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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e Grid Yingda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7

Aug 2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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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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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码:临2007-033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增发不超过2,200 万股A 股网上发行公告

重要提示

1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增发不超过 2,200 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 A 股)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 [2007]226 号文核准。

2 、本次发行采取在询价区间内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上定价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网上发行由保荐人(主承 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 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3 、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询价对象 和配售对象。即是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 QFII )。

4 、本公告为有关网上对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申购的具体规定,在网上申购 的公司原股东请注意本公告中有关申购时间、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的 具体规定。有关网下发行事宜请参阅2007 年8 月21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不超过 2200 万股A 股网下发行公告》。

5 、本次发行将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股东可按其在股权登记日 2007 年 8 月 27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以不 超过 10:0.3 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认购数量最多为 4,280,964 股。公司原股 东上海置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置信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和杜筱燕承诺放 弃发行的优先认购权,则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可以优先认购的数量最多为 3,553,988 股。公司原股东放弃以及未获配售的优先认购权部分,将由保荐人(主 承销商)回拨到网下进行发行。

6 、根据累计投标询价结果,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最终发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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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为 48.00 元 / 股。

7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募集资 金总额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总量数量,并于 2007 年 8 月 30 日( T+2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上海置信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 A 股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公布。

8 、本次发行不作除权安排,增发股份上市流通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9、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承诺对成功认购的股份锁定三个月,自向 原社会公众股股东优先配售的股份上市流通首日起算。锁定期后上述股份方可上 市流通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10 、本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网上增发新股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进行说明,不 构成针对本次增发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 详细阅读于 2007 年 8 月 21 日( T - 5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证券时报》上的《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新股招股意向书摘要》。

11 、为方便投资者,本次增发的有关资料亦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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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置信电气 / 发行人 / 公 指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本次发行 / 本次增发: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增发不超过 2,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之行为 于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 在册的置信电气之股东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询价 对象和配售对象

公司原股东: 指 在册的置信电气之股东 机构投资者 指 对象和配售对象 有效申购: 指 优先认购权: 指 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以不超过 认购本次增发的股份之权利 股权登记日: 指 2007 年 8 月 27 日( T-1 日) 网下申购日: 指 2007 年 8 月 23 日( T-3 日) 网上申购日: 指 2007 年 8 月 28 日( T 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符合本次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 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及时缴付申购定金 或申购款、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符合规定等 公司原股东可按其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所持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以不超过 10:0.3 的比例优先 认购本次增发的股份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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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 、发行股票的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2 、发行数量

本次增发数量的上限为 2,200 万股,最终发行总量将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以及发行人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并将在申购结束后 披露发行结果公告。

本次发行总量扣除优先配售数量后所余股份将全部向机构投资者网下配售。 网上或网下发行过程中,网上公司原股东放弃以及未获配售的优先认购权部分, 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回拨到网下进行发行,网下由于未获投资者足额认购或 由于取整运算所致余股由主承销商包销。

参加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若同时为公司原股东,其行使优先认购权的申购 以网上申购方式进行,其他申购以网下申购方式进行。

3 、发行地点

全国所有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4 、发行对象

机构投资者和所有在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置信电气无限售条件 流通 A 股的公司原股东(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5 、发行价格

根据累计投标询价结果,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最终发行价格为 48.00 元 / 股。

6 、优先认购权

公司原股东可按其在股权登记日 2007 年 8 月 27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 在册的所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以不超过 10:0.3 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认 购数量最多为 4,280,964 股。公司原股东上海置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置信 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和杜筱燕承诺放弃发行的优先认购权,则其他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股东可以优先认购的数量最多为 3,553,988 股。公司原股东放弃以及未获 配售的优先认购权部分,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回拨到网下进行发行。

公司原股东通过申购代码 “700517” 、申购简称 “ 置信配售 ” 行使优先认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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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本次发行的重点日期及停牌安排

7、本次发行的 重点日期及停牌安排
日期 事项 停牌时间
T-5日(8月21日) 1、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
2、刊登《网下发行公告》
3、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上午9:30-10:30 停
牌,其后正常交易
T-4日(8月22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T-3日(8月23日) 网下申购,网下申购定金缴款(申购定金到账截
止时间为当日下午17:00)
全天停牌
T-2日(8月24日) 1、 网下定金验资
2、 确定发行价格
全天停牌
T-1日(8月27日) 1、 刊登《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结果公告》
2、 刊登《网上发行公告》
3、股权登记日
全天停牌
T日(8月28日) 网上申购 全天停牌
T+1日(8月29日) 1、 网上申购资金清算
2、 确定最终发行总量,网上、网下发行数量,计
算网下配售比例
全天停牌
T+2日(8月30日) 1、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2、 退还未获配售的网下申购定金,网下申购投资
者根据配售结果补缴余款(到账截至时间为当
日下午17:00时)
全天停牌
T+3日(8月31日) 网下配售股款验资 正常交易
T+4日(9月3日) 募集资金划入发行人指定账户 正常交易

