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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it Innovation Internet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Jul 1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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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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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汉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0
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12]226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 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8.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合计人民币45,524,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476,000.00元。以上募 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3月12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2] 第11060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35,047.06万元中,已承诺的投资项目资金为人民币12,500.54万 元,“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为人民币22,547.06万元。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人民币17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使用28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营运资金”对“区域中心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人民币350 万元对“区域中心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 目”追加投资。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 运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浙江汉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投资智慧节能——暖通项目的议案》, 同意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2800 万元对浙江汉爵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 意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2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汉鼎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营运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营运资金”人民币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3 年4 月22 日将上述金 额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营运资金”收购四川通普集成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7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1800 万元收购四川宇佑通普系统工程有限公司75% 股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4500 万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营运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 资金”45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营运资金”28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5 年1 月26 日将上述金额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营运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 运资金”28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5 年4 月14 日将上述金额全部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15 年6 月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专用账 户余额为2,859.76 万元(包括利息618.77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 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增长,在建项目不断增加,日常经营中所需垫付的流动资金 相应也在增加,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缓减日常资金的需求,并降低财务费用,提 升公司经营效益,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 ——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本次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财
务状况及经营业务的需求,拟作出如下决定:
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人民币2859.7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 司此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8.16%)。公司以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 保证公司经营正常运转,实现新业务模式的拓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公 司每股收益水平,符合股东利益。
三、公司承诺
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 险投资,本次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性性补充的流动资金仅 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 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审批程序
(一)2015年7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其 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2859.76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2015年7月1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认为:使用“其 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2859.7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缓减流动资 金需求的压力,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损害股权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使用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运营资金” 2859.76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2859.76万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 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 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2859.76万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2/3以上人员审议批准,监事 会、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 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2014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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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有助于缓解公司日常资金需求,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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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全体股东利益,其使用是合理、必要的;
- 4、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保荐人对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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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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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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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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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