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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it Innovation Internet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Aug 2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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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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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汉鼎宇佑 公告编号:2018-106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12 号)核准,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983,716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38 元。截止2016 年4 月18 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983,716 股,募集资金总额1,396,580,700.08 元, 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3,312,530.03 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3,268,170.0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第02230069 号验资报告。

2016年度,募集资金净额1,383,268,170.05元,利息收入6,138,579.77元, 手续费支出 400.42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389,406,349.40元。其中 “基于 智慧城市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项目投入金额为165,413,328.67元,补充流动资金 701,814,023.33元,置换资金 95,630,647.58元。

2017年度,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6,178,598.45元,其他收入1,590,000.00 元、手续费支出4,241.00元,补充流动资金支出100,000,000.00元,项目投入金 额51,106,047.76元,其中“基于智慧城市的消费金融平台”项目投入金额为 25,172,075.76元,“基于智能技术的新商业运营项目之体验式商业项目”投入金 额为11,950,000.00元,“基于智能技术的新商业运营项目之影院建设项目”投入 金额为13,983,972.00元。

2018年1-6月,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5,291,862.89元,其他支出 1,590,000.00元、手续费支出2,670.15元,补充流动资金支出194,694,289.43元, 项目投入金额51,106,047.76元,其中“基于智慧城市的消费金融平台”项目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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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为2,015,221.62元,“基于智能技术的新商业运营项目之体验式商业项目” 投入金额为7,413,114.82元,“基于智能技术的新商业运营项目之影院建设项目” 投入金额为18,257,223.28元。

截止2018年6月末,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116,799,201.7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 用(2014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汉鼎宇佑互联网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本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连同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汉鼎宇佑金融服务有限公 司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汉鼎金服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 存款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6年06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为利于集中优势资源、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公司营运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为利 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基于 智慧城市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建设地点由杭州市变更为北京和杭州两地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16 年06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专项公告《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2016年09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募筹资金实施主体暨向全资孙公司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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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的议案》、《关于全资孙公司杭州鼎有财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拟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的议案》,为集中公司优势资源,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 提升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效率,公司计划将“基于智慧城市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实 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汉鼎金服变更至全资孙公司杭州鼎有财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实 施。

2017年9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并缩减投资项目总体规模的议 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减资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 杭州汉鼎宇佑互动娱乐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基于智能技术的新商业运营 项目之影院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杭州汉鼎宇佑商业发展 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基于智能技术的新商业运营项目之体验式商业项目”的 议案》,上述议案经公司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集中公司优势 资源,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提升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效率,公司将 原募投项目“基于智慧城市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变更为“基于智慧城市的消费金 融平台”、“基于智能技术的新商业运营项目之体验式商业项目”、“基于智能 技术的新商业运营项目之影院建设项目”。

2018年6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基于智慧城市的消费金融平台”项目和“基 于智能技术的新商业运营项目之体验式商业” 项目,并将两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共 计193,428,846.97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上金额均含利息收入,具体 金额以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上述议案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智慧城市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项目不构成利润中 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系公司为加强对核心区域的终端控制力度,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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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公司的统一管理下形成覆盖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智能化市场整体销售及服务网络, 不断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巩固公司在智能化综合解 决方案服务行业的优势地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7年9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并缩减投资项目总体规模的议 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减资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 杭州汉鼎宇佑互动娱乐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基于智能技术的新商业运营 项目之影院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杭州汉鼎宇佑商业发展 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基于智能技术的新商业运营项目之体验式商业项目”的 议案》,上述议案经公司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集中公司优势 资源,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提升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效率,公司将 原募投项目“基于智慧城市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变更为“基于智慧城市的消费金 融平台”、“基于智能技术的新商业运营项目之体验式商业项目”、“基于智能 技术的新商业运营项目之影院建设项目”。“基于智慧城市的消费金融平台”由 公司全资孙公司杭州鼎有财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在浙江省杭州市负责实施;“基于 智能技术的新商业运营项目之体验式商业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汉鼎宇佑 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负责实施;“基于智能技术的新商业运营项目之 影院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汉鼎宇佑互动娱乐管理有限公司在全国范 围内负责实施。

