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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it Innovation Internet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Oct 3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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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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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汉鼎宇佑 公告编号:2017-144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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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协议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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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本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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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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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票将于2017 年10 月31 日开市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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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款项尚未支付,整个交易的完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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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汉 鼎宇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或“浙江金服”)拟向深圳华声 前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微贷(杭州)金融信息 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2%的股权。
2、受让方同意以人民币1.7 亿元作为对价,拟以现金方式支付,受让目标 公司股权。本协议于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方公司公章且经 交易双方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双方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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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浙江汉鼎宇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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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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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所: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536号12层12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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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方路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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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资本:捌亿叁仟叁佰贰拾陆万捌仟壹佰柒拾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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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成立日期:2015年05月27日
6、经营范围: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信息 技术外包,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投资管理, 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经济信息咨询,财务咨询(除代理记帐),企业管 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7、转让方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项目 | 2016年12月31日 |
|---|---|
| 资产总额 | 1,126,657,191.63 |
| 负债总额 | 295,352,182.75 |
| 净资产 | 831,305,008.88 |
| 项目 | 2016年度 |
| 营业收入 | 4,140,595.92 |
| 利润总额 | 1,224,524.03 |
| 净利润 | 1,224,52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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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圳华声前海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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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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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A 栋201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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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李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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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资本:26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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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成立日期:2015 年08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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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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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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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让方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项目 | 2016年12月31日 |
|---|---|
| 资产总额 | 398,970,531.95 |
| 负债总额 | 376,139,070.92 |
| 净资产 | 22,831,461.03 |
| 项目 | 2016年度 |
| 营业收入 | 0 |
| 利润总额 | -2,982,224.64 |
| 净利润 | -2,982,22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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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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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不存在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标的公司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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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称:微贷(杭州)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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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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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住所:上城区白云路22 号283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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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定代表人: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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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册资本:壹亿贰仟捌佰零玖万玖仟柒佰玖拾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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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成立时间:2014 年12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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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营业期限:2014 年12 月25 日至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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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经营范围:服务:金融信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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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 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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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目标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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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总额 | 1,992,798,032.22 | 2,445,656,081.00 |
|---|---|---|
| 负债总额 | 1,269,848,687.63 | 1,494,177,298.94 |
| 净资产 | 722,949,344.59 | 951,478,782.06 |
| 项目 | 2016年度 | 2017年1月-6月 |
| 营业收入 | 1,776,299,931.90 | 1,576,423,077.90 |
| 利润总额 | 431,197,974.49 | 367,634,889.91 |
| 净利润 | 325,495,049.74 | 262,757,339.87 |
注: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编号:中审亚太审字(2017)020286 号),截至2017 年6 月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前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将在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后及时履行审议程序。
10、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
| 、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 | ||
|---|---|---|
| 股东 | 认缴 | 比例 |
| 文景易盛投资有限公司 | 25.62 | 0.2% |
| 合肥中安润信基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6.8599 | 0.6% |
| 浙江浙商利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1.95 | 0.95% |
| 杭州利海互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3.90 | 1.90% |
| 苏州维新仲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12.3991 | 4.00% |
| 浙江汉鼎宇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2,439.005 | 19.04% |
| 德清锦绣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90.245 | 13.20% |
| 姚宏 | 7,700.00 | 60.11% |
| 合计 | 12809.9790 | 100.00% |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目标股权
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2%股权及其对应的股东权益。
2、股权转让款
受让方同意以人民币1.7 亿元作为对价,受让目标股权。
3、股东权益
受让方自股权转让款全部支付完毕之日即享有目标股份下的全部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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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付时间
本次受让方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分二次支付:
第一次:本协议签署且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的账户支 付3400 万元(大写:叁仟肆佰万圆整)作为本协议股权转让事项的定金。。
第二次:2017 年12 月20 号前且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与备案变 更完成后,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的账户支付1.36 亿元(大写:壹亿叁仟陆佰万 圆整)。
若转让方于2017 年12 月20 日前未能就本协议股权转让事项取得目标公司 内部批准文件和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声明的,或未能完成本协议股 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和目标公司章程变更的,则转让方构成违约,受让方有权要求 转让方立即返还全部定金3400 万元及其相应的资金成本(按照年息8%计算), 并向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总额30%的违约金。
5、费用承担
在本协议股权转让事宜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审 计费、评估费、工商变更登记费用)双方各承担50%。
6、违约责任
6.1 受让方无正当事由未依照协议约定按时付款,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支 付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按照应支付价款的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有其它约定的 除外。
6.2 任何一方违约,如其违约行为致使本协议另一方不能实现协议目的的, 该另一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导致的实际损失:违约方经 守约方书面通知其纠正后 14 日内仍不能消除违约状态,则视为该方违约行为致 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
6.3 任何一方非因不可抗力或本协议约定事由提前解除本协议,或导致守约 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单方解除本协议的,违约方应按照本协议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 3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所有实际损失。
6.4 本协议项下所约定之实际损失系指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经济利益的减 损、守约方为证实违约方之违约行为所支出的各项调查取证、公证费用,守约方 为寻求救济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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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
本协议于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转让双方内部 决策程序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标的为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公司不存在委托目标公司理财 的情形。目标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形。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突出公司主营业务、促进公司战略发展,浙江金服转让目标公司股权。本 次出售股权预计对公司本年度净利润的影响6,100 万。
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均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本次交易对价的支付能
力,相关股权转让价款收回的风险较低。
七、风险提示
1、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还有待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
2、本次股权转让协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涉及的相关后续事 项待审计工作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 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正式协议的批准) 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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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