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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it Innovation Internet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Jun 26,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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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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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汉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8

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通知于2012 年6 月14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2 年6 月25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8 人。尹 於舜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本次董事会,特委托王艳董事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吴艳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 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吴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至第二届董事会届 满为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组成人员的议案》。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4人)

主任委员:王麒诚

组成成员:王麒诚、吴兰(独立董事)、尹於舜、吴艳;

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吴兰(独立董事)

组成成员:吴兰(独立董事)、寿邹(独立董事)、吴艳; 审计委员会: (3人) 主任委员:姚铮(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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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成员:姚铮(独立董事)、蔡福益、寿邹(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王麒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任期三年,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王麒诚先生提名,同意聘任王丽平女士、王艳女士、王维山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智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至第二届董事会 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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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吴艳女士: 1981年生,硕士,助理工程师。2003年9月至2006年9月任浙 江广电集团钱江都市频道记者,2005年8月至2006年6月任汉爵科技监事, 2008 年6月至2010年4月先后任公司监事、董事,2009年3月至2010年12月任世创建筑 监事,2009年11月至2010年11月任杭州汉鼎监事,2010年6月至2010年12月任汉 爵科技总经理。

2009年5月至今任青悠广告监事,201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0年6月 至今任汉爵科技执行董事。

吴艳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公告日,吴艳持有公司有限售 条件股票37,500,000股,占总股本43.10%,与公司拟任董事、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浙江裕泽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麒诚先生为夫妻关系, 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王麒诚先生: 1980年生,EMBA在读,助理工程师,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 程智能设计分会副会长。曾被授予“2009年度建筑智能化行业青年创新人才”称 号、“2010年度中国行业信息化领军人物奖”、第二届“科技新浙商”称号、“下 城区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2010年优秀节能减排设计单位及施工企业先进个 人光荣称号”、“2010年度浙江软件行业杰出人才”。2002年11月至2009年6月 先后任公司监事、总裁,2005年8月至2010年7月先后任汉爵科技总经理、监事, 2005年8月至2008年5月任世创建筑监事,2006年4月至2008年1月、2009年5月至 2010年7月、2010年7月至2010年12月先后任裕泽经济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监事、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9年11月至2010年11月任杭州汉鼎监事,2010年4月至2010 年12月任正维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09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麒诚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系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浙江裕泽经济技 术开发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吴艳系夫妻关系,与公司拟任 董事安小民为甥舅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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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条件。

3、王丽平女士:1970年生,硕士,高级会计师。1999年6月至2002年2月任 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评估项目经理,2002年2月至2009年10月先后任浙 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2009年10 月至2010年4月任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0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2012年4月至今暂代董事会秘书。

王丽平女士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票300,000股,占总股本0.34%,与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 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王艳女士:1979年生,大专,助理会计师。2003年3月至2010年4月先后 任公司行政负责人、监事、财务主管,2005年8月至2010年7月先后任汉爵科技执 行董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7年2月至2010年5月任中诚建设执行董事。

2003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行政总监, 2010年12月至2012年4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7月至今任汉爵科技监事。

王艳女士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票300,000股,占总股本0.34%,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王维山先生,1974 年生,本科。1997 年1 月至2002 年7 月任杭州百合 花饭店前厅部管理人员,2004 年6 月至2009 年6 月任公司市场负责人,2007 年 6 月至2008 年7 月任公司江西分公司负责人,2009 年6月至2010 年6 月任公司 监事会主席,2007 年2 月至2010 年4 月任中诚建设监事,2008 年1 月至2009 年5 月任裕泽经济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9 年5 月至2010 年12 月任青悠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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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07 年5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6 月至今任公司市场总监,2010 年7 月至今任昆明分公司负责人。

王维山先生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票300,000股,占总股本0.34%,与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 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王智斌先生:1982 年生,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2007 年9 月至2007 年12 月任浙江普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8 年1 月至2012 年5 月先后任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审计员、高级审计员、一级项目经理、 二级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

王智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6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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