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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FC M&A Activity 2016

Nov 1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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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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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409 新纖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5/11/10 發言時間 16:39:20
發言人 文承嘉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25071251~7316
主旨 代100%子公司新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 與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合併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5/11/10
說明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05/11/10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以下簡稱新纖公司)
新建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以下簡稱新建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新建股份有限公司為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持股100%之子公司,
擬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規定進行簡易合併,故不影響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
資源整合及強化市場競爭力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整合資源減少管理成本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1.預定完成日程:
合併基準日預定為105年11月30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以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為合併後之存續公司,新建股份有限公司為消滅公司
存續公司概括承受合併基準日消滅公司之一切資產負債及權利義務相關事宜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所營業務為製造業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