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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K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Oct 3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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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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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0
$\sim 10^7$
敦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〇八年度及民國一〇七年度
$\Delta$
公司地址:新竹市東大路二段83號12樓之一 公司電話: (03)542-5566
個體財務報告
錄 $\blacksquare$
| 項 | 目 | 頁 次 |
|---|---|---|
| 一、封面 | $\mathbf{1}$ | |
| 目錄 ニ、 |
$\overline{2}$ | |
| 三、 會計師查核報告 | $3 - 6$ | |
| 四、個體資產負債表 | $7 - 8$ | |
| 五、個體綜合損益表 | 9 | |
| 個體權益變動表 六、 |
10 | |
| 個體現金流量表 セ、 |
11 | |
| 八、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
| (一) 公司沿革 | 12 | |
|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12 | |
|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12 - 17$ | |
|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17 - 34$ | |
|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34 - 36$ | |
|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36 - 59$ | |
| (七)關係人交易 | $59 - 61$ | |
| (八) 質押之資產 | 61 | |
|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61 | |
|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 61 | |
| (十一) 重大之期後事項 | 61 | |
| (十二)其他 | $62 - 70$ |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
|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71 - 76$ | |
| 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77 | |
| 3. 大陸投資資訊 | $78 - 79$ | |
|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 $80 - 103$ |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0078 新竹市新竹科學園區力行一路1號E-3 E-3, No.1, Lixing 1st Rd., Hsinchu Science Park Hsinchu City, Taiwan, R.O.C.
Tel: 886 3 688 5678 Fax: 886 3 688 6000 www.ev.com/taiwan
會計師查核報告
敦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杳核意見
敦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 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十 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 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 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敦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七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 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財務績效與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 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 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敦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 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 杳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敦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八年度個 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 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勞務收入認列
敦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〇八年度之勞務收入為新台幣1,279,703千元,占其營業 收入總額之35%,對於個體財務報表而言係屬重大。其性質主要為諮詢與維修服務之收益,其 合約樣熊的複雜度屬較高,係按合約期間提供勞務程度認列收入,因此,需判斷並決定履約 義務及其滿足之時點,以及收入認列金額及其認列所採用之方法,因此本會計師辨認為關鍵 查核事項。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評估勞務收入認列會計政策之適當性、測試管 理階層針對勞務收入認列所建立之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就各類別毛利率進行分析性複核程序 、執行交易詳細測試,包括選取樣本執行抽核勞務合約及發票等,辨認合約之履約義務、價 格分攤及確認滿足時點,以確定交易認列時點之正確性。本會計師亦考量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四及六中,有關收入揭露之適當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表,且 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 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敦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 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敦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敦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 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 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 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 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 亦執行下列工作:

-
-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 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 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 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 其目的非對敦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 依據所取得之杳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敦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 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 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 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 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敦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否 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 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 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 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 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敦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個 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 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 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 (94)金管證六字第 0940128837號 (103)金管證審字第1030025503號

會計師:
鄭清標
中華民國 一〇九 年 二 月 二十六 日

| 資 產 |
ANYAL | 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 代碼 | 會計項目 | 金 額 | $\frac{9}{6}$ | 金 額 | $\frac{9}{6}$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四、六.1及十二 | $\boldsymbol{\mathsf{s}}$ 1,032,715 |
23 | \$ 912,418 |
22 |
| 1140 | 合約資產-流動 | 四、六.15、六.16及十二 | 192,011 | $\overline{4}$ | 304,553 | $7\phantom{.0}$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 | 四、六.3、六.16及十二 | 5,981 | 6,773 | ||
| 1172 | 應收帳款 | 四、六.4、六.16及十二 | 292,397 | 6 | 230,519 | 5 |
| 1173 | 應收分期帳款 | 四、六.4、六.16及十二 | 36,196 | 1 | 13,134 | |
| 1180 |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淨額 | 四、六.4、六.16、七及十二 | 1,112 | $\overline{\phantom{a}}$ | 58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 =$ | 1,224 | 990 | ||
| 130x | 存貨 | 四及六.5 | 1,050,802 | 23 | 1,180,144 | 28 |
| 1410 | 預付款項 | 四及六.6 | 284,536 | 6 | 283,443 | $\tau$ |
| 1476 |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 | 四、八及十二 | 1,487 | 415 | ||
| 1478 | 存出保證金 | $+ =$ | 40,159 | $\mathbf{1}$ | 32,927 | 1 |
| 1479 | 其他流動資產 | 3,023 | 841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2.941.643 | 64 | 2,966,215 | 70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17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四、六.2及十二 | 42,865 | -1 | 16,811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四及六.7 | 880,059 | 19 | 720,202 | 17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四及六.8 | 451,652 | 10 | 459,288 | 11 |
| 1755 | 使用權資產 | 三、四及六.17 | 43,496 | 1 | ||
| 1780 | 無形資產 | 四及六.9 | 5,523 | $\blacksquare$ | 4,627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四及六.21 | 20,543 | $\mathbf{1}$ | 18,365 | 1 |
| 1920 | 存出保證金 | $+ =$ | 46,131 | $\mathbf{1}$ | 51,580 | 1 |
| 1933 | 長期應收分期帳款 | 四及六.4 | 114,207 | 3 | 6,794 | |
| 1980 | 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四、八及十二 | 9,018 | 10,070 | ||
| 199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六.10 | 5,877 | $\overline{\phantom{a}}$ | 3,948 | жy.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1,619,371 | 36 | 1,291,685 | 30 | |
| lxxx | 資產總計 | 4,561,014 $\mathsf{\$}$ |
100 | 4,257,900 \$ |
100 | |
|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
| Expert Property | Property of the Column St. |

$\sim 100$



| 負債及權益 | emyne | 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 代碼 | 會計項目 | 金 額 | $\frac{9}{6}$ | 金 額 | % | |
| 流動負債 | ||||||
| 2100 | 短期借款 | 四、六.11及十二 | $\$$ 30,190 |
1 | \$ | |
| 2130 | 合約負債-流動 | 四及六.15 | 745,662 | 16 | 641,479 | 15 |
| 2150 | 應付票據 | $+ =$ | 557 | 2,062 | ||
| 2170 | 應付帳款 | $+ =$ | 563,798 | 12 | 599,422 | 14 |
| 2180 |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 七及十二 | 2,543 | 4,272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 =$ | 227,853 | 5 | 222,073 | 5 |
| 2230 | 本期所得税負債 | 四及六.21 | 34,762 | 70,877 | $\overline{2}$ | |
| 2250 | 負債準備 | 六.12 | 20,852 | 8,800 | ||
| 2280 | 租賃負債-流動 | 三、四及六.17 | 14,383 | |||
| 2399 | 其他流動負債 | 20,892 | 14,544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1,661,492 | 36 | 1,563,529 | 36 | |
| 非流動負債 |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四及六.21 | 38,905 | 25,562 | ||
| 2580 | 租賃負債-非流動 | 三、四及六.17 | 29,511 | |||
| 2613 | 應付租賃款 | 四 | 1,196 | |||
| 26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一非流動 | 四及六.13 | 30,058 | 23,675 | ||
| 2645 | 存入保證金 | $+ =$ | 3,320 | 4,383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101,794 | $\overline{3}$ | 54,816 | $\overline{2}$ | |
| 2xxx | 負債總計 | 1,763,286 | 39 | 1,618,345 | $\overline{38}$ | |
| 31xx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六.14 | ||||
| 3100 | 股本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1,063,603 | 23 | 1,063,603 | 25 | |
| 3200 | 資本公積 | 166,514 | 3 | 211,185 | 5 | |
| 3300 | 保留盈餘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781,998 | 17 | 741,576 | 17 | |
| 3320 | 特別盈餘公積 | 88,196 | 2 | 144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759,497 | 17 | 711,244 | 17 | |
| 保留盈餘合計 | 1,629,691 | 36 | 1,452,964 | 34 | ||
| 3400 | 其他權益 | (62,080) | (1) | (88, 197) | (2) | |
| 3xxx | 權益總計 | 2,797,728 | 61 | 2,639,555 | 62 | |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4,561,014 |
100 | $\mathbb{S}$ 4,257,900 |
100 |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8\phantom{.0}$
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年 第5日
《金額除每股盈期
敦陽病
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千元為單位)
| 一〇八年度 | 一〇七年度 | |||||
|---|---|---|---|---|---|---|
| 代碼 | 會計項目 | 附註 | 金 額 | $\frac{0}{0}$ | 金 額 | $\frac{0}{0}$ |
| 4000 | 營業收入淨額 | 四、六.15及七 | $\mathbb{S}$ 3,704,926 |
100 | $\mathbb{S}$ 3,246,076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5、六.18及七 | (2,727,796) | (74) | (2,183,743) | (67) |
| 5900 | 營業毛利 | 977,130 | 26 | 1,062,333 | 33 | |
| 6000 | 營業費用 | 六.16、六.17、 | ||||
| 6200 | 管理費用 | 六.18及七 | (538, 579) | (14) | (566, 879) | (17)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98, 780) | (3) | (108, 935) | (4) | |
| 6450 |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損失) | 7,025 | (24, 176) | (1) | ||
| 營業費用合計 | (630, 334) | (17) | (699,990) | (22) | ||
| 6900 | 營業利益 | 346,796 | 9 | 362,343 | 11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六.19及七 | ||||
| 7010 | 其他收入 | 23,456 | 1 | 23,052 | 1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5,089 | 3,131 | |||
| 7050 | 財務成本 | (1, 379) | $\overline{\phantom{a}}$ | (437) | ||
| 707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 149,456 | $\overline{4}$ | 107,210 | 3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176,622 | 5 | 132,956 | $\overline{4}$ | ||
| 7900 | 税前淨利 | 523,418 | 14 | 495,299 | 15 | |
| 7950 | 所得税費用 | 四及六.21 | (76, 917) | (2) | (91,079) | (3) |
| 8200 | 本期淨利 | 四及六.22 | 446,501 | 12 | 404,220 | 12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六.20 | (6, 415) | 361 | ||
| 831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 |||||
| 未實現評價損失(損失) | 90,767 | 2 | (13, 440) | |||
| 8349 8360 |
與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六.20 | 1,283 | 732 | ||
| 8361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
(10,211) | $\overline{\phantom{a}}$ | (2, 841)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75,424 | 2 | (15, 188) | $\overline{\phantom{a}}$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mathbb{S}$ 521,925 |
14 | 389,032 \$ |
12 | |
| 每股盈餘(元)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 | |||||
| 9710 | 本期淨利 | 六.22 | \$ 4.20 |
${\mathbb S}$ 3.80 |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 | |||||
| 9810 | 本期淨利 | 六.22 | 4.17 \$ |
3.77 $\mathbb S$ |
||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sim$
| 保留盈餘 | 其他權益項目 | |||||||||
|---|---|---|---|---|---|---|---|---|---|---|
| 透過其他綜合 | ||||||||||
| 損益按公允償 | ||||||||||
| 國外營運機構 | 值衡量之權益 | 備供出售 | ||||||||
| 財務報表換算 | 工具投資未實 | 金融商品 | ||||||||
| 項目 | 股本 | 資本公積 | 法定盈餘公積 | 特別盈餘公積 | 未分配盈餘 | 之兌換差額 | 現評價(損)益 | 未實現(損)益 | 權益總額 | |
| 代碼 | 3100 | 3200 | 3310 | 3320 | 3350 | 3410 | 3420 | 3425 | 3XXX | |
| AI |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餘額 | $\mathbb{S}$ 1,063,603 |
$\mathbf{s}$ 211,185 |
$\mathbf{s}$ 711,008 |
$\mathbf{s}$ 7,625 |
$\mathbf{s}$ 514,478 |
$\mathbf{s}$ (9,879) |
$\mathbf{s}$ | $\mathbb{S}$ 31,167 |
$\mathbb{S}$ 2,529,187 |
| A 3 | 追溯適用及追溯調整之影響數 | 93,632 | (62, 465) | (31, 167) | ||||||
| A5 |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重編後餘額 | 1,063,603 | 211,185 | 711,008 | 7,625 | 608,110 | (9, 879) | (62, 465) | 2,529,187 | |
| 民國一O六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註) | ||||||||||
| B1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30,568 | $\sim$ | (30, 568) | ||||||
| B 3 |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 (7, 481) | 7,481 | |||||||
| B5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278, 664) | (278, 664) | |||||||
| D 1 | 【民國一〇七年度淨利 | |||||||||
| D 3 | 民國一〇七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404,220 | 404,220 | |||||||
| 1,093 | (2,841) | (13, 440) | (15, 188) | |||||||
| D 5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405,313 | (2, 841) | (13, 440) | 389,032 | |||||
| O1.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428) | 428 | |||||||
| ZI | 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mathbb{S}$ 1,063,603 |
211,185 $\mathbf S$ |
$\mathbb{S}$ 741,576 |
$\mathbb{S}$ 144 |
\$ 711,244 |
$\mathbb{S}$ (12, 720) |
S (75, 477) |
$\mathbb{S}$ $\sim$ |
$\mathcal{S}$ 2,639,555 |
| Al 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餘額 | \$1,063,603 | $\mathbb{S}$ 211,185 |
$\mathbf{s}$ | |||||||
| 741,576 | $\mathbf{s}$ 144 |
\$ 711,244 |
$\mathsf{s}$ (12,720) |
$\mathbf S$ (75, 477) |
$\mathbf{s}$ ÷. |
S 2,639,555 |
||||
| 民國一〇七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註) | ||||||||||
| B1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40,422 | (40, 422) | |||||||
| B 3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88,052 | (88, 052) | |||||||
