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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e Grid Yingda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7
Oct 2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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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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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码:临2007-041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7 )第28 号《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 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置信电气于2007 年4 月底启动了公司治理 专项活动,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为总负责人的公司治理专项小组,于 2007 年6 月28 日完成自查阶段工作,于2007 年7 月底完成了公 众评议阶段工作。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期间完成的主要工作
收到有关文件后,我公司就将上述文件通知全部转发给公司全体 董事和监事,在汇总了外部董事监事意见后,公司在2007 年4 月召 开了总经理办公会议上讨论了关于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的工作计划,会 议确定: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由公司董事长为总负责人,公司总经理为 董事会中的工作具体负责人选,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的安排 与落实。工作中,监事会要及时检查监督,高管人员要贯彻配合。公 司领导特别提出,要把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与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和管理能力相结合,认真查找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不足。并对开 展第一阶段的自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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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28 日,公司向上海证监局上报了《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计划》。随后,公司严格按照《“加强上市公司 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的要求,对照检查,并形成了自查报告。 公司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上报上海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征求 意见后,6 月28 日,公司董事会三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上 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上海置信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2007 年6 月30 日, 公司《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公布,并开始接受社会公众评议。 并于2007 年7 月底完成了公 众评议阶段工作。
2007 年9 月4 日,上海证监局对我公司进行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现场检查。
2007 年9 月24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上海置信 电气有限公司公司治理状况整改通知书》(沪证监公司字[2007]375 号)
2007 年10 月10 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结合上海证监局整改 意见,专题研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事宜。
2007 年10 月19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上 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状况评价意见》。
二、对公司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公司按上市公司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了较为完整、合理的法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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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和规章制度,并得到了有效的遵守和实行,公司治理总体来说比 较规范,但在以下几个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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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董事会的相关工作尚需加强,其中,尚未成立战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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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和内部审计专门委员会,董事的后续培训工作尚需加强
整改措施:公司于 2007 年8 月27 日召开了第三届六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已经成立了战略、薪酬、提名和内部审计专门委员会并开展工 作。
公司日常主要是通过在召开董事会时,经常性地邀请券商、律师、 会计师参加会议,并对证券市场的最新情况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等监管部门的最新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公司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对全 体董事的后续培训工作,要确保在2007 年底前,每位董事至少参加一 次由证管部门组织的后续培训。上述整改措施的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 事长。
2、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管职能有待进一步强化,监事会成 员的后续培训工作尚需加强。
整改措施:公司监事会要持续加强对公司的日常内部审计、内控 执行等工作的监管,要经常听取公司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 机构关于公司财务状况的工作汇报,并提出自己的独立审核意见,对 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审核要坚持事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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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对全体监事的后续培训工作, 到2007 年 底前,要确保每位监事至少参加一次由证管部门组织的后续培训。 上 述整改措施的第一责任人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3、与投资者沟通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公司加强了对公司网站内容的更新工作,将最新、最 准、最全面的公司公开资料及时挂在网上供投资者查阅。在公司网站 中的“留言反馈”上,鼓励投资者提问题、提建议、提意见,公司将 及时回复。公司将继续通过电话、传真等手段,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 公司方面要做到有问必答。在不违反证监会信息披露规定的前提下, 耐心、细致地回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公司将充分利用股东大会,上 门拜访,来访接待等各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面对面、一对一的沟通交 流,直接听取他们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上述整改措施的第一责 任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对公众评议发现问题的整改
自2007 年6 月30 日公司《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在《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以 来,公司公布了治理工作热线电话,并在公司网站上公布了治理工作 邮箱等平台交流工具,公司未收到社会公众关于公司治理状况的相关 评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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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上海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针对上海证监局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将认真分析原因, 吸取教训,完善相关制度,积极进行整改,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 平,切实提高公司质量。
(一)“三会”运作方面
《整改通知书》指出:“个别董事会会议记录签名不全”。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经查,在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记录中,第 二届第二次、第三届第一次会议记录遗漏了个别董事的签名,但各项 决议均经过全体董事的签字确认。
公司已经补全上述董事会记录中董事签名。今后公司将认真核对 并督促出席会议的董事在相关文件上签名,进一步做好会议记录、参 会人员签名等会务工作。上述整改措施的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
(二)薪酬支付方面
《整改通知书》指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新酬 支付办法未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 酬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将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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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办法,并提交董事会和200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整改措 施的第一责任人为公司总经理。
五、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的治理状况评价意见的改进措施 针对交易所出具的评价意见,公司将以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 契机,对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公司内部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设和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 作、强化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履职意识,积极推动公司治理 水平的提高。
今后,公司将不断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规范化运作的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 规定,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本次治理活动中提出的 各项整改计划,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公司在规范的经营运作下 获得长期健康发展,为公司的下一步经营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以更 规范的运作、更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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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10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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