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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FC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2

Apr 1, 2013

51787_rns_2013-04-01_dbc49720-0304-497d-ac89-004cc3d7f92b.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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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 1409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一○一及一○○年前三季
地址:台北巿南京東路二段一二三號八樓
電話:(○二)二五○七一二五一
  • 1 -

§目 錄§



一、封 面
二、目 錄
三、會計師核閱報告
四、合併資產負債表
五、合併損益表
六、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七、合併現金流量表
八、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公司沿革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關係人交易
()質抵押之資產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重大之災害損失
()重大之期後事項
()其 他
(十一)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
易往來情形
(十二)營運部門財務資訊
(十三)事先揭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相關事項


1
2
3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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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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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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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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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七
三九
四十
四一
四二
-
三八、四三~
四六、四八
四九
四七
五十
  • 2 -

會計師核閱報告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之
合併損益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
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
之核閱」規劃並執行核閱之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
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整體表示查核
意見。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一所述,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中,除一○○ 年前三季友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大台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暨一○一年 前三季友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之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核閱外,餘財務報表均未 經會計師核閱,其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新 台幣 80,906,844 仟元及 25,682,378 仟元,負債總額分別為新台幣 61,821,675 仟元及 10,606,177 仟元,分別占合併資產之 76% 25% ,負債總額之 81% 14% ;民國一○一及一○○年前三季之營業收入淨額分別為新台幣 13,292,420 仟元及 11,732,050 仟元占合併營業收入之 42% 36% 及純益分別為新台幣 1,827,375 仟元及 961,062 仟元。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十三所述,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
國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民國一○
  • 3 -

一及一○○年前三季認列之投資損失暨財務報表附註五十揭露之相關資訊均 係依據被投資公司自行編製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按權益法評價認列。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該等子公司及採權益法評價被投資公 司之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核閱,對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 現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 準則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金管證六字第 0960064020 號令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頇作修正之情事。

如財務報表附註三所述,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於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起 採用新修訂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 品之會計處理準則」第三次修訂條文及新發布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一 號「營運部門資訊之揭露」。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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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中 華 民 國 一○一 年 十 月 十八 日
  • 4 -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二、三及三九) $ 4,213,590 4 $ 3,197,467 3 2110 短期借款(附註二十、三九及四十) $ 5,512,929 5 $ 7,366,761 7
1110 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附註四) 11,097,850 11 10,206,293 10 212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二一及四十) 3,079,375 3 2,094,302 2
1121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二、五及 2130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附註二及六) 2,490,679 2 2,594,479 2
三八) 1,061,628 1 931,177 1 2131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流動(附註二、五及
112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附註二、七、三八及四十) 3,475,796 3 3,571,612 3 三八) 6,703 - 76,288 -
1140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附註二及六) 2,027,624 2 698,676 1 2140 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附註二二) 2,276,052 2 1,617,773 2
1161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二及八) 372,149 - 473,601 - 2152 應付帳款 2,287,612 2 2,051,988 2
1162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二及八) 4,341,891 4 4,820,401 5 2153 應付費用(附註三九) 928,452 1 862,968 1
1163 其他應收款(附註三九) 906,887 1 635,949 1 2155 其他應付款(附註二三) 1,033,195 1 1,296,310 1
1180 應收證券融資款戶(附註二) 3,360,284 3 3,455,407 3 2170 融券存入保證金(附註二) 488,607 1 496,107 -
1190 客戶保證金專戶 266,523 - 259,919 - 2180 應付融券擔保價款(附註二) 541,705 1 548,344 1
1200 存貨淨額(附註二及九) 6,172,716 6 6,784,958 7 2190 期貨交易人權益 266,302 - 256,557 -
1220 預付款項(附註三九) 518,111 1 785,758 1 221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附註二七、三九及四十) 1,098,718 1 677,584 1
1230 受限制資產-流動(附註四十) 244,720 - 196,119 - 2230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二四及三九) 476,570 - 791,933 1
1240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附註二) 201,642 - -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20,486,899 19 20,731,394 20
1260 其他流動資產 72,878 - 267,006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38,334,289 36 36,284,343 35 23XX 存款及匯款(附註二五) 45,575,202 43 43,275,066 42
13XX 貼現及放款淨額(附註十及三九) 33,079,429 31 32,863,061 32 長期負債(附註二、二六、二七、三九及四十)
2510 應付公司債 - - - -
長期投資(附註二、七、十一、十二、十三、三八及四十) 2520 長期借款 7,757,949 7 7,382,416 7
140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淨額-非流動 4,467,003 4 3,945,424 4 25XX 長期負債合計 7,757,949 7 7,382,416 7
1403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非流動 2,675,293 3 3,155,350 3
1405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淨額-非流動 796,906 1 747,347 1 其他負債(附註二、十四及二八)
1411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19,803 - 174,615 - 2810 營業及負債損失準備 2,861 - 2,861 -
14XX 長期投資合計 7,959,005 8 8,022,736 8 2820 土地增值稅準備 840,169 1 720,301 1
2830 應計退休金負債 1,426,129 2 1,406,469 2
固定資產(附註二、十四及四十) 2850 存入保證金 58,454 - 55,791 -
成 本 2861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 97,196 - 100,525 -
1510 土 地 3,011,653 3 3,136,421 3 2870 其他負債-其他 150,230 - 198,609 -
1520 房屋及建築 7,305,564 7 6,962,676 7 28XX 其他負債合計 2,575,039 3 2,484,556 3
1530 機器設備 27,690,412 26 25,241,687 24
1540 運輸設備 95,749 - 82,084 - 2870 受託買賣貸項-淨額(附註十九) 45,468 - - -
1550 什項設備 754,379 1 763,779 1
1560 租賃資產改良 29,597 - 21,602 - 2XXX 負債合計 76,440,557 72 73,873,432 72
1570
1581
生財設備
重估增值
178,992
3,155,328
-
3

173,983
2,758,215
-
3

母公司股東權益
1582 成本及重估增值 42,221,674 40 39,140,447 38 3110 股本(附註二九) 17,604,840 17 17,330,445 17
1590 減:累計折舊 ( 22,095,455 ) ( 21 ) ( 21,721,400 ) ( 21 ) 3150 待分配股票股利 - - 951,625 1
1600 減:累計減損-固定資產 ( 422,236 ) - ( 441,633 ) ( 1 ) 3200 資本公積(附註三一) 1,181,912 1 1,142,900 1
1610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534,428 - 2,928,625 3 保留盈餘(附註三二)
15XX 固定資產合計 20,238,411 19 19,906,039 19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488,568 - 362,380 -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655,912 1 655,913 1
無形資產 3330 未分配保留盈餘 1,741,181 2 1,624,755 1
1720 其他無形資產(附註二及十五) 40,126 - 45,459 - 股東權益其他項目
3500 累積換算調整數(附註二) 225,937 - 411,271 -
其他資產 3600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 35,645 ) - ( 34,894 ) -
1801 出租資產(附註二、十六、十八、三九及四十) 4,095,176 4 4,023,600 4 3710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 ( 466,361 ) ( 1 ) ( 756,919 ) ( 1 )
1803 營業保證金及交割結算基金(附註十七) 299,353 - 323,727 - 3720 未實現重估增值(附註二及三三) 1,815,938 2 1,752,538 2
1809
1810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附註二)
其他資產-其他
149,208
1,736,176
-
2

285,275
1,404,379
-
2

3800 庫藏股票(附註三四)
母公司股東權益合計
(
355,009)
22,857,273


-
22
(
238,307)
23,201,707


-
22
18XX 其他資產合計 6,279,913 6 6,036,981 6
3900 少數股權 6,633,343 6 6,183,985 6
1811 受託買賣借項-淨額(附註十九) - - 100,505 -
股東權益合計 29,490,616 28 29,385,692 28
1XXX 產 總 計 $ 105,931,173 100 $ 103,259,124 100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105,931,173 100 $ 103,259,124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一○一年十月十八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吳東昇
會計主管:文承嘉
經理人:何賢忠
  • 5 -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損益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代碼

營業收入(附註二、三五及
三九)
4100
銷貨收入淨額

4800
其他營業收入

4000
營業收入合計

營業成本(附註九及三六)
5110
銷貨成本

5800
其他營業成本

5000
營業成本合計

5910營業毛利

6000營業費用(附註三九)

6900營業利益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附註
二、五、十二及三九)
7110
利息收入

7122
股利收入

7140
處分投資利益

7160
兌換利益-淨額

7210
租金收入

7130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7310
金融商品評價利益

7280
減損迴轉利益

7480
其他收入

7100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合計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一○一年前三季 一○○年前三季






$30,698,874
96 $30,943,937
96
1,286,840

4
1,312,771

4
31,985,714
100
32,256,708
100

( 28,121,513 ) ( 88 ) ( 27,508,898 ) ( 86 )
(
420,286)
(
1)
(
347,805)
(
1)
(28,541,799)
(89)
(27,856,703)
(87)
3,443,915
11 4,400,005
13
(2,303,769)
(
7)
(2,317,927)
(
7)
1,140,146

4
2,082,078

6

27,170
-
26,087
-

128,118
-
121,103
-

397,343
1
196,032
1

-
-
197,314
1

33,977
-
18,032
-

18,302
-
-
-

30,296
-
-
-

-
-
5,102
-

152,014

1

120,653

-

787,220

2

684,323

2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一○一年前三季 一○○年前三季






$30,698,874
96 $30,943,937
96
1,286,840

4
1,312,771

4
31,985,714
100
32,256,708
100

( 28,121,513 ) ( 88 ) ( 27,508,898 ) ( 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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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86)
(
1)
(
347,805)
(
1)
(28,541,799)
(89)
(27,856,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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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3,915
11 4,4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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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317,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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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2,078

6

27,170
-
26,087
-

12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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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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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343
1
196,032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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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年前三季 一○○年前三季






$30,698,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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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5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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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121,513 ) ( 88 ) ( 27,508,898 ) ( 86 )
(
420,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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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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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805)
(
1)
(28,541,799)
(89)
(27,856,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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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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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317,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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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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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年前三季 一○○年前三季






$30,698,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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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5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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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121,513 ) ( 88 ) ( 27,508,898 ) ( 86 )
(
420,286)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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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805)
(
1)
(28,541,799)
(89)
(27,856,703)
(87)
3,443,915
11 4,400,005
13
(2,303,769)
(
7)
(2,317,927)
(
7)
1,14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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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2,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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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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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年前三季 一○○年前三季






$30,698,874
96 $30,94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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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32,256,708
100

( 28,121,513 ) ( 88 ) ( 27,508,898 ) ( 86 )
(
420,286)
(
1)
(
347,805)
(
1)
(28,541,799)
(89)
(27,856,703)
(87)
3,443,915
11 4,400,005
13
(2,303,769)
(
7)
(2,317,927)
(
7)
1,140,146

4
2,082,078

6

27,170
-
26,087
-

128,118
-
121,103
-

397,343
1
196,032
1

-
-
197,314
1

33,977
-
18,032
-

18,302
-
-
-

30,296
-
-
-

-
-
5,102
-

152,014

1

120,653

-

787,220

2

684,323

2


$30,698,874

1,286,840

31,985,714


( 28,121,513 )
(
420,286)

(28,541,799)

3,443,915

(2,303,769)

1,140,146


27,170

128,118

397,343

-

33,977

18,302

30,296

-

152,014


787,220


$30,943,937

1,312,771

32,256,708

( 27,508,898 )
(
347,805)

(27,856,703)

4,400,005

(2,317,927)

2,082,078


26,087

121,103

196,032

197,314

18,032

-

-

5,102

120,653


684,323
96

4
100
( 86 )
(
1)
(87)
13
(
7)

6
-
-
1
1
-
-
-
-

-

2
(接次頁)
  • 6 -

(承前頁)


代碼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附註
二、五、十三及三九)
7510
利息費用

7521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

7530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7560
兌換損失-淨額

7640
金融商品評價損失

7880
什項支出

7500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合計
7900稅前純益

8110預計所得稅費用(附註二)
9600合併總純益

歸屬予:

9601
母公司股東

9602
少數股權


代碼

9750基本每股盈餘(附註三七)
9850稀釋每股盈餘(附註三七)
一○一年前三季




( $ 211,796 ) (
1 )
(
1,848 )
-

-
-
(
120,192 )
-

-
-
(
189,164)
(
1)

(
523,000)
(
2)

1,404,366
4
(
294,672)
(
1)

$ 1,109,694

3


$ 805,974
2

303,720

1

$ 1,109,694

3




$ 0.49
$ 0.46

$ 0.49
$ 0.46
一○一年前三季




( $ 211,796 ) (
1 )
(
1,848 )
-

-
-
(
120,192 )
-

-
-
(
189,164)
(
1)

(
523,000)
(
2)

1,404,366
4
(
294,672)
(
1)

$ 1,109,694

3


$ 805,974
2

303,720

1

$ 1,109,694

3




$ 0.49
$ 0.46

$ 0.49
$ 0.46
一○一年前三季




( $ 211,796 ) (
1 )
(
1,848 )
-

-
-
(
120,192 )
-

-
-
(
189,164)
(
1)

(
523,000)
(
2)

1,404,366
4
(
294,672)
(
1)

$ 1,109,694

3


$ 805,974
2

303,720

1

$ 1,109,694

3




$ 0.49
$ 0.46

$ 0.49
$ 0.46
一○○年前三季 一○○年前三季 一○○年前三季 一○○年前三季 一○○年前三季



( $ 171,261 ) (
1 )
(
106,039 )
-
(
627 )
-

-
-
(
131,501 )
-
(
346,362)
(
1)
(
755,790)
(
2)
2,010,611
6
(
384,572)
(
1)
$ 1,626,039

5
$ 1,276,803
4

349,236

1
$ 1,626,039

5



$ 0.79
$ 0.72
$ 0.79
$ 0.71

( $ 211,796 )
(
1,848 )

-
(
120,192 )

-
(
189,164)
(
523,000)
1,404,366
(
294,672)
$ 1,109,694

$ 805,974

303,720
$ 1,109,694


$ 0.49

$ 0.49
( $ 171,261 )
(
106,039 )
(
627 )

-
(
131,501 )
(
346,362)
(
755,790)
2,010,611
(
384,572)
$ 1,626,039
$ 1,276,803

349,236
$ 1,626,039


$ 0.79

$ 0.79
(
1 )

-

-
-

-
(
1)
(
2)
6
(
1)

5
4

1

5



$ 0.49

$ 0.49



$ 0.79

$ 0.79




$ 0.72
$ 0.71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一○一年十月十八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吳東昇經理人:何賢忠會計主管:文承嘉
  • 7 -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合併總純益

A20300
折 舊

A20400
各項攤提

A20800
營業及負債損失準備

A21500
金融資產折價攤銷

A21700
應付公司債折價攤銷

A22000
退休金負債

A22400
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A22500
取得權益法被投資公司發放之現金
股利
A22600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損失

