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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E GRID INFORMATION&TELECOMMUNICATION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Sep 2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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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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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20-059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启明星”)拟与其他三名投 资方共同出资设立思极星能科技(四川)有限公司(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以下 简称“思极星能”或者“标的公司”)。

 投资金额 :中电启明星拟出资6,527 万元(其中以智慧物流相关资产作价 出资6,027 万元人民币,以现金出资500 万元人民币),持有思极星能35%的股权。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合作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其他三名投资方尚需履行 各自内部的投资审批程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加快推动智慧物流业务的市场化运作,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发 挥公司在能源领域服务和IT 技术积累方面的优势,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全 资子公司中电启明星拟与三峡清洁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或其子基金(以下简称“三峡基金”)、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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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20-059号

下简称“惠程科技”)、德仕安(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仕安”) 共同出资设立思极星能科技(四川)有限公司(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以下简称 “思极星能”或者“标的公司”)。思极星能注册资本为18,648 万元人民币,其中 中电启明星出资6,527 万元人民币(以智慧物流相关资产作价出资6,027 万元人 民币,以现金出资500 万元人民币),持有思极星能35%的股权。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 年9 月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 全资子公司中电启明星出资6,527 万元人民币与三峡基金、惠程科技、德仕安三 方共同设立思极星能,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投资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也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拟签署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已对三峡基金、惠程科技、德仕安三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 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南片区)西源大道2688号 法定代表人:倪平波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11887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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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20-059号

经营范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通信系统工程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 制造;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贸易代理服务;电气安装工程; 会议及展览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广告业;租赁业;道路货物运输;充电 站服务;增值电信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道路运输辅助活动;多式联运和运 输代理业;汽车及零配件批发;零售业;电力工程;输变电工程;城市及道路照 明工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

股东情况:中电启明星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电启明星经审计的资产总 额为87,685.44万元,净资产为24,142.09万元;2019年度的营业收入为94,380.14 万元,净利润为7,379.95万元。

  1. 三峡清洁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1栋1604-118 执行事务合伙人:三峡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0,1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RYLQ88

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

及相关咨询服务。

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50,000 99.96%
2 三峡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
0.04%
合计 250,100 100%

3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20-059号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三峡清洁能源股权投资基金 (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9,378.67万元,净资产为 68,651.20万元;2019年度的营业收入为2,411.97万元,净利润为1,741.85万元。

3.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兰景路以东、锦绣路以南惠程科技工业 厂区

法定代表人:汪超涌

注册资本:80,192.956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52119019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股权投资、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 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保险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物 业投资、物业经营、物业管理;电工器材的购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 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管准证字第2003-525号文件执行);自 有产品的售后服务;汽车租赁(不含金融租赁);有形动产设备租赁服务(不含金 融租赁)。(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 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缆分支箱、环网柜、电力电缆附件 等高分子绝缘制品及相关材料、高低压电器、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箱式变电站、 电力自动化产品、跌落式熔断器、柱上开关、柱上断路器,管母线等相关电力配 网设备的生产、销售及施工服务;电网与工控安全、智能配电、新能源汽车充电 桩产业链、工业自动化及控制、信息与安防监控系统、智能二次设备、电力网络 信息安全系统技术开发、产品研制及工程集成;电动汽车充电设备设计研发、生 产、销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规划设计、建设;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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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20-059号

网、并网光伏电站的建设和运营;储能系统设备研发制造及运营;动力电池回收(以 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 方可经营,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智能设备及软件、机器人及零部件、机 器人系统、机器人应用技术、软件产品、无人驾驶物流车整体技术、中低速无人 驾驶系统、无人驾驶物流车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咨询及服务。

主要股东:截止2020年6月30日,惠程科技的控股股东中驰惠程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24.76%。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惠程科技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为352,662.0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92,342.95万元;2019年度 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09,232.1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99.79 万元。

4.德仕安(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9层902室 法定代表人:于付营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8219010U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 技术培训;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自行开发 的产品;合同能源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维修计算机、仪器仪表;汽车租赁(不 含九座以上客车);出租商业用房;物业管理,城市园林绿化;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工程勘察设计;专业承包;道路货物运输。

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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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20-059号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北京国源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4,200 70%
2 张民红 900 15%
3 于付营 900 15%
- 合计 6,000 100%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德仕安经审计的资产总 额为5,553.93 万元,净资产为1,450.67 万元;2019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7,527.14 万元,净利润为-1.99 万元。

三、拟投资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思极星能科技(四川)有限公司(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二)注册资本:18,648 万元人民币。