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 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8 、除权安排

本次增发不作除权处理,增发股份上市流通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9 、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余额包销方式。

10 、上市交易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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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

11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 3.2 亿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约 3 亿元, 不超过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所需的资金量)。

12 、上市承诺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早申请增发股份的上市交易。本次发行的股票,除网 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部分锁定期限为三个月外,其他部分不设持有期限制。

二、本次发行配售方法

本次发行股份,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有效申购情况,结合发行人募 集需求,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上述事项确定后,符合 本次发行办法规定的有效申购(包括网下及网上申购)将按照如下原则获得配售:

1 、当网下申购的、询价下限以上(包括询价下限)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 等于公开发行总量,则发行价格为询价下限。在确定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后,所 有高于或等于发行价格的有效申购(即获配申购)按照如下顺序依次获得配售:

( 1 )网上申购部分,除公司原股东上海置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置信 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和杜筱燕放弃优先认购权外,公司其他原股东按其股权登 记日收市后所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以不超过 10:0.3 的实际认购比例进行的 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最高为 3,553,988 股。

( 2 )网下申购部分,如果网下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者等于网下最低的可 配售数量(最终确定的发行数量减去网上优先配售规模 3,553,988 股后的余额), 所有网下申购均按其有效申购量获得足额配售。网上公司原股东放弃以及未获配 售的优先认购权部分,不再回拨到网下,加上网下由于未获投资者足额认购或由 于取整运算所致余股,网上网下两部分的余股均由主承销商包销。

( 3 )网下申购部分,如果网下的有效申购数量高于网下最低可配售数量(最 终确定的发行数量减去网上优先配售规模 3,553,988 股后的余额),则网上公司 原股东放弃以及未获配售的优先认购权部分,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回拨到网 下,加上网下最低可配售数量部分,两者合计后按照实际比例进行配售。网下由 于未获投资者足额认购或由于取整运算所致余股由主承销商包销。

2 、当网下申购的、询价下限以上(包括询价下限)的有效申购总量大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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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行总量(即出现了超额认购的情况),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超额认购的 实际情况以一定的超额认购倍数确定发行价格。确定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后,所 有高于或等于发行价格的有效申购(即获配申购)按照如下顺序依次获得配售:

( 1 )网上申购部分,除公司原股东上海置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置信 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和杜筱燕放弃优先认购权外,公司其他原股东按其股权登 记日收市后所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以不超过 10:0.3 的实际认购比例进行的 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

( 2 )网下申购部分,网上公司原股东放弃以及未获配售的优先认购权部分, 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回拨到网下,加上网下最低可配售数量部分,两者合计 后按照实际比例进行配售。网下由于未获投资者足额认购或由于取整运算所致余 股由主承销商包销。

3 、在以上有关股份配售的所有计算过程中,若计算结果出现非整数,仅取 其整数部分作为计算依据。

三、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只对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发行,不向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 发行,网上未认购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

公司原股东可按其在股权登记日 2007 年 8 月 27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 在册的所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以不超过 10:0.3 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认 购数量最多为 4,280,964 股。公司原股东上海置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置信 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和杜筱燕承诺放弃发行的优先认购权,则其他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股东可以优先认购的数量最多为 3,553,988 股。

  • 1 、公司原股东通过申购代码 “700517” 、申购简称 “ 置信配售 ” 行使优先认购

权。

2 、申购价格为 48.00 元 / 股

  • 3 、公司原股东可优先认购股数最低为 1 股,最高不得超过其股权登记日收 市后所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乘以 0.03 (计算结果只取整数部分)。

4 、公司原股东各自具体的申购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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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行行使优先认购权的程序

1 、公司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参加本次优先配售时,填写“置信配售”委 托单,代码“ 700517 ”,认购价为 48.00 元 / 股。

2 、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可优先配售数量的限额为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 以优先配售比例( 10:0.3 ),计算结果只取整数部分,申报的总数不能超过可优 先配售数量的限额。如申购股数超过其可优先认购股数,则该申购为无效申购。 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置信配售”可配证券余额。

3 、书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 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 项)到所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营业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 验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4 、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助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营业网点规定办 理委托手续。

五、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机构投资者网下配售亦不 另行收取任何手续费。

六、网上路演

为使投资者更详细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有关情况, 2007 年 8 月 22 日( T-4 日) 14:00-16:00 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在中国证券网 ( http://www.cnstock.com )上进行了网上路演。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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