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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it Innovation Internet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Oct 26, 2012
55301_rns_2012-10-26_8f73200f-b5ea-46c9-9e89-ac85e9014b4c.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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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的独 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就以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本次公司使用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 超募资金 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 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 金”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 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本次制定的独立董事的津贴方案是参考市场同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 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独立董事工作量及公司的经营效益制定的,津贴方案 合理。董事会关于上述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对该议案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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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姚铮】 【寿邹】 【吴兰】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