2018年6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基于智慧城市的消费金融平台”项目和“基 于智能技术的新商业运营项目之体验式商业” 项目,并将两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共 计193,428,846.97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上金额均含利息收入,具体 金额以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上述议案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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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本年度无使用闲置募筹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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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138,326.82 138,326.82 138,326.8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68.56 2,768.56 2,768.5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9,469.4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4,164.9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5,738.6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7.52%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
目(含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基于智慧城市的互联
网金融平台
170,000.00 68,326.82 11,711.91 17.14 N/A(已变更) N/A(已变
更)
N/A(已
变更)
补充营运流动资金 70,000.00 70,000.00 70,181.40 100.26
募集资金置换 9,563.06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40,000.00 138,326.82 91,456.37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合计 240,000.00 138,326.82 91,456.3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由于2016 年政策法规变化较多,公司为满足合规合法运营,进行了大量合规改造,优先实施“基于智慧城市的互联网金融
平台”中的网络消费贷平台项目,对于P2G 项目和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暂缓实施,造成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未
达到预期。公司对当前监管环境和市场环境进行分析后,认为政策仍存在不确定性,考虑市场变化,部分项目可行性与预
期有一定的变化,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变更,将原募投项目“基于智慧城市的互联
网金融平台”变更为“基于智慧城市的消费金融平台”、“基于智能技术的新商业运营项目之体验式商业项目”、“基于
智能技术的新商业运营项目之影院建设项目”。
2017 年12 月以来,由于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信贷市场的政策环境发生变化,使公司基于消费场景的消费金融
业务风险剧增。因市场环境变化,投资回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项目总体进度滞后。公司目前尚未取得相关牌照,且短期
内取得相关牌照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募投项目继续开展会存在较大的政策风险。
由于商业运营市场竞争明显加剧,项目的盈利预期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基于智能技术的新商业运营项目之体验式商
业”实施难度增加,项目进度严重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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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
为进一步实现战略聚焦、突出主业,公司充分考虑自身发展情况和上述项目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基础上,终止实施“基
于智慧城市的消费金融平台”项目和“基于智能技术的新商业运营项目之体验式商业”项目,并将上述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由于国家P2G 政策发生变化,“基于智慧城市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中涉及P2G 部分尚未启动实施。由于市场和政策发生变
化,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基于智慧城市的消费金融平台”项目和“基于智能技术的新商业运营项目之体验式商业”项目,
并将上述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6 年6 月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为利于集中优势资源、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公司营运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为利于
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基于智慧城市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建设地点由
杭州市变更为北京和杭州两地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16 年
6 月17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专项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
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先期已投入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截至2016 年5 月18 日,公司已使用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95,630,647.58 元,且在此之前未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2016 年8 月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95,630,647.58 元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因此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95,630,647.58 元进行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
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 年12 月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2018 年6 月4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于智能技术的新商业运营项目之体验式商业”项目募集资金5,5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实际使用45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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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
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1)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截止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基于智慧城市的消费金融平
基于智慧城
市的互联网
金融平台
10,939.22
201.52
7,548.15 69.00 -121.43
基于智能技术的新商业运营
项目之体验式商业项目
16,000.00
741.32
1,936.31 12.10 N/A
基于智能技术的新商业运营
项目之影院建设项目
19,330.00
1,825.72
3,224.12 16.68 2019年12月 -18.68
合 计 46,269.22
2,768.56
12,708.58 -140.11

由于2016 年度国家对互联网金融领域以及政府融资加大了调控和监管,政策法规变化较多,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对互联 网金融和消费金融行业的发展提出了较多挑战,公司对行业所处市场环境、监管环境进行分析后,认为目前虽然存在一些政策 的不确定性和市场变化,部分项目可行性与预期方案也存在一定的变化可能性,但“基于智慧城市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中的网 络消费贷平台项目依然具有可行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同时对上市公司目前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流量变现体系建设有较强的助 推作用。综合考虑后,公司根据实际变化进行的适当调整,拟将原募投项目“基于智慧城市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变更为“基于 智慧城市的消费金融平台”、“基于智能技术的新商业运营项目之体验式商业项目”、“基于智能技术的新商业运营项目之影 院建设项目”。此次变更募投项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次变更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17 年9 月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专项公告《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并缩减投资项目总体规模的公告 》。 (分具体项目) 2017 年12 月以来,由于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信贷市场的政策环境发生变化,使公司基于消费场景的消费金融业务 风险剧增。因市场环境变化,投资回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项目总体进度滞后。公司目前尚未取得相关牌照,且短期内取得相 关牌照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募投项目继续开展会存在较大的政策风险。由于商业运营市场竞争明显加剧,项目的盈利预 期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基于智能技术的新商业运营项目之体验式商业”实施难度增加,项目进度严重滞后。为进一步实 现战略聚焦、突出主业,公司充分考虑自身发展情况和上述项目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基础上,终止实施“基于智慧城市的消 费金融平台”项目和“基于智能技术的新商业运营项目之体验式商业”项目,并将上述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此次变更募投项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次变更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18 年6 月7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专项公告《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 1、“基于智慧城市的消费金融平台”项目因受国家互联网金融政策影响,相关业务暂缓开展,未能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 因市场环境变化,投资回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项目总体进度滞后。公司目前尚未取得相关牌照,且短期内取得相关牌照存在 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募投项目继续开展会存在较大的政策风险。 2、“基于智能技术的新商业运营项目之体验式商业项目” 由于商业运营市场竞争明显加剧,项目的盈利预期也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实施难度增加,项目进度严重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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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于智能技术的新商业运营项目之影院建设项目”目前进展顺利,因杭州汉鼎宇佑互动娱乐管理有限公司影院装修工程大 量前期投入影响,净利润为负;同时因控制支出和房租付款周期影响,实际支出和计划存在一定时间差,所以未能达到计划进 度和预计收益。 1、“基于智慧城市的消费金融平台”项目因受国家互联网金融政策影响,相关业务暂缓开展,未能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 因市场环境变化,投资回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项目总体进度滞后。公司目前尚未取得相关牌照,且短期内取得相关牌照存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募投项目继续开展会存在较大的政策风险。 说明 2、“基于智能技术的新商业运营项目之体验式商业项目” 由于商业运营市场竞争明显加剧,项目的盈利预期也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实施难度增加,项目进度严重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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