A22700
固定資產轉列其他支出

A23300
處分投資利益

A23600
金融商品評價(利益)損失

A24800
遞延所得稅淨變動數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

A91110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
商品
A91150
應收票據及帳款

A91160
其他應收款

A91191
應收證券融資款

A91192
客戶保證金專戶

A91200
存 貨

A91220
預付款項

A91260
受託買賣(借)貸項

A91270
其他流動資產

A92140
應付帳款

A92170
應付費用








$ 1,109,694

1,239,059


44,750

29,633


14,898

-

58,381

1,848
-
(
18,302 )

6,593
(
397,343 )
(
30,296 )
(
7,109 )

(
208,075 )

201,079

(
382,002 )
(
526,995 )
(
8,398 )

60,993

(
146,972 )

107,262

(
58,000 )

587,418


87,979






$ 1,626,039
1,106,154
31,143
(
88,591 )
16,157
458
9,151
106,039
823

627
41,846
(
196,032 )

131,501

83,421
(
810,336 )
(
963,867 )
(
93,166 )
1,231,826

76,058
( 1,194,460 )
(
384,336 )
(
102,909 )
(
124,583 )
(
130,231 )
11,799
(接次頁)
  • 8 -

(承前頁)



A92180
其他應付款

A92200
融券存入保證金

A92210
應付融券擔保價款

A92220
期貨交易人權益

A92251
其他流動負債

A92260
遞延借貸項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300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B00400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B00700
取得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B00800
處分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價款

B01500
處分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價款
B01800
被投資公司減資收回投資款

B01900
購置固定資產及出租資產

B02000
出售固定資產及出租資產價款

B02300
營業保證金及交割結算基金減少
(增加)
B025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B02600
未攤銷費用增加

B02800
受限制資產(增加)減少

B02900
購置無形資產

B03700
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

B03800
貼現及放款

B04000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

B01600
因合併個體改變而取得之淨現金流
入數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C00300
應付商業本票增加

C00900
長期借款(減少)增加

C01200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減少

C016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C02100
發放現金股利







$ 391,554

(
94,726 )
(
94,512 )

8,510


28,532
(
42,019)

1,963,434


( 1,679,013 )
1,727,599

(
652,852 )

967,106


494,427

2,221
( 1,212,083 )

22,691
1,241

(
3,838 )
(
20,784 )
(
38,735 )
(
11,675 )
( 1,104,006 )

829,919

( 1,478,189 )

85,722

(2,070,249)


1,194,161

1,440,316
( 1,855,667 )
(
207,716 )

153
(
548,463 )






$ 9,164
(
29,577 )
(
33,110 )
(
78,734 )
215,793

17,253

485,320
( 2,748,510 )
3,270,249
( 3,622,317 )
4,121,659
-
22,160
( 5,984,802 )
58,084
(
26,552 )
(
14,175 )
(
15,202 )

160,670
(
10,103 )
( 3,430,908 )
( 1,578,863 )
(
698,676 )

268,284
(10,229,002)
1,002,064
340,130
1,522,389
(
159,279 )
21,224

-
(接次頁)
  • 9 -

(承前頁)



C02200
現金增資

C02500
買回庫藏股

C03000
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增加

C03100
存款及匯款增加

C03300
少數股權

CCCC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DDDD
匯率影響數

EEEE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數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F00100
本期支付利息(不含資本化之利息)
F00400
本期支付所得稅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融資活動

G00800
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

G0010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

G03500
庫藏股註銷

G09900
待分配股票股利

購置固定資產及出租資產

H00300
購置固定資產及出租資產

H00500
應付設備款減少

H00800
購置固定資產及出租資產支付
現金數







$ -

(
635,563 )

296,052

1,640,240

(
211,348)

1,112,165

(
29,098)


976,252
3,237,338

$ 4,213,590


$ 524,277

$ 378,755


$ -

$ 1,297,383

$ 622,945

$ -


$ 976,788


235,295

$ 1,212,083






$ 1,274,800
(
208,473 )
1,111,886
4,977,311

112,350
9,994,402

12,900
263,620
2,933,847
$ 3,197,467
$ 432,481
$ 263,793
$ 27,239
$ 677,584
$ -
$ 951,625
$ 5,901,879

82,923
$ 5,984,802
(接次頁)
  • 10 -

(承前頁)

  一○一及一○○年前三季合併個體改變,取得資產與負債之公帄價值表
列如下:
列如下:
現金及約當現金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其他流動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固定資產
其他資產
其他流動負債

其他負債








$ 85,722

-
86,372
51,780
45
7,217
(
22,551 )

23

$ 208,608






$ 268,284
11,944
4
-
-
-
(
18 )

-
$ 280,214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一○一年十月十八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吳東昇
經理人:何賢忠會計主管:文承嘉
  • 11 -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一及一○○年前三季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係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合併政策
  一○一及一○○年前三季合併財務報表主體如下述,所有合併公
司間之內部交易均已於合併報表中消除。
投資公司名稱
新纖公司

新纖公司

新纖公司

新纖公司

新纖公司及新工環保
新纖公司、新星興業
及新鑫資產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新纖公司

新纖公司

新纖公司

新纖公司

新纖公司及泛亞聚酯
新纖公司

新纖公司

新纖公司

新纖公司

新纖公司

新纖公司

新纖公司

新纖公司

MAXIMA

MAXIMA

SSFC

SSFC





新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維京群島MAXIMA PACIFIC
LTD.
維京群島SSFC INVESTMENT
LTD.
維京群島UBRIGHT OPTRONICS
CO.,
友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新科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達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大台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邦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泛亞聚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新纖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新星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新工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鑫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新建股份有限公司
騏鑑人力資源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新光綠宝股份有限公司
FORMOSA VICTORY
INTERNATIONAL LTD.
泰國泰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日春實業有限公司
新光工業(杭州)有限公司

一○一年
九月三十日
持股比例%
100.00
100.00
100.00
72.34
50.58
85.01
77.98
100.00
76.13
24.85
5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90.38
92.11
100.00





報表否























一○○年
九月三十日
持股比例%
100.00
100.00
100.00
72.34
56.83
85.01
77.98
100.00
76.13
24.83
5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尚未成立
100.00
90.38
92.11
100.00





報表否














































持股超過50%,故納
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納
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納
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納
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納
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納
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納
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納
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納
入合併
具控制力,故納入合

持股達50%,故納入
合併
持股超過50%,故納
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納
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納
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納
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納
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納
入合併
持股超過50%,一○
○年第三季不具
重要性,故未納入
持股超過50%,故納
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納
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納
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納
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納
入合併
(接次頁)
  • 12 -

(承前頁)

投資公司名稱
香港日春

達輝光電

MAXPRO

LOFO HOLDING

新光證券

新光證券

新光證券

友輝光電

泛亞聚酯





杭州華春化纖染織有限公司
MAXPRO LTD.
LOFO HOLDING GmbH
LOFO HIGH TECH FILM GmbH
新光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財產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

Brighty Star Enterprises Limited
新隆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年
九月三十日
持股比例%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59.80





報表否









一○○年
九月三十日
持股比例%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59.80





報表否


















持股超過50%,故納
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納
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納
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納
入合併
持股超過50%,一○
○年第三季不具
重要性,故未納入
合併
持股超過50%,一○
○年第三季不具
重要性,故未納入
合併
持股超過50%,一○
○年第三季不具
重要性,故未納入
合併
持股超過50%,一○
○年第三季不具
重要性,故未納入
合併
持股超過50%,一○
○年第三季不具
重要性,故未納入
合併

合併公司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員工人數分別為 3,833 人及 3,904 人。

二、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行政院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金管證六字第 0960064020 號 令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合併公司所採用之會計政策與一○一及 一○○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相同。

 三、現  金
現 金
庫存現金
支票存款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待交換票據
存放銀行同業
在途現金
約當現金




九月三十日
$ 682,233
131,089
1,378,168
1,455,494
374,021
42,585
-

150,000
$ 4,213,590




九月三十日







$ 631,057
206,942
1,601,881
502,819
160,996
31,544
22,228
40,000
$ 3,197,467
  • 13 -

四、 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

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
存款準備金
存款準備金甲戶
存款準備金乙戶
金資中心清算戶
央行定存單
拆放銀行同業




九月三十日
$ 391,335
1,240,385
52,645
8,900,000

513,485
$ 11,097,850




九月三十日




$ 434,663
1,181,586
50,797
8,000,000
539,247
$ 10,206,293
  存款準備金係依法就每月應提存準備金之各項存款帄均餘額,按
法定準備率計算提存於中央銀行之存款準備金帳戶,其中存款準備金
乙戶依規定非於每月調整存款準備金時不得動用,其餘則可隨時存取。
 五、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商品
  合併公司分類為交易目的之金融商品相關資訊如下:
交易目的之金融資產
結構式定期存款
可轉換公司債資產交換
基金受益憑證
利率交換合約
遠期外匯合約
國內上市櫃股票
興櫃股票
債 券
外匯交換合約
交易目的之金融負債
遠期外匯合約




九月三十日
$ 430,322
517,868
1,917
-
27,551
41,678
24,220
15,899

2,173
$ 1,061,628
$ 6,703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 278,185
355,707
53,590
132,656
44,498
28,515
34,564
-

3,462
$ 931,177
$ 76,288
  • ( ) 合併公司一○一及一○○年前三季從事遠期外匯、貨幣選擇權及利 率交換等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之目的,主要係為規避因匯率及利率 波動所產生之風險。合併公司持有之衍生性金融商品因不符有效避 險條件,故不適用避險會計。

  • 14 -

  • ( ) 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尚未到期之遠期外匯合約如下:


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賣出遠期外匯
賣出遠期外匯
賣出遠期外匯
一○○年九月三十日
賣出遠期外匯
賣出遠期外匯
賣出遠期外匯


美元兌新台幣
歐元兌新台幣
美元兌泰幣
美元兌泰幣
美元兌新台幣
歐元兌新台幣




101.10.01-102.01.31
101.10.09-101.12.28
101.12.18-102.03.07
101.01.13-101.03.26
100.10.04-101.01.20
100.10.04-100.11.29
合約金額(仟元)
USD82,856NTD2,457,770
EUR732NTD27,387
USD4,740THB147,343
USD16,400THB497,847
USD54,606NTD1,588,014
EUR1,199NTD49,901
  • ( ) 合併公司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尚未到期之選擇權合約金 額如下:

到 期 期 間 合約金額(仟元) 一 一 ○ 年九月三十日 賣出貨幣賣出選擇權 101.12.24 USD 3,000 買入貨幣買入選擇權 101.12.24 USD 1,500 一 ○○年九月三十日 賣出貨幣賣出選擇權 100.10.28-100.11.29 USD 3,000 買入貨幣賣出選擇權 100.10.28-100.11.29 USD 1,500

  • ( ) 合併公司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尚未到期之外匯換匯合約 如下:
如下:









合約金額(仟元)


USD
9,678
101.10.05-
101.10.31
JPY
27,410
101.11.20
EUR
50
101.10.12
HKD
2,326
101.11.26
USD
16,214
101.10.05-
101.12.28

AUD
650
101.10.22








合約金額(仟元)
USD
9,678
JPY
27,410
EUR
50
HKD
2,326
USD
16,214
AUD
650
合約金額(仟元)
USD
4,000


100.12.08-
100.12.28
  • ( ) 合併公司帳列交易目的金融資產之結構式定期存款明細如下:
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雙層觸及外幣掛鈎保本
型定期存款

美元利率掛鈎人民幣保
本結構式定期存款


RMB 19,390

RMB 73,750
利率區間
0%-4.35%
0%-5%



2012.10.19
2012.12.10
2012.10.19
2013.3.27
  • 15 -

  • 一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本 金 利率 區 間 到 期 期 間 美元利率掛鈎人民幣保 RMB 58,000 5.1%-6.2% 2011.10.8 2012.1.20 本結構式定期存款

六、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 ( )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

  • 合併公司於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以附賣回條件交易 之票債券分別為 2,027,624 仟元及 698,676 仟元,利率分別為 0.81% 0.82% 0.85% 0.87% ,期後約定賣回價款為 2,028,074 仟元及 698,782 仟元。

( )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 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以附買回條件交易之票債券分 別為 2,490,679 仟元及 2,594,479 仟元,利率分別介於 0.77% 0.90% 0.72% 0.89% ,期後約定買回價款分別為 2,492,515 仟元及 2,595,529 仟元。

七、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櫃)股票
國內非上市(櫃)股

基金受益憑證

債券投資

不動產投資信託

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 669,588 $4,425,181
-
9,500
1,140,255
32,322
1,663,544
-

2,409

-

$3,475,796
$4,467,003
一○○年九月三十日


$ 669,588
-
1,140,255
1,663,544

2,409

$3,475,796


$ 943,550

8,760
1,157,346
1,461,757

199

$3,571,612





















$3,904,195

9,500

31,729

-
-
$3,945,424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提供質押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四十。

( ) 大台北商銀於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以備供出售之公司債 及政府債券供作附買回交易條件之面額分別為 1,095,000 仟元及 747,500 仟元。

  • 16 -

( ) 合併公司為活化資產將下列有價證券存放於信託公司作為借券之

用:
用:


新光金融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永豐金融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台新金融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信託股數 帳面價值
- $ -
-
-
-
-

$ -
一○○年九月三十日
信託股數
-
-
-
信託股數
80,859,281
10,333,000
68,393,704
帳面價值






$ 736,628

102,297
813,885
$1,652,810
 八、應收票據及帳款
應收票據及帳款
應收票據-一般客戶
應收票據-關係人
減:備抵呆帳
應收帳款-一般客戶
應收帳款-關係人
減:備抵呆帳
備抵銷貨退回及折讓




九月三十日
$ 376,734
-
(
4,585)
$ 372,149
$ 4,705,309
841
(
145,349 )
(
218,910)
$ 4,341,891




九月三十日
$ 493,177
-
(
19,576)
$ 473,601
$ 5,017,722
6
(
104,910 )
(
92,417)
$ 4,820,401
 九、存  貨
存 貨



原 料
物 料
在途存貨




九月三十日
$ 3,074,758
197,358
458,524
1,667,706
659,685

114,685
$ 6,172,716




九月三十日






$ 2,984,655
93,432
606,883
2,228,864
808,741
62,383
$ 6,784,958
  • 17 -

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之備抵存貨之跌價損失分別為 589,482 仟元及 453,771 仟元。另一○一及一○○年前三季與存貨相關 之銷貨成本如下:

之銷貨成本如下:
銷貨成本
存貨跌價損失
停工損失
其 他
一○一年前三季
$ 28,038,826
25,353
60,371
(
3,037)
$ 28,121,513
一○○年前三季

