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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e Grid Yingda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Jan 1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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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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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1-004 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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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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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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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国网英大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14 年起聘任瑞华为公司提供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已连续服务6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会(2011)24 号)等相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有轮换 要求,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2020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 司已就新聘事宜与瑞华进行了事前沟通,瑞华已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 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成立于2012 年,是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 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A 座8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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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为叶韶勋先生,目前拥有合伙人228 人、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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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为540 人。
信永中和2019 年度业务收入为27.6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19 亿元,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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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收入为6.2 亿元。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 家,涉及的主要行 业包括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 等,收费总额3.4 亿元。公司属于其他金融业,信永中和2019 年审计的同行业 上市公司家数为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2019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5 亿元,已购买的 职业保险符合有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信永中和近 三年在执业中没有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 次,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上述监督管理措施共涉及17 名从业人员。 (二)项目信息
-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玉成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 年开始在本 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 余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晁小燕女士,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本 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孟祥柱先生,201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本 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公司拟新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上述三人均是 首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合伙人罗玉成、独立复核合伙人晁小燕、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孟祥 柱最近三年均未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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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招投标程序和竞争性谈判确定审计项目中 标价格:公司及子公司拟支付信永中和2020年度审计费用总额合计351.13 万元, 其中公司合并和母公司审计费用92.4 万元(含内控审计报告费用28 万元);公 司及子公司支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2019 年审计费用总额225 万元,其中公司合 并和母公司审计费用100 万元(含内控审计报告费用30 万元)。与上一年相比, 内控审计费用下降6.67%,审计费用总额增加56.06%,主要系公司2020 年完成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注入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73.49%股 权和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6.67%股权。审计资产总额和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三)应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无。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 华”),该所于201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已连续服 务6 年。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 师事务所的情况,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 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 号)等相关规定,对会计师 事务所有轮换要求,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聘任信永 中和为2020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新聘事宜与瑞华进行了事前沟通,瑞华已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 议。上市公司已督促信永中和与瑞华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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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和配合工作。
(四)应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无。
三、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事前审查,查阅了相关材料及资质证件,并召开2021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公司聘任审计机构 的原因合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执业资质,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性和专业性原则,具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良好,能够胜任公司2020 年度审计工作。公司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决 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同意相关审计费用,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 够满足公司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 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必要的从业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良好,其经 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审计机构 的原因合理。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1 月1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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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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