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trait Innovation Internet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Nov 20, 2017
55301_rns_2017-11-20_9b89ecf8-8d1d-45ee-bc8c-2aadd9768f23.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微贷(杭州)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 司部分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汉鼎宇 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全资 子公司出售微贷(杭州)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 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交易定价,系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微贷(杭州)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 (2017)020286号)、《微贷(杭州)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1-6月审计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17)021092号)的审计结论为参考依据,结合标的公司未来业 绩成长性的基础上,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的,定价公允 合理。
2、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将获得29,750万元的股权转让价款, 可以增加其运营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更好地支持公司转型升级,符 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3、本次出售资产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4、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出售资产事项。
==> picture [91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微贷(杭州)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部 分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亚力】 【吴飞】 【范悦龙】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