(


$ 27,506,346
2,552
-
-
$ 27,508,898

十、 貼現及放款淨額

貼現及放款淨額
擔保透支
短期放款
短期擔保放款
中期放款
中期擔保放款
長期放款
長期擔保放款
催收款項
加:溢價調整
減:備抵呆帳




九月三十日
$ 877,985
2,012,374
759,620
1,627,612
11,859,788
45,235
16,304,478

13,231
33,500,323
2,257
(
423,151)
$ 33,079,429




九月三十日




(





(
$ 534,690
1,514,338
2,911,691
1,672,923
11,365,870
46,175
15,095,900
37,583
33,179,170
4,139

320,248)
$ 32,863,061
  • ( ) 大台北商銀之放款及墊款經轉入催收款項者,對內停止計提應收利 息。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已停止對內計息之放款及其他 授信款項餘額分別為 13,231 仟元及 37,583 仟元。

  • ( ) 大台北商銀一○一及一○○年前三季並無未經訴追即行轉銷之授信 債權。

  • 18 -

( ) 大台北商銀貼現及放款之備抵呆帳明細與變動情形如下:


期初餘額
提存(轉回)呆帳
收回轉銷呆帳
期末餘額

期初餘額
提存(轉回)呆帳
沖銷不良呆帳
收回轉銷呆帳
期末餘額





特定債權無法
收回之風險
全體債權組合
之潛在風險
$ 22,235
$ 401,681
(
30,352 )
9,024

21,348

-
$ 13,231
$ 410,705





$ 423,916
(
21,328 )

21,348
$ 423,936

特定債權無法
收回之風險
$ 36,145
(
20,773 )
-

22,016
$ 37,388
全體債權組合
之潛在風險
$ 244,630
38,385
-

-
$ 283,015




$ 280,775
17,612
-
22,016
$ 320,403

( ) 大台北商銀貼現及放款依照商品之信用風險特徵予以分類如下: 貼現及放款

貼現及放款 貼現及放款

貼現及放款總額 備抵呆帳金額 貼現及放款總額 備抵呆帳金額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已有個別減損
客觀證據者
個別評估減損
212,675

131,285

182,941

94,857
組合評估減損
37,277

7,981

64,632

24,349
無個別減損
客觀證據者
組合評估減損 33,250,371
71,466
32,931,597
74,130
合計 33,500,323
210,732
33,179,170
193,336

上述備抵呆帳金額係依據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 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第三次修訂條文,按信用風險特徵計算所揭 露,惟其低於按「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 帳處理辦法」所計算之金額 306,830 仟元,故應以「銀行資產評估損 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為衡量金額。另本公 司採用金管銀法字第 10010006830 號函,應以備抵呆帳占總放款比 率達 1% 以上為目標之要求,故一○一年九月三十日之備抵呆帳為 423,151 仟元。

  • 19 -

十一、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 picture [425 x 10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 ) 合併公司於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以持有至到期日之公司 債券、政府債券及金融債券供作附買回交易條件之面額分別為 1,383,000 仟元及 1,800,300 仟元。

  • ( ) 合併公司於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以持有至到期日之政府 債券供作信託資金賠償準備之面額皆為 50,000 仟元。

  • ( )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提供質押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四十。

十二、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世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大眾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海外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力孙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環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福記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原富邦證券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
台灣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兆豐股份有限公司
網路家庭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

群和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Budworth Investment Limited
大台北寬頻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系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工礦股份有限公司




九月三十日
$ 58,000
56,000
-
40,000
2,680
34,699
( 10,957 )
300,000
17,666
-
15,750
149,055
24,161
12,900
35,790
8




九月三十日
$ 58,000
56,000
-
40,000
3,151
34,699
( 10,957 )
300,000
17,666
-
17,500
149,055
24,161
12,900
35,790
8
(接次頁)
  • 20 -

(承前頁)






陽光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福麟系統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綿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新青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欣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九月三十日
$ 34
7,172
2,168
9,900
30,000
11,880
$ 796,906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 34
7,172
2,168
-
-
-
$ 747,347
  • ( ) 系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私募股票 35,790 仟元,因受閉鎖期限制,其 受限之影響無法可靠衡量,故以成本衡量。

  • ( ) 群和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於一○一年間減資退回股款 1,750 仟元。

  • ( ) 力孙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於一○一年間減資退回股款 471 仟元。

  • ( ) Budworth Investment Limited 於一○○年減資退回股款 12,223 仟 元。

  • ( ) 福記企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原富邦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於一○○年度減資退回股款 9,937 仟元,因該公司曾於以前年度盈餘 配股,致帳面價值沖減為負數。

  • ( ) 大眾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及網路家庭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因營運不 佳,本公司認列減損損失,致帳面價值減為 0 仟元。

  • ( ) 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上述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提供抵 押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四十。

  • ( ) 本公司所持有之上述股票投資,因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其公帄價 值無法可靠衡量,故以成本衡量。

  • 21 -

十三、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按權益法評價者:
台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騏鑑人力資源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新光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財產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台新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新隆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大春寰孙投資有限公司
Brighty Star Enterprises Limited

加:轉列其他負債
減:轉列庫藏股票

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比例%
$ 7,683
48.57
-
-
-
-
-
-

-
-
4,657
30.00
-
-
7,463
45.00

-
-
19,803
-

-

$ 19,803
一○○年九月三十日




$ 7,683

-
-
-

-
4,657

-
7,463


-
19,803
-

-
$ 19,803




$ 8,523


3,277


16,484


12,555


6,430

(
17,110 )

142,661


8,548


31

181,399
17,110
(
23,894)
$ 174,615



比例%









(



(
48.57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30.00
59.80
45.00
100.00
  • ( ) 一○○年前三季子公司持合併公司股票視同庫藏股票處理,請參閱 附註三四。

  • ( ) 一○一及一○○年前三季,合併公司對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處 理而認列之投資(損)益金額如下:

台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騏鑑人力資源管理顧問有限
公司
新光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
公司
新光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

新光財產保險代理人股份有
限公司
台新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大春寰孙股份有限公司
新隆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年前三季
( $ 460 )
-
-
-
-
(
1,294 )
(
94 )

-
($ 1,848)
一○○年前三季
( $ 459 )
(
501 )
(
204 )
6,023
2,065
( 113,140 )
(
729 )

906
($ 106,039)
  • 一○一及一○○年前三季長期股權投資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

  • 益,係依據各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認列。

  • ( ) 騏鑑人力、新光證券投顧、新光保險代理人、新光產險代理人、新 隆化學及 Brighty Star Enterprises Limited 自一○一年一月一日起 併入編製合併財務報表。

  • 22 -

十四、 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生財器具

什項設備

租賃改良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
備款
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 3,270,416 $ 134,200
18,016,551
280,814

56,320
-

132,181
-

606,442
3,529

13,545
-

-

3,693

$ 22,095,455
$ 422,236
一○○年九月三十日




$ 3,270,416
18,016,551

56,320

132,181

606,442

13,545

-

$ 22,095,455




$ 3,033,677
17,927,119

43,867

124,073

583,992

8,672

-

$ 21,721,400































$ 134,200

302,802

-

-

798

-
3,833
$ 441,633
  • ( ) 合併公司辦理固定資產重估情形如下:

  • 新纖公司持有之土地(含其他資產-土地)以九十七年十一月 一日公告現值辦理重估,歷年重估增值總額為 2,589,954 仟元, 扣除提列土地增值稅準備 678,082 仟元,重估增值淨額為 1,911,872 仟元,列為未實現重估增值。截至一○一年九月三十 日止,未實現重估增值及土地增值稅準備因部分重估資產已處 分而分別減少為 1,911,191 仟元及 666,374 仟元。土地以外之折 舊性資產,亦分別以六十三年及六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重 估基準日辦理重估,經主管稅捐稽徵機關核定增值總額為 1,393,262 仟元(含第一次重估增值 374,324 仟元及第二次重估 增值 1,018,938 仟元),列為未實現重估增值。截至一○一年九 月三十日止,重估增值總額因部分重估資產已處分而減少為 60,919 仟元。

  • 大台北商銀歷年度多次辦理土地重估價。截至一○一年九月三 十日止,土地重估增值總額(含固定資產及出租資產)計 545,370 仟元,減列土地增值稅準備 127,564 仟元(帳列其他負債)後之 重估增值淨額 417,806 仟元,列為股東權益其他項目-未實現重 估增值。

  • 泛亞聚酯於九十七年度辦理土地重估,重估增值總額為 40,425 仟元,扣除土地增值稅準備 16,917 仟元後重估淨額為 23,508 仟 元,列為股東權益項下之未實現重估增值。

  • 23 -

  • LOFO HIGH TECH 於九十六年一月一日土地及房屋辦理重 估,重估增值總額歐元 4,582 仟元,扣除相關稅賦歐元 1,599 仟 元,重估增值淨額 142,624 仟元(歐元 2,983 仟元)列為未實現 重估增值。

  • ( ) 一○一年九月三十日上列固定資產提供抵押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 四十。

  • ( ) 合併公司一○一及一○○年前三季利息資本化金額分別為 10,342 仟 元及 5,462 仟元。

  • ( ) 新纖公司中壢廠於一○一年五月間遭逢祝融,致帳面價值 395,669 -

  • 仟元之固定資產損毀,目前尚在檢修當中,故轉列其他資產 閒置資 產項下。

  • ( ) 資產減損之說明如下:

  • 合併公司截至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止提列累計減損 422,236 仟 元,係因新纖公司位於中壢廠之機器設備、建築物及杭州華春之機 器設備、其他設備等,其淨公帄價值減少,可回收金額小於帳面價 值所致。

十五、其他無形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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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出租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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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4 -

合併公司於一○○年度取得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受託經營之新光人 壽松江、承德與板橋大樓,取得價款為 3,541,620 元(含稅),該大樓 目前供出租用,帳列出租資產下。

  出租資產提供質押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四十。
十七、營業保證金及交割結算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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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新光證券依下列規則提存營業保證金

  • 依「證券商管理規則」規定,證券商於辦理公司登記後,應分 別依承銷商 40,000 仟元、自營商 10,000 仟元及經紀商 50,000 仟元,以現金、政府債券或金融債券向指定銀行提存營業保證 金。另每增設一分支機構,應提存保證金 10,000 仟元。

  • 依「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規則」規定,證券 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者,應提存營業保證金 50,000 仟 元。

  • 依「期貨商管理規則」規定,兼營期貨經紀業務者,提存營業 保證金 25,000 仟元,每家分公司應提存保證金 10,000 仟元。

  • ( ) 新光保險代理人依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保險公證人繳存保證金及 投保相關保險辦法計算應繳營業保證金,截至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止,已繳存 900 仟元。

  • ( ) 新光產險代理人依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保險公證人繳存保證金及 投保相關保險辦法計算應繳存金額,截至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止, 已繳存 600 仟元。

  • ( ) 新光證券投顧依「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 投資顧問事業營業保證金處理要點」,證券投資顧問申請設立,應提 存營業保證金 5,000 仟元。

  • 25 -

( ) 新光證券依下列規則繳存交割結算基金

  1. 依「證券商管理規則」規定,證券經紀商於開始營業前,應繳 存基本金額 15,000 仟元,並於開始營業後,按受託買賣有價證 券成交金額之一定比率,於每季終了後十日內繼續繳存至當年 度底。開業次一年度起,其原繳存之基本金額減為 7,000 仟元, 並逐年按前一年度受託買賣上市有價證券成交金額依前揭比率 併計於每年一月底前,就已繳存基金餘絀部分向臺灣證券交易 所領回或繳存。

  2. 證券商每增設一分支機構應於開業前,向臺灣證券交易所一次 繳存交割結算基金 3,000 仟元,但自開業次一年度起,其原繳存 之金額減為 2,000 仟元。

  3. 依八十七年十二月十八日櫃檯買賣中心 (87) 證櫃交字第 33934 號函規定,證券經紀商除總機構應繳存 3,000 仟元計入給付結算 基金外,另每設置一家分支機構應繳存 1,000 仟元,並依該證券 商全年度透過櫃檯買賣中心等價成交系統受託買賣總金額按一 定之計算比率提繳結算基金。

- 十八、 其他資產 其他

其他資產-其他
存出保證金
未攤銷費用
合併借項
遞延退休金成本
土地使用權
閒置資產
催收款項
減:備抵呆帳
遞延借項
承受擔保品
代收承銷股款
其 他




九月三十日
$ 73,587
49,042
557,867
64,178
74,772
635,962
78,698
(
78,698 )
82,273
162,286
29,647

6,562
$ 1,736,176




九月三十日
$ 78,811
48,234
621,362
63,072
81,893
240,293
78,039
(
78,039 )
100,311
162,286
14

8,103
$ 1,404,379
  • ( ) 合併公司之合併借項係投資所產生之溢額按五年帄均攤銷,惟自九 十五年一月一日起合併借項不予攤銷。

  • 26 -

  • ( ) 新纖公司中壢廠於一○一年五月間遭逢祝融,致帳面價值 395,669 仟元之固定資產損毀,目前尚在檢修中,故轉列其他資產-閒置資 產項下。另,新工環保之焚化爐主體工程,因主管機關核定停建並 於九十八年度依仲裁判決賠償合併公司,故合併公司沖減帳列相關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並將帳列土地轉列閒置資產項下。

  • ( ) 其他資產提供抵押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四十。

  • 十九、 受託買賣借(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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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短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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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各借款之利率分別為 0.7029% 4.5% 0.45% 5.60% ,抵押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四十。

二一、應付短期票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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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各借款之利率分別為 0.7029% 4.5% 0.45% 5.60% ,抵押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四十。

  • 27 -

二二、 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

銀行同業拆放
其他應付款項
應付利息
應付代收款
應付待交換票據
應付設備及工程款
應付現金股利
應付即期外匯交割款
其 他
其他流動負債
應付票據
應付所得稅
預收款項
其 他
存款及匯款
支票存款
活期存款
活期儲蓄存款
定期存款
可轉讓定期存單
定期儲蓄存款
匯 款




九月三十日
$ 2,276,052




九月三十日
$ 99,487
40,162
374,022
83,346
79,944
14,644

341,590
$ 1,033,195




九月三十日
$ 105,716
202,279
105,816
62,759
$ 476,570




九月三十日
$ 614,705
3,226,492
12,263,960
7,910,118
1,656,800
19,902,820

307
$ 45,575,202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 1,617,773




九月三十日
$ 87,201
25,209
160,996
13,171
664,998
-

344,735
$ 1,296,310




九月三十日
$ 331,393
225,941
153,625
80,974
$ 791,933




九月三十日








$ 585,959
2,888,978
10,974,467
8,756,851
-
20,068,301
510
$ 43,275,066
二三、其他應付款項
二四、其他流動負債
二五、存款及匯款
  • 28 -
二六、應付公司債
應付可轉換公司債面額
減:應付可轉換公司債折價
減:一年內到期之應付公司債
)應付公司債變動情形如下:
期初餘額
加:應付公司債折價攤銷
減:本期行使轉換權
期末餘額




九月三十日
$ -

-
-

-
$ -







$ -
-

-
$ -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 -
-
-
-
$ -







(
$ 26,890
458

27,348)
$ -

( ) 應付公司債變動情形如下:

