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tarpower Semiconductor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Feb 9, 2022
57570_rns_2022-02-09_e83eea86-c212-41e2-8d79-04f14c083340.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证券”)作为嘉兴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达半导”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份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于2022 年1 月10 日至2022 年1 月11 日对斯达半导进行了现场检 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马峥、庞雪梅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2 年1 月10 日至2022 年1 月11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马峥
(五)现场检查手段:
- 1、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
1
-
2、察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
3、查看公司自本次非公开上市以来的“三会”文件;
-
4、查阅和复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明细等资料。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斯达半导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 则及其他公司治理相关的制度和文件,审阅了本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董事会、监 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其他会议资料。同时,现场检查人员还 查阅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 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斯达半导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 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内部控制环境良好,风 险控制有效。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进行了检查,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 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斯达半导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斯达半导关联交易的制度文件、相关会议记录和公告文 件,查阅了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并与斯达半导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斯达半导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 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开户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原 始凭证和银行对账单、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及公告等资料,同时查阅了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关于募集资金支出和使用的决策程序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斯达半导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自募集资金到位后至本报告签署日,斯达半导 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法违 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 查阅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斯达半导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策 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相关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不存在重大 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斯达半导的经营业绩情况,同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 业务人员进行沟通,了解近期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斯达半导经营模式、经营环境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査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斯达半导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与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重 大对外投资情况和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总体运行良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3
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重大问题,无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斯达半导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检查过程中,斯达半导相关人员能够积极配合现场访谈和资料查 阅,并及时提供检查所需资料,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中信证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对 斯达半导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中信证券认为: 自 本次非公开发行上市以来,斯达半导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 露、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 相关要求。
斯达半导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我公司将持续关注斯达半导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并督促公司有效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
(以下无正文)
4
==> picture [103 x 5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83 x 65]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