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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e Grid Yingda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Apr 2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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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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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预案是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 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所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对 2019 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认为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我们认为,公司出具的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 2019 年度对外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21,702.86 万元。公司对外担 保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担保。 公司期末不存在资金被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 真履行了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 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的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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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进行担保的情形,不 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关于 2019 年度部分资产负债核销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 2019 年度部分资产负债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 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有利于 保障公司规范运作。本次核销 2019 年度部分资产负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同意本次 2019 年度部分资产负债核销事项。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依据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 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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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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