( ) 合併公司於九十六年四月二十七日發行至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到 期,為期五年,總額貳拾貳億元整,票面利率 0% 之五年期無擔保轉 換公司債,其有效利率為 2.784% ,到期時持有人若未轉換,則合併 公司必頇按債券面額予以贖回,合併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 十六號之規定將該轉換選擇權與負債分離,並分別認列為權益(附 註三十)及負債。

其他發行條件
  1. 轉換期間:
  債權人得於本轉換債發行之日起屆滿一個月之次日至到期
日前十日止,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自合併公司向台灣證券
交易所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
除息公告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
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及其他依法暫停過戶之期間外,得隨
時向合併公司請求依本辦法轉換為合併公司之普通股。
  • 29 -

  • 轉換價格及其調整:

  • (1) 發行時之轉換價格為每股新台幣 12.41 元。

  • (2)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除合併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 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者外,遇有合 併公司已發行或私募普通股股份增加時(現金增資、盈餘 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員工紅利轉增資、合併增資、 股票分割及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以及遇有 合併公司以低於每股時價之轉換或認股價格再發行具有普 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以及如遇合併公司 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轉換價格依 發行辦法規定公式調整之,目前轉換價格經考慮合併公司 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股份增加後,轉換價格為 9.76 元。

  • (3) 轉換價格之重設:

    • 轉換價格除依前述反稀釋調整外,另以發行後滿六個 月當日及九十七年至一○一年每年之無償配股基準日(若 當年度未辦理無償配股時,則以配息基準日為基準日,若 亦無配息基準日,則以當年度六月三十日為基準日)為基 準日,以重設基準日前一個營業日、三個營業日及五個營 業日合併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數帄均數擇一乘以 101% 為計算依據,向下重新訂定轉換價格(向上則不予調 整),惟不得低於發行時轉換價格(可因合併公司普通股股 份總額發生變動而調整)之 80% 為限。
  • 合併公司對本轉換公司債之收回權:

  • 本轉換債發行滿一個月翌日起至本轉換債到期前四十日 止,若合併公司普通股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 換價格達百分之五十者,或若本轉換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 行總額之 10% 者,合併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 寄發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按債券面額以現金 收回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債。

  • 30 -

  • 債權持有人之賣回權:

  • 本債券以發行滿三年為債券持有人提前賣回本轉換債之賣 回基準日。要求合併公司以債券面額將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債贖 回。合併公司受理賣回請求應於賣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以 現金贖回本債券。

  • 截至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止,本轉換公司債計有面額 2,070,600 仟元之可轉換公司債持有人申請轉換為普通股,換得公司普通 股計 203,129 仟股。另合併公司自公開市場贖回面額 129,400 仟 元,買回成本為 103,154 仟元,故已無流通在外餘額。

二七、 長期借款

長期借款




台灣銀行
台灣銀行聯貸案()
台灣銀行聯貸案()
國泰世華聯貸案()
國泰世華聯貸案()
國泰世華聯貸案()
華南銀行
東亞銀行
台北富邦銀行
中華開發銀行
永豐銀行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減:應付商業本票折價




$ 1,750,000
2,000,000
2,950,000
1,600,000
2,000,000
480,000
800,000
300,000
150,000
200,000
300,000




九月三十日
$ 906,667
2,000,000
1,700,000
1,300,000
2,000,000
350,000
-
300,000
-
-

300,000
8,856,667
( 1,098,718 )

-
$ 7,757,949




九月三十日
$ 1,520,000
1,100,000
-
1,600,000
2,000,000
400,000
500,000
300,000
150,000
190,000

300,000
8,060,000
(
677,584 )

-
$ 7,382,416

上項借款利率於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分別為 1.359% 2.17% 1.27% 1.84%

  長期借款依還款期限區分如下:



101.10.01102.09.30
102.10.01103.09.30
103.10.01104.09.30
104.10.01105.09.30
105.10.01以後




$ 1,098,718
1,951,218
652,885
5,153,846
-
$ 8,856,667
  • 31 -
  合併公司聯貸案之借款合約除一般規定外,亦規定頇維持若干財
務比率,合併公司截至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止,符合各借款合約之規
定,提供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四十。

二八、 營業及負債損失準備

營業及負債損失準備
違約損失準備
買賣損失準備
壞帳損失準備




九月三十日
$ -
-

2,861
$ 2,861




九月三十日




$ -
-
2,861
$ 2,861

( ) 違約損失準備

  1. 依「證券商管理規則」規定,證券商經營受託買賣有價證券業 務者,原按月就受託買賣證券手續費收入,提列百分之二作為 證券經紀違約損失準備,自八十九年七月一日起改按月就受託 買賣證券成交金額提列萬分之零點二八。上述違約損失準備除 彌補受託買賣有價證券違約所發生之損失或經行政院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核准者外不得使用之。

  2. 依「期貨商管理規則」規定,期貨經紀商按月就受託從事期貨 交易佣金收入,提列百分之二作為違約損失準備,列於其他負 債項下。提列之違約損失準備除彌補受託從事期貨交易違約所 發生損失或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者外,不得使用 之。

  3. 提列違約損失準備累積已達 200,000 仟元者,得免繼續提列該準 備。另依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 四日 ( 八八 ) 台財證 ( ) 第八二四一六號函規定,期貨商自八十八 年七月一日至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得免依「期貨商管理規 則」提列違約損失準備。

  4. 依金管證券字第 0990073857 號令,自一○○年一月一日起,將 違約損失準備與遞延所得稅資產一併沖銷,以其淨額轉列為特 別盈餘公積,轉列後除填補公司虧損,或特別盈餘公積已達實 收資本額百分之五十,得以半數撥充資本額者外,不得使用之。

  5. 32 -

  6. ( ) 買賣損失準備

    1. 依「證券商管理規則」規定,經營自行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者, 自七十八年起按月就自行買賣有價證券利益超過損失之百分之 十,提列證券買賣損失準備,直至其累積準備已達 200,000 仟元 為止,買賣損失準備限於彌補買賣損失超過買賣利益之差額。

    2. 依「期貨商管理規則」規定,期貨商經營期貨自營業務時,按 月就當月自營已實現淨利提列百分之十作為買賣損失準備,直 至其累積準備已達營運資金之數額者,得免繼續提列。買賣損 失準備限於彌補買賣損失超過買賣利益之差額。

  7. 依金管證券字第 0990073857 號令,自一○○年一月一日起,將 買賣損失準備與遞延所得稅資產一併沖銷,以其淨額轉列為特 別盈餘公積,轉列後除填補公司虧損,或特別盈餘公積已達實 收資本額百分之五十,得以半數撥充資本額者外,不得使用之。

( ) 壞帳損失準備

  • 依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發佈之 ( 八八 ) 台財證 ( ) 第 八二四一六號函規定,為配合營業稅法第十一條修正,期貨商應自 該修正條文施行日(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起四年內,就其經營專屬 本業之銷售額百分之三之相當金額,轉銷呆帳或提列備抵呆帳之用。

  • 二九、 股 本

新纖公司一○一年九月三十日實收資本總額為 17,604,840 仟元, 分為 1,760,484 仟股,每股 10 元,新纖公司股票全部在台灣證券交易 所上市,其明細如下:

原始現金認股
現金增資
盈餘轉增資
資本公積轉增資
公司債轉換
庫藏股註銷

(
$ 22,500
7,570,050
3,282,579
5,007,871
2,452,070

730,230)
$ 17,604,840
  • 33 -

新纖公司一○○年一月以每股 12.31 元辦理現金增資 100,000 仟 股,三月完成募集程序,並以一○○年三月二十八日為增資基準日。 其中保留員工認購部分依公帄價值法認列酬勞成本計 43,800 仟元(員 工總計認購 15,000 仟股,每股公帄價值 2.92 元),係採 Black-Schloes 選擇權評價模式估計,各項假設因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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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纖公司於一○一年八月經董事會議通過辦理註銷庫藏股 67,723 仟股,每股面額 10 元,合計減資 677,230 仟元,基準日為一○一年八 月三十一日。

三十、員工認股權證
新光證券

新光證券於九十六年七月給予員工認股權證 5,500 單位,每 1 單位 可認購普通股 1 仟股。給與對象為新光證券符合特定條件之員工。認 股權證之存續期間為六年,憑證持有人於發行屆滿二年之日起,可行 使被給與之一定比例之認股權證。認股權證發行後,遇有新光證券普 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認股權行使價格依規定公式予以調整。

  員工認股權證於一○一及一○○年前三季之相關資訊如下:


期初流通在外

本期給與

本期行使
本期沒收

本期失效

期末流通在外

期末可行使

本期給與之認股權證加權帄
均公帄價值(元)
一○一年前三季


行使價格
(元)

2,959 $ 10

-
-

-
-

-
-

-

-

2,959

10

2,959


$ -
一○○年前三季 一○○年前三季



2,959

-

-

-

-


2,959


2,959

$ -



2,959

-



-

-


2,959


2,334

$ -

行使價格
(元)














$ 10

-

-

-

-

10
  • 34 -
  截至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止,流通在外之員工認股權證相關資訊
如下:

==> picture [430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新光證券於一○一及一○○年前三季認列(轉回)之酬勞成本分 別為 143 仟元及 349 仟元。

新光證券一○一年前三季因員工離職而放棄認股權證之比率為 0% ,估計於未來剩餘既得期間因員工離職而放棄認股權證之比率為 0%

三一、 資本公積

  資本公積中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之溢額(包括以超過面額發
行普通股、公司債轉換溢價及庫藏股票交易等)及受領贈與之部分得
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放現金股利或撥充股本,
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
  因長期股權投資、員工認股權及認股權產生之資本公積,不得作
為任何用途。
為任何用途。
股票發行溢價
公司債轉換溢價
庫藏股交易
採權益法下認列被投資公司提
列之資本公積




九月三十日
$ 288,910
163,223
288,789

440,990
$ 1,181,912




九月三十日




$ 300,024
163,223
200,693
478,960
$ 1,142,900

三二、 盈餘分配及股利政策

( ) 新纖公司

  新纖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於完納一切稅捐及彌補以前各年
度累積虧損後,如有餘額,應先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及依法
提特別盈餘公積,以及不低於百分之一之員工紅利;不逾百分之五
之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並得提撥保留盈餘。其餘併同期初保留盈餘
  • 35 -
作為優先提撥特別股現金股利,次提撥普通股股息及紅利之分派,
其中普通股股息之現金股利不低於百分之二十。
  新纖公司分配盈餘時,必頇依法令規定就股東權益減項(包括
未實現重估增值、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換算調整數餘額)提列特
別盈餘公積。嗣後股東權益減項如有減少,可就減少金額自特別盈
餘公積轉回未分配盈餘。新纖公司在營業上所處環境尚具成長性,
將掌握經濟環境,以求永續經營及長遠發展。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
議案時,將著重股利之穩定性與成長性。其中現金股利之比率,則
在前項規定範圍內,參酌當年度資金狀況研擬之。

一○一及一○○年前三季對於應付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分別之 估列金額為 8,306 仟元及 11,213 仟元,係管理階層依據歷史經驗及 其他攸關因素合理估計可能發放之金額,按稅後淨利 1% 計算。年度 終了後,董事會決議之發放金額有重大變動時,該變動調整原提列 年度費用,至股東會決議日時,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 動處理,於股東會決議年度調整入帳。如股東會決議採股票發放員 工紅利,股票紅利股數以決議分紅之金額除以股票公帄價值決定, 股票公帄價值係以股東會決議日前一日之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 之影響為計算基礎。

  新纖公司股東常會分別於一○一年六月五日及一○○年六月二
日決議通過一○○及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股票股利



一○○年度
$ 126,188
548,462
-
九十九年度
$ 188,672
605,579
951,625

新纖公司一○○及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議案,業經董事會及股 東會決議通過,分別配發員工紅利 11,575 仟元及 17,635 仟元,與各 該年度財務報表認列之員工分紅金額並無差異。

  • 36 -

( ) 大台北商銀

大台北商銀一○一及一○○年前三季應付員工紅利及董監 酬勞估列之合計金額分別為 2,402 仟元及 5,593 仟元。係依公司章程 及以往經驗估列可能發放之金額,按稅後純益(已扣除員工分紅及 董監酬勞之金額)提列百分之三十之法定盈餘公積後,依 4% 計算。 大台北商銀於一○一年六月十一日及一○○年五月三十日經股 東會決議通過一○○及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股票股利






每股股利
$ -
0.3974
0.1000





盈餘分配案
$ 49,251
91,818

23,100

$ 164,169
盈餘分配案
$ 137,131
109,973
210,000

$ 457,104
每股股利





$ -
0.5236
1.0000
  大台北商銀分別於一○一年六月十一日及一○○年五月三十日
經股東會決議配發之一○○及九十九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如
下:

==> picture [411 x 6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11 x 9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股東會決議配發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與各年度財務報表認
列之差異主要係因估計改變,已調為一○一及一○○年前三季之損
益。
  • 37 -

( ) 新光證券

新光證券一○一及一○○年前三季應付員工紅利之估列金額分 別為 1,800 仟元及 2,250 仟元,係依過去經驗以可能發放之金額為基 礎估列。

  新光證分別於一○一年五月二日及一○○年六月三日經股東會
決議,通過一○○及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及每股股利,有關資訊
如下:
如下: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股東股票股利
股東現金股利






一○○年度 九十九年度
$ 25,925 $ 25,805
51,849
51,612
-
97,890
181,470

82,750

$ 259,244
$ 258,057
每股股利(元)
一○○年度
$ 25,925
51,849
-
181,470

$ 259,244
一○○年度
$ -


-

-

1.23

$ 1.23
九十九年度












$ -
-
0.71
0.60
$ 1.31

另於一○一年五月二日股東會亦決議配發一○○年度員工紅利 3,000 仟元及董監事酬勞 0 仟元,與一○○年度財務報表認列之金額 並無差異。

( ) 友輝光電

友輝光電一○一及一○○年前三季對於應付員工紅利及董監酬 勞之估列係依過去經驗以可能發放之金額為基礎,一○一年前三季 應付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 4,514 仟元及 0 仟元,一○ ○年前三季應付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分別為 2,794 仟元及 0 元。前述 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係分別按稅後淨利(已扣除員工分紅及董監酬 勞之金額)之 1% 0% 計算。

  友輝公司股東會於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及一○○年六月二十
四日決議通過一○○及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 picture [411 x 9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38 -

另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股東會通過,決議員工現金紅利 3,332 仟元及董監事酬勞 0 仟元,股東會決議配發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 與一○○年度財務報表認列之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一致。 ( ) 新科光電

新科光電一○一及一○○年前三季應付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估 列金額分別為 131 仟元及 3,500 仟元,係依過去經驗以可能發放之金 額為基礎,均按稅後淨利(已扣除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之金額)之 1% 計算。

