代理(除专利代理),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
金融业务),以服务外包的方式从事软件开发(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人才 咨询(不得从事人才中介、职业中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鉴于汉鼎宇佑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受让 上市公司股份,出于对上市公司过往业绩及长期发展规划的认可,看好其在智慧 城市和智慧医疗领域的布局。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 股份进行增持等相关安排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汉鼎宇佑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生 效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汉鼎宇佑34,222,424 股股份,占汉鼎宇佑总股本的 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吴艳于2018 年7月19 日签署了《吴艳与叙永璞信遂真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之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10.82 元/股的价 格受让吴艳直接持有的34,222,424 股汉鼎宇佑股份,占协议签订日汉鼎宇佑总 股本的5%。
三、协议主要内容
吴艳与叙永璞信遂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2018年7月19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 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甲方):吴艳
受让方(乙方):叙永璞信遂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转让股份
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34,222,424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00%)
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受让方。
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股份为转让方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转让价格
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按照本协议签署日前一日的收盘 价的90%为原则,即每股受让价格为人民币10.82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元捌角贰分),标 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370,286,627.68元(大写:人民币叁亿柒仟零贰拾捌万陆仟陆 佰贰拾柒元陆角捌分)。
4、付款安排
甲乙双方约订,转让方在签署本协议书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股份的解质押工作, 转让方于2018年9月30日之前完成向受让方转让标的股份的工作。
标的股份在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完成过户到受让方名下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 方向转让方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即人民币370,286,627.68元(大写:人民币叁亿柒仟 零贰拾捌万陆仟陆佰贰拾柒元陆角捌分),或按照甲乙双方协商的其他方式进行支付。 5、协议生效
《股份转让协议》及其股份转让自甲方、甲方配偶签字并加捺手印,乙方执行事务合 伙人委派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 年7月19 日与吴艳签署的 《吴艳与叙永璞信遂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股份转让协议》中涉及协议转让的 汉鼎宇佑34,222,424 股股份尚未办理完毕过户手续。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未持有汉鼎宇佑股份。
五、如本次股份转让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应当说明批准部门的名称、批准进展情
况。
本次转让不涉及有关部门批准。
第五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 券交易系统买卖汉鼎宇佑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报告书
四、《吴艳与叙永璞信遂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股份转让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叙永璞信遂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本报告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叙永璞信遂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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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2018 年7 月19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 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永 福桥路5号汉鼎国际大厦 南楼1101室 |
| 股票简称 | 汉鼎宇佑 | 股票代码 | 30030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叙永璞信遂真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
叙永县水尾镇东大街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 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其他□ 协议转让 ■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0.00 股 持股比例: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 年7月19 日与吴艳签署《吴艳与叙永璞 信遂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股份转让协议》,拟受让汉鼎宇 佑34,222,424股股份,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尚未办理完毕过户手 续。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34,222,424 股 变动数量:34,222,424 股 变动比例:5.00% 变动后持股比例: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包括 2018 年7月19 日与吴艳签署的《吴艳与叙永璞信遂真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之股份转让协议》拟受让汉鼎宇佑的34,222,424 股 股份。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 个月内 是 □ 否 ■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6 个月是否在二 是 □ 否 ■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是 □ 否 □ 不适用■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填表说明:
-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
-
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叙永璞信遂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picture [36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签署日期:2018 年7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