| B5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319, 081) | (319,081) | |||||||
| C15 |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股利 | (44, 671) | (44, 671) | |||||||
| D1 | 民國一〇八年度淨利 | 446,501 | 446,501 | |||||||
| D 3 | 民國一〇八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5, 132) | (10,211) | 90,767 | 75,424 | |||||
| D5 | 本期综合損益總額 | 441,369 | (10,211) | 90,767 | 521,925 | |||||
| Q1 | ||||||||||
| Ζl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54,439 | (54, 439) | |||||||
| 1,063,603 $\mathbb{S}$ |
166,514 S |
781,998 \$ |
$\mathbb{S}$ 88,196 |
759,497 S. |
$\mathbf{s}$ (22, 931) |
$\mathbb{S}$ (39, 149) |
$\mathcal{S}$ | 2,797,728 $\mathcal{S}$ |
||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alpha$


| 代碼 | 項 目 |
一〇八年度 | 一〇七年度 | 代碼 | 一〇八年度 | 一〇七年度 | |||
|---|---|---|---|---|---|---|---|---|---|
| 金额 | 金額 | 項 目 |
金額 | 金額 | |||||
| AAAA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BBBB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A10000 | 本期稅前淨利 | $\mathbf{s}$ | 523,418 | $\mathbf{s}$ | 495,299 | B00020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mathcal{S}$ $\sim$ |
$\mathcal{S}$ |
| A20000 | 調整項目: | B02700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7,624) | (19, 177) | ||||
| A20010 | 收益費捐項目: | B028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9 | 990 | ||||
| A20100 A20200 |
折舊費用 | 31,339 | 14,468 | B03700 |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 (1,783) | 4,880 | ||
| A20300 | 攤銷費用 | 2,085 | 911 | B04500 | 取得無形資產 | (2,981) | (4, 547) | ||
| A20900 |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損失 利息費用 |
(7,025) | 24,176 | B06500 |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 | (20) | (1, 113) | ||
| A21200 | 利息收入 | 1,379 | 437 | B067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1, 929) | (213) | ||
| A21300 | (4,660) | (7, 542) | BBBB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4, 328) | (19, 179) | |||
| 股利收入 | (1, 278) | (1,042) | |||||||
| A2240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 (149, 456) | (107, 210) | CCCC | 等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A22500 A31000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2) | (175) | C00100 | 短期借款增加 | 30,190 | |||
| A31125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C03000 | 存入保證金減少 | (1,063) | (498) | ||||
| A31130 | 合約資產 應收票據 |
127,533 | (304, 553) | C03900 | 應付租賃款增加 | 1,250 | |||
| A31150 | 應收帳款 | 792 | 540 | C04020 | 租賃本金償還 | (15,752) | |||
| A31160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217, 559) | 558,193 | C04500 | 發放現金股利 | (363, 752) | (278, 664) | ||
| A31180 | 其他應收款 | (1,054) | (58) | CCCC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350, 377) | (277, 912) | ||
| A31190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234) | 768 | ||||||
| A31200 | 存貨 | 128,210 | 136,200 (554, 852) |
EEEE E00100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數 | 120,297 | 58,415 | ||
| A31230 | 預付款項 | (1,093) | (34,212) | E00200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912,418 | 854,003 | ||
| A31240 | 其他流動資產 | (2,182) | $121$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032,715 | $\mathbb{S}$ 912,418 |
|||
| A32125 | 合約負債-流動 | 104,183 | (99, 956) | ||||||
| A32130 | 應付票據 | (1, 505) | (380) | ||||||
| A32150 | 應付帳款 | (35, 624) | 215,337 | ||||||
| A32160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1,729) | 2,611 | ||||||
| A32180 | 其他應付款 | 5,490 | 39,639 | ||||||
| A32200 | 負債準備 | 12,052 | 8,800 | ||||||
| A32230 | 其他流動負債 | 6,348 | 4,990 | ||||||
| A322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32) | 121 | ||||||
| A33000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519,396 | 392,631 | ||||||
| A33100 | 收取之利息 | 21,900 | 7,370 | ||||||
| A33200 | 收取之股利 | 45,379 | 9,772 | ||||||
| A33300 | 支付之利息 | (1,089) | (491) | ||||||
| A33500 | 支付之所得稅 | (100, 584) | (53, 776) | ||||||
| AAAA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485,002 | 355,506 | ||||||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有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敦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民國八十二年三月二十四日奉准設 立,主要之營業項目為雷腦主機及其週邊設備之經銷及維護,雷腦軟硬體之研究、 設計、開發及銷售,公司電腦化之設計,暨本公司業務相關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本公司股票於民國九十年九月起轉上市在「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掛牌 買賣。其註冊地及主要營運據點位於新竹市東大路二段83號12樓之一。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業經董事會於民國一〇九 年二月二十六日通過發布。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 首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而產生之會計政策變動
本公司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已認可且自民國一○八年 一月一日以後開始之會計年度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 財務報導解釋或解釋公告,除下述新準則及修正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外,其餘首 次適用對本公司並無重大影響: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租賃」、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4號「決定一項安排是否包含租賃」、解釋公告第15 號「營業租賃:誘因」,及解釋公告第27號「評估涉及租賃之法律形式之 交易實質」。
本公司依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之過渡規定,初次適用日係民國一〇 八年一月一日。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之影響說明如下: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A. 本公司自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起及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以前適用之 會計政策說明詳附註四。
- B. 對於租賃之定義;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選擇無須重評估合約 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本公司就先前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及國際 財務報導解釋第4號時已辨認為租賃之合約,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號;另就先前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及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4號 時已辨認為不包含租賃之合約,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號。亦 即,本公司僅就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以後簽訂(或變動)之合約,評估適 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相較於國際會計準 則第17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規定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資產之 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該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本公司評 估於大多數情況下適用新租賃之定義,對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之評估 並未產生重大影響。
- C. 本公司為承租人: 於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之過渡規定時, 選擇 不重編比較資訊,而於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認列初次適用之累積影響 數,以作為初次適用日之保留盈餘(或權益之其他組成部分,如適當時)期 初餘額之調整:
- (a) 先前分類為營業租賃之租賃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對先前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 時分類為營業租賃之租賃,按剩餘租賃給付現值(使用民國一〇八年 一月一日承租人增額借款利率折現)衡量並認列租賃負債;另以個別 租賃為基礎,選擇按下列金額之一衡量並認列使用權資產:
- i. 該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 如同自開始日已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16號,但使用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之承租人增額借款利率 折現;或
- ii. 租賃負債之金額, 但調整與該租賃有關之所有預付或應付之租賃 給付金額(認列於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前刻之資產負債表者)。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使用權資產增加 30,453 千元;租 管負債增加30.453千元。
本公司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之過渡規定,對先前分類為營 業租賃之租賃,以個別租賃為基礎,使用下列實務權宜作法: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i. 對具有合理類似特性之租賃組合使用單一折現率。
- ii. 依於民國一○八年一月一日前刻對租賃是否為虧損性之評估,作 為執行減損檢視之替代方法。
- iii. 對租管期間於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後12個月內結束之租賃, 選 擇以短期租賃方式處理該等租賃。
- iv.不將原始直接成本計入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之使用權資產衡量 中。
- v. 使用後見之明, 諸如於決定租賃期間時(若合約包含租賃延長或租 賃終止之選擇權)。
- (b) 先前分類為融資租賃之租賃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對先前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 時分類為融資租賃之租賃,將該日前刻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所 衡量租賃資產 1,163 千元及應付租賃款 1,196 千元,分別重分類至使 用權資產 1,163 千元及租賃負債 1,196 千元。
- (c) 依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規定新增與承租人相關之附註揭露, 請詳附註四、附註五及附註六。
- (d) 於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對財 務報表之影響說明如下:
- i. 認列於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之資產負債表之租賃負債所適用之 承租人增額借款利率之加權平均數為2%~2.21%。
- ii. 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所揭露之 營業租賃承諾,使用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之增額借款利率折現, 與認列於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資產負債表之租賃負債,兩者間 差異 3.008 千元說明如下:
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17 號所揭露之營業租賃承諾 \$34,657 使用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之增額借款利率折現差異為 $(2,055)$ 使用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之增額借款利率折現後為 32,602 加: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帳上之應付租賃款 1,196 減︰符合並選擇以短期租賃方式處理之租賃所作之調整 $(3,339)$ 加/減:合理確信將行使租賃延長之選擇權所作之調整 1,190 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帳上認列之租賃負債 \$31,649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D. 本公司為出租人,未作任何調整,僅新增與出租人相關之附註揭露,請 詳附註四、附註五及附註六。
-
- 本公司尚未採用下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且金管會已認可之新發布、修 訂及修正準則或解釋:
| 項次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發布之生效日 |
|---|---|---|
| 業務之定義(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 | 民國109年1月1日 | |
| 2 | 重大之定義(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及第8號之修正) | 民國109年1月1日 |
| 3 | 利率指標變革(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國際會計 | 民國109年1月1日 |
| 準則第3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 |
(1) 業務之定義(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
此修正釐清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企業合併」業務之定義,協助企業 辨認交易係依企業合併處理,亦或依資產取得方式處理。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3號持續採用市場參與者角度決定取得活動或資產組合是否為業務, 印括釐清事業之最低要求、增加指引協助企業評估取得之過程是否重大、 缩減對事業及產出之定義等。
(2) 重大之定義(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及第8號之修正)
主要係重新定義重大資訊為:若資訊之遺漏、誤述或模糊可被合理預期將 影響一般用途財務報表之主要使用者以該等財務報表為基礎所作之決策, 則該等資訊係屬重大。此修正釐清重大性取決於資訊之性質或大小(或兩 者)。企業就其財務報表整體評估資訊是否重大。
(3) 利率指標變革(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及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
此修正針對所有直接受到利率指標變革影響之避險關係,納入數個例外規 定。因利率指標變革使得被避險項目或避險工具之指標基礎之現金流量時 點或金額產生不確定性,則避險關係直接受其影響。因此,企業應對所有 直接受到利率指標變革影響之避險關係適用例外規定。
此修正包括:
A. 對高度很有可能之規定 當評估預期交易是否為高度很有可能,企業應假設被避險現金流量依據 之利率指標不因利率指標變革而改變。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B. 預期之評估
當執行預期之評估時,企業應假設被避險項目、被規避風險及/或避險工 具之依據不因利率指標變革而改變。
- C.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追溯評估 對避險關係直接受利率指標變革影響者,企業無須執行國際會計準則第 39號之追溯評估(即避險之實際結果是否介於80%至125%間之評估)。
- D. 單獨辨認之風險部分 對利率風險之非合約明訂指標部分之避險,企業僅於避險關係開始時始 應適用可單獨辨認之規定。
此修正亦包含終止適用例外之規定及此修正相關之附註揭露規定。
以上為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金管會已認可且自民國109年1月1日以 後開始之會計年度適用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之準則或解釋,新公布或修正準 則、或解釋對本公司並無重大影響。
- 截至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為止,本公司未採用下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 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準則或解釋:
| 項次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會發布之生效日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及國際會 |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 | |
| 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修正一投資 | 事會決定 | |
|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
| 2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 民國110年1月1日 |
| 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 民國111年1月1日 |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 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修正一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 投入
此計書係為處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與國際會計準 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間,有關以子公司作價投資關聯企業或 合資而喪失控制之不一致。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規定投入非貨幣性資產以 交換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益時,應依順流交易之處理方式銷除所產生利益 或損失之份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則規定應認列喪失對子公司之控 制時之全數利益或損失。此修正限制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前述規定,當 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所定義為業務之資產出售或投入時,其所產 生之利益或損失應全數認列。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此修正亦修改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使得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 間,當出售或投入不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所定義業務之子公司時, 其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僅就非屬投資者所享有份額之範圍認列。
(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此準則提供保險合約全面性之模型,会括所有會計相關部分(認列、衡量、 表達及揭露原則),準則之核心為一般模型,於此模型下,原始認列以履約 現金流量及合約服務邊際兩者之合計數衡量保險合約群組,其中履約現金 流量包括:
A. 未來現金流量之估計值
- B. 折現率:反映貨幣時間價值及與未來現金流量相關之財務風險(在財務風 险未包含於未來現金流量之估計值範圍內)之調整;及
- C. 對非財務風險之風險調整
保险合約群組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帳面金額為剩餘保障負債及已發生 理賠負債兩者之總和。
除一般模型外,並提供:
A. 具直接參與特性合約之特定適用方法(變動收費法) B. 短期合約之簡化法(保費分攤法)
(3) 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此係針對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之表達」第69段至76段中負債分類 為流動或非流動進行修正。
以上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準則或解釋,其實際 適用日期以金管會規定為準,本公司除現正評估(1)之新公布或修正準則、 或解釋之潛在影響,暫時無法合理估計前述準則或解釋對本公司之影響外, 其餘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對本公司並無重大影響。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 遵循聲明
本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 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编製基礎
本公司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個體財務報告。依據證券發行人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21條規定,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 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 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 主之權益相同。因此,投資子公司於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表達,並作必要之評價調整。
個體財務報表除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係以歷史成本為編製基礎。除 另行註明者外,個體財務報表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外幣交易
本公司之個體財務報表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外幣交易係以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其功能性貨幣記錄。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 外幣貨幣性項目以該日收盤匯率換算;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 以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以原 始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除下列所述者外,因交割或換算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 列為損益。
- (1) 為取得符合要件之資產所發生之外幣借款,其產生之兒換差額若視為對利 息成本之調整者,為借款成本之一部分,予以資本化作為該項資產之成本。