  新科公司股東會於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及一○○年五月十八
日決議通過一○○及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 picture [411 x 7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新科公司股東會於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及一○○年五月十八
日決議配發一○○及九十九年員工紅利如下,全數以現金配發:

==> picture [411 x 6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股東會決議配發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與各年度財務報表認
列之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之差異主要係因估計改變,已調整為一
○○年度之損益。
  • ( ) 有關新纖公司、大台北商銀、新光證券、友輝光電及新科光電董事 會通過及股東會決議分配情形,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 39 -

三三、 未實現重估增值

三四、 土地重估增值
折舊性資產重估增值
採權益法下認列被投資公司提
列之未實現重估增值
減:資本公積轉增資
庫藏股票



期初股數
一○一年前三季
轉讓股份予員工
30,983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
權益
-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
票自長期投資轉列
庫藏股票
4,680
一○○年前三季
轉讓股份予員工
-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
票自長期投資轉列
庫藏股票
4,435
土地重估增值
折舊性資產重估增值
採權益法下認列被投資公司提
列之未實現重估增值
減:資本公積轉增資
庫藏股票



期初股數
一○一年前三季
轉讓股份予員工
30,983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
權益
-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
票自長期投資轉列
庫藏股票
4,680
一○○年前三季
轉讓股份予員工
-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
票自長期投資轉列
庫藏股票
4,435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 1,911,191
$ 1,911,191
1,393,262
1,393,262

209,233

145,833
3,513,686
3,450,286
(1,697,748)
(1,697,748)
$ 1,815,938
$ 1,752,538
單位:仟股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股數

1,500
-
32,483

67,723 (
67,723 )
-

-
-
4,680

19,210
-
19,210

-
-
4,435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30,983
-
4,680
-
4,435

32,483

-

4,680

19,210

4,435
  • ( ) 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公司對買回已發行在外股份之數量 比例,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 不得逾保留盈餘加發行股份溢價及己實現之資本公積之金額。

  • 40 -

  • ( ) 截至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子公司新隆化學股份有限 公司持有本合併公司股票之相關資訊如下:

==> picture [412 x 13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之帳面 金額包含金融商品未實現損失分別為 1,914 9,933 仟元。

  • ( ) 合併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不得質 押,亦不得享有股利之分派、表決權 ...... 等權利。子公司持有合併公 司股票視同庫藏股處理,除不得參加合併公司之現金增資及無表決 權外,其餘與一般股東權利相同。
三五、其他營業收入
其他營業收入
經紀手續費收入
利息收入
其他手續費收入
股利收入
租賃收入
其 他
一○一年前三季
$ 240,490
864,291
48,037
17,570
30,188

86,264
$ 1,286,840
一○○年前三季




$ 301,483
866,738
50,414
25,615
-
68,521
$ 1,312,771
三六、其他營業成本
經紀手續費支出
放款呆帳費用
利息支出
租賃成本
其 他
一○一年前三季
$ 28,693
( 20,022 )
345,575
7,568
58,472
$ 420,286
一○○年前三季 一○○年前三季




$ 39,215
19,071
268,464
-
21,055
$ 347,805
  • 41 -

三七、 母公司基本每股盈餘

計算每股盈餘之分子及分母揭露如下:



一○一年前三季
基本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
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
之影響
員工分紅

稀釋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
期淨利加潛在普通
股之影響

一○○年前三季
基本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
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
之影響
員工分紅

稀釋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
期淨利加潛在普通
股之影響







$ 805,974

-

$ 805,974

$ 1,276,803

-

$ 1,276,803
股數(分母)
(仟股)
1,761,272

835
1,762,107

1,785,057

1,366
1,786,423
每股盈餘(元) 每股盈餘(元) 每股盈餘(元)


$ 867,913

-

$ 867,913

$ 1,408,565

-

$ 1,408,565


$ 0.49

$ 0.49

$ 0.79

$ 0.79






















$ 0.46
$ 0.46
$ 0.72
$ 0.71
  合併公司自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起,採用(九六)基秘字第○五二
號函,將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視為費用而非盈餘之分配。若企業得選
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分紅,則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應假設員工
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
帄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以
該潛在普通股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價,作為發行股數之判斷基礎。於
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員工分紅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
考量該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 42 -

三八、 金融商品之相關資訊

( ) 公帄價值之資訊

公帄價值之資訊


資 產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之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持有至到期日之金融資

負 債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之金融負債
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帳面價值 公帄價值

$ 1,061,628 $ 1,061,628
7,942,799 7,942,799
2,675,293 2,675,293

6,703
6,703
一○○年九月三十日
帳面價值

$ 1,061,628
7,942,799
2,675,293

6,703
帳面價值
$ 931,177
7,517,036
3,155,350

76,288
公帄價值
$ 931,177
7,517,036
3,155,350

76,288
  • ( ) 合併公司決定金融商品公帄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短期金融商品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帄價 值,因為此類商品到期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帄價值 之合理基礎。此方法應用於現金及約當現金、存放央行及拆借 銀行同業、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應收款項(不含應收退稅 款)、應收證券融資款、客戶保證金專戶、其他流動金融資產、 受限制資產、營業保證金、交割結算基金、短期借款、央行及 銀行同業存款、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應付款項(不含應付 所得稅)、融券存入保證金、應付融券擔保價款、期貨交易人權 益及匯款等。

  •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商品、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及持有 至到期日金融資產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此市場價格 為公帄價值。若無市場價格可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 合併公司採用評價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與市場參與者於 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計及假設之資訊一致,該資訊為合 併公司可取得者。

  • 43 -

  • 貼現及放款、存款因皆為附息之金融商品,故其帳面價值與目 前之公帄價值相近。催收款之帳面價值係減除備抵呆帳後之預 計收回金額,故均以帳面價值為公帄價值。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商品係持有未上市(櫃)公司之股票且未具 重大影響力,依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應以成 本衡量,其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且實務上頇以超出合理成本 方能取得可驗證之公帄價值,故以帳面價值為公帄價值。

  • ( )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帄價值,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 直接決定者,及以評價方法估計者分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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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大台北商銀一○一及一○○年前三季非以公帄價值衡量且公帄價值 變動認列損益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其利息收入總額分別為 722,469 仟元及 662,778 仟元,利息費用總額分別為 337,455 仟元及 267,321 仟元。另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當期直接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 目之損失金額分別為 7,573 仟元及 172,231 仟元,自股東權益調整項 目中減除並列入當期利益之金額分別為 29,682 仟元及 162,293 仟元。

  • ( ) 合併公司於一○一及一○○年前三季因以評價方法估計之公帄價值 變動而認列為當期利益(損失)之金額分別為 30,296 仟元及 (131,501) 仟元。

  • 44 -

( ) 財務風險資訊

1.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交易對象到期無法按約定條件履約之風險。信 用風險金額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公帄價值為正數之合約,經考慮 淨額交割總約定之互抵效果後仍為正數之合計數,代表若交易 對象違約,則合併公司將產生之損失,合併公司之交易對象均 為信用良好之銀行,故預期無重大信用風險。 大台北商銀所持有或發行之金融商品,可能因交易對方或 他方未能履行合約義務而導致損失發生。大台北商銀在提供貸 款、貸款承諾及保證等業務時,均作謹慎之信用評估。一○一 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具有擔保品的貸款占貸款總金額比率 分別為 89% 90% 。要求提供之擔保品通常為不動產、現金、 存貨、具有流通性之有價證券或其他財產等。當交易對方或他 方違約時,大台北商銀具有強制執行其擔保品或其他擔保之權 利,能有效降低信用風險,惟於揭露最大信用暴險金額時,不 考量擔保品之公帄價值。

  信用風險金額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公帄價值為正數及表外承
諾及保證之合約為評估對象。大台北商銀所持有之各種金融商
品,其最大信用暴險金額,除下表所列示者外,均與帳面價值
相同:
相同:


授信承諾

保證責任款項
開發信用狀餘額
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 - $ 14,419,104
-
437,579
-
24,477
一○○年九月三十日




$ -
-
-




$ -

-

-








$ 13,513,880

291,966

59,062
  當金融商品交易相對人顯著集中於一人,或金融商品交易
相對人雖有若干,但大多從事類似之商業活動,且具有類似之
經濟特質,使其履行合約之能力受到經濟或其他狀況之影響亦
相類似時,則發生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情況。產生信用風險顯
著集中之特徵,包含債務人所從事營業活動之性質。大台北商
  • 45 -
銀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或單一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但有類
似之對象、產業型態和地方區域。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合約金
額及其最大信用暴險金額如下:







不動產業
批發及零售業
其 他




國 內
國 外




九月三十日
$ 26,718,427
1,568,206
403,393
2,163,892
786,225

2,747,237
$ 34,387,380




九月三十日
$ 34,156,546

230,834
$ 34,387,380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 27,266,057
968,206
362,138
1,686,666
597,178

2,649,953
$ 33,530,198




九月三十日




$ 33,266,515
263,683
$ 33,530,198
  1. 市場價格風險
  係市場匯率或利率變動之風險。合併公司從事遠期外匯、
利率交換及選擇權等交易係為避險性質,其因匯率或利率變動
而產生之損益會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相抵銷,故市場風險並不重
大。
  大台北商銀所持有固定利率之債券、票據、放款及類似金
融商品,於資產負債表日因市場利率變動將使該金融商品之公
帄價值隨之變動。

3. 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從事之遠期外匯合約因預期將產生相當之美元及
新台幣之流入及流出,故無籌資風險,又因遠期外匯合約之匯
率已確定,不致有重大之現金流量風險。
  合併公司從事之利率交換合約,其合約之名目本金通常係
用以計算交易雙方應收付金額之基礎,因是名目本金並非實際
交付之金額,亦非合併公司之現金需求,故預計合約到期時不
致有重大之現金需求。
  • 46 -

大台北商銀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之流動性準備 比率分別為 30% 28% ,資本及營運資金足以支應履行所有合 約義務,故未有因無法籌措資金以履行合約義務之流動性風險。 就資產及負債作到期日及利率之配合,並控管未配合之缺 口,係為大台北商銀之經營管理基本政策,由於交易條件之不 確定及種類之不同,故資產及負債之到期日及利率通常無法完 全配合,此種缺口可能產生潛在之利益,或亦可能產生損失。 大台北商銀依資產及負債之性質採用適當之分組方式作到期分 析以評估流動能力,茲列示到期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一個月以內
超過一個月
至六個月

超過六個月
至一年者

超過一年
至七年者
超過七年者
資 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金融資產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
應收款項
貼現及放款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其他金融資產

資產合計

負 債
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金融負債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應付款項
存款及匯款

負債合計

淨流動缺口













$ 1,096,263
7,225,329
558,332
2,027,624
83,654
2,096,239
-
-

-

13,087,441

2,276,052
6,703
2,345,521
71,088

4,334,613


9,033,977

$ 4,053,464


















$ -

3,160,571

-

-

36,865

4,521,057

199,987

252,275

-


8,170,755


-

-

145,158

126,439
15,059,603

15,331,200

($ 7,160,445)

















$ -

395,062

-

-

48,000

8,930,253

1,405,103

2,123,060

-

12,901,478


-

-

-

427,023
14,527,871

14,954,894

($ 2,053,416)

















$ -

-

-

-

-
13,829,879

-

-

-

13,829,879


-

-

-

-

-


-

$ 13,829,879

$ 1,096,263
11,097,850

558,332

2,027,624

176,309
33,500,324

2,508,878

2,675,293

7,214
53,648,087

2,276,052

6,703

2,490,679

643,397
45,575,202
50,992,033
$ 2,656,054

一個月以內
超過一個月
至六個月

超過六個月
至一年者

超過一年
至七年者
超過七年者
資 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金融資產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
應收款項
貼現及放款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其他金融資產

資產合計

負 債
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應付款項
存款及匯款

負債合計

淨流動缺口





$ 813,071
6,223,218
364,752
698,676
111,545
1,668,768
-
-

-


9,880,030

1,617,773
2,594,479
97,650

3,610,474


7,920,376

$ 1,959,654















$ -

3,306,347

-

-

43,520

5,102,381

-

340,410

-


8,792,658


-

-

134,690
14,890,738

15,025,428

($ 6,232,770)















$ -

432,012

-

-

10,704

2,892,599

907,531

559,181

7,214


4,809,241


-

-

24,474
15,831,214

15,855,688

($ 11,046,447)















$ -

244,716

-

-

13,014

9,007,882

1,457,253

2,254,589

-

12,977,454


-

-

202,658

8,967,715


9,170,373

$ 3,807,081















$ -

-

-

-

-
14,507,540

-

1,170

-

14,508,710


-

-

-

-


-

$ 14,508,710















$ 813,071
10,206,293

364,752

698,676

178,783
33,179,170

2,364,784

3,155,350

7,214
50,968,093

1,617,773

2,594,479

459,472
43,300,141
47,971,865
$ 2,996,228
  • 47 -

4. 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大台北商銀所持有之浮動利率資產及所承擔之浮動利率債
務,可能因市場利率變動使該資產及負債之未來現金流量產生
波動,並導致風險,惟經大台北商銀評估後,實務營運上以控
管淨流動缺口,以降低因利率變動而導致之現金流量風險。

( ) 金融商品公帄價值之層級資訊

以公帄價值衡量之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 產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
損益之金融資產
股票投資

債券投資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股票投資
債券投資
基金受益憑證
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 產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
損益之金融資產
負 債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
損益之金融負債
合 計

以公帄價值衡量之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 產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
損益之金融資產
股票投資

基金受益憑證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股票投資
債券投資
基金受益憑證
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 產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
損益之金融資產
合 計





















$ 22,392 $ 22,392 $ -
15,899
15,899
-

633,301
633,301
-
1,663,543
1,058,486
605,057

212,034
212,034
-

520,041
-
520,041
(
6,703)

-
(
6,703)

$ 3,060,507
$ 1,942,112
$ 1,118,395















(








$ -

-

-

-

-

-

-
$ -




$ 1,968

3,615

730,863
1,461,757

172,164

359,169

$ 2,729,536




$ 1,968

3,615

730,863

1,410,254

172,164

-

$ 2,318,864




$ -

-

-

51,503

-

359,169

$ 410,672



























$ -

-

-

-

-

-
$ -
  • 48 -

三九、 關係人交易事項

( ) 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合 併 公 司 之 關 係 台新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新光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實質關係人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與新纖公司董事長為二親 等關係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與新纖公司董事長為二親 等關係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實質關係人 新光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實質關係人 詹 炳 發 新光證券之董事長 張 成 功 新光證券之總經理 陳 淑 美 大台北商銀之董事長 王 正 義 大台北商銀之監察人 陳 建 豪 大台北商銀之總經理 廖 繼 敏 大台北商銀之董事 黃 豊 益 大台北商銀之董事 吳 東 昇 新纖公司之董事長 INVISTA (Singapore) Pte. Ltd. 邦新之主要股東聯屬公司 香港商英威達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邦新之主要股東聯屬公司 (香港英威達) 其 他 大台北商銀董事、監察人、董事長與總 經理之配偶及二等親以內親屬和總行 部門主管以上人員及各區域分行經理

