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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it Innovation Internet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Aug 1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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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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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汉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5
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26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2 年3 月12 日由主承销商(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 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2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396,000,000.00 元,扣除应支付的主承销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36,950,000.00 元后,于2012 年3 月12 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59,050,000.00 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8,574,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350,476,000.00 元。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2012 年3 月12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2)第110609 号验资报 告审验。
截止2013 年6 月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05,591,128.00 元, 募集资金余额应为201,355,429.93 元,差异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4,235,698.07 元。
二、区域中心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区域中心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目的系 公司为加强对核心区域的终端控制力度,并在公司的统一管理下形成覆盖全国大 部分地区的智能化市场整体销售及服务网络,不断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品牌 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巩固公司在智能化综合解决方案服务行业的优势地位,从而 间接提高公司效益。目前,五大区域中心已经基本建成并已为公司承接了智能化 项目,实现了募投项目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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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3 年8 月7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区域中心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 设项目”投入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投资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 总额 |
实际投入金额 | 募集资 金使用 比例 |
利息 | 手续费 | 节余金额 |
|---|---|---|---|---|---|---|
| 区域中心与信 息化管理平台 建设项目 |
53,475,200.00 | 25,945,286.37 | 48.52% | 923,785.88 | 519.30 | 28,453,180.21 |
注:上述投资项目资金不属于超募资金。
三、区域中心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有效地原则使用募集资金, 资金出现节余的主要原因有:
1、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合理降低成本和费用;
-
2、根据公司近期管理模式,区域中心的设计及工程实施人员部分由总部支
-
持;
3、区域中心人员的扩大、管理工具的配备是一个随着业务量扩大而逐步扩 大的过程,费用也是逐步发生的过程。区域中心建设是公司不变的发展战略,其 投入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人员和管理工具的配备将随着业务发展的需要不断增加, 后期这些投入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来安排。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区域中心与信息化管理平台 建设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承接的订单越来越多,实施合同项目需要配套大量 的流动资金,因此该募投项目的节余资金拟用来永久性补充实施项目所需要的流 动资金。公司在过去的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董事会承 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
2013 年8 月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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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区域中心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区域中心与信息化管 理平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监事会审议
2013 年8 月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区域中心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区域中心与信息化管理 平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区域中心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节余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结合了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情况,立足于公司 长远发展的需要,经过了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 财务状况,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快速发展,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股 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区域中心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 设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本次汉鼎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汉鼎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 于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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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汉鼎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保荐人对本次汉鼎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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