- (2) 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外幣項目,依金融工具之會計 政策處理。
- (3)構成報導個體對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一部分之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 差額原始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淨投資時,自權益重分類至 損益。
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 換組成部分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時 ,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換組成部分認列為損益。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本公司之每一國外營運機構係自行決定其功能性貨幣,並以該功能性貨幣衡量 其財務報表。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與負債係以該資產負 債表日之收盤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因 换算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國外營運機構時,將 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權益項下之單獨組成部分之累計兌換差 額,於認列處分損益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涉及對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子 公司喪失控制之部分處分,及部分處分對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聯合 協議之權益後,所保留之權益係一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金融資產者,亦按處分 處理。
在未喪失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按比例將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之累計兌換差額重新歸屬予該國外營運機構之非控制權益,而不認列 為捐益;在未喪失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部分 關聯企業或聯合協議時,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則分類為非流動資產;
- (1) 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
- (4)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則分類為非流動負債:
-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
- (4)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負債。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 其分類。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係庫存現金、活期存款及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 险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定期存款或投資(包括合約期間十二個月內之 定期存款)。
-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適用範圍之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 原始認列時,係依公允價值衡量,直接可歸屬於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除分類為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外)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 係從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加計或減除。
(1)金融資產之認列與衡量
本公司所有慣例交易金融資產之認列與除列,採交易日會計處理。
本公司以下列兩項為基礎將金融資產分類為後續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A. 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 B. 金融資產之合約現金流量特性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之金融資產,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並以應收票據、應 收帳款、應收分期帳款、長期應收分期帳款及其他應收款等項目列報於資 產負債表:
- A. 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持有金融資產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
- B. 金融資產之合約現金流量特性: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 金金額之利息
此等金融資產(不包括涉及避險關係者)後續以攤銷後成本【原始認列時衡量 之金額,減除已償付之本金,加計或減除該原始金額與到期金額間差額之 累積攤銷數(使用有效利息法),並調整備抵損失】衡量。於除列、透過攤 銷程序或認列減損利益或損失時,將其利益或損失認列於損益。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以有效利息法(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或下列情況計算之利 息,則認列於損益:
- A. 如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以信用調整後有效利率乘以金融 資產攤銷後成本
- B. 非屬前者,惟後續變成信用減損者,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 太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之金融資產,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並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 A. 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 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金融資產
- B. 金融資產之合約現金流量特性;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 金金額之利息
此類金融資產相關損益之認列說明如下:
- A. 除列或重分類前,除減損利益或損失與外幣兌換損益認列於損益外,其 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B. 除列時,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積利益或損失係自權益重分類至 捐益作為重分類調整
- C. 以有效利息法(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或下列情況計算之 利息,則認列於損益:
- (a) 如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以信用調整後有效利率乘以 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
- (b) 非屬前者,惟續後變成信用減損者,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 成本
此外,對於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適用範圍之權益工具,且該權益工具 既非持有供交易,亦非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企業合併中之收購者 所認列之或有對價,於原始認列時,選擇(不可撤銷)將其後續公允價值變動 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中之金額後續不得移轉至損益 (處分該等權益工具時,將列入其他權益項目之累積金額,直接轉入保留盈 餘), 並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 表。投資之股利則認列於損益,除非該股利明顯代表部分投資成本之回收。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除前述符合特定條件而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外,金融資產均採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並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此類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 該認列為捐益之利益或捐失包含該金融資產所收取之任何股利或利息。
(2) 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對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及按攤銷後成 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係以預期信用損失認列並衡量備抵損失。透過其他綜 合捐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係將備抵損失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且不減少該投資之帳面金額。
本公司以反映下列各項之方式衡量預期信用損失:
A. 藉由評估各可能結果而決定之不偏且以機率加權之金額
- B. 貨幣時間價值
- C. 與過去事項、現時狀況及未來經濟狀況預測有關之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 (於資產負債表日無須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者)
衡量備抵捐失之方法說明如下:
- A. 按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包括金融資產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 未顯著增加,或於資產負債表日判定為信用風險低者。此外,亦包括前 一報導期間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但於本期資產 自債表日不再符合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之條件者。
- B.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包括金融資產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 已顯著增加,或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
- C. 對於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範圍內之交易所產生之應收帳款或合約 資產,本公司採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
- D.對於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民國一○八年一月一日以前, 國際會計 準則第17號)範圍內之交易所產生之應收租賃款,本集團採用存續期間預 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比較金融工具於資產負債表日與原始認列 日之違約風險之變動,評估金融工具於原始認列後之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 增加。另與信用風險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3) 金融資產除列
本公司持有之金融資產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除列:
A. 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
B. 已移轉金融資產且將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移轉予他人。 C. 既未移轉亦未保留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 但已移轉對資產 之控制。
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加計認列於其 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4)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負債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 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 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金融負債
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適用範圍之金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分類為透 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或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及指定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分類為持有供交易:
A. 其取得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
- B. 於原始認列時即屬合併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分, 且有近期 該組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型態之證據;或
- C. 屬衍生工具(財務保證合約或被指定且有效之避險工具之衍生工具除 外)。
對於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式衍生工具之合約,可指定整體混合(結合)合約為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當符合下列因素之一而可提供更攸 關之資訊時,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A. 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B. 一組金融負債或一組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 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 略,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個體公司內部提供予管理階 層之該投資組合資訊,亦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此類金融負債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該認列為損益之利益 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負債所支付之任何利息。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應付款項及借款等,於原始認列後,續 後以有效利率法衡量。當金融負債除列及透過有效利率法攤提時,將其相 關捐益及攤銷數認列於損益。
攤銷後成本之計算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及交易成本。
金融負債之除列
當金融負債之義務解除、取消或失效時,則除列該金融負債。
當本公司與債權人間就具重大差異條款之債務工具進行交換,或對現有金 融負債之全部或部分條款作重大修改(不論是否因財務困難),以除列原始負 債並認列新負債之方式處理,除列金融負債時,將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 應支付對價總額(包括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於損 益。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5)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自債僅於已認列金額目前具互抵之法律行使權利且有意圖 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能予以互抵並以淨額列示於 資產負債表。
- 公允價值衡量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某一資產所能收 取或移轉某一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公允價值衡量假設該出售資產或移轉負債 之交易發生於下列市場之一:
- (1) 該資產或負債之主要市場,或
- (2) 若無主要市場,該資產或負債之最有利市場
主要或最有利市場必須是集團所能進入以進行交易者。
資產或負債之公允價值衡量係使用市場參與者於定價資產或負債時會使用之 假設,其假設該筆市場參與者依其經濟最佳利益為之。
非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衡量考量市場參與者藉由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 使用或藉由將該資產出售予會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使用之另一市場參 與者,以產生經濟效益之能力。
本公司採用在相關情況下適合且有足夠資料可得之評價技術以衡量公允價值, 並最大化攸關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且最小化不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
- 存貨
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成本之計算採用加權平均法。存貨續後評價方法為 存貨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估計售價 減除錨售費用後之餘額。對於呆滯及過時存貨則另行提列備抵存貨呆滯損失。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對子公司之投資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21條之規定,以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表達並作必要之評價調整,以使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 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 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此等調整主要係考量投資子公司於合併 財務報表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之處理及不同報導個 體層級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差異,並借記或貸記「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份額、或「採用權益法認列之 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其他綜合損益份額」等科目。
1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認列基礎,並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後 列示,前述成本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拆卸、移除及復原其所在地點之成 本及因未完工程所產生之必要利息支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各項組成若屬 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項目須被定期重置, 本公司將該項目視為個別資產並以特定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分別認列。該等被 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除 列規定予以除列。重大檢修成本若符合認列條件,係視為替換成本而認列為廠 房及設備帳面金額之一部分,其他修理及維護支出則認列至損益。
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資產之估計耐用年限計提:
| 房屋及建築 | $51 - 56$ $\pm$ |
|---|---|
| 房屋及建築之附屬設備 | 6年 |
| 運輸設備 | 6年 |
| 辦公設備 | $4 \sim 6$ 年 |
| 使用權資產/租賃資產(註) | 依租賃年限或耐用年限孰低者 |
| 租賃改良 | 依租賃年限或耐用年限孰低者 |
| 其他設備 | $2 \sim 6$ 年 |
註:本公司自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規定後 租賃資產重分類為使用權資產。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項目或任一重要組成部分於原始認列後,若予處分或預 期未來不會因使用或處分而有經濟效益之流入,則予以除列並認列損益。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係於每一財務年度終了時評 估,若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該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12. 租賃
自民國一○八年一月一日起之會計處理如下:
本公司就合約成立日於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以後者,評估該合約是否係屬 (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 該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為評估合約是否轉讓對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控制權 一段時間,本公司評估在整個使用期間是否具有下列兩者:
- (1) 取得來自使用已辨認資產之幾乎所有經濟效益之權利;及
- (2) 主導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權利。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選擇無須重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 本公司就先前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及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4號時已辨認 為租賃之合約,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另就先前適用國際會計準則 第17號及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4號時已辨認為不包含租賃之合約,不適用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
對於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者,本公司將合約中每一租賃組成部分作為單獨租 管, 並與合約中之非租賃組成部分分別處理。對於合約包含一項租賃組成部分 以及一項或多項之額外租賃或非租賃組成部分者,本公司以每一租賃組成部分 之相對單獨價格及非租賃組成部分之彙總單獨價格為基礎,將合約中之對價分 攤至該租賃組成部分。租賃及非租賃組成部分之相對單獨價格,以出租人(或類 似供應者)分別對該組成部分(或類似組成部分)收取之價格為基礎決定。若可觀 察之單獨價格並非隨時可得,本公司最大化可觀察資訊之使用以估計該單獨價 格。
公司為承租人
除符合並選擇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外,當本公司係租賃合約之承 租人時,對所有租賃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於開始日,按於該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衡量租賃負債。若租賃 隱含利率容易確定,租賃給付使用該利率折現。若該利率並非容易確定,使用 承租人增額借款利率。於開始日,計入租賃負債之租賃給付,包括與租賃期間 內之標的資產使用權有關且於該日尚未支付之下列給付:
- (1) 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 減除可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 (2) 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原始衡 量);
- (3) 殘值保證下承租人預期支付之金額;
- (4) 購買選擇權之行使價格,若本公司可合理確定將行使該選擇權;及
- (5) 租賃終止所須支付之罰款,若租賃期間反映承租人將行使租賃終止之選擇 權。
開始日後,本公司按攤銷後成本基礎衡量租賃負債,以有效利率法增加租賃負 倩帳面金額,反映租賃負債之利息;租賃給付之支付減少租賃負債帳面金額。
本公司於開始日,按成本衡量使用權資產,使用權資產之成本包含:
- (1) 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
- (2) 於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賃給付,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 (3) 承租人發生之任何原始直接成本;及
- (4) 承租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點,或將標的資產復原至租賃 之條款及條件中所要求之狀態之估計成本。
使用權資產後續衡量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列示,亦即適用成 本模式衡量使用權資產。
若租賃期間屆滿時標的資產所有權移轉予本公司,或若使用權資產之成本反映 本公司將行使購買選擇權,則自開始日起至標的資產耐用年限屆滿時,對使用 權資產提列折舊。否則,本公司自開始日起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 租賃期間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對使用權資產提列折舊。
本公司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36號「資產減損」判定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減損 並處理任何已辨認之減損損失。
除符合並選擇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外,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列報 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並於綜合損益表分別列報與租賃相關之折舊費用及利 息費用。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對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選擇按直線基礎或另一種有系統 之 基礎,將有關該第租賃之租賃給付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