( ) 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 picture [69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397 x 7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香港英威達及 INVISTA (Singapore) Pte. Ltd. 銷售價格及收 款條件係依雙方簽訂之合約辦理。

  • 49 -

2. 營業費用

==> picture [397 x 4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上述手續費交易條件與一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3. 資金融通

  • (1) 合併公司向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之情形如

  • 下:

下:



借款性質
長期借款


最高金額
$ 400,000
期末餘額
$ -
利率區間%



利息費用

1.44%
$ 205





利息費用
借款性質
長期借款

短期借款
最高金額
$ 300,000
300,000
期末餘額
$ -

-
利率區間%
1.46%1.84%
1.078%1.27%




利息費用
$ 837

730
  • (2) 合併公司向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之情形如下:

==> picture [370 x 13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3) 資金貸予-帳列其他應收款

==> picture [372 x 1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50 -

4. 放 款




員工消費性
放款
消費性放款
自用住宅抵
押放款等
擔保放款
擔保放款



關係人名稱
15

其 他
17


其 他


最高餘額
$ 37,629

829
110,135
27,500
60,707



期末餘額 正常放款
$ 33,115
$ 33,115

725
725
82,107
82,107
27,500
27,500
39,196
39,196



逾期放款
$ -
-
-
-
-



擔保品內容





與非關係
人之交易
有無不同








員工消費性
放款
消費性放款
自用住宅抵
押放款等
擔保放款
擔保放款
擔保放款



關係人名稱
22


18



其 他


最高餘額
$ 24,877

966
107,704
18,000
15,500
24,075


期末餘額
$ 19,930

863
98,133
-
15,500
16,895



逾期放款
$ -
-
-
-
-
-



擔保品內容





與非關係
人之交易
有無不同
正常放款
$ 19,930

863
98,133
-
15,500
16,895





依銀行法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規定,對有利害關係者, 除消費性貸款額度內及對政府貸款外,不得為無擔保授信;為擔 保授信者,應有十足擔保,且其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同類授信對象。 5. 存 款

存 款


吳東昇及其企業




其 他





期末餘額
$ 30,132
10,482
7,495
3,734
2,671
82,518
$ 137,032
利率區間%
0.16
0.017.50
0.237.50
0.237.50
0.237.50
0.167.50
利息支出





$ 8
26
37
31
41
1,233
$ 1,376
  • 51 -



吳東昇及其企業





其 他










期末餘額
$ 2,957
44,391
5,579
4,026
619
594
452
113,658
$ 172,276
利率區間%
0.177.48
0.110.16
7.48
7.48
7.197.48
7.197.48
0.177.48
0.117.48
利息支出





$ 43
302
32
31
18
27
24
1,107
$ 1,584

上述對關係人交易事項,除行員存款利率於一○一年及一○ ○年九月三十日分別為 7.50% 7.48% 外,餘與一般客戶相較,並 無重大差異。

  1. 合併公司與關係人之重要債權債務情形如下:


銀行存款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
預付款項
各關係人
存出保證金
各關係人
應付費用
各關係人
預收款項
香港英威達
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 208,584
5
46,337
1
105
-
4,521
6
4,460
-
-
-
一○○年九月三十日 一○○年九月三十日



$ 123,690

87,404

3,895

4,318

486

8,039

$ 208,584
46,337
105
4,521
4,460
-

4

3

-

5

-

5
  • 52 -

7. 其他事項

營業租賃-承租人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
有限公司

新光紡織股份有限
公司

台新租賃股份有限
公司
租賃標的物
新光人壽大樓
八及九樓

土地、廠房及
宿舍等

董事長及總經
理座車

租賃期間
每兩年於九月
三十日換約

95.03107.02
98.08104.01



一○一年



$ 10,112

3,177

598

一○○年


$ 10,618

5,489

423

四十、 提供擔保及質押之資產

  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合併公司下列資產業已提供各金
融機構作為各項借款及購貨履約保證金額之擔保品,其明細資料如下:




受限制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流動及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

持有至到期日之金
融資產

固定資產

其他資產

存出保證金

土地使用權

其 他


貨幣保證金、質押定存
單及備償戶

上市公司股票
公司股票
信託資金賠償準備
土地、房屋、機器設備
出租資產
提存法院作為假扣押擔

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
M4-1-1地塊
新科光電股票






九月三十日
$ 394,775
1,693,941
93,868
50,000

6,502,353
1,291,559
80
69,867

53,562

$ 10,150,005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 196,119

1,141,572

112,641

50,000

7,767,464

515,820

80

37,362
-
$ 9,821,058

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上述質押定存單利率區間分別 0.46% 1.365% 0.20% 2.56%

  • 53 -

四一、 重大之承諾及或有負債

  • ( ) 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合併公司已開立未使用信用狀如 下:

下:
歐 元
日 幣
美 金




九月三十日
$ 5,452
359,875
10,382
單位:外幣仟元




九月三十日
19,742
444,128
58,675
  • ( ) 除附註五所述承作金融商品之承諾外,截至一○一年及一○○年九 月三十日止,大台北商銀重大承諾及或有負債列示如下:
尚未動用之授信承諾
信託負債
保證責任款項
開發信用狀餘額




九月三十日
$ 14,419,104
1,578,118
437,579
24,477




九月三十日
$ 13,513,880
999,403
291,966
59,062

( ) 營業租賃

營業租賃
一○一年度
一○二年度
一○三年度
一○四年度
一○五年度



$ 9,886
23,236
6,545
2,480
200
$ 42,347
  大台北商銀租賃合約主要內容如下:
  1. 租賃期間:二年至五年。

  2. 租賃期間本公司擁有使用權,非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 全部或一部轉租、頂讓、轉讓、允許第三人使用或其他處分, 並不得抵押、出質或設定其他負債。

  3. 租賃押金計 8,383 仟元,帳列存出保證金項下,於租期屆滿或提 前解約時無息收回。

  4. 54 -

( ) 大台北商銀依信託業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附註揭露信託帳之 資產負債表及信託財產目錄如下:

信託帳資產負債表
信託帳資產負債表




銀行存款
基金投資

土地及建物
信託資產總額
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 251,862
信託資本
715,726
金錢信託
不動產信託
610,530
本期純損
遞延結轉數
$1,578,118
信託負債總額


$ 908,990
669,588
(
709 )

249
$1,578,118



信託帳損益表
一○一年前三季
一○一年前三季
信託收益
利息收入
信託費用


稅捐支出
匯費支出
稅前純損
所得稅費用
稅後純損
$ 59
(
246 )
(
10 )
(
499 )
(
13)
(
768)
(
709 )

-
($ 709)
信託帳財產目錄
信託帳財產目錄
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銀行存款
基金投資

土地及建物


$ 251,862
715,726
610,530
$ 1,578,118
  • 55 -

信託帳資產負債表

一○○年九月三十日




銀行存款
基金投資

土地及建物
信託資產總額


$ 160,723
408,369
430,311
$ 999,403




信託資本
金錢信託
不動產信託
本期純損
遞延結轉數
信託負債總額


$ 506,993
493,008
(
2,332 )

1,734
$ 999,403



信託帳損益表

一○○年前三季
一○○年前三季
信託收益
利息收入
信託費用


稅捐支出
稅前純損
所得稅費用
稅後純損
$ 7
(
197 )
(
39 )
(
2,103)
(
2,339)
(
2,332 )

-
($ 2,332)
信託帳財產目錄
一○○年九月三十日
一○○年九月三十日




銀行存款
基金投資

土地及建物



$ 160,723
408,369
430,311
$ 999,403
  • ( ) 新纖公司前北美經銷商 World Wide Polymers, Incorporated (WWP) 向美國紐約地方法院控告新纖公司違反合約,侵害其商業關係一 案,前經法院裁定駁回後, WWP 公司另提起上訴,新纖公司認為並 無違約事由,截至核閱報告日止,該案仍在法院審理中。

  • 56 -

  • ( ) 富邦金控及台北富邦銀行主張大台北商銀之名稱與其所有之商標有 混淆之虞,於九十八年十二月二日起訴請求大台北商銀不得以「大 台北」作為公司名稱。該案經智慧財產法院一審判決大台北商銀勝 訴,惟富邦金控及台北富邦銀行不服該判決,經其上訴,法院於一 ○○年十月二審判決本公司敗訴,本公司已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經大台北商銀評估,該案對造之請求非屬金錢損害賠償,且該判決 尚未定讞,因是不致對大台北商銀產生重大之影響。

四二、 重大之災害損失

新纖公司中壢廠於一○一年五月間遭逢祝融,六月間因連日大雨 致倉庫積水,合計損毀帳面價值 395,669 仟元之固定資產及帳面價值 94,982 仟元之存貨,相關廠房設備及存貨皆已投保,新纖公司依合約 理賠條款就自行負擔部分估列災害損失,帳列「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其他損失」項下,實際理賠金額目前尚與產物保險公司協議中。

四三、 風險控制及避險策略

  大台北商銀訂有書面風險管理政策,其涵蓋整體營運策略及風險
管理哲學。全面性風險管理計畫係將潛在不利於經營績效之影響最小
化,董事會並已通過書面整體風險管理政策及針對特定風險之制定書
面政策(例如信用風險、市場風險、作業風險、流動性風險、國家風
險等)。董事會為最高風險管理單位,每年複核此書面政策並且每季複
核實際處理情形,以確保風險管理政策被確實執行。
  大台北商銀設有風險管理委員會及風險管理部,授與風險權限及
賦予相關部門權責,以確保風險管理之順利運作。風險管理委員會主
任委員由總經理擔任,主任委員未能主持會議時,由代行其職務之副
總經理代理。該委員會之掌理及審議事項如下:

( ) 監控資本適足性。

( ) 衡量及監控流動性風險。

( ) 各項業務風險管理。

( ) 資產品質及分類之評估與覈實提列備抵損失。

( ) 資訊安全防護機制及緊急應變計畫。

  • 57 -
  風險管理委員會之各委員,依其部門業務性質及職掌範圍,訂定
各項風險管理衡量指標,並向風險管理委員會呈報,提供高階主管決
策之參考。
  • 58 -

四四、 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八號規定銀行財務報表應揭露之資訊

( ) 資產品質

資產品質 資產品質 資產品質
項 目
業務別
















逾期放款金額


1









2
備抵呆帳金額








3
逾期放款金額


1









2
備抵呆帳金額








3
企業
金融
擔 保 - 3,438,673 - 28,803 - - 3,170,791 - 12,670 -
50,000 3,343,224 1.50% 28,384 56.77% - 2,742,323 - 11,155 -
消費
金融
住宅抵押貸款(註4 1,538 11,897,097 0.01% 86,194 5,604.29% 2,454 12,120,854 0.02% 49,979 2,036.63%
- - - - - - - - - -
小額純信用貸款(註5 3,196 84,891 3.76% 4,984 155.94% 19,225 122,989 15.63% 20,768 108.03%
其他(註6~~~~ 擔 保 13,565 14,477,591 0.09% 272,872 2,011.59% 32,424 14,636,245 0.22% 223,297 688.68%
無擔保 - 258,848 - 1,914 - 1,106 385,968 0.29% 2,379 215.10%
放款業務合計 68,299 33,500,324 0.20% 423,151 619.56% 55,209 33,179,170 0.17% 320,248 580.06%
項 目
業務別
















































































逾期帳款金額 應收帳款餘額 逾期帳款比率 備抵呆帳金額





逾期帳款金額 應收帳款餘額 逾期帳款比率 備抵呆帳金額





信用卡業務 - - - - - - - - - -
無追索權之應收帳款承購業
務(註7
- - - - - - - - - -

免列報逾期放款或逾期應收帳款

































免列報逾期放款總餘額 免列報逾期應收帳款總餘額 免列報逾期放款總餘額 免列報逾期應收帳款總餘額
經債務協商且依約履行之免列金額(註8 - - - -
債務清償方案及更生方案依約履行(註9 7,127 - 7,488 -
合 計 7,127 - 7,488 -
  • 59 -

  • 1 : 逾期放款係依「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 款呆帳處理辦法」規定之列報逾期放款金額;信用卡逾期帳 款係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四年七月六日金管銀 ( ) 字第 0944000378 號函所規定之逾期帳款金額。

  • 2 : 逾期放款比率 = 逾期放款/放款總額。

  • 3 : 放款備抵呆帳覆蓋率 = 放款所提列之備抵呆帳金額/逾放金 額。

  • 4 : 住宅抵押貸款係借款人以購建住宅或房屋裝修為目的,供本 人或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所購(所有)之住宅為十足擔保並設 定抵押權予金融機構以取得資金者。

  • 5 : 小額純信用貸款係指適用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四 年十二月十九日金管銀 ( ) 字第 09440010950 號函規範,且非 屬信用卡、現金卡之小額純信用貸款。

  • 6 : 消費金融「其他」係指非屬「住宅抵押貸款」、「現金卡」、「小 額純信用貸款」之其他有擔保或無擔保之消費金融貸款,不 含信用卡。

  • 7 : 無追索權之應收帳款業務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 四年七月十九日金管銀 ( ) 字第 0945000494 號函規定,俟應 收帳款承購商或保險公司確定不理賠之日起三個月內,列報 逾期放款。

  • 8 : 經債務協商且依約履行之免列報逾期放款總餘額及經債務協 商且依約履行之免列報逾期應收帳款總餘額係依行政院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五年四月二十五日金管銀 ( ) 字第 09510001270 號函規定揭露。

  • 9 : 債務清償方案及更生方案依約履行而免列報逾期放款總餘額 與債務清償方案及更生方案依約履行而免列報逾期應收帳款 總餘額係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七年九月十五日 一

  • 金管銀 ( ) 字第 09700318940 號函規定揭露。

  • 60 -

( ) 授信風險集中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公司或集團企業




授信總餘額 占本期淨值
比例(%)
公司或集團企業




授信總餘額 占本期淨值
比例(%)
1 A公司(集團) 400,000 8.46% B公司(集團) 251,000 5.55%
016811 不動產租售業 014100 建築工程業
2 B公司(集團) 291,600 6.17% D公司(集團) 222,350 4.92%
014100 建築工程業 014100 建築工程業
3 C公司(集團) 220,000 4.65% H公司(集團) 200,000 4.42%
016811 不動產推廣業 17721 汽車租賃業
4 D公司(集團) 213,100 4.51% K公司(集團) 200,000 4.42%
014100 建築工程業 16631投資顧問業
5 E公司(集團) 200,000 4.23% L公司(集團) 198,289 4.39%
011151紡織製成品製造
012699未分類其他電子
零件製造業
6 F公司(集團) 200,000 4.23% M公司(集團) 196,000 4.34%
015010運輸業 011151紡織製成品製造
7 G公司(集團) 200,000 4.23% N公司(集團) 195,257 4.32%
011820石油化工原料
製造業
014100建築工程業
8 H公司(集團) 200,000 4.23% O公司(集團) 174,000 3.85%
17721 汽車租售業 019322視聽及視唱業
9 I公司(集團) 200,000 4.23% P公司(集團) 160,000 3.54%
016700 不動產開發業 016700 不動產開發業
10 J公司(集團) 200,000 4.23% Q公司(集團) 145,200 3.21%
012611 積體電路製造業 011119 其他紡織業
  • 1 : 依對授信戶之授信總餘額排序,列出非屬政府或國營事業之 前十大企業授信戶名稱,若該授信戶係屬集團企業者,將該 集團企業之授信金額予以歸戶後加總列示,並以「代號」加 「行業別」之方式揭露,若為集團企業,應揭露對該集團企 業暴險最大者之行業類別,行業別係依主計處之行業標準分 類填列至「細類」之行業名稱。

