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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it Innovation Internet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2
Jun 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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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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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对 “ 区域中心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 追加投资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汉鼎 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鼎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 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 司拟以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对 “ 区域中心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 目 ” 追加投资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筹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26 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00 万股,发行价为每 股人民币 18.00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39,6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552.4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35,047.6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2 年 3 月 12 日 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2]第 110609 号)验证确认,并已全部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 “ 区域中心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 实施情况
“区域中心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于 2011 年 3 月报经杭州市下城区 发展和改革局审查备案,项目总投资 4,997.52 万元。公司拟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建 立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长沙等五个区域中心进而形成以公司总部和五个区 域中心为主体架构的全国性业务拓展网络。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投资项目 | 金额 |
| 办公场所购置、租赁及装修 | 1,513.99 |
| 其中:办公场所购置及装修 | 1,48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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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 | 金额 |
|---|---|
| 租赁 | 32.00 |
| 软硬件购置 | 1,587.53 |
| 其中:硬件 | 1,398.02 |
| 软件 | 189.51 |
| 人员费用 | 1,281.00 |
| 设计咨询等费用 | 185.00 |
| 预备费用 | 180.00 |
| 铺底流动资金 | 250.00 |
| 合计 | 4,997.52 |
其中办公场所购置及装修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 房产购置 | 单价(万元) | 面积(平方米) | 总价(万元) |
|---|---|---|---|
| 上海 | 3.50 | 250.00 | 875.00 |
| 深圳 | 2.00 | 200.00 | 400.00 |
| 装修及办公家俱 | 206.99 | ||
| 合计 | 1,481.99 |
该项目建设期预计为 1 年,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会把总部的经营模式复制 到全国其他地区,将使公司形成以公司总部和五个区域中心为主体架构的全国性 业务拓展网络,公司的市场范围将得到有效扩张并使公司具备在各区域中心及其 辐射区域培育市场、开拓业务的能力。
募集资金到位前,该项目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 925.62 万元先行投入在上海 购置了办公场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2】 第 112362 号《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 报告》。截至目前,该项目累计已投入 925.62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4,071.90 万元 存放于专用账户。
三、本次以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对 “ 区域中心与信息化管理平台 建设项目 ” 追加投资的具体情况
按“区域中心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计划,公司需在深圳购置 单价为2万元,面积为2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根据发行人对目前市场的了解,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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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现在的写字楼市场价格,较为理想的写字楼单价约需要每平方米3.7万元至4.5 万元,明显高于原预计单价。调整后“区域中心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中 “ 办公场所购置及装修 ” 资金预计使用情况如下:
| 房产购置 | 单价(万元) | 面积(平方米) | 总价(万元) | 备注 |
|---|---|---|---|---|
| 上海 | 3.5223 | 262.79 | 925.62 | 已购置 |
| 深圳 | 3.70 | 190.00 | 703.00 | |
| 装修及办公家俱 | 206.99 | |||
| 合计 | 1,835.61 | 预计比原计划增 加353.62万元 |
为保证“区域中心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以其他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对该项目追加350万元用于办公场所购置及装修。
四、公司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
(一)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已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扣除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建设项 目”和“区域中心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两个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合计 人民币 12,500.54 万元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 资金项目”为人民币 22,547.06 万元。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 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人民币 1,7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使用 2,8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使用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余额为 18,047.06 万元。
(二)本次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 超募资金使用(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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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慎研究和初步论证,公司本次拟以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350 万元 追加投入“区域中心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对于剩余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汉鼎股份承诺将根据公司的发 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使用计划;公司实际使用剩余的其他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 露。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以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对“区域中心与信息化管理平台 建设项目”追加投资行为已经汉鼎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 规范运作指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 超募资金使用(修订)》 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本次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对汉鼎股份本次以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对“区域中心 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追加投资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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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对 “ 区域中心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 追 加投资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孔海燕 谢晶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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