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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power Semiconductor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Jun 2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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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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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0-035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为 人民币6,148.06 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 个月内进行置换 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嘉兴斯达半 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2922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发行价格为12.7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9,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0,106,694.50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9,493,305.50 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2020 年1 月21 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 年1 月21 日出具的《嘉 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0026 号)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额
(万元)
新能源汽车用IGBT 模块
扩产项目
上海道之 25,000.00 15,949.3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 20,000.00 20,000.00
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公司 15,000.00 10,000.00
IPM 模块项目(年产700
万个)
公司 22,000.00 0.00
合计 82,000.00 45,949.33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0 年6 月1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6,148.06 万元,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 为人民币6,148.06 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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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预计募集资金
使用金额
预先投入
自有资金
本次置换金额
新能源汽车用IGBT 模块扩产
项目
15,949.33 4,903.36 4,903.36
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10,000.00 1,244.70 1,244.70
合计 6,148.06 6,148.06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 并于2020 年 6 月22 日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 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0 年6 月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6,148.0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 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的财务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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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的财务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 见: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没有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事项及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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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 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013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0 年6 月16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募集 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嘉兴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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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6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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