  • 2 : 企業集團係指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 上市審查準則補充規定」第六條之定義者。

  • 3 : 授信總餘額係指各項放款(包括進口押匯、出口押匯、貼現、 透支、短期放款、短期擔保放款、應收證券融資、中期放款、 中期擔保放款、長期放款、長期擔保放款、催收款項)、買入 匯款、無追索權之應收帳款承購、應收承兌票款及保證款項 餘額合計。

  • 61 -

( ) 孳息資產與付息負債之帄均值及當期帄均利率

資 產
存放銀行同業
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
貼現及放款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負 債
同業拆放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儲蓄存款
資 產
存放銀行同業
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
貼現及放款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負 債
同業拆放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儲蓄存款








$ 48,789
10,485,632
1,485,692
33,866,854
1,773,586
2,803,268
2,943,325
2,639,633
3,066,922
9,339,066
31,454,786



帄均利率%
0.06
0.87
0.84
2.21
1.90
2.40
0.66
0.87
0.14
1.07
0.96





$ 45,861
8,165,514
935,394
32,037,910
1,416,783
3,372,621
1,148,212
2,791,296
2,739,675
7,562,516
30,157,090
帄均利率%
0.01
0.80
0.77
2.13
1.55
3.02
0.68
0.66
0.13
0.94
0.85

( ) 利率敏感性資訊

利率敏感性資產負債分析表(新台幣)
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190天(含) 91 180


181 天至1


1



利率敏感性資產 42,477,167
2,206,205
1,397,106
4,186,808
50,267,286
利率敏感性負債 33,239,689
5,326,468
9,871,477
823,769
49,261,403
利率敏感性缺口 9,237,478 (
3,120,263)
(
8,474,371)
3,363,039
1,005,883
淨 值 4,726,560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 102.04
利率敏感性缺口與淨值比率% 21.28
  • 62 -
一○○年九月三十日

190天(含) 91 180


181 天至1


1
年以上

利率敏感性資產 39,358,987 1,639,128 2,774,846 4,476,388 48,249,349
利率敏感性負債 31,351,372 4,413,038 9,678,263 1,226,918 46,669,591
利率敏感性缺口 8,007,615 (2,773,910) (6,903,417) 3,249,470 1,579,758
淨 值 4,520,015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 103.38
利率敏感性缺口與淨值比率% 34.95
  • 註: 1. 本表係填寫總行及國內外分支機構新台幣部分(不含外幣) 之金額。

  • 利率敏感性資產及負債指其收益或成本受利率變動影響之孳 息資產及付息負債。

  • 利率敏感性缺口=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

  •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 負債(指新台幣利率敏感性資產與利率敏感性負債)。

利率敏感性資產負債分析表(美元)

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單位:美元仟元,%

190天(含) 91 180


181 天至1


1
年以上

利率敏感性資產 24,951
61

-

-

25,012
利率敏感性負債 14,014
756

1,334

-

16,104
利率敏感性缺口 10,937 (
695)
(
1,334)
-
8,908
淨 值 -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 155.32
利率敏感性缺口與淨值比率% -

一○○年九月三十日

一○○年九月三十日 一○○年九月三十日 一○○年九月三十日 一○○年九月三十日 一○○年九月三十日 一○○年九月三十日
單位:美金仟元,%

190天(含) 91 180


181 天至1


1
年以上

利率敏感性資產 16,728
-

-

-

16,728
利率敏感性負債 3,139
2,405

1,738

752

8,034
利率敏感性缺口 13,589 (
2,405)
(
1,738)
(
752)
8,694
淨 值 -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 208.22
利率敏感性缺口與淨值比率% -
  • 63 -

  • 註: 1. 本表填報總行及國內分支機構海外分支機構合計美元之金 額,不包括或有資產及或有負債項目。

  • 利率敏感性資產及負債指其收益或成本受利率變動影響之孳 息資產及付息負債。

  • 利率敏感性缺口=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

  •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 負債(指美元利率敏感性資產與利率敏感性負債)。

( ) 獲利能力

單位:%
單位:%
















資產報酬率

0.15
0.43



0.16
0.40
淨值報酬率

1.79
4.65



1.81
4.30



16.94
30.14
  • 註: 1. 資產報酬率=稅前(後)損益÷帄均資產。

  • 淨值報酬率=稅前(後)損益÷帄均淨值。

  • 純益率=稅後損益÷淨收益

  • 稅前(後)損益係指當年一月累計至該季損益金額。

( ) 資產及負債之到期分析

新台幣到期日期限結構分析表

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1

3 0
31 天至90 91 天至180 181 天至1 超過
1
主要到期資金流入 55,898,530 13,071,087
4,133,123
3,947,315
5,689,856
29,057,149
主要到期資金流出 70,140,495 9,166,733
9,427,493
7,935,405 13,779,155 29,831,709
期距缺口 (14,241,965) 3,904,354 (
5,294,370)
(
3,988,090)
(
8,089,299)
(
774,560)
一○○年九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1

3 0
31 天至90 91 天至180 181 天至1 超過
1
主要到期資金流入 53,105,377 9,878,500
5,409,952
3,382,707
4,809,241
29,624,977
主要到期資金流出 66,455,869 9,055,579
8,926,366
11,425,025 20,036,763 17,012,136
期距缺口 (13,350,492) 822,921 (
3,516,414)
(
8,042,318)
(15,227,522) 12,612,841
  • 64 -
註:本表僅含總行及國內分支機構新台幣部分(不含外幣)之金額。
美元到期日期限結構分析表

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單位:美元仟元
單位:美元仟元 單位:美元仟元 單位:美元仟元 單位:美元仟元 單位:美元仟元











1

3 0
31 天至90 91 天至180 181 天至1 超過
1
主要到期資金流入 42,176 25,993 16,122 61 - -
主要到期資金流出 527,055 29,778 6,343 3,335 6,487 481,112
期距缺口 (
484,879)
(
3,785)
9,779 (
3,274)
(
6,487)
(
481,112)

一○○年九月三十日

單位:美元仟元
單位:美元仟元 單位:美元仟元 單位:美元仟元 單位:美元仟元 單位:美元仟元











1

3 0
31 天至90 91 天至180 181 天至1 超過
1
主要到期資金流入 18,325 10,825 7,500 - - -
主要到期資金流出 18,325 13,110 2,055 2,408 752 -
期距缺口 - (
2,285)
5,445 (
2,408)
(
752)
-
  • 註: 1. 本表填報總行及國內分支機構合計美元之金額,除非另有說 明,請依帳面金額填報,未列帳部分不頇填報(如計畫發行 可轉讓定存單、債券或股票等)。

    1. 如海外資產占全行資產總額百分之十以上者,則另提供補充 性揭露資訊。
  • 四五、 依期貨交易法相關規定 , 應符合財務比率之限制及其執行情形

- 新光證券公司 期貨部

法令依據:期貨商管理規則

單位:新臺幣仟元
規定
條次






































17 業主權益
(負債總額-期貨交易人
權益-買賣損失準備-
違約損失準備)
175,515
4,422
39.691 1
17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379,966
270,723
1.404 1
22 業主權益
最低實收資本額(註)
175,515
160,000
109.697% 60%
40%
22 調整後淨資本額
期貨交易人未沖銷部位
所需之客戶保證金總額
173,984
68,576
253.710% 20%
15%
  • 65 -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規定
條次



















17 業主權益
(負債總額-期貨交易人
權益-買賣損失準備-
違約損失準備)
180,855
14,644
12.350 1
17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385,264
271,202
1.421 1
22 業主權益
最低實收資本額(註)
180,855
160,000
113.034% 60%
40%
22 調整後淨資本額
期貨交易人未沖銷部位
所需之客戶保證金總額
178,524
52,802
338.103% 20%
15%
  • 註: 「最低實收資本額」應依期貨商設置標準所定之資本額或指撥營 運資金計算。本公司係依指撥營運金計算。

四六、 專屬期貨自營及經紀業務之特有風險

  客戶委託合併公司期貨部門從事期貨交易時,必頇繳交買賣金額
之一定比例為保證金。惟期貨交易保證金所引起之槓桿作用,可能使
客戶獲得鉅額利益或遭受重大損失,為免客戶之損失連帶影響新光證
券之財務安全,故合併公司依照規定,於每日依委託客戶未帄倉期貨
契約之市場結算價格計算其保證金及權利金專戶之變動情形,當保證
金因市場價格逐漸減少至規定之金額時,合併公司立即通知客戶補繳
保證金,若客戶未於規定期限內補繳時,合併公司得將客戶持有之期
貨契約逕予帄倉。

四七、 營運部門財務資訊

( ) 營運部門資訊

  合併公司一○一及一○○年前三季營運部門收入及營運結果揭
露如下:
露如下: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及費用

部門營業損益

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利息支出

處分投資利益
兌換損益

金融商品評價損益
什項收支

其 他

稅前淨利


聚酯事業部
$ 26,354,925

(25,789,334)


565,591
(
1,754 )
(
157,342 )
316,671
(
94,861 )
24,153

(
34,180 )

177,824

$ 796,102
金融證券部
$ 1,256,577

(
1,069,747)

186,830

-

-

29,682

-

(
4,032 )
(
6,581 )

38,668

$ 244,567
光電事業部
$ 4,320,166

(
3,960,813)

359,353
-

(
48,180 )
-
(
25,222 )

6,929

4,771

(
14,828)

$ 282,823


$ 54,046

(
25,674)

28,372
(
94 )
(
6,274 )
50,990
(
109 )
3,246
(
1,160 )

5,903

$ 80,87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1,985,714
30,845,568)

1,140,146

1,848 )

211,796 )
397,343

120,192 )
30,296

37,150 )
207,567
$ 1,404,366
  • 66 -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及費用

部門營業損益

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利息支出

處分投資利益
兌換損益
金融商品評價損益

什項收支

其 他

稅前淨利



聚酯事業部
$ 27,670,452

(26,048,265)


1,622,187
(
113,195 )
(
123,938 )
18,092
149,955
(
78,911 )
(
129,980 )

65,533

$ 1,409,743
金融證券部
$ 1,312,480

(
1,005,449)

307,031

7,885

-

162,293
-
(
7,210 )
(
12,584 )

11,367

$ 468,782
光電事業部
$ 3,270,449

(
3,026,414)

244,035

-

(
46,161 )
-
43,759
(
39,547 )
(
77,802 )

1,309

$ 125,593


$ 3,327

(
94,502)

(
91,175 )
(
729 )
(
1,162 )
15,647
3,600
(
5,833 )

2,716


83,429

$ 6,49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2,256,708
30,174,630)

2,082,078

106,039 )

171,261 )
196,032
197,314

131,501 )

225,709 )
169,697
$ 2,010,611
  合併公司從事聚酯、光電產品之產銷及金融證券等業務,上表
所列之營運部門收入係指部門對企業以外客戶之營業收入,合併公
司無部門間銷貨及轉撥交易。上表所列之部門營業損益係指各個部
門所賺取之利潤,不包含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租金收入、利息
收入、處分固定資產損益、處分投資損益、兌換損益、金融商品評
價損益、利息費用以及所得稅費用等。此衡量金額係提供予主要營
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予部門及評量其績效。

( ) 合併公司一○一及一○○年前三季營運部門資產揭露如下:

部門資產
聚酯事業部
金融證券部
光電事業部
其 他
部門資產總額




九月三十日
$ 34,061,894
59,457,876
8,555,400

3,856,003
$ 105,931,173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 33,090,343
57,611,311
8,454,754
4,102,716
$ 103,259,124
  • ( ) 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三號「期中財務報表之表達及揭露」規 定,編製期中財務報表時,得不揭露產品別、地區別及重要客戶等 企業整體資訊。

  • 67 -

四八、 其他事項

  合併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歐 元
日 圓
港 幣

泰 銖
非貨幣性項目
美 金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歐 元
日 圓
港 幣

泰 銖
非貨幣性項目
美 金
單位:各外幣/新台幣仟元
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一○○年九月三十日





$ 146,527
29.295
$ 176,495
30.48
3,769
37.89
4,163
41.23
301,942
0.3777
131,913
0.3975
1,001
3.779
349
3.9130
181,131
4.66
199,648
4.7950
1,527,965
0.9569
1,209,783
0.9836
1,941
29.295
1,863
30.48
122,309
29.295
145,323
30.48
1,980
37.89
2,645
41.23
201,697
0.3777
64,557
0.3975
2,721
3.779
2,721
3.9130
89,710
4.66
64,770
4.7950
757,644
0.9569
658,294
0.9836
-
29.295
887
30.48
單位:各外幣/新台幣仟元
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一○○年九月三十日





$ 146,527
29.295
$ 176,495
30.48
3,769
37.89
4,163
41.23
301,942
0.3777
131,913
0.3975
1,001
3.779
349
3.9130
181,131
4.66
199,648
4.7950
1,527,965
0.9569
1,209,783
0.9836
1,941
29.295
1,863
30.48
122,309
29.295
145,323
30.48
1,980
37.89
2,645
41.23
201,697
0.3777
64,557
0.3975
2,721
3.779
2,721
3.9130
89,710
4.66
64,770
4.7950
757,644
0.9569
658,294
0.9836
-
29.295
887
30.48


$ 146,527
3,769
301,942
1,001
181,131
1,527,965
1,941
122,309
1,980
201,697
2,721
89,710
757,644
-


$ 176,495
30.48
4,163
41.23
131,913
0.3975
349
3.9130
199,648
4.7950
1,209,783
0.9836
1,863
30.48
145,323
30.48
2,645
41.23
64,557
0.3975
2,721
3.9130
64,770
4.7950
658,294
0.9836
887
30.48
  • 四九、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請參閱附表。 五十、 事先揭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相關事項

合併公司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九十九 年二月二日發布之金管證審字第○九九○○○四九四三號函令之規 定,於一○一年前三季財務報表附註事先揭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以下稱「 IFRSs 」)之情形如下:

  • ( ) 金管會於九十八年五月十四日宣布之「我國企業採用國際會計準則 推動架構」,上市上櫃公司及興櫃公司應自一○二年起依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翻譯 並由金管會發布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及解釋函暨相 關指引編製財務報告。為因應上開修正,合併公司業已成立專案小

