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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it Innovation Internet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Jun 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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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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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300 证券简称:汉鼎股份 公告编号: 2012-022
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交所《创业板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 名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 2012 年 6 月 26 日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结束,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共九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吴艳女士、 王麒诚先生、蔡福益先生、安小民先生、王艳女士、尹於舜先生;独立董事候选 人为:姚铮先生、寿邹先生、吴兰女士。我们认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二、我们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有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资格。
三、根据上述九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 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四、根据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其有中 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 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五、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上述九名董事候选 人(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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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 独立意见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
姚铮:
寿邹:
吴兰: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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