(三)经营范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技术推广服 务;增值电信服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气安装工程;充电站服务;道路货物 运输;道路运输辅助活动;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汽车及零配件批发;汽车修理与维护;贸易代理服务;零售 业;租赁业;广告业。(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四)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 畔路西段99 号(具体以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五)股权结构:

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中电启明星 资产+货币 6,527 35%
2 三峡基金 货币 6,527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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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20-059号

3 惠程科技 货币 2,797 15%
4 德仕安 货币 2,797 15%
- 合计 - 18,648 100%

中电启明星以评估后的智慧物流相关资产6,027 万元(以有权单位最终备案 结果为准)及500 万元现金出资。经具有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的北京中企华资 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中企华评报字(2020)第1456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 年5 月31 日,智慧物流业务相关资产负债组合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账面 价值为1,626.28 万元,根据收益法测算结果,被评估资产组评估值为6,027.00 万元,评估增值4,400.72 万元,增值率270.60%。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签署的对外投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订主体

甲方: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三峡清洁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或其子基 金

丙方: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德仕安(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标的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

甲方出资6,527 万元,其中以智慧物流相关资产作价出资6,027 万元人民币 (以有权单位最终备案结果为准),现金出资500 万元人民币,股权比例为35%; 乙方以现金出资11,748 万元人民币(其中6,527 万元人民币认缴注册资本, 超出部分5,221 万元人民币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比例为35%;

丙方以现金出资5,035 万元人民币(其中2,797 万元人民币认缴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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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部分2,238 万元人民币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比例为15%;

丁方以现金出资2,797 万元人民币,股权比例为15%。

甲方以非货币资产即智慧物流相关资产出资的,各方股东一致同意以甲方委 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准,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三)标的公司股东的义务

1.一般义务

(1)标的公司自注册成立后3 年内,不与任一股东方进行财务报表合并;

(2)标的公司可免费使用经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的“思极” 及“思极能”品牌。

2.特别约定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将智慧物流相关资产及核心人员注入标的公司,标的公司业务 需要电力交易、信息通信技术支持时,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同等条件 下优先选用甲方进行服务支撑;

(2)乙方负责通过资本运作,为标的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收购优质线下场站提 供融资支持,实现标的公司快速的规模化扩张,并依托发电及售电优势,提供低 成本用电,扩大标的公司的竞争优势;

(3)丙方负责在标的公司注册完成后一年半内引入国内顶级物流服务企业的 战略投资。引入战略投资应满足:①国内顶级物流服务企业限于顺丰、四通一达、 京东、菜鸟;②战略投资完成标志为新投资方与标的公司完成投资协议的签订; ③投资方式为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且新增注册资本所的价格和条件不得 优于投资人股东本次投资的价格和条件。如未实现本条约定,则各方同意丙方丧 失标的公司分红权,由其他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享有丙方的分红直至引入完成 后恢复公司分红权(对此前标的公司已进行的分配,丙方无权提出分红或其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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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标的公司建设充电场站需要采购电气设备时,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 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丙方供货;

(4)丁方负责标的公司线上平台的业务导入,在标的公司注册完成后一年半 内,为标的公司线上平台物流业务引流达到7,500 万元,如未实现本条约定,则 各方同意丁方在未完成年度丧失分红权,由其他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享有丁方 的分红,直至业务引流达到本条约定的目标后恢复标的公司分红权(对此前标的 公司已进行的分配,丁方无权提出分红或其他主张)。

(四)标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1.标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7 名董事组成,其中, 非职工董事6 名,甲方推荐2 名、乙方推荐2 名、丙方推荐1 名、丁方推荐1 名, 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董事1 名,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股东 各方在推荐和更换股东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股东会,并经股东会另行选举。

董事会设董事长1 名,由非职工董事担任,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表决同意后上 任;董事每届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1 名,由董事 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董事会建立授权机制,可以董事会决议的形式将部分职权 授予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

2.标的公司设总经理1 名,通过市场化选聘,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 每届任期为3 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法行使职权。 总经理请求辞职时,应提前三十日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公司设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工作,由总经理推荐,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建立总经理 办公会制度,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协调、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各单位的 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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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出资时间

全体股东认缴注册资本部分(不含计入资本公积部分),于公司注册完成并开 立账户后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实缴出资;投资人股东其余出资即计入资本公积部分, 在满足标的公司完成第一笔融资租赁建设场站放款后,于标的公司注册完成并开 立账户后6 个月内完成实缴出资。

