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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it Innovation Internet Co., 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0

May 2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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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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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 汉鼎宇佑 公告编号:2020-061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总经理林庆华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叶兴波先生、副总经理王维山先 生和财务总监曾志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总经理林庆华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叶兴波先生、副总经理王维山先 生和财务总监曾志勇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为每人不低于 人民币15万元且不超过30万元,合计拟增持不低于人民币60万元且不超过120万元,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林庆 华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叶兴波先生、副总经理王维山先生和财务总监曾志勇 先生签署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上述人员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自2020年5月26 日-2020年11月25日)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林庆华先生,现任公司总经理;叶兴波先生,现任副总经理兼董 事会秘书;王维山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志勇先生,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林庆华先生、叶兴波先生、王维山先生和曾志勇先生均未持有公 司股份。

2、计划增持主体林庆华先生、叶兴波先生、王维山先生和曾志勇先生在本次公 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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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公告前6个月,林庆华先生、叶兴波先生、王维山先生和曾志勇先生不存 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 可。

2、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金额为每人不低于人民币15万元且不超过30万元, 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合计拟增持不低于人民币60万元且不超过 120万元。

3、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 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0年5月26日起6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 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 复牌后顺延实施。同时,本次股份增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规定,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基于增持人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 份时不再继续实施其个人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 1、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

  • 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增持基于增持人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将导致其个人增持计划无 法实施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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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

  • 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3、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 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 1、《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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