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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power Semiconductor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Jun 2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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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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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0-035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为 人民币6,148.06 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 个月内进行置换 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嘉兴斯达半 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2922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发行价格为12.7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9,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0,106,694.50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9,493,305.50 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2020 年1 月21 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 年1 月21 日出具的《嘉 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0026 号)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 |
募集资金投入额 (万元) |
|---|---|---|---|
| 新能源汽车用IGBT 模块 扩产项目 |
上海道之 | 25,000.00 | 15,949.33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公司 | 20,000.00 | 20,000.00 |
| 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公司 | 15,000.00 | 10,000.00 |
| IPM 模块项目(年产700 万个) |
公司 | 22,000.00 | 0.00 |
| 合计 | 82,000.00 | 45,949.33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0 年6 月1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6,148.06 万元,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 为人民币6,148.06 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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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投资项目 | 预计募集资金 使用金额 |
预先投入 自有资金 |
本次置换金额 |
| 新能源汽车用IGBT 模块扩产 项目 |
15,949.33 | 4,903.36 | 4,903.36 |
| 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10,000.00 | 1,244.70 | 1,244.70 |
| 合计 | 6,148.06 | 6,148.06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 并于2020 年 6 月22 日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 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0 年6 月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6,148.0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 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的财务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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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的财务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 见: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没有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事项及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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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 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013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0 年6 月16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募集 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嘉兴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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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6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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