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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it Innovation Internet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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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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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海 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在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会议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有关情况发表如下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解决因以前年度发生的前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 业非经营性占用公司子公司资金的事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控股股东及其附 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公司子公司资金的全部本金及部分利息已归还至上市公司, 尚余 4,714,735.89 元占用利息未归还。截至 2021 年4 月 23 日,上述占用利息 4,714,735.89元已全部归还至上市公司。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其他情形,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能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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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2018年12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签署四方协议暨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杭州汉鼎俏星商业发展有限 公司对一号店、二号店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1,199.1688万元,同 时杭州汉鼎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杭州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就本 担保提供等额的反担保。

2020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 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杭州超象娱乐管理有限公司、合肥 市汉鼎宇佑电影院有限责任公司、淳安县汉鼎宇佑电影有限公司、西安华昕影院 有限公司、宁波镇海宇佑互动电影院有限公司、山西镁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江 油市辉煌影业有限公司向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合作开展3,308.8645万元的 融资租赁业务,业务期限为两年,上述业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 为自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两年的期间。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其他对 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不 存在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公司不存 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等情 况。

二、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议,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我们一致认为:本次董事会制定的利润 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报告期内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情况。 公司现有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经营实际需要,能有效防范各项经营风险。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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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 作的实际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周亚力、刘建忠、张梅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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