公司為出租人
本公司於合約成立日將其每一租賃分類為營業租賃或融資租賃。租賃如移轉附 屬於標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係分類為融資租賃;若未移轉, 則分類為營業租賃。於開始日,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認列融資租賃下所持有之 資產,並按租賃投資淨額將其表達為應收融資租賃款。
對於合約包含租賃組成部分以及非租賃組成部分,本公司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15號規定分攤合約中之對價。
本公司按直線基礎或另一種有系統之基礎,將來自營業租賃之租賃給付認列為 租金收入。對於營業租賃之非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於發生 時認列為租金收入。
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以前之會計處理如下:
公司為承租人
融資租賃係移轉租賃標的物所有權相關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本公司者,並 於租賃期間開始日,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或最低租賃給付現值兩者孰低者予以 資本化。租金給付則分攤予融資費用及租賃負債之減少數,其中融資費用係以 剩餘負債餘額依固定利率決定,並認列於損益。
租賃資產係以該資產耐用年限提列折舊,惟如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間屆滿時本 公司將取得該項資產所有權,則以該資產估計耐用年限及租賃期間兩者較短者 提列折舊。
營業租賃下之租賃給付係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為費用。
公司為出租人
本公司未移轉租賃標的物所有權之實質全部風險及報酬之租賃,係分類為營業 租賃。因安排營業租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係作為租賃資產帳面金額之加 項,並於租期以與租金收入相同基礎認列。營業租賃所產生之租金收入,係按 租賃期間以直線法認列入帳。或有租金則於租金賺得之期間認列為收入。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以成本衡量。透過企業合併取得之無形資 產成本為收購日之公允價值。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後,係以其成本減除累計攤 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作為帳面金額。不符合認列條件之內部產生無形資 產不予資本化,而係於發生時認列至損益。
無形資產之耐用年限區分為有限及非確定耐用年限。
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其耐用年限內攤銷,並於存有減損跡象時進行減 損測試。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係至少於每一財務年度 結束時進行複核。若資產之預估耐用年限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或未來經濟效益消 耗之預期型熊已發生改變,則攤銷方法或攤銷期間將予以調整並視為會計估計 孿動。
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不予攤銷,但於每一年度依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 位層級進行減損測試。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每期評估是否有事件及 情況繼續支持該資產之耐用年限仍屬非確定。若耐用年限由非確定改為有限耐 用年限時,則推延適用。
無形資產之除列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係認列至損益。
電腦軟體
電腦軟體成本於其估計效益年限(三年至五年)採直線法攤提。
電腦軟體
| 耐用年限 | 有限 |
|---|---|
| 使用之攤銷方法 | 於估計效益年限以直線法攤銷 |
| 内部產生或外部取得 | 外部取得 |
14. 非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所有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 之資產是否存有滅損跡象。如有減損跡象或須針對某一資產每年定期進行減損 測試,本公司即以個別資產或資產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進行測試。減損測試結 果如資產或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大於其可回收金額,則認列減損 損失。可回收金額為淨公允價值或使用價值之較高者。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針對商譽以外之資產,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先前 已認列之滅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如存有此等跡象,本公司即估計該資 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可回收金額因資產之估計服務潛能變動而 增加時,則迴轉減損。惟迴轉後帳面金額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 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繼續營業單位之減損損失及迴轉數係認列於損益。
- 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條件係因過去事件所產生之現時義務(法定義務或推定義務), 於清償義務時,很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且該義務金額能可靠估 計。當本公司預期某些或所有負債準備可被歸墊時,只有當歸墊幾乎完全確定 時認列為單獨資產。若貨幣時間價值影響重大時,負債準備以可適當反映負債 特定風險之現時稅前利率折現。負債折現時,因時間經過而增加之負債金額, 認列為借款成本。
保固之負債準備
保固之自倩準備係依銷售商品合約約定以及管理階層對於因保固義務所導致 未來經濟效益流出最佳估計數(以歷史保固經驗為基礎)估列。
16. 收入認列
本公司與客戶合約之收入主要包括銷售商品及提供勞務,會計處理分別說明如 $T$ :
銷售商品
本公司銷售商品,於承諾之商品運送至客戶端且客戶取得其控制(即客戶主導 該商品之使用並取得該商品之幾乎所有剩餘效益之能力)時認列收入,主要商 品為高單價電子設備,以合約敘明之價格為基礎認列收入,其餘銷售商品之交 易,通常附有數量折扣(以特定期間累積銷售總額為基礎)。因此,收入以合約 敘明之價格為基礎,並減除估計之數量折扣金額。本公司以累積經驗並採期望 值估計數量折扣產生之變動對價,惟其範圍僅限於與變動對價相關之不確定性 於後續消除時,所認列之累計收入金額高度很有可能不會發生重大迴轉之部 分。在協議之特定期間,對預期之數量折扣亦相對認列退款負債。
本公司提供之保固係基於所提供之商品會如客戶預期運作之保證,並依國際會 計準則第37號之規定處理。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銷售商品交易之授信期間為30天~120天,大部分合約於商品移轉控制 且具有無條件收取對價之權利時,即認列應收帳款,該等應收帳款通常期間短 且不具重大財務組成部分;部分合約,具有已移轉商品予客戶惟仍未具無條件 收取對價之權利,則認列合約資產,合約資產另須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 規定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
提供勞務
本公司提供之勞務服務主要係提供維修保固及設計服務,該等服務屬單獨定價 或協商,係以合約期間為基礎提供前述服務,由於本公司係於合約期間提供服 務,將使客戶於合約期間取得該等產品之效益,屬於隨時間逐步滿足之履約義 務,故以時間經過認列收入。
本公司大部分合約協議價款係於服務提供後之合約期間平均收取,當具有已移 轉勞務予客戶惟仍未具無條件收取對價之權利時,即認列合約資產。然有部分 合約,由於簽約時即先向客戶收取部分對價,本公司承擔須於續後提供勞務之 義務,故認列為合約負債。
本公司前述合約負債轉列收入之期間通常不超過一年,並未導致重大財務組成 部分之產生。
- 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的借款成本,予以資本化為該 資產成本之一部分。其他所有借款成本則認列為發生期間之費用。借款成本係 包括與舉借資金有關而發生之利息及其他成本。
- 退職後福利計畫
本公司員工退休辦法適用於所有正式任用之員工,員工退休基金全數提存於勞 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管理,並存入退休基金專戶,由於上述退休金係以退 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存入,與本公司完全分離,故未列入上開個體財務報 表中。
對於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員工退休金提撥 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所提撥之金額認列為當期費用。
對於屬確定福利計書之退職後福利計書,依據預計單位福利法於年度報導期間 結束日按精算報告提列,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包括計畫資產報酬與 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並減除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 額,以及精算損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於發生時,列入其他綜合 損益項下,並立即認列於保留盈餘。前期服務成本為計畫修正或縮減所產生之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數,且於下列兩者較早之日期認列為費用: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1) 當計書修正或縮減發生時;及
- (2) 當集團認列相關重組成本或離職福利時。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係由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乘以折現率決定,兩 者均於年度報導期間開始時決定,再考量該期間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因提撥 金及福利支付產生之任何變動。
-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利益)係指包含於決定本期損益中,與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有 關之彙總數。
當期所得稅
與本期及前期之本期所得稅負債(資產),係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 立法之稅率及稅法衡量。當期所得稅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 之項目有關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權益而非損益。
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之日列為所得稅 費用。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就報導期間結束日,資產與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負債表之 帳面金額間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計算。
除下列雨者外,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予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
- (1) 商譽之原始認列;或非屬企業個體交易所產生,且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 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損失)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
- (2) 因投資子公司所產生,其迴轉時點可控制且於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不會 迴轉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除下列雨者外,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未使用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產生 之遞延所得稅資產,於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認列:
- (1) 與非屬企業個體交易,且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 損失)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關;
- (2) 與投資子公司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關, 僅於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 能迴轉且迴轉當時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之範圍內認 列。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該稅率 並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資 產及自債之衡量係反映報導期間結束日預期回收資產或清償負債帳面金額之 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遞延所得稅與不列於損益之項目有關者,亦不認列於 捐益,而係依其相關交易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遞延所得稅 資產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予以重新檢視並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僅於本期所得稅資產及本期所得稅負債之互抵具有法 定執行權,且遞延所得稅係屬同一納稅主體並與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之所得稅 有關時,可予互抵。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須於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判斷、估計及假 設,此將影響收入、費用、資產與負債報導金額及或有負債之揭露。然而,這些 重大假設與估計之不確定性可能導致資產或負債之帳面金額須於未來期間進行重 大調整之結果。
- 判斷
在採用本公司會計政策以編製財務報表之過程中,管理階層須進行若干重大之 判斷。
其中包含:
營業租賃承諾一公司為出租人
本公司基於對租賃合約約定條款之評估,本公司仍保留這些不動產所有權之重 大風險及報酬,並將該等租約以營業租賃處理。
- 估計及假設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對有關未來所作之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資訊,具 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一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茲說明如下:
敦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當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價值無法由活絡市場取得 時,公允價值將運用評價技術來決定,包括收益法(例如現金流量折現模式) 或市場法,這些模式所用之假設變動將會影響所報導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請詳附註十二。
(2)存貨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 計決定報導期間結束日存貨之淨變現價值。
由於科技快速變遷,本公司評估報導期間結束日存貨因正常損耗、過時陳 舊或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 主要係依存貨特性、使用價值等歷史經驗及參考市場價格作為估計基礎, 故可能產生重大變動,請詳附註六。
(3)退職後福利計畫
退職後福利計書之退休金成本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取決於精算評價。精 算評價牽涉各種不同假設,包括:折現率及預期薪資之增減變動等。對用以 衡量退休金成本與確定福利義務所使用假設之詳細說明請詳附註六。
(4)收入認列一銷貨退回及折讓
本公司依歷史經驗及其他已知原因估計銷貨退回及折讓,並於商品銷售時 作為營業收入之減項,前述銷貨退回及折讓之估計,係於重大迴轉所認列 之累計收入金額高度很有可能不會發生之前提為基礎,請詳附註六。
(5) 應收款項一減損損失之估計
本公司應收款項減損損失之估計係採用存續期間預計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將依據合約可收取之合約現金流量(帳面金額)與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評估 前瞻資訊)兩者間差額之現值為信用損失,惟短期應收款之折現影響不重 大,信用損失以未折現之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 產生重大減損損失,請詳附註六。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6) 所得稅
所得稅的不確定性存在於對複雜稅務法規之解釋、產生未來課稅所得的金 額及時點。由於廣泛的國際商業關係與契約的長期性和複雜性,其實際結 果與所作假設間產生之差異,或此等假設於未來之改變,可能迫使將已入 帳的所得稅利益和費用於未來予以調整。對所得稅之提列,係依據本公司 營業所在地之稅捐機關可能的查核結果,所作之合理估計。所提列的金額 是基於不同因素,例如:以往稅務查核經驗及課稅主體與所屬稅捐機關對 稅務法規解釋之不同。此解釋之差異,因公司所在地之情況,而可能產生 各種議題。
未使用之課稅損失與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係於未來 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或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之範圍內,認列遞延所得稅 資產。決定遞延所得稅資產可認列之金額係以未來課稅所得及應課稅暫時 性差異可能發生之時點及水準併同未來之稅務規劃策略為估計之依據。截 至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關本公司尚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說明請詳附註六。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8.12.31 | 107.12.31 | |
|---|---|---|
| 現 金 |
\$160 | \$160 |
| 活期及支票存款 | 1,032,555 | 912,258 |
| 計 合 |
\$1,032,715 | \$912,418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08.12.31 | 107.12.31 |
|---|---|
| \$42,865 | \$16,811 |
- (1) 本公司持有部份普通股股票於民國一〇七年九月辦理減資以彌補虧損, 減資 比率60%,本公司並將處分時累積之未實現評價損失225千元由其他權益轉 列保留盈餘。
- (2) 本公司持有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於民國 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度認列股利收入分別為1.278千元及1.042千元,皆與 資產負債表仍持有之投資有關。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3) 本公司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 況。
-
- 應收票據
$\bar{\alpha}$
| 108.12.31 | 107.12.31 | |
|---|---|---|
| 應收票據一因營業而發生 | \$5,981 | \$6,773 |
| 減:備抵損失 | $\blacksquare$ | |
| 合 計 |
\$5,981 | \$6,773 |
本公司之應收票據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本公司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規定評估減損,備抵損失相關資訊,請詳附 註六.16,與信用風險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 合約資產、應收帳款及應收分期帳款
| 108.12.31 | 107.12.31 | |
|---|---|---|
| 合約資產 | \$203,839 | \$304,553 |
| 應收帳款 | 311,325 | 270,146 |
| 應收分期帳款 | 176,400 | 28,685 |
| 減:未實現利息收入-應收分期帳款 | (18, 948) | (1,708) |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1,112 | 58 |
| 小計(總帳面金額) | 673,728 | 601,734 |
| 減:備抵損失 | (37, 805) | (46, 676) |
| 合 計 |
\$635,923 | \$555,058 |
本公司應收分期帳款預期收回情形如下:
| 108.12.31 | 107.12.31 | |
|---|---|---|
| 不超過一年 | \$50,351 | \$18,968 |
| 一年以上不超過雨年 | 34,921 | 4.157 |
| 雨年以上 | 91.128 | 5,560 |
| 合 計 |
\$176,400 | \$28,685 |
本公司之應收分期帳款並無重大逾期及減損之情況。
本公司之應收帳款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對客戶之授信期間通常為驗收後月結30天至120天。於民國一〇八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總帳面金額分別為 673,728 千元 及 601,734 千元,於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備抵 損失相關資訊詳附註六.16,信用風險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 存貨
| 108.12.31 | 107.12.31 | |
|---|---|---|
| 商品存貨淨額 | \$1,050,802 | \$1,180,144 |
本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認列為費用之存貨及諮詢與維修成本分 別為 2,727,796 千元及 2,183,743 千元。
本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金 額均為6,663千元。
前述存貨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 預付款項
| 108.12.31 | 107.12.31 | ||
|---|---|---|---|
| 預付貨款 | \$245,842 | \$242,473 | |
| 其他預付費用 | 38,694 | 40,970 | |
| 合 計 | \$284,536 | \$283,443 |
7.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明細如下:
| 108.12.31 | 107.12.31 | |||
|---|---|---|---|---|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金額 | 持股比例 | 金額 | 持股比例 |
| Stark Technology Inc. (USA) | \$14,796 | 100% | \$14,945 | 100% |
| Pacific Ace Holding International Ltd. | 252,532 | 100% | 196,984 | 100% |
| 敦雨投資有限公司 | 612,731 | 100% | 508,273 | 100% |
| 승 計 |
\$880,059 | \$720,202 |
投資子公司於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表達,並作必要之評價 調整。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註1)
| 108.12.31 | 107.12.31 |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註2) | \$451,652 | \$459,288 |
註1:本集團自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規定, 並依該準則之過渡規定選擇不重編比較期間。
註2:本集團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皆屬自用。
| 土地 | 房屋及 | 運輸 | 辨公 | 租賃 | 租賃 | 其他 | ||
|---|---|---|---|---|---|---|---|---|
| 建築 | 設備 | 設備 | 資産 | 改良 | 设備 | 合計 | ||
| 成本: | ||||||||
| 108.01.01 | \$291,892 | \$205,325 | \$2,335 | \$27,662 | (註) | \$3,084 | \$2,719 | \$533,017 |
| 增添 | 585 | 4,343 | 2,627 | 69 | 7,624 | |||
| 處分 | (1, 523) | (3, 362) | (33) | (4,918) | ||||
| 移轉一重分類 | 1,132 | 1,132 | ||||||
| 108.12.31 | \$291,892 | \$204,387 | \$2,335 | \$29,775 | \$5,711 | \$2,755 | \$536,855 | |
| 107.01.01 | \$291,892 | \$205,527 | \$2,884 | \$17,791 | $$-$ | $S-$ | \$6,046 | \$524,140 |
| 增添 | 1,083 | 1,545 | 12,068 | 1,351 | 3,084 | 46 | 19,177 | |
| 處分 | (1, 285) | (2,094) | (2, 582) | $\blacksquare$ | (3, 373) | (9, 334) | ||
| 移轉一重分類 | 385 | 385 | ||||||
| 107.12.31 | \$291,892 | \$205,325 | \$2,335 | \$27,662 | \$1,351 | \$3,084 | \$2,719 | \$534,368 |
| 折舊及減損: | ||||||||
| 108.01.01 | $S-$ | \$62,890 | \$424 | \$9,804 | (註) | \$471 | \$1,303 | \$74,892 |
| 折舊 | 5,912 | 389 | 7,314 | 733 | 874 | 15,222 | ||
| 處分 | (1, 523) | (3, 362) | (26) | (4, 911) | ||||
| 108.12.31 | $S-$ | \$67,279 | \$813 | \$13,756 | \$1,204 | \$2,151 | \$85,203 |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房屋及 | 運輸 | 辨公 | 租賃 | 租賃 | 其他 | |||
|---|---|---|---|---|---|---|---|---|
| 土地 | 建築 | 設備 | 設備 | 資產 | 改良 | 設備 | 合計 | |
| 107.01.01 | \$- | \$58,219 | \$1,298 | \$6,461 | $S-$ | \$- | \$3,153 | \$69,131 |
| 折舊 | ۰ | 5,956 | 405 | 5,925 | 188 | 471 | 1,523 | 14,468 |
