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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it Innovation Internet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Nov 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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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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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汉鼎宇佑 公告编号:2017-151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通知于2017 年11 月06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 年11 月07 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项坚先生主持。会议应参 加表决董事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

途》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更紧密的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 发展,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作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决定实施方式。

(2)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回购股份的价格或 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3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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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回购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 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4)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拟用于回购的资金 总额及资金来源》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回购股份的数量:

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3 元/股的条件 下,预计回购股份不低于869 万股,预计占公司总股本不低于1.89%。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实施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 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6)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回购股份的期限》 a、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a)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b)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b、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 (a)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 个交易日内;

(b)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 个交易日内;

  • (c)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 (7)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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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7-152)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如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回购公告择机回购A 股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 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股价表现等,且满足本次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 最低限额,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 关的其他事宜;

(4)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 登记等事宜;

(5)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止。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王雅红女士

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黄门马先生提名,同意聘任王雅红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153)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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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7 年11 月23 日召开公司2017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的相关公告《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7-154)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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