  • 68 -

組,並訂定採用 IFRSs 之計畫,該計畫係由何奇峰協理統籌負責, 謹將該計畫之重要內容、預計完成時程及目前執行情形說明如下:





1.成立專案小組
2.訂定採用IFRSs轉換計畫
3.完成現行會計政策與IFRSs差異之辨認
4.完成IFRSs合併個體之辨認
5.完成IFRS1「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則」
各項豁免及選擇對公司影響之評估
6.完成資訊系統應做調整之評估
7.完成內部控制應做調整之評估
8.決定IFRSs會計政策
9.決定所選用IFRS1「首次採用國際會計
準則」之各項豁免及選擇
10.完成編製IFRSs開帳日財務狀況表
11.完成編製IFRSs 2012年比較財務資訊之
編製
12.完成相關內部控制(含財務報導流程及
相關資訊系統)之調整
主要執行單位
財會部門
財會部門
財會部門
財會部門
財會部門
資訊部門
內稽主管
財會部門
財會部門
財會部門
財會部門
資訊部門及
內稽主管
目前執行情形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執行中
執行中
  • ( ) 合併公司評估現行會計政策與未來依 IFRSs 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所採 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存在之重大差異及影響說明如下:

  • 一○一年一月一日資產負債表項目之調節

資 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帳款
備抵銷貨與折讓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存 貨
其他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固定資產淨額/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

投資性不動產
無形資產
預付租賃款
長期預付款項
遞延費用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

出租資產
其他資產
受託買賣借項
中華民國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
$ 3,237,338

4,914,077
143,394


165,495

6,244,203

-

747,347

7,457,250
20,770,791
-
41,512
-
-
52,420

173,234
4,175,585

1,647,599

61,794




( $ 139,340 )
878,372
(
143,394 )
(
165,495 )
(
588,329 )
139,340
(
737,847 )
1,170,049
382,154

4,175,585
614,838
81,228
470,532
(
52,420 )
200,151
(
4,175,585 )
(
970,111 )
(
61,794 )
I
F
R
S
s
$ 3,097,998

5,792,449


-


-


5,655,874

139,340


9,500

8,627,299

21,152,945

4,175,585

656,350

81,228

470,532


-

373,385


-


677,488


-


十八






三、六、九、
十九

六、八

十九

四、十一~
十三

六、八~
十、十二
十八
(接次頁)
  • 69 -

(承前頁)

負 債
應付帳款

負債準備-流動
應計退休金負債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
土地增值稅準備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其他負債
權 益
資本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保留盈餘
未實現重估增值
累積換算調整數/國外
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算之兌換差額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
實現損益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
淨損失

少數股權/非控制權益
中華民國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
$ 1,700,084

-
1,366,186
-
841,496

92,516
237,722

1,138,500

655,912
1,609,858
1,816,613

370,887

(
1,105,450 )
(
35,641 )

6,351,793




$ 816,578

143,394
120,109
940
(
841,496 )
841,500
(
2,861 )
(
451,862 )
2,187,500
313,165
(
1,816,613 )
(
370,887 )

432,202


35,641
(
42,588 )
I
F
R
S
s
$ 2,516,662

143,394

1,486,295

940


-

934,016


234,861


686,638

2,843,412

1,923,023


-


-

(
673,248 )
-


6,309,205

十八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二、十四
十五
十六
十七
十一~十
三、十五
~十七
十七
十七

十二
十二、十
三、十五

說 明:

  • 一、 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可隨時解約且不損及本金 之定期存款,列於現金項下。

轉換至 IFRSs 後,定期存款期間超過三個月以上者, 通常不列為現金及約當現金。該存款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 報價,且具有固定或可決定收取金額,故存款期間超過三 個月以上者計 139,340 仟元,頇分類為其他金融資產。

  • 二、 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銷貨退回係依經驗估計可 能發生之產品退回,於產品出售當年度列為銷貨收入之減 項,並認列備抵退回作為應收帳款之減項。

轉換至 IFRSs 後,原帳列備抵退回係因過去事件所產 生之現時義務,且金額或時點具有不確定性,故重分類為 負債準備(帳列流動負債項下)計 143,394 仟元。

  • 70 -

  • 三、 備用零件及維修設備之分類於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無明 文規定。轉換至 IFRS 後,備用零件及維修設備通常做為存 貨處理,並於耗用時認列相關損益。備用設備若預期使用 期間超過一個營業週期,則屬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備用 設備應從已達可供使用狀態時開始提列折舊,分類為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之備用零件則自使用日開始提計折舊,故 本期重分類調整增加不動產、廠房及設,並減少存貨 588,329 仟元。

  • 四、 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依 其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無相 關之資產或負債者,依預期迴轉期間之長短劃分為流動或 非流動項目。 轉換至 IFRSs 後,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一律分類為 非流動項目,故重分類減少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並增 加遞延所得稅資產 165,495 仟元。

  • 五、 依現行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持有未於證券交易 所上市或未於櫃買中心櫃檯買賣之股票且未具重大影響力 者,應列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轉換至 IFRSs 後,指 定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或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金融資產之權益工具投資,應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 產,並以公允價值衡量。截至一○一年一月一日,合併公 司將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重分類至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747,347 仟元;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調整增加 1,179,549 仟元;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調整增加 432,202 仟元。

  • 配合「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相關規定,一○一 年一月一日將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重分類至以成本 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9,500 仟元。

  • 六、 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遞延費用帳列其他資產項 下。

  • 71 -

轉換至 IFRSs 後,應將遞延費用依性質重分類至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無形資產、預付費用及長期預付費用, 故重分類增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4,064 仟元、無形資產 10,296 仟元及其他資產 18,060 仟元,並減少遞延費用 52,420 仟元。

  • 七、 依會計科目定義,重分類調整增加投資性不動產並調整減 少出租資產(其他資產項下) 4,175,585 仟元。

  • 八、 依會計科目定義,重分類調整增加商譽(無形資產項下) 並調整減少合併借項(其他資產項下) 604,542 仟元。

  • 九、 依會計科目定義,重分類調整增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並 調整減少閒置資產(其他資產項下) 240,293 仟元。

  • 十、 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所持有之土地使用權分類 為無形資產。

    • 轉換至 IFRSs 後,土地使用權係屬國際會計準則第 17 號「租賃」之適用範圍,應予單獨列為預付租賃款,故本 期重分類調整增加預付租賃款,並減少土地使用權各 81,228 仟元。
  • 十一、 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集團公司間之未實現銷 貨,並無明文規定計算相關遞延所得稅所應適用之稅率。 轉換至 IFRSs 後,集團公司間之未實現銷貨致資產帳 面金額與課稅基礎間產生暫時性差異,於計算遞延所得稅 所使用之稅率應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 量,該稅率通常為買方所屬課稅轄區之稅率。 故調整增加遞延所得稅資產及保留盈餘 4,843 仟元。

  • 十二、 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 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所產生之未認列過渡 性淨給付義務應按預期可獲得退休金給付在職員工之帄均 剩餘服務年限,採直線法加以攤銷並列入淨退休金成本。 轉換至 IFRSs 後,由於不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員工

  • 72 -

福利」之過渡規定,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相關影響數
應一次認列並調整保留盈餘。

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精算損益係採用緩衝 區法按可獲得退休金給付在職員工之帄均剩餘服務年限攤 銷認列於損益項下。轉換至 IFRSs 後,依照國際會計準則 第 19 號「員工福利」規定精算之確定福利計畫精算損益將 選擇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下,於權益變動表認列入 保留盈餘,後續期間不予重分類至損益。

截至一○一年一月一日,合併公司因依國際會計準則 第 19 號「員工福利」之規定重新精算確定福利計畫,並依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規定,分別調整增加應計退休金負債 120,109 仟元及預付退 休金(其他資產項下) 2,070 仟元;減少遞延退休金成本(其 他資產項下) 64,178 仟元、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35,641 仟元、保留盈餘 175,347 仟元及非控制權益 42,511 仟元;調整增加遞延所得稅資產 29,653 仟元、遞延所得稅 負債 4 仟元及保留盈餘 29,649 仟元。

  • 十三、 合併公司提供在職及退休員工之優惠存款超額利息,依我 國會計準則,並無相關規定,原則上按應計基礎認列;惟 依修正後「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在 職員工退休後優惠存款利率超過一般市場利率所產生之超 額利息,於員工退休時,應即適用國際會計準則公報第十 九號「員工福利」規定,衡量並認列相關成本及負債。已 退休員工優惠存款之超額利息亦應依上開公報規定處理, 故調整增加員工福利負債準備 940 仟元,減少保留盈餘 233 仟元及非控制權益 707 仟元,遞延所得稅資產及保留盈餘 調整增加 160 仟元。

  • 十四、 依現行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土地因重估增值所 提列之土地增值稅準備,應列為長期負債。

  • 73 -

轉換至 IFRSs 後,選擇於首次採用 IFRSs 時使用土地 重估後帳面金額作為認定成本者,相關土地增值稅準備應 重分類為遞延所得稅負債-土地增值稅。

故重分類調整增加遞延所得稅負債並調整減少土地增 值稅準備(其他負債項下) 841,496 仟元。

  • 十五、 合併公司依法提列之壞帳損失準備不符 IAS 37 負債準備定 義,故調整減少壞帳損失準備(其他負債項下) 2,861 仟元, 並調整增加保留盈餘 2,231 仟元及非控制權益 630 仟元。

  • 十六、 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被投資公司增發新股而投 資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投資比例發生變動,而使投 資公司所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者,其增減數應調整「資 本公積-長期股權投資」及「長期股權投資」。

  • 轉換至 IFRSs 後,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變動而未 喪失重大影響者,係視為推定取得或處分關聯企業部分股 權;對子公司之所有權權益變動而未喪失控制者,應視為 權益交易。此外,依台灣證券交易所發布之「我國採用 IFRSs 問答集」,不符合 IFRSs 規定或未涉及公司法及經濟部相關 函令之資本公積項目,應於轉換日進行相關調整。

截至一○一年一月一日,合併公司資本公積-長期股 權投資因上述調節調整減少 451,862 仟元。

  • 十七、 首次採用 IFRSs 時,原帳列股東權益項下之未實現重估增 值 1,816,613 仟元及累積換算調整數 370,887 仟元,因選擇 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豁免項目而轉入保留盈餘, 並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 十八、 受託買賣借(貸)項原法令規定係以淨額表達,依據 IFRS , 因不符合資產負債相抵之條件,故按其性質重分類至各科 目。截至一○一年一月一日受託買賣借(貸)項 61,794 仟 元重分類為應收款項增加 878,372 仟元及應付款項增加 816,578 仟元。

  • 74 -

十九、 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購置設備之預付款通常列 為固定資產項下之預付設備款。轉換至 IFRSs 後,購置設 備之預付款通常列為預付款項,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故重 分類增加長期預付款項並減少固定資產 470,532 仟元。

  1. 一○一年九月三十日資產負債表項目之調節
資 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款項
備抵銷貨與折讓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存 貨
其他流動資產
其他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固定資產淨額/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
投資性不動產
無形資產
預付租賃款
長期預付款項
遞延費用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

出租資產
其他資產
負 債
應付款項
負債準備-流動
應計退休金負債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
土地增值稅準備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其他負債
受託買賣貸項
權 益
資本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保留盈餘
中華民國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
$ 4,213,590

4,714,040
218,910


201,642

6,172,716

72,878
-

796,906

7,942,799
20,238,411
-
40,126
-
-
49,042

149,208
4,095,176

1,736,176

2,287,612
-
1,426,129
-
840,169

97,196
211,545

45,468

1,181,912

655,912
2,229,749




( $ 385,867 )
1,524,664
(
218,910 )
(
201,642 )
(
453,696 )
7,627
385,867
(
787,406 )
1,231,488
1,003,251
4,095,176
597,555
74,772
107,363
(
49,042 )
225,569
(
4,095,176 )
(
1,306,655 )
1,577,759
218,910
53,419
940
(
840,169 )
840,172
(
2,861 )
(
45,468 )
(
51,508 )
2,187,197
(
2,568 )
I
F
R
S
s
$ 3,827,723


6,238,704


-

-

5,719,020

80,505

385,867


9,500
9,174,287

21,241,662

4,095,176

637,681

74,772

107,363


-
374,777


-


429,521

3,865,371

218,910

1,479,548

940


-

937,368


208,684


-


1,130,404

2,843,109


2,227,181


十八



十八



三、六、
九、二四

六、八、十


二四

四、十一~
十三、十


六、八~
十、十二
十八

十二
十三
十四
四、十二、
十四
十五
十八
十六
十七
十一~十
三、十五
~十
七、十
九、二二
(接次頁)
  • 75 -

(承前頁)

未實現重估增值

累積換算調整數/國外
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算之兌換差額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
實現損益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
本之淨損失

少數股權/非控制權益
中華民國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
$ 1,815,938

225,937

(
466,361 )
(
35,645 )

6,633,343




( $ 1,815,938 )
(
370,887 )

444,082


35,645
(
35,967 )
I
F
R
S
s
$ -

(
144,950 )
(
22,279 )
-


6,597,376

十七、二二
十七

十二
十二、十
三、十
五、十
六、十
九、二二

說 明:

  • 一、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可隨時解約且不損及本金 之定期存款,列於現金項下。

  • 轉換至 IFRSs 後,定期存款期間超過三個月以上者, 通常不列為現金及約當現金。該存款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 報價,且具有固定或可決定收取金額,故存款期間超過三 個月以上者計 385,867 仟元,頇分類為其他金融資產。

  • 二、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銷貨退回係依經驗估計可 能發生之產品退回,於產品出售當年度列為銷貨收入之減 項,並認列備抵退回作為應收帳款之減項。

  • 轉換至 IFRSs 後,原帳列備抵退回係因過去事件所產 生之現時義務,且金額或時點具有不確定性,故重分類為 負債準備(帳列流動負債項下)計 218,910 仟元。

  • 三、備用零件及維修設備之分類於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無明 文規定。轉換至 IFRS 後,備用零件及維修設備通常做為存 貨處理,並於耗用時認列相關損益。備用設備若預期使用 期間超過一個營業週期,則屬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備用 設備應從已達可供使用狀態時開始提列折舊,分類為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之備用零件則自使用日開始提計折舊,故

  • 76 -

本期重分類調整增加不動產、廠房及設,並減少存貨 453,696 仟元。

  • 四、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依 其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無相 關之資產或負債者,依預期迴轉期間之長短劃分為流動或 非流動項目。

  • 轉換至 IFRSs 後,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一律分類為 非流動項目,故重分類減少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並增加 遞延所得稅資產 201,642 仟元。

  • 五、依現行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持有未於證券交易 所上市或未於櫃買中心櫃檯買賣之股票且未具重大影響力 者,應列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轉換至 IFRSs 後,