| 處分 | ۰ | (1,285) | (1,279) | (2, 582) | (3,373) | (8,519) | ||
| 107.12.31 | \$- | \$62,890 | \$424 | \$9,804 | \$188 | \$471 | \$1,303 | \$75,080 |
| 淨帳面金額: | ||||||||
| 108.12.31 | \$291,892 | \$137,108 | \$1,522 | \$16,019 | $($ iiiil) | \$4,507 | \$604 | \$451,652 |
| 107.12.31 | \$291,892 | \$142,435 | \$1,911 | \$17,858 | \$1,163 | \$2,613 | \$1,416 | \$459,288 |
註:本集團自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規定, 將租賃資產重分類至使用權資產項下,而該準則之過渡規定選擇不重編比 較期間。
本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均未有利息資本化之情形。
本公司建築物之重大組成部分主要為主建物、空調設備及裝潢工程等,並分別 按其耐用年限51~56年、6年及6年提列折舊。
前述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 無形資產
| 電腦軟體 | |
|---|---|
| 成本 · | |
| 108.01.01 | \$5,361 |
| 增添一單獨取得 | 2,981 |
| 減少一本期除列 | (312) |
| 本期重分類 | |
| 108.12.31 | \$8,030 |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電腦軟體 | ||
|---|---|---|
| 107.01.01 | \$6,535 | |
| 增添一單獨取得 | 4,547 | |
| 減少一本期除列 | (6,010) | |
| 本期重分類 | 289 | |
| 107.12.31 | \$5,361 | |
| 攤銷及減損: | ||
| 108.01.01 | \$734 | |
| 攤銷 | 2,085 | |
| 減少一本期除列 | (312) | |
| 108.12.31 | \$2,507 | |
| 107.01.01 | \$5,833 | |
| 攤銷 | 911 | |
| 減少一本期除列 | (6,010) | |
| 107.12.31 | \$734 | |
| 淨帳面金額: | ||
| 108.12.31 | \$5,523 | |
| 107.12.31 | \$4,627 | |
| 認列無形資產之攤銷金額如下: | ||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營業成本 | \$- | \$- |
| 管理費用 | \$2,084 | \$506 |
| 研發費用 | \$1 | \$405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
| 108.12.31 | 107.12.31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一其他 | \$5,877 | \$3,948 |
10.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短期借款
| 108.12.31 | 107.12.31 |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30,190 | |
| 利率區間 | $2.68\% \sim 3.03\%$ | $\frac{0}{0}$ |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使用之短期借款 額度分別為 2,038,451 千元及 1,867,873 千元。
12. 負債準備
| 保固 | |||
|---|---|---|---|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期初 | \$8,800 | $S-$ | |
| 當期新增 | 34,282 | 17,200 | |
| 當期使用 | (6, 814) | (1,630) | |
| 當期迴轉 | (15, 416) | (6,770) | |
| 期末 | \$20,852 | \$8,800 |
保固
此負債準備係依歷史經驗、管理階層的判斷及其他已知要素,估計未來可能發 生之產品保固。
13. 退職後福利計畫
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係屬確定提撥計畫。依該條 例規定,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 六。本公司業已依照該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每月依員工薪資百分之六提 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退休金帳戶。
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認列確定提撥計畫之費用金額分別為20,217千元 及23,877千元。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訂定之員工退休金辦法係屬確定福利計畫,員工退休 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之基數及核准其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計算。十五年 以內(含)的服務年資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超過十五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 與一個基數,惟基數累積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按月 就薪資總額2%提撥退休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專戶儲存 於臺灣銀行之專戶。另,本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述勞工退休準備金 專戶餘額,若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述計算 之退休金數額者,將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
由勞動部依據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處理辦法進行資產配置,基金之投 資以自行經營及委託經營方式,兼採主動與被動式管理之中長期投資策略進行 投資。考量市場、信用、流動性等風險,勞動部設定基金風險限額與控管計畫 ,使在不過度承擔風險下有足夠彈性達成目標報酬。該基金之運用,其每年決 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計算之收益,若有不足 , 則經主管機關准後由國庫補足。因本公司無權參與該基金之運作及管理, 故 無法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第142段規定揭露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分類。截至 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預期於下一年度提撥 2.867千元。
截至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確定福利義務之加權 平均存續期間分別為12年及13年。
下表彙整確定福利計書認列至損益之成本: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當期服務成本 | \$2,484 | \$2,651 |
|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 | 270 | 332 |
| 前期服務成本 | 5,843 | 5,768 |
| 승 計 |
\$8,597 | \$8,751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及計書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 108.12.31 | 107.12.31 | 107.01.01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137,419 | \$122,344 | \$112,596 |
|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107, 361) | (98, 669) | (88, 681) |
| 淨確定福利負債一非流動 | \$30,058 | \$23,675 | \$23,915 |
43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調節:
| 確定福利 | 計畫資產 | 淨確定福利 | |
|---|---|---|---|
| 義務現值 | 公允價值 | 負債(資產) | |
| 107.01.01 | \$112,596 | \$(88,681) | \$23,915 |
| 當期服務成本 | 2,651 | 2,651 | |
| 利息費用(收入) | 1,565 | (1,233) | 332 |
| 前期服務成本 | 5,768 | 5,768 | |
| 計 小 |
122,580 | (89, 914) | 32,666 |
| 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 |||
|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 (796) | (796) | |
| 財務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 3,761 | 3,761 | |
| 經驗調整 | (1, 876) | (1, 450) | (3,326) |
| 小 計 |
1,089 | (1, 450) | (361) |
| 支付之福利 | (1, 325) | 1,325 | |
| 雇主提撥數 | (8,630) | (8,630) | |
| 107.12.31 | 122,344 | (98, 669) | 23,675 |
| 當期服務成本 | 2,484 | 2,484 | |
| 利息費用(收入) | 1,395 | (1,125) | 270 |
| 前期服務成本 | 5,843 | 5,843 | |
| 小 計 |
132,066 | (99, 794) | 32,272 |
| 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 |||
|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 159 | 159 | |
| 財務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 5,936 | 5,936 | |
| 經驗調整 | 2,408 | (2,087) | 321 |
| 小 計 |
8,503 | (2,087) | 6,416 |
| 支付之福利 | (3,150) | 3,150 | |
| 雇主提撥數 | (8,630) | (8,630) | |
| 108.12.31 | \$137,419 | \$(107,361) | \$30,058 |
下列主要假設係用以決定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
| 108.12.31 | 107.12.31 | |
|---|---|---|
| 折現率 | 0.72% | 1.14% |
| 預期薪資增加率 | 1.00% | 1.00% |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每一重大精算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確定福利 | 確定福利 | 確定福利 | 確定福利 | ||
| 義務增加 | 義務減少 | 義務增加 | 義務減少 | ||
| 折現率增加0.5% | \$- | \$7,026 | \$- | \$7,281 | |
| 折現率減少0.5% | 8.781 | $\blacksquare$ | 8,049 | ||
| 預期薪資增加0.5% | 8,698 | 8.019 | |||
| 預期薪資減少0.5% | 7.041 | 7,325 |
進行前述敏感度分析時係假設其他假設不變之情況下,單一精算假設(例如: 折現率或預期薪資)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時,對確定福利義務可能產生之影響 進行分析。由於部分精算假設相互有關,實務上甚少僅有單一精算假設發生變 動,故此分析有其限制。
本期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並無不同。
- 權益
(1) 普通股
截至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額定股本均為 3.400.000 千元(其中股份總額內保留 20.000 千股做為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之股份),每股面額10元,分次發行,已發行股本均為1,063,603千元;已 發行股本均為106,360千股。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利之權利。
(2) 資本公積
| 108.12.31 | 107.12.31 | |
|---|---|---|
| 合併溢價 | \$148,259 | \$192,930 |
| 轉換公司債轉換溢價 | 18,255 | 18,255 |
| 今 計 |
\$166,514 | \$211,185 |
依法今規定,資本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外,不得使用,公司無虧損時,超 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產生之資本公積,每年 得以實收資本之一定比率為限撥充資本,前述資本公積亦得按股東原有股 份之比例以現金分配。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3) 盈餘分派及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 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及另依 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就其餘額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 除保留部分外,由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
本公司股東紅利之分派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惟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 以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本公司經營高科技事業,屬企業生命週期之循環期。分配股利之政策,須 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 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每年依法由董事 會擬具分配案,提請股東會同意。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後,本公司依金管會於民國一〇一年四月六日發布 之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函令規定,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 帳列未實現重估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於轉換日因選擇採用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豁免項目而轉入保留盈 餘部分,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開始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財務報告後,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首 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已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餘額與其他權益減項淨 額之差額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有迴轉時,得 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因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金額為144千元。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九年二月二十六日之董事會及民國一〇八年五月二十九 日之股東常會,分別擬議及決議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盈餘分配案 及每股股利,列示如下:
| 盈餘分配案 | 每股股利(元) | |||
|---|---|---|---|---|
| $108$ 年度 | 107年度 | 108 年度 | 107年度 | |
| 法定盈餘公積 | \$49,581 | \$40,422 | ||
| 特別盈餘公積 | (26, 117) | 88,052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473,303 | 319,081 | \$4.45 | \$3.00 |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另本公司民國一〇八年五月二十九日之股東常會決議以資本公積發放現金 44,671 千元,每股配發現金0.42元。
有關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估列基礎及認列金額之相關資訊請詳附註 六 $(18)$ 。
(4) 非控制股權:無。
- 營業收入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商品銷售收入 | \$2,416,686 | \$2,012,177 |
| 勞務提供收入 | 1,279,703 | 1,222,442 |
| 其他營業收入 | 8,537 | 11,457 |
| 合 計 |
\$3,704,926 | \$3,246,076 |
本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與客戶合約之收入相關資訊如下:
(1) 收入細分
| 營業部門 | |||
|---|---|---|---|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銷售商品 | \$2,416,686 | \$2,012,177 | |
| 提供勞務 | 1,279,703 | 1,222,442 | |
| 其 他 |
8,537 | 11,457 | |
| 송 計 |
\$3,704,926 | \$3,246,076 | |
| 收入認列時點: | |||
| 於某一時點 | \$2,425,223 | \$2,023,634 | |
| 隨時間逐步滿足 | 1,279,703 | 1,222,442 | |
| 合 計 |
\$3,704,926 | \$3,246,076 |
(2) 合約餘額
A. 合約資產一流動
| 108.12.31 107.12.31 | 107.01.01 | |
|---|---|---|
| 銷售商品及提供勞務 | $$192,011$ $$304,553$ $$496,768$ |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合約資產餘額重大變動之說明如 $T$ :
| 108年度 | 107 年度 | |
|---|---|---|
| 期初餘額本期轉列應收帳款 | ${(290, 863) \quad {(435, 955)}}$ | |
| 完成程度衡量結果變動 | \$195,158 | \$227,540 |
B. 合約負債一流動
| 106.12.31 107.12.31 107.01.01 | ||
|---|---|---|
| 銷售商品及提供勞務 | $$745,662$ $$641,479$ $$741,435$ |
$100, 10, 21$
$1071221$
$107.01.01$
本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合約負債餘額重大變動之說明如 $F:$
| 108年度 | 107 年度 | |
|---|---|---|
| 期初餘額本期轉列收入 | ${(467,362) \quad {(564,814) }$ | |
| 本期預收款增加(扣除本期發生並轉列收入) | \$571,545 | \$464,858 |
(3) 分攤至尚未履行之履約義務之交易價格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滿足(包括部分未滿足)之 履約義務所分攤之交易價格共計 2,715,129 千元,預期約 85.21%將於民國 一〇九年度認列收入,其餘則於民國一一〇年度後認列收入。
(4) 自取得或履行客户合約之成本中所認列之資產
無。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營業費用一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 | ||
| 合約資產 | \$(7,025) | \$16,200 |
| 應收帳款 | 927 | |
| 應收分期帳款 | $\blacksquare$ | 7.049 |
| 計 合 |
\$(7,025) | \$24,176 |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與信用風險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本公司之合約資產、應收款項(包含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應收分期帳款)皆採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所認列之金額為合約資產及應收款 項帳面金額與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評估前瞻資訊)兩者間差額之現值為信用損 失,惟短期應收款之折現影響不重大,信用損失以未折現之差額衡量。於民國 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評估備抵損失金額之相關說明如下:
合約資產、應收款項則考量交易對手信用等級、區域及產業等因素區分群組, 並採用準備矩陣衡量備抵損失,相關資訊如下:
108.12.31
| 群組一 | 未逾期 | 逾期天數 | ||||||
|---|---|---|---|---|---|---|---|---|
| $($ 註 1) | 30天內 | 31-60天 | 61-90天 | 91-120 天 121 天以上 | 計 合 |
|||
| 總帳面金額 | \$563,474 | \$32,259 | \$21,736 | \$13,360 | \$2,686 | \$15,343 | \$648,858 | |
| 損失率 | 1.1% | 0.6% | 0.5% | 1.4% | 0.5% | 2.1% | ||
| 存續期間預期 | ||||||||
| 信用損失 | (6, 136) | (182) | (115) | (190) | (13) | (318) | (6,954) | |
| 淨 額 |
\$557,338 | \$32,077 | \$21,621 | \$13,170 | \$2,673 | \$15,025 | \$641,904 | |
| 群組二(註2) | 未逾期 | 逾期天數 | ||||||
| (註1) | 30天內 | 31-60天 | 61-90天 | 91-120 天 121 天以上 | 合 計 |
|||
| 總帳面金額 | \$12,909 | $S-$ | \$- | $S-$ | $$-$ | \$17,942 | \$30,851 | |
| 損失率 | 100% | 100% | ||||||
| 存續期間預期 | ||||||||
| 信用損失 | (12,909) | (17, 942) | (30, 851) | |||||
| 淨 額 |
\$- | $S-$ | $S-$ | $S-$ | \$- | \$- | \$- | |
| 107.12.31 | ||||||||
| 未逾期 | 逾期天數 | |||||||
| (註1) | 30天內 | 31-60天 | 61-90天 | 91-120 天 121 天以上 | 合 | 計 | ||
| 總帳面金額 | \$502,131 | \$31,900 | \$6,472 | \$4,942 | \$76 | \$62,986 | \$608,507 | |
| 存續期間預期 | ||||||||
| 信用損失 | (39, 152) | (1,161) | (217) | (2,228) | (2) | (3,916) | (46, 676) | |
| 淨 額 |
\$462,979 | \$30,739 | \$6,255 | \$2,714 | \$74 | \$59,070 | \$561,831 | |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註1:本公司之應收票據與合約資產係歸屬為未逾期,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 註2:係本集團之針對個別對象採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 所認列之金額為合約資產及應收款項帳面金額與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兩 者間差額之現值為信用損失。
本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之合約資產、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備抵 捐失變動資訊如下:
| 合約資產 | 應收帳款 | 應收分期帳款 | |
|---|---|---|---|
| 108.01.01 | \$28,665 | \$10,962 | \$7,049 |
| 本期淨迴轉金額 | (7,025) | ||
| 重分類 | (7,966) | 7,966 | |
| 實際發生沖銷數 | (1, 846) | ||
| 108.12.31 | \$11,828 | \$18,928 | \$7.049 |
| 107.01.01 (依照國際會計準則 | |||
| 第39號規定) | \$12,465 | \$10,035 | \$- |
| 107.01.01 保留盈餘調整數 | |||
| 107.01.01 (依照國際財務報導 | |||
| 準則第9號規定) | 12,465 | 10,035 | |
| 本期增加金額 | 16,200 | 927 | 7.049 |
\$28,665
17. 租賃
107.12.31
(1) 本公司為承租人(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相關之揭露)
本公司承租多項不同之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築、運輸設備及辦公設備。各 個合約之租賃期間介於1年至6年間。
\$10,962
\$7,049
租賃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之影響說明如下:
敦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A. 資產負債表認列之金額
(a) 使用權資產
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
| 108.12.31 | 107.12.31(註) | |
|---|---|---|
| 房屋及建築 | \$33,420 | |
| 運輸設備 | 7.874 | |
| 辦公設備 | 2,202 | |
| 計 合 |
\$43,496 |
註:本公司自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 號規定,並依該準則之過渡規定選擇不重編比較期間。
本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對使用權資產增添 27,997 千元。
(b) 租賃負債
| 108.12.31 | 107.12.31(註) | |
|---|---|---|
| 租賃負債 | \$43,894 | |
| 流 動 |
\$14,383 | |
| 非流動 | 29,511 | |
| 삵 솜 |
\$43,894 | |
本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請詳附註六、19(3)財務 成本;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租賃負債之到期分析請詳附註 十二、5流動性風險管理。
