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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e Grid Yingda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3
Mar 2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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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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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议议事程序,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 规、《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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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决定公司经营管理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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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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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拟订、实施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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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公司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及投融资方案,并在授权范围内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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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或形成决议提请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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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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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讨论拟订公司员工的聘用、薪酬、考核、奖惩与辞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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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讨论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提请董事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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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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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提请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公司高中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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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研究确定权属公司外派董事、监事和权属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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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选方案;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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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决定除公司董事、高管外员工的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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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讨论通过需向董事会汇报的报告、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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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召开扩大会议时,听取、检查重要会议决议执行情况,抓好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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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职能部门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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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根据公司与各子公司管理权限的划分,行使公司管理总部的职权,依 法对公司下属子公司进行管理;
(14)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处理的事项及其它需要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 重要工作。
第四条 在紧急情况下,基于公司利益最大化的考虑,总经理对本应在总经理 办公会讨论审议范围而又必须立即决定的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有先行处置权, 但事后应向经营层报告。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与会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 可委托一名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的出席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销售总监、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等相关公司高管。与会议所议事项相关的职能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可 列席会议。
第七条 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和秘书列席会议,需其他人员列席时,由会议主 持人确定。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10 日、25 日左右,总经理可根 据情况适时调整),遇特殊情况时,总经理可临时召集办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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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董事长提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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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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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有重要经营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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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二名以上经营层人员提议的决策或需要沟通协调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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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
第九条 根据工作需要,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扩大会议,全体或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列席。听取、检查重要会议决议执行情 况,抓好协调工作,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权属公司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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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与会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会前应向总经理请假,对会议议题有 意见或建议亦应同时提出。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程序
第十一条 每次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的时间、地点和议题由总经理确定,并由公司 综合办公室提前2-3 天(临时会议除外)通知与会人员。总经理办公例会无须正 式通知,若规定参会人员不能参加,须于开会前一小时向公司综合办公室请假。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公司综合办公室承办会务事项。公司综合办公室负 责收集会议所议事项的有关材料,经整理后提呈总经理确定会议议程。公司综合 办公室一般应于会议召开前1 日通知全体与会人员,并告知会议的议题、议程。 如遇特殊情况,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由总经理确定,经营层成员可提前向总经理提请需 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第十四条 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的议题,应做到准备充分、材料详实。对 需要会议决策的事项,提交议题的经营层成员及相关单位和部门需认真调查研 究,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可供选择的预案或建议,由综合办公室提前一天将议 案以书面形式交与会人员。
(1) 在确定投资项目时,应建立可行性研究制度,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有关资料。上会前,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
(2) 研究重要财务支出,应预先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财务部门提出审核 意见。会议材料应提前1-2 天送交与会人员。
(3) 公司决定的重大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事项, 按相关规定需要招标的,必须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进行。
第十五条 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也可由总经理委托一名经营层成员召集、 主持。
第十六条 每项议题由单位、部门负责人做发言,要阐明议题的主要内容和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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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的主持人应充分调动与会人员的积极性,使各位参会人 员对所讨论的议题充分表达意见,与会人员也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参与议题的 讨论。
第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对所议事项应做到有议有决。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的 议题分为决策事项和非决策事项。决策事项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一人一票 和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票数一致时由总经理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 最终做出决定。非决策事项(包括会议沟通事项和工作协调事项)则应在充分沟 通和讨论之后由参会人员达成一致性的意见,达到沟通情况、权衡利弊、求同存 异、解决问题的目的。
第十八条 列席人员有发言权,但无表决权。
第十九条 经营层成员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如遇到意见明显分歧,一般应暂 缓表决,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议。在特殊情况下,可将分歧意见向 董事会请示、报告。
第二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重要问题时,经营层成员因故缺席,一般应由召集 人或委托有关人员事先征求意见,会上加以说明,会后通报情况。如有不同意见 的,要认真考虑,必要时提交复议。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的问题和决定的事项,未经会议批准传达或公 布的,与会人员不得向外泄露。
第五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内容应以记实形式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秘书如实笔录。记 录应载明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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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会议名称、次数、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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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持人、出席、列席、记录人员之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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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告事项之案由及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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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讨论事项之案由、讨论情况及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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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出席人员要求记载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材料、记录、纪要均为公司工作秘密级材料,应妥善 保管,并于下一年度3 月底前归档并永久保存。查阅会议材料、记录、纪要须经 综合办公室主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四条 借阅会议记录需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五条 需形成决议或纪要等文件,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秘书拟稿,整理会议要 点及时转告因故缺席的会议人员或由总经理签发抄告有关单位。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形成的决议、决定事项,每位经营层成员必须服从,并 按照分工负责组织实施,不得进行抵触或按个人意愿行事。凡本次办公会研究的 重要事项,需由分管领导或相关人员向下次办公会汇报落实情况。
第二十七条 经营层成员应对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承担责任。总经理办公会决议违反 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董事会授权,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加决议的经营 层成员应负相应责任;但在表决时表明不同意见或反对并记载于总经理办公会记 录的经营层成员,可免除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综合办公室拟定,董事会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议事规则接受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 本公司章程的约束,本议事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 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 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此前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凡与本议事规则有抵触 的,均依照本议事规则执行。
第三十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议事规则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实 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 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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