(六)业绩承诺及补偿条款

1.业绩承诺

甲方、丁方及标的公司承诺,自公司注资实缴完成后一年半内(“承诺业绩实 现日”),标的公司拥有的已接入思极能平台(仅指由思极能账户收取电费和服务 费的充电站,“接入思极能平台”)的充电站数量不少于500 座,自营超过6 个月 的充电站综合利用率平均应不低于12%(综合利用率=累计充电量/充电桩累计额定 容量/累计运营时间)(“承诺业绩”)。

2.估值调整及业绩补偿方式

若标的公司未实现前述约定承诺业绩的90%,各方同意就投资方股东本次投资 进行调整,重新计算确定投资方实际应支付的投资款(“业绩补偿实施”)。应补偿 投资方的投资款项按以下标准计算:

(1)如标的公司未实现前述约定承诺业绩的80%(指出现接入思极能平台的 充电站数量未超过400 座或者自营超过6 个月的充电站综合利用率平均值未超过 9.6%之任一情形)时,应补偿投资款项金额=投资方投资款-投资方本次投资对应 的注册资本。

(2)如标的公司实现业绩超过承诺业绩的80%(指出现接入思极能平台的充 电站数量超过400 座或者自营超过6 个月的充电站综合利用率平均应超过9.6%之 任一情形)但未超过90%(指出现接入思极能平台的充电站数量未超过450 座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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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营超过6 个月的充电站综合利用率平均值未超过10.8%之任一情形)时,应补偿 投资款项金额按照下述公式计算的孰高值确定:

①应补偿投资款项金额=(投资方投资款-投资方本次投资对应的注册资本) ×(承诺接入思极能平台数量-实际接入思极能平台数量)/承诺接入思极能平台 数量;

②应补偿投资款项金额=(投资方投资款-投资方本次投资对应的注册资本) ×(承诺充电站综合利用率平均值-实际充电站综合利用率平均值)/承诺充电站 综合利用率平均值。

3.业绩补偿的实施

投资方依据本条的约定要求进行的业绩补偿,甲方及丁方应当于投资方发出 主张该等权利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放弃各自的分红权,依法作出由标的公司向乙 方及丙方进行利润分配的决定,直至业绩补偿实施完毕,业绩补偿的实施完毕以 标的公司通过利润分配方式向投资方全额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之日为准。

(七)优先购买权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标的公司的任一股东(以下简称“转让方股东”)在完 成本协议股东特别约定的义务 (乙方不受本股东特别约定的义务的限制)后,可拟 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以下简称“拟议转让”),转让方股东之 外的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股东方的转让和受让不得违背本协议 “注册成立 三年内,不与任一股东方进行财务报表合并”的约定。

(八)违约责任

1.如果任何一方(“违约方”)在本协议中所作之任何陈述或保证是虚假的或 错误的,或该陈述或保证并未得到适当、及时地履行,则该方应被视为违反了本 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亦构成该方对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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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违反。违约方除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外,还应赔偿和承担非违约方因 该违约而产生的或者遭受的所有损失。

2.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期限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标的公司足额缴纳 出资外,还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为每逾期1 天,违约方应向守约方交付其应缴未缴部分出资额的【0.5】‰作为违约金(守约 方按照股权比例享有)。

3.经催告并给予合理宽限期后,违约方仍然拒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守约方有 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关损失。如根据本协议约 定,任一方应向其他方支付任何款项的,款项支付义务方应依约按时(如协议未 约定付款时限的,则在收款方通知的时限内)支付,否则,每逾期1 天,违约方 应向收款方支付按应付未付款项【0.5】‰作为违约金,并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九)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风险提示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为公司与具有市场和业务协同能力的合作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 公司,合资公司主要从事建设新能源运营服务中心、线上服务平台、充换电综合 服务场站业务。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加快推动智慧物流业务的市场化运作, 在业务规划、车辆运力、资本运营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拓宽市场,实现快 速占领市场、做大做强智慧物流业务,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风险提示

  • 1.本项目所处的智慧物流领域,竞争企业较多,市场竞争激烈,可能对合资

  • 公司未来的收入、盈利情况产生不确定性影响;同时,合资公司股东各方可能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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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因经营理念、管理方式等不同造成内部管理风险,以致合资公司无法快速响应 市场需求,实现预期战略目标和经营业绩。

2.本项目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郑重提示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认为智慧物流业务面临较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机遇,国家政策层面对新 能源汽车发展和智慧物流行业的支持,将给能源在物流细分行业应用带来全新契 机,合资公司面向的物流城市配送领域,具备市场容量大、整合空间大的特点, 市场发展空间广阔。因此,如本次对外投资能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的投资效果, 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意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思极星能科技(四川)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3.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20)第1456 号评 估报告。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9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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