註:本公司自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 號規定,並依該準則之過渡規定選擇不重編比較期間。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B. 綜合損益表認列之金額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
| 108年度 | 107年度(註) | |
|---|---|---|
| 房屋及建築 | \$7,840 | |
| 運輸設備 | 7.617 | |
| 辦公設備 | 660 | |
| 승 計 |
\$16,117 |
註:本公司自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號 規定,並依該準則之過渡規定選擇不重編比較期間。
C. 承租人與租賃活動相關之收益及費損
| 108年度 | 107年度(註) | |
|---|---|---|
| 短期租賃之費用 | \$3,866 |
註:本公司自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號 規定,並依該準則之過渡規定選擇不重編比較期間。
D. 承租人與租賃活動相關之現金流出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八年度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為16,604千元。
(2) 本公司為承租人一營業租賃(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相關之揭露)
本公司以營業租賃方式承租辦公室及庫房等。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依據不可取消之營業租賃合約,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 108.12.31(註) | 107.12.31 | ||
|---|---|---|---|
| 不超過一年 | \$14,472 | ||
| 超過一年但不超過五年 | 20,185 | ||
| 合 計 |
\$34,657 |
營業租賃認列之費用如下:
| 108年度(註) | 107年度 | |
|---|---|---|
| 最低租賃給付 | \$19,490 |
- 註:本公司自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號規 定,並依該準則之過渡規定選擇不重編比較期間。
-
- 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如下:
| 功能别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
| 性質別 | 成本者 | 費用者 | 合計 | 成本者 | 費用者 | 合計 |
| 員工福利費用 | \$64,928 | \$519,627 | \$584,555 | \$63,489 | \$547,136 | \$610,625 |
| 薪資費用 | 56,010 | 415,241 | 471,251 | 54,799 | 466,999 | 521,798 |
| 勞健保費用 | 4,616 | 34,393 | 39,009 | 4,438 | 32,778 | 37,216 |
| 退休金費用 | 2,753 | 50,271 | 53,024 | 2,697 | 29,931 | 32,628 |
| 董事酬金 | $\overline{\phantom{a}}$ | 641 | 641 | 335 | 335 |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1,549 | 19,081 | 20,630 | 1,555 | 17,093 | 18,648 |
| 折舊費用 | 31,339 | 31,339 | - | 14,468 | 14,468 | |
| 攤銷費用 | ۰ | 2,085 | 2,085 | 911 | 911 |
註:
-
- 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之平均員工人數分別為492人及487人,其中 平均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分別為5人及4人。
-
- 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平均員工福利費用分別為1,199元及1,264元。
-
- 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分別為968元及1,080元。
-
-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變動情形-10%。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3%為員工酬勞,不高於5%為董 事監察人酬勞。但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述員工酬勞以股 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 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有關董事會通過之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相 關資訊,請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本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依獲利狀況,分別依章程所規定之乘數範圍內估列員工 酬勞與董事監察人酬勞,民國一〇八年度認列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估列 余額分別為 33.167 千元及 0 千元;民國一〇七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 勞估列金額分別為 34,667 千元及 0 千元,其估列基礎係以當年度獲利狀況分 派。前述金額帳列於薪資費用項下,如與董事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有差異時, 則列為次年度之損益。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九年二月二十六日董事會決議以現金發放民國一〇八年度 員工酬勞與董事監察人酬勞分別為 33,167 千元及 0 千元,其與民國一〇八年 度財務報告以費用列帳之金額並無差異。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八年二月二十五日董事會決議以現金發放民國一〇七年度 員工酬勞與董事監察人酬勞分別為 34,667 千元及 0 千元,其與民國一〇七年 度財務報告以費用列帳之金額並無差異。
19.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 其他收入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租金收入 | \$2,507 | \$1,553 |
| 利息收入 | 4,660 | 7,542 |
| 股利收入 | 1,278 | 1,042 |
| 其他收入一其他 | 15.011 | 12,915 |
| 송 計 |
\$23,456 | \$23,052 |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2) 其他利益及損失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2 | \$175 |
| 淨外幣兌換利益 | 5,087 | 3,093 |
| 其 他 |
$\blacksquare$ | (137) |
| 合 計 |
\$5,089 | \$3,131 |
(3) 財務成本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銀行借款之利息 | \$527 | \$437 |
| 租賃負債之利息 | 852 | (註) |
| 송 計 |
\$1,379 | \$437 |
註: 本公司自民國一○八年一月一日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號規 定,並依該準則之過渡規定選擇不重編比較期間。
20. 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
民國一〇八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 當期重分類 | 其他 | 所得稅利益 | |||
|---|---|---|---|---|---|
| 當期產生 | 調整 | 綜合損益 | (費用) | 稅後金額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6,415) | \$- | \$(6,415) | \$1,283 | \$(5,132)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 26,054 | 26,054 | 26,054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 | |||||
| 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 | |||||
| 份額 | 64,713 | - | 64,713 | 64,713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 | |||||
| 换差額 | (10, 211) | - | (10,211) | (10,211)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合計 | \$74,141 | \$- | \$74,141 | \$1,283 | \$75,424 |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民國一〇七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 當期重分類 | 其他 | 所得稅利益 | |||
|---|---|---|---|---|---|
| 當期產生 | 調整 | 綜合損益 | (費用) | 稅後金額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361 | \$- | \$361 | \$732 | \$1,093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 (5,144) | (5, 144) | (5, 144)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 | |||||
| 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 | |||||
| 价額 | (8,296) | ٠ | (8,296) | (8,296)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 | |||||
| 换差額 | (2, 841) | ۰ | (2, 841) | (2, 841)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合計 | \$(15,920) | \$- | \$(15,920) | \$732 | \$(15,188) |
- 所得税
依民國一〇七年二月七日公布之所得稅法修正條文,本公司及位於台灣地區之 子公司自民國一〇七年度起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由17%調整增加為 20%,惟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由10%降為5%。
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所得稅費用主要組成如下: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 | ||
| 當期應付所得稅 | \$70,680 | \$84,047 |
|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於本年度之調整 | (6,211) | |
|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 ||
| 與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其迴轉有關之 | ||
|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 12,448 | 2,965 |
|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沖減(先前沖減之迴轉) | 2,897 | |
| 與稅率變動有關之遞延所得稅 | 1,170 | |
| 所得税費用 | \$76,917 | \$91,079 |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遞延所得稅費用: | ||
| 當期應付所得稅 | \$1,283 | \$732 |
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乘以所適用所得稅率之金額調節如下: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來自於繼續營業單位之稅前淨利 | \$523,418 | \$495,299 |
| 按相關國家所得稅適用之國內稅率計算之稅額 | \$104,684 | \$99,060 |
| 報稅上不可減除費用之所得稅影響數 | (24, 104) | (3, 494) |
|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所得稅影響數 | 2,801 | |
|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於本年度之調整 | (6,211) | |
| 未分配盈餘加徵稅額 | 2,548 | |
| 其他依稅法調整之所得稅影響數 | (6,118) | |
| 與稅率變動有關之遞延所得稅 | (1,170) |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合計 | \$76,917 | \$91,079 |
與下列項目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餘額:
| 期初餘額 | 認列於 | 認列於其他 | 期末餘額 | |
|---|---|---|---|---|
| 損益 | 綜合損益 | |||
| 暫時性差異 | ||||
| 採權益法之投資 | \$(25,427) | \$(13,021) | \$- | \$(38,448) |
| 應付員工福利 | 3,751 | 408 | 4,159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一非流動 | 6,496 | 2,403 | 1,283 | 10,182 |
| 其他 | (135) | (322) | (457) | |
| 其他 | 8,118 | (1,916) | 6,202 | |
|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 \$(12,448) | \$1,283 | ||
| 遮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額 | \$(7,197) | \$(18, 362) | ||
|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18,365 | \$20,543 |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S(25, 562)$ | \$(38,905) |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民國一〇七年度
| 期初餘額 | 認列於 | 認列於其他 | 期末餘額 | |
|---|---|---|---|---|
| 損益 | 綜合損益 | |||
| 暫時性差異 | ||||
| 採權益法之投資 | \$(11,718) | \$(13,709) | \$- | \$(25,427) |
| 應付員工福利 | 3,119 | 632 | 3,751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一非流動 | 4,066 | 1,698 | 732 | 6,496 |
| 其他 | 105 | (240) | (135) | |
| 其他 | 2,359 | 5,759 | 8,118 | |
|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 \$(5,860) | \$732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額 | \$(2,069) | \$(7,197) | ||
|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9,649 | \$18,365 |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11,718) | \$(25,562) |
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截至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 資產金額合計分別為19,566千元及19,566千元。
所得税申報核定情形
截至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之所得稅申報核定至民國一〇六 年度。
22. 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期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除以當 期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稀釋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期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除以當 期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加上所有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轉換為 普通股時將發行之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1) 基本每股盈餘 | ||
| 本期淨利(千元) | \$446,501 | \$404,220 |
| 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股) | 106,360,291 | 106,360,291 |
| 基本每股盈餘(元) | \$4.20 | \$3.80 |
| (2) 稀釋每股盈餘 | ||
| 本期淨利(千元) | \$446,501 | \$404,220 |
| 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股) | 106,360,291 | 106,360,291 |
| 稀釋效果: | ||
| 員工酬勞(股) | 746,674 | 999,539 |
| 經調整稀釋效果後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股) | 107,106,965 | 107,359,830 |
| 稀釋每股盈餘(元) | \$4.17 | \$3.77 |
於報導期間後至財務報表通過發布前,並無任何重大改變期末流通在外普通股 或潛在普通股股數之其他交易。
七、關係人交易
於財務報導期間內與本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 Stark Technology Inc. (U.S.A.) | 本公司之聯屬公司 |
|---|---|
| 敦雨投資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聯屬公司 |
| 敦陽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聯屬公司 |
| 上海敦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聯屬公司 |
| 敦陽(寧波)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聯屬公司 |
- 銷貨
| 108年度 --------- --------- |
107年度 | |
|---|---|---|
| 本公司之聯屬公司 | \$21,739 . |
\$42,904 ---- |
本公司銷售予關係人之銷售交易價格為按照成本價加3%-20%之毛利售出或以 議價方式售出;或按照一般售價之90%-99%售出。向關係人收款期間為驗收後 30-120天;與非關係人之收款期間為驗收後30-90天。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進貨
| _________ | $108$ 年度 | 107年度 |
|---|---|---|
| 本公司之聯屬公司 | \$33,209 | \$38,686 |
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之價格為成本價加計3%-30%或以議價方式購入。與關係 人交易之付款期間為貨到7-30天或驗收後30-120天;與非關係人交易之付款期 間為次月結30-60天。
-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 108.12.31 | 107.12.31 | ||
|---|---|---|---|
| 本公司之聯屬公司 | \$1,112 | \$58 | |
| 減:備抵損失 | |||
| 净 額 |
\$1,112 | \$58 | |
| 4. |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 ||
| 108.12.31 | 107.12.31 | ||
| 本公司之聯屬公司 | \$2,543 | \$4,272 | |
| 5. 利息收入 | |||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敦陽(寧波)科技有限公司 | $S-$ | \$5,012 | |
| 6.租金收入 | |||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本公司之聯屬公司 | \$2,501 | \$1,547 | |
| 7. 其他收入 | |||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本公司之聯屬公司 | \$173 | \$1,156 | |
| 8. 其他費用 | |||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本公司之聯屬公司 | \$249 | \$213 | |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9. 本公司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
| $108$ 年度 | 107年度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76,892 | \$74,185 |
| 退職後福利一退休金 | 2,306 | 6,455 |
| 退職後福利一其他退休福利 | 24,210 | $\blacksquare$ |
| 合 計 |
\$103,408 | \$80,640 |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計有下列資產作為擔保品:
| 項 目 |
108.12.31 | 107.12.31 | 擔保債務內容 |
|---|---|---|---|
|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 | \$1,487 | \$415 | 履約保證 |
| 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9.018 | 10,070 | 履約保證 |
| 計 合 |
\$10,505 | \$10,485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本公司為專案履約及關稅保證額度而委由金融機構予以保證之金額為41,359千 元。
-
本公司為銷貨、借款額度等而交付予客戶、銀行之保證票據合計24,052千元。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事項。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此事項。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十二、其他
- 金融工具之種類
| 108.12.31 | 107.12.31 | |
|---|---|---|
| 金融資產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42,865 | \$16,811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不含庫存現金) | 1,032,555 | 912,258 |
| 應收款項 | 336,910 | 251,474 |
| 長期應收款項 | 114,207 | 6,794 |
| 其他金融資產 | 10,505 | 10,485 |
| 存出保證金 | 86,290 | 84,507 |
| 計 小 |
1,580,467 | 1,265,518 |
| 計 合. |
\$1,623,332 | \$1,282,329 |
| 金融負債 | ||
| 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短期借款 | \$30,190 | \$- |
| 應付款項 | 794,751 | 827,829 |
| 租賃負債 | 43,894 | (註) |
- 應付租賃款 (註) 1,196 3,320 4,383 存入保證金 \$872,155 \$833,408 合 計
- 註:本公司自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規定, 並依該準則之過渡規定選擇不重編比較期間。
-
-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公司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主要為管理營運活動相關之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及流 動性風險,本公司依公司之政策及風險偏好,進行前述風險之辨認、衡量及管 理。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對於前述財務風險管理已依相關規範建立適當之政策、程序及內部控 制,重要財務活動須經董事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覆核。於財務管 理活動執行期間,本公司須確實遵循所訂定之財務風險管理之相關規定。
3. 市場風險
本公司之市場風險係金融工具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其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波 動之風險,市場風險主要包括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
實務上極少發生單一風險變數單獨變動之情況,且各風險變數之變動通常具關 聯性,惟以下各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並未考慮相關風險變數之交互影響。
匯率風險
本公司匯率風險主要與營業活動(收入或費用所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功能性貨 幣不同時)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有關。
本公司之應收外幣款項與應付外幣款項之部分幣別相同,此時,部位相當部分 會產生自然避險效果,基於前述自然避險之方式管理匯率風險不符合避險會計 之規定,因此未採用避險會計;另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係屬策略投資,因此, 本公司未對此進行避險。
本公司匯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主要外幣貨幣 性項目,其相關之外幣升值/貶值對本公司損益及權益之影響。本公司之匯率風 險主要受美元貨幣匯率波動影響,敏感度分析資訊如下:
當新台幣對美元升值/貶值1%時,對本公司於民國一○八年度及一○七年度之 損益將分別增加/減少 180 千元及 170 千元;權益將分別減少/增加 150 千元及 160千元。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係因市場利率之變動而導致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或未來現金流量波 動之風險,本公司之利率風險主要係來自於分類為浮動利率借款,惟本公司目 前並無此類借款,故並無重大利率風險。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權益價格風險
