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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e Grid Yingda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Oct 2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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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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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全体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申请豁免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的有关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对现金分 红政策做出具体安排,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 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关于申请豁免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解决许继变压器有限 公司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 规定,是基于客观现实情况,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后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 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公正,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申请豁免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宋振宁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10 月28 日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公正,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申请豁免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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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10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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