本公司持有國內之上市櫃及未上市櫃之權益證券,其公允價值會因該等投資標 的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本公司持有之上市櫃及未上市櫃權益證券皆 分別包含於持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類別。本公司藉 由多角化投資並針對單一及整體之權益證券投資設定限額,以管理權益證券之 價格風險。權益證券之投資組合資訊需定期提供予本公司之管理階層,董事會 則須對所有之權益證券投資決策進行複核及核准。
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屬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 具投資中之上市櫃公司股票,當該等權益證券價格上升/下降10%,對於本公司 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之權益之影響分別為4,286千元及1,681千元。
- 信用風險管理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所載之義務,並導致財務損失之風險。本 公司之信用風險係因營業活動(主要為應收帳款及票據)及財務活動(主要為銀 行存款及各種金融工具)所致。
本公司各單位係依循信用風險之政策、程序及控制以管理信用風險。所有交易 對手之信用風險評估係綜合考量該交易對手之財務狀況、信評機構之評等、以 往之歷史交易經驗、目前經濟環境以及本公司內部評等標準等因素。本公司亦 於適當時機使用某些信用增強工具(例如預收貨款及保險等),以降低特定交易 對手之信用風險。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前十大客戶合約資產 及應收款項占本公司合約資產及應收款項總額之百分比分別為41%及31%,其 餘合約資產及應收款項之信用集中風險相對並不重大。
本公司之財務部依照公司政策管理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由於 本公司之交易對象係由內部之控管程序決定,屬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有投資等 級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規定評估預期信用損失,其信用風險評估 相關資訊如下:
| 總帳面金額 | ||||
|---|---|---|---|---|
| 預期信用損失 | ||||
| 信用風險等級 | 指標 | 衡量方法 | 108.12.31 | 107.12.31 |
| 存續期間預期 | ||||
| 簡化法(註) | 註 | 信用損失 | \$679,709 | \$608,507 |
註: 採用簡化法(以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損失),包括合約資產、應 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5. 流動性風險管理
本公司藉由現金及約當現金、有價證券及銀行借款、租賃等合約以維持財務彈 性。
下表係彙總本公司金融負債之合約所載付款之到期情形,依據最早可能被要求 還款之日期並以其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所列金額亦包括約定之利息。以浮動 利率支付之利息現金流量,其未折現之利息金額係依據報導期間結束日殖利率 曲線推導而得。
非衍生金融負債
| 短於一年 | 二至三年 | 四至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計 | |
|---|---|---|---|---|---|
| 108.12.31 | |||||
| 短期借款 | \$30,624 | \$- | \$- | \$- | \$30,624 |
| 應付款項 | 794,751 | $\overline{\phantom{0}}$ | ۰ | 794,751 | |
| 租賃負債 | 14,383 | 19,889 | 9.622 | 43,894 | |
| 107.12.31 | |||||
| 應付款項 | \$827,829 | \$- | \$- | \$- | \$827,829 |
衍生金融工具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皆未持有衍生性金融工具。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6.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調節
民國一〇八年度之負債之調節資訊:
| 短期借款 | 存入保證金 | 租賃負債 | 合計 | |
|---|---|---|---|---|
| 108.01.01 | S- | \$4.383 | \$31,649 | \$36,032 |
| 非現金之變動 | $\,$ | - | 27,997 | 27,997 |
| 現金流量 | 30,190 | (1,063) | (15,752) | 13,375 |
| 108.12.31 | \$30,190 | \$3,320 | \$43,894 | \$77,404 |
民國一〇七年度之負債之調節資訊:
| 短期借款 | 存入保證金 | 合計 | |
|---|---|---|---|
| 107.01.01 | \$- | \$4,881 | \$4,881 |
| 現金流量 | $\overline{\phantom{0}}$ | (498 | (498) |
| 107.12.31 | \$- | \$4,383 | \$4,383 |
-
-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 (1) 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資產所能收 取或移轉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本公司衡或揭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 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A. 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應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負債之帳面金額為公 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主要係因此類工具之到期期間短。
- B. 於活絡市場交易且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 其公允價 值係參照市場報價決定(例如,上市櫃股票、受益憑證及債券等)。
- C. 無活絡市場交易之權益工具(例如,上市櫃私募股票、無活絡市場之公開 發行公司股票及未公開發行公司股票)採市場法估計公允價值,係以相同 或可比公司權益工具之市場交易所產生之價格及其他攸關資訊(例如缺 乏流通性折價因素、類似公司股票本益比、類似公司股票股價淨值比等 輸入值)推估公允價值。
敦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D. 無活絡市場報價之債務類工具投資、銀行借款及其他非流動負債, 公允 價值係以交易對手報價或評價技術決定,評價技術係以現金流量折現分 析為基礎決定,其利率及折現率等假設主要係參考類似工具相關資訊。
- (2)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本公司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 合理近似值。
(3) 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相關資訊
本公司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資訊請詳附註十二、8。
-
- 公允價值層級
- (1) 公允價值層級定義
以公允價值衡量或揭露之所有資產及負債,係按對整體公允價值衡量具重 要性之最低等級輸入值,歸類其所屬公允價值層級。各等級輸入值如下:
- 第一笨級: 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 整)。
- 第二等級: 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之 報價者除外。
- 第三等級: 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對以重複性基礎認列於財務報表之資產及負債,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重 評估其分類,以決定是否發生公允價值層級之各等級間之移轉。
(2) 公允價值衡量之層級資訊
本公司未有非重複性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重複性資產及負債之公允價 值層級資訊列示如下: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 合計 | ||||
|---|---|---|---|---|---|
|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 |||||
| 融資產: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 |||||
| 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之權益工具 | |||||
| 股 | 흤 | \$42,865 | \$- | $S-$ | \$42,865 |
| 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 合計 | ||||
|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 |||||
| 融資產: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 |||||
| 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之權益工具 | |||||
| 股 | 票 | \$16,811 | \$- | \$- | \$16,811 |
公允價值層級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於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本公司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及負 債,並無公允價值層級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4) 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但須揭露公允價值之層級資訊:無。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9. 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
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金額單位:千元
| 108.12.31 | ||||||
|---|---|---|---|---|---|---|
| 外幣 | 匯率 | 新台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 | \$1,358 | 30.056 | \$40,816 | |||
| 新加坡幣 | 94 | 22.229 | 2,099 |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 美金 | 498 | 30.056 | 14,965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 | 2,408 | 30.056 | 72,375 | |||
| 107.12.31 | ||||||
| 外幣 | 匯率 | 新台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 | \$1,039 | 30.733 | \$31,931 | |||
| 新加坡幣 | 444 | 22.423 | 9,958 |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 美金 | 521 | 30.733 | 16,027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 | 909 | 30.733 | 27,924 |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由於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無法按各重大影響之外幣幣別揭露貨幣 性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兌換損益資訊。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 度之外幣兌換利益分別為 5,087 千元及 3,093 千元。
10. 資本管理
本公司資本管理之最主要目標,係確認維持健全之信用評等及良好之資本比 率,以支持企業營運及股東權益之極大化。本公司依經濟情況以管理並調整資 本結構,可能藉由調整股利支付、返還資本或發行新股以達成維持及調整資本 結構之目的。
敦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無此事項。
(2) 為他人背書保證:
| 編號 | 背書保證者 | 背書保證對象 | 對單一企 | 累計至本 | 期末背 | 實際動支 | 以財產 | 累積背書保證 | 背書保證 | 屬母公 | 屬子公司屬對大陸 | ||
|---|---|---|---|---|---|---|---|---|---|---|---|---|---|
| (註1) | 公司名稱 | 公司名稱 | 關係 $($ 註 2) |
業背書保 證限額 |
月止最高 餘額(註4) |
書保證 餘額 |
金額 $($ 註 6) |
擔保之 背書保 |
金額佔最近期 財務報表淨值 |
最高限額 (11.3) |
司對子 公司背 |
對母公司地區背書 背書保證 |
保證 |
| $($ iit 3) | (1 5) | 證金額 | 之比率 | 書保證 $($ $\sharp$ $\sharp$ 7) |
(註7) | $($ iit 7) | |||||||
| $\theta$ | 本公司 | 敦陽資訊股份 有限公司 |
$\overline{2}$ | \$1,398,864 | \$123,315 | \$108,127 | \$108,127 | $\frac{1}{2}$ | 3.86% | \$1,398,864 | Y | ||
| $\mathbf 0$ | 本公司 | 敦陽(寧波) 科技有限公司 |
$\overline{2}$ | 1,398,864 | 129,510 | 129,510 | 4.63% | 1,398,864 | Y | Y | |||
| 敦陽資訊股 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4 | 230,949 | 52,140 | 49,526 | 49,526 | ۰ | 1.76% | 461,897 | v |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本公司輸入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同一公司編碼應相同。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如下:
1.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2.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3.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4.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7.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
- 註3:依子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定,其中對單一企業之背書保證限額不得超過當期淨值百分之五十,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 不得超過當期淨值百分之一百。依母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定,對單一企業之限額,除本公司持股超過百分之九十之 子公司之背書保證限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百分之五十,其餘不得超過百分之十,整體累積對外背書保證總 額不以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百分之五十為限。
- 註4:當年度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最高餘額。
- 註5:應填列董事會通過之金額。但董事會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十二條第八款授權董事長決行者, 係指董事長決行之金額。
- 註6:應輸入被背書保證公司於該背書保證額度/金額範圍內之實際動支金額。
- 註7:屬上市櫃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子公司對上市櫃母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大陸地區背書保證者始須填列 Y。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 期 末 |
||||||||
|---|---|---|---|---|---|---|---|---|
| 投資公司名稱 | 有價證券 種類 |
有價證券名稱 | 有價證券發行人 與本公司之關係 |
帳列科目 | 股數/單位 | 帳面金額 | 持股 比例 |
公允 價值 |
| 上市股票 | 聯茂電子(股)公司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非流動 |
336,196 | \$42,865 | 0.11% | \$42,865 | ||
| 敦緯數位服務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股票 (股)公司 金融資產-非流動 |
1,151 | 0.07% | ||||||
| 敦陽科技(股)公司 | 股票 | Solar PV Corp.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非流動 |
5,000,000 | 3.27% | |||
| 股票 | 聯相光電(股)公司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非流動 |
5,014 | 0.01% | ||||
| 上市股票 | 聯茂電子(股)公司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非流動 |
173,843 | 22,165 | 0.06% | 22,165 | ||
| 上市股票 | 聚碩科技(股)公司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非流動 |
581,284 | 19,967 | 0.31% | 19,967 | ||
| 敦雨投資有限公司 | 股票 | 華志創業投資 (股)公司 |
敦雨投資有限公司 為該公司董事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非流動 |
16,304 | 163 | 3.26% | 163 |
| 股票 | 錢隆科技(股)公司 | 敦雨投資有限公司 為該公司監察人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非流動 |
619,590 | 4,296 | 4.13% | 4,296 | |
| 股票 | 亮發科技(股)公司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非流動 |
30 | 0.01% | ||||
| 股票 | 聯相光電(股)公司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非流動 |
4,512 | 0.01% |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期 | ∼ | |||||||
|---|---|---|---|---|---|---|---|---|
| 投資公司名稱 | 有價證券 種類 |
有價證券名稱 | 有價證券發行人 與本公司之關係 |
帳列科目 | 持股 | 公允 | ||
| 股數/單位 | 帳面金額 | 比例 | 價值 | |||||
| 敦雨投資有限公司 | 股票 | 禾煜科技(股)公司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非流動 |
700,000 | \$7,000 | 20.00% | \$7,000 |
(4) 累積買進、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事項。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事項。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事項。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交易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事項。
$\sim$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事項。
(9)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此事項。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0) 其他: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 編號 | 與交易人 | 交易往來情形 | |||||
|---|---|---|---|---|---|---|---|
| (註一)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之關係 (註二) |
科目 | 金額 | 交易條件 |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註三) |
| Stark Technology Inc. | 進貨 | \$17,383 | 進貨價格為成本價加計 5%-30%購入或以議價方 | 0.31% | |||
| $\mathbf{0}$ | 敦陽科技(股)公司 | (USA) | 1 | 應付帳款 | 638 | 式,付款條件為貨到7-30天。 | 0.01% |
| 銷貨收入 | 1,532 | 銷貨價格係按照一般售價之90% - 99%售出,或以 | 0.03% | ||||
| 應收帳款 | 1,112 | 議價方式,收款條件為驗收後30-120天。 | 0.02% | ||||
| 進貨 | 15,826 | 進貨之價格為成本價加計 3%-20%購入或以議價方 | 0.29% | ||||
| $\mathbf{0}$ | 敦陽科技(股)公司 | 敦陽資訊股份 有限公司 |
應付帳款 | 1,905 | 式,付款條件為驗收後30-120天。 | 0.04% | |
| 租金收入 | 2,381 | ۰ | 0.04% | ||||
| 其他收入 | 173 | $\overline{\phantom{0}}$ | $-2/2$ | ||||
| 其他費用 | 249 | $\overline{\phantom{a}}$ | $-9/6$ | ||||
| $\bf{0}$ | 敦陽科技(股)公司 | 敦陽(寧波)科技 有限公司 |
銷貨收入 | 18,923 | 銷貨價格為成本價加計 3%-20%之毛利售出或以議 價方式售出,收款條件為驗收後30-120天。 |
0.34% |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編號 | 與交易人 | 交易往來情形 | ||||||||
|---|---|---|---|---|---|---|---|---|---|---|
| (註一)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之關係 (註二) |
科目 | 金額 | 交易條件 |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註三) |
|||
| $\bf{0}$ | 敦陽科技(股)公司 | 敦雨投資 有限公司 |
租金收入 | \$120 | $-1/2$ | |||||
| $\bf{0}$ | 敦陽科技(股)公司 | 上海敦滬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 |
銷貨收入 | 1,284 | 銷貨價格為成本價加計 3%-20%之毛利售出或以議 價方式售出,收款條件為驗收後30-120天。 |
0.02% | ||||
| 敦陽資訊股份 有限公司 |
Stark Technology Inc. (USA) |
2 | 進貨 | 2,131 | 進貨價格為成本價加計 5%-30%購入或以議價方 式,付款條件為貨到7-30天 |
0.04% |
註一: 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
母公司填0。
-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
母公司對子公司。
-
子公司對母公司。
-
子公司對子公司。
-
註三: 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項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 屬損益項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 註四:本表之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得由公司依重大性原則決定是否須列示。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補充揭露本公司對其具有重大影響力或控制能力之各被投資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資料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單位:新台幣千元/美元
| 原始投資金額(註8) | 期末持有 | 被投資公司 | 本期認列之 | ||||||||
|---|---|---|---|---|---|---|---|---|---|---|---|
| 投資公司名稱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所在 地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數 | 比例 | 帳面金額 | 本期(損)益 $($ i $\pm$ 1) |
投資(損)益 (註1) |
備註 |
| 敦陽科技(股)公司 | Stark Technology Inc. $(USA)$ |
註2 | 電腦相關產品買賣 | \$1,503 (USD50,000) |
\$1,503 (USD50,000) |
500,000 | 100.00% | \$14,796 | \$(705) | \$183 | |
| 敦陽科技(股)公司 | 敦雨投資有限公司 | 註3 | 一般投資 | 410,967 | 410,967 | 100.00% | 612,731 | 84,350 | 84,350 | ||
| 敦陽科技(股)公司 | Pacific Ace Holding International Ltd. |
註4 | 一般投資 | 90,168 (USD3,000,000) |
90,168 (USD3,000,000) |
3,000,000 | 100.00% | 252,532 | 64,923 | 64,923 | $\overline{\phantom{a}}$ |
| 教雨投資有限公司 | S-Rain Investment Ltd. | 註5 | 一般投資 | 24,045 (USD800,000) |
24,045 (USD800,000) |
800,000 | 100.00% | 13,585 | (3,402) | $\overline{\phantom{a}}$ | |
| 敦雨投資有限公司 | 敦陽資訊股份 有限公司 |
註6 | 電腦相關產品買賣 | 370,000 | 370,000 | 37,000,000 | 100.00% | 461,897 | 85,458 | ||
| Pacific Ace Holding International Ltd. |
Profit Reap International Limited |
註4 | 一般投資 | 90,168 (USD3,000,000) $($ 註 7) |
90,168 (USD3,000,000) (註7) |
3,000,000 | 100.00% | 252,855 | 64,923 | $\blacksquare$ |
註1: 對各該公司投資損益之認列已分別包含於對子公司或孫公司之投資損益中;另業於合併財務報表中銷除。
註 2: 1209 Mayberry Lane San Jose, CA95131, U.S.A.
註3: 新竹市東大路二段83號13樓。
註 4: Beaufor House, P. O. Box 438,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註 5: Tropic Isle Building, P.O. Box 438,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註6: 新竹市東大路二段83號11樓-2號。
註7: 係含技術作價投資 USD906,243元。
註8: 原始投資金額之本期期末及去年年底數均係以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匯率換算而得。
(金額除列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3. 大陸投資資訊
(1) 投資情形:
| 大陸被 投資公 司名稱 |
主要營業 目 項 |
實收 資本額 |
投資方式 |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積 投資金額 |
匯出 |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收回 |
本期期末自台 灣匯出累積投 資金額 |
被投資公司本 期損益 |
本公司直 接或間接 投資之持 股比例 |
本期認列投資 (損)益 (註四) |
期末投資 帳面價值 (註四) |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台灣之投 資收益 |
|---|---|---|---|---|---|---|---|---|---|---|---|---|
| 敦陽(寧波) 科技有限公司 |
國際貿易、技術服務與諮 詢、系統集成、軟體開發 及計算機相關設備銷售。 |
USD 3,000,000 |
經由第三地區 (Pacific Ace Holding) International Ltd)投 資事業間接投資 |
\$90,168 (USD3,000,000) |
\$90,168 (USD3,000,000) $($ ii $-$ ) |
\$64,923 (註四・(二)・2) |
100.00% | \$64,923 (註四・(二)、2 |
\$253,127 | |||
|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軟 體、事務機器、電力電子 上海敦滬信息設備之批發及進出口貿 科技有限公司 易、電腦系統設計、資料 處理之服務業及網際資 訊供應業。 |
USD 1,160,000 |
經由第三地區(S- Rain Investment Ltd)投資事業間接 投資 |
34,865 (USD1, 160, 000) |
34,865 | (3,402) (USD1,160,000) (註四・(二)、2) |
100.00% | (3,402) (註四· $(-)$ ·2) |
13,574 | ||||
| 科技有限公司生產和銷售 | 江西升陽光電太陽能電池及組件研發、 | USD 68,990,000 |
經由第三地區(Solar PV Corporation)投 資事業間接投資 |
90,168 (USD3,000,000) |
90,168 (USD3,000,000) |
(註二) | 3.27% | (註二) | (註二) |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 經濟部投審會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
|---|---|---|
|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核准投資金額 |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215,201 | \$215,201 | |
| (USD7,160,000) (註三) | (USD7,160,000) (註三) | \$1,678,637 (註五) |
敦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金額除另有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註一:截至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對敦陽(寧波)科技 有限公司之間接投資含技術作價投資 USD906,243 元。
- 註二:本公司係帳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註三:係以原始外幣金額依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匯率換算而 得。
- 註四:本期認列投資損益欄中:
- (一)、若屬籌備中,尚無投資損益者,應予註明
- (二)、投資損益認列基礎分為下列三種,應予註明
-
- 經與中華民國會計師事務所有合作關係之國際性會計 師事務所杳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
- 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
- 其他
-
- 註五︰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2)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 A. 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請參閱財 務報表附註十三、1.(10)。
- B. 錨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請參閱財 務報表附註十三、1.(10)。
- C. 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情形;無此事項。
- D. 票據背書及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目的:請參閱財務報表 附註十三、1.(2)。
- E.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無此事 項。
- F. 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無此事項。
1.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hat{\mathcal{A}}$
| 項 目 |
摘要 | 額 金 |
備 註 |
|---|---|---|---|
| 週轉金 | $\$$ 160 |
1.左列銀行存款並無提供擔保或 | |
| 支票及活期存款 | USD554千元 | 1,032,555 | 質押之情事。 |
| JPY2千元 | 2.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SGD94千元 | 匯率: | ||
| RMB7千元 | 1. USD $1 = NT\$30.056$ | ||
| 2. JPY $1 = NTS0.277$ | |||
| 合 $\frac{1}{9}$ |
\$1,032,715 | 3. SGD $1 = NTS22.229$ | |
| 4. RMB $1 = NTS4.317$ | |||
2.應收票據淨額明細表
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mathcal{A}^{\mathcal{A}}$
| 客戶名稱 | 摘 | 要 | 金 | 額 | 備 | 註 |
|---|---|---|---|---|---|---|
| 應收票據 | 左列應收票據係 | |||||
| 枋寮醫療社團法人枋寮醫院 | \$ | 1,935 | 因營業而發生。 | |||
| 商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69 | |||||
| 勝麗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1,423 | |||||
| 其 他 |
各戶餘額均未超 | 1,154 | ||||
| 過本科目餘額百 | ||||||
| 分之五者 | ||||||
| 合 計 |
5,981 | |||||
| 减:備抵損失 | ||||||
| 淨 額 |
\$ | 5,981 | ||||
3.應收帳款淨額及合約資產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客户名稱 | 摘 | 要 | 金 | 頱 | 備 | 註 |
|---|---|---|---|---|---|---|
| 應收帳款 | 左列應收帳款係因 | |||||
| 大立光電(股)公司 | $\pmb{\mathbb{S}}$ | 37,391 | 營業而發生。 | |||
| 其 他 |
各戶餘額均未超 | 477,773 | ||||
| 過本科目餘額百 | ||||||
| 分之五者 | ||||||
| 合 計 |
515,164 | |||||
| 減:備抵損失 | (30,756) | |||||
| 净 額 |
$\frac{1}{2}$ | 484,408 | ||||
4.應收分期款項淨額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客户名稱 | 摘 | 要 | 全 | 額 | 備 | 註 |
|---|---|---|---|---|---|---|
| 應收分期帳款 | 左列應收分期款項 | |||||
| 醫療財團法人台灣血液基金會 | \$ | 132,067 | 係因營業而發生。 | |||
| 華新科技(股)公司 | 26,207 | |||||
| 他 其 |
各户餘額均未超 | 18,126 | ||||
| 過本科目合計淨 | ||||||
| 額百分之五者 | ||||||
| 合 計 |
176,400 | |||||
| 減:未實現利息收入 | (18,948) | |||||
| 減:備抵損失 | (7,049) | |||||
| 應收分期款項淨額 | 150,403 | |||||
| 減:一年內到期應收分期款項 | (36, 196) | |||||
| 一年以上到期應收分期款項 | \$ | 114,207 | ||||
5.其他應收款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boxminus$ | 摘 要 |
額 金 |
備 註 |
|---|---|---|---|
| 項 | $\pmb{\mathbb{S}}$ 1,134 |
||
| 其他應收款 | 90 | ||
| 應收利息 | |||
| 合計 | 1,224 $\mathbb S$ |
||
$\frac{1}{2} \frac{1}{2} \frac{1}{2} \left( \frac{1}{2} \left( \frac{1}{2} \ln \left( \frac{1}{2} \right) \right) \right)$
$\sim$
6.存貨淨額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金 | 額 | |||
|---|---|---|---|---|
| 項 $\boxminus$ |
摘要 | 成 本 |
淨變現價值 | 備 註 |
| 商品存貨 | 1,057,465 $\mathbb S$ |
\$1,073,918 | 1.左列存貨並無 | |
| 減: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 (6, 663) | 提供擔保或質 | ||
| 净 額 |
\$1,050,802 | 押之情事。 | ||
| 2. 成本與淨變現 | ||||
| 價值孰低衡量 | ||||
| ;對於呆滯存 | ||||
| 貨則另行提列 | ||||
| 備抵存貨呆滯 | ||||
| 損失。 | ||||
7.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及非流動明細表
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pmb{\mathsf{g}}$ 項 |
要 摘 |
金 | 額 | 備 註 |
|---|---|---|---|---|
| 已質押定期存款-流動 | 期間: 106/10/23~109/12/31 | \$ | 1,487 | 定存單提供質押擔 |
| 利率區間: 0.9%~1.03% | 保情形, 詳財務報 | |||
| 表附註入。 | ||||
| 已質押定期存款一非流動 | 期間: 103/02/17~112/11/27 | 9,018 | ||
| 利率區間: 1.03%~1.31% | ||||
| 습 $\overline{\mathfrak{s}}}$ |
\$ | 10,505 | ||
$\sim$
للمستحدث سأنددن
$\sim 1.1$ $\pm$
المستحدث والمناد
8.預付款項、其他流動資產及存出保證金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boxtimes$ |
摘 要 |
金 | 額 | 備 | 註 |
|---|---|---|---|---|---|
| 預付款項 | |||||
| 預付貨款 | \$ | 245,842 | |||
| 預付費用 | 2,151 | ||||
| 留抵稅額 | 36,543 | ||||
| 合計 | \$ | 284,536 | |||
| 其他流動資產 | |||||
| 員工借支 | \$ | 283 | |||
| 代付款 | 2,740 | ||||
| 合計 | $\$$ | 3,023 | |||
| 存出保證金一流動 | (押標金、保固 | \$ | 40,159 | ||
| 金及履約金保證 | |||||
| 金等) | |||||
民國1十川四八年一月一四十一八〇1國氏 9.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敦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ar{.}$
單位:新台幣千元
| $\frac{11}{10}$ 儁 |
i#1 | $\frac{11}{21}$ | ii.) | |||||
|---|---|---|---|---|---|---|---|---|
| 提供擔保或 | 質押情形 | 理 | 볘. | 非 | ||||
| 股權净值 | 實 圜 |
\$14,796 | 252,532 | 612,731 | ||||
| 價(元) 294 |
29.59 ÷, |
84.18 | $\mathbf{I}$ | |||||
| 霞 4 |
\$14,796 | 252,532 | 612,731 | \$880,059 | ||||
| 期末條額 | 持股比例 | 100.00% | 100.00% | 100.00% | ||||
| 股(張)數 | 500,000 | 3,000,000 | ı | |||||
| 本期减少 | 麡 俐 |
(332) s, |
(9,375) | (44, 605) | \$(54,312) | |||
| 股(張)數 | $\pmb{\mathfrak{g}}$ | ı | ı | |||||
| 本期增加 | 漂 41 |
183 ÷. |
64,923 | 149,063 | $\frac{214,169}{2}$ | |||
| 股(張)數 | ı. | ı | $\blacksquare$ | |||||
| 德 ⋘ |
\$14,945 | 196,984 | 508,273 | \$720,202 | ||||
| 期初餘額 | 股(张)款 | 500,000 | 3,000,000 | $\ddot{\phantom{0}}$ | ||||
| 薄 Ą |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普通服 | Stark Technology Inc. (U.S.A) | Pacific Ace Holding International Ltd. | 敦雨投資有限公司 | 今 | 341、卡爾特人統括松井光达松陽初起,在接到101年中,卡爾法市人統領的國家政府基地提出社會會立法系統的214年 |
註1:本期增加金額保採權益法評價認列之投資利益183千元;本期減少金額係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332千元。
註2:本期增加金額係採權益法評價認列之投資利益64,923千元;本期減少金額係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9,375千元。
註3:本期增加金額係採權益法評價認列之投資利益84,350千元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償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利益(含實現)64,713千元;
本期減少係國外營選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504千元及獲配股利44,101千元。
10.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變動明細表 敦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Ę 4 |
期初餘額 | 本期 | 增加 | 本期减少 | 透過其他綜 合損益按公 司價值評價 之金融資產 未實現評價 |
期末餘額 | 提供擔保 | |||||
|---|---|---|---|---|---|---|---|---|---|---|---|---|
| 股(張)數 | 韻 싂 |
股(乐)款 | 曝 41 |
股(未)款 | 鎭 ⋘ |
(損)益 | 股(張)數 | 瞋 쉒 |
質押情形 以 |
씷 樯 |
||
| 上市公司股票 | ||||||||||||
| 聯茂電子(股)公司 | 336,196 | \$16,811 | ı မာ |
t | ⊷ | \$76,054 | 336,196 | 42,865 $\bullet$ |
嘶 | |||
| 普通股股票 | ||||||||||||
| 敦緯數位服務(股)公司 | 1,151 | ı | O | t | t | 嵰 | ||||||
| Solar PV Corp. | 5,000,000 | I. | O | ı | 1,151 5,000,000 5,014 |
ı | ||||||
| 聯相光電(股)公司 | 5,014 | ı | 1 | 曛 曛 | ||||||||
| 计会 | 16,811 | ↫ | 26,054 | 42,865 |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8。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8。
- 無形資產變動明細表: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9。
14.使用權資產及使用權資產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五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leftrightarrow$ |
|---|
| $\leftrightarrow$ |
| ↔ |
| €Ą |
| $\leftrightarrow$ |
註:期初餘額係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規定,於初次適用日依成本衡量使用權資產。
15.其他資產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 $\, \mathsf B$ | 摘 | 要 | 小 计 | 金 | 頱 | 備 | 註 |
|---|---|---|---|---|---|---|---|---|
| 存出保證金-非流動 | 預期收回期間 | \$ | 46,131 | |||||
| 超過一年以上 | ||||||||
| 之押標金及履 | ||||||||
| 约保證金等 | ||||||||
| 長期應收分期款項淨額 | 114,207 | 請參閱財務報表 | ||||||
| 附註六.4 | ||||||||
| 計 合 |
\$ | 160,338 | ||||||
$\hat{\mathcal{A}}$
單位:新台幣千元
借註
| 借款種類 | 說明 | 借款總額 | 契约期限 | 利率 | 融資額度 抵押或擔保 | 備註 | |
|---|---|---|---|---|---|---|---|
| ≭ई 用借 ţ |
|||||||
| 台灣银行 | 4,932 ⊷ |
108/07/10~109/01/06 | 3.02% | 100,000 | 輿 | USD 164,108.02 | |
| 台灣銀行 | 108/10/28~109/04/25 | 2.75% | 100,000 | 啡 | USD 402,538.37 | ||
| 彰化商業銀行 | 108/07/26~109/01/22 | 3.03% | 100,000 | 枼 | USD 329,300.00 | ||
| 土地銀行 | 108/10/01~109/01/29 | 2.68% | 200,000 | 嶣 | USD 41,379.89 | ||
| 王山商業銀行 | 108/10/25~109/04/22 | 2.78% | 00,000 | 谦 | USD 67,125.14 | ||
| $\frac{1}{445}$ ∢¤ |
$\begin{array}{r} 12,099 \ 9,897 \ 1,244 \ 2,018 \ \hline \end{array}$ | ||||||
17.應付票據明細表
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供應商名稱 | 要 摘 |
額 全 |
備 註 |
|---|---|---|---|
| 和運租車(股)公司 | \$ 143 |
左列應付票據均因 | |
| 大乘企業社 | 112 | 營業而產生。 | |
| 財盟小客車租賃(股)公司 | 98 | ||
| 互盛(股)公司敦南分公司 | 67 | ||
| 元大證券(股)公司 | 50 | ||
| 依德國際(股)公司 | 42 | ||
| 他 其 |
各戶餘額未超過 | 45 | |
| 本科目餘額百分 | |||
| 之五者 | |||
| 計 合 |
$\$$ 557 |
||
18.應付帳款明細表
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sim$
| 供應商名稱 | 要 掏 |
金 額 |
備 註 |
|---|---|---|---|
| 零壹科技(股)公司 | 108,934 \$ |
左列應付帳款均 | |
| 群環科技(股)公司 | 96,898 | 因營業而產生。 | |
| 聚碩科技(股)公司 | 49,790 | ||
| 精技電腦(股)公司 | 41,112 | ||
| 逸盈科技(股)公司 | 34,375 | ||
| 其 他 |
各戶餘額未超過 | 232,689 | |
| 本科目餘額百分 | |||
| 之五者 | |||
| 合 計 |
563,798 $\$$ |
||
19.應付帳款一關係人明細表
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供應商名稱 | 要 摘 |
金 | 額 | 備 | 註 |
|---|---|---|---|---|---|
|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 左列應付關係人 | ||||
| 敦陽資訊(股)公司 | $\mathbb S$ | 1,905 | 款項均因營業而 | ||
| Stark Technology Inc. (USA) | 638 | 產生。 | |||
| 合計 | ${\mathbb S}$ | 2,543 | |||
20.其他應付款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boxtimes$ |
摘 要 |
金 頚 |
備 註 |
|---|---|---|---|
| 應付薪資及獎金 | \$ 160,765 |
||
| 應付員工酬勞 | 33,167 | ||
| 其 他 |
各戶餘額未超過 | 33,921 | |
| 本科目餘額百分 | |||
| 之五者 | |||
| 計 合 |
227,853 $\$$ |
||
21.合約負債一流動及其他流動負債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boxminus$ |
要 摘 |
額 金 |
備 註 |
|---|---|---|---|
| 合約負債一流動 | $\mathbb S$ 745,662 |
||
| 其他流動負債 | |||
| 暫收款 | $\$$ 7,461 |
||
| 代收款 | 13,431 | ||
| 合計 | $\mathbb S$ 20,892 |
||
| $\epsilon$ | |||
22.租賃負債明細表
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sim$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目 | 租賃期間 | 折現率 | 期末餘額 | 備註 |
|---|---|---|---|---|
| 房屋及建築 | 103/07/01~113/06/30 | $2\%$ | $\mathbb S$ 33,754 |
|
| 運輸設備 | 106/06/22~111/07/25 | $2\%$ | 7,933 | |
| 辨公設備 | 107/03/01~112/02/28 | 2%-2.21% | 2,207 | |
| 計 合 |
43,894 ${\mathbb S}$ |
|||
| $\alpha$ | ||||
23.其他負債明細表
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boxtimes$ |
要 摘 |
計 小 |
額 金 |
備 註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30,058 $\mathbb S$ |
|||
| 存入保證金 | 工程保固金及 | 3,320 | ||
| 租賃押金等 | ||||
| $\frac{1}{9}$ 合 |
33,378 $\pmb{\mathbb{S}}$ |
|||
l
24.營業收入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boxtimes$ 項 |
量 數 |
額 金 |
拘 要 |
|---|---|---|---|
| 銷貨收入總額 | |||
| 商品銷售收入 | \$2,416,696 | ||
| 勞務提供收入 | 1,280,020 | ||
| 其他營業收入 | 8,537 | ||
| $\overline{\mathfrak{s}}}$ 合 |
3,705,253 | ||
|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 (327) | ||
| 净 額 |
\$3,704,926 | ||
25.營業成本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boxminus$ |
桷 | 要 | 頚 金 |
備 | 註 |
|---|---|---|---|---|---|
| 買賣商品銷貨成本 | |||||
| 期初存貨 | $\mathbb S$ 1,186,807 |
||||
| 加:本期進貨 | 2,510,668 | ||||
| 減:期末存貨 | (1,057,465) | ||||
| 轉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 132) | ||||
| 轉列營業費用 | (1) | ||||
| 買賣商品成本 | 2,638,877 | ||||
| 技術服務成本 | 66,960 | ||||
| 其他營業成本 | 9,906 | ||||
| 保固成本 | 18,812 | ||||
| 負債準備 | (6,759) | ||||
| 營業成本總計 | $\mathbb S$ 2,727,796 |
||||
26.管理費用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 $\boxplus$ | 摘 | 要 | 金 | 額 | 備 | 註 | |
|---|---|---|---|---|---|---|---|---|
| 薪資支出 | ${\mathbb S}$ | 306,012 | ||||||
| 員工酬勞 | 33,167 | |||||||
| 折舊費用 | 28,595 | |||||||
| 勞健保費用 | 27,798 | |||||||
| 退休金費用 | 45,587 | |||||||
| 其他費用 | 各戶餘額未超過 | 97,420 | ||||||
| 本科目餘額百分 | ||||||||
| 之五者 | ||||||||
| 合 計 |
$\pmb{\mathbb{S}}$ | 538,579 | ||||||
$\begin{array}{cccccccccc} \multicolumn{2}{c}{} & \multicolumn{2}{c}{} & \multicolumn{2}{c}{} & \multicolumn{2}{c}{} & \multicolumn{2}{c}{} & \multicolumn{2}{c}{} & \multicolumn{2}{c}{} & \multicolumn{2}{c}{} & \multicolumn{2}{c}{} & \multicolumn{2}{c}{} & \multicolumn{2}{c}{} & \multicolumn{2}{c}{} & \multicolumn{2}{c}{} & \multicolumn{2}{c}{} & \multicolumn{2}{c}{} & \multicolumn{2}{c}{} & \multicolumn{2}{c}{} & \multicolumn{2}{c}{} & \multicolumn{2}{c}{} & \mult$
متحاف محافظا
$\sim 10$
27.研究發展費用明細表
民國一〇八年度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 目 | 摘 | 푯 | 全 | 額 | 備 | 註 | |
|---|---|---|---|---|---|---|---|---|
| 薪資支出 | \$ | 76,062 | ||||||
| 勞健保費用 | 6,595 | |||||||
| 其他費用 | 各戶餘額未超過 | 16,123 | ||||||
| 本科目餘額百分 | ||||||||
| 之五者 | ||||||||
| 合 計 |
S | 98,780 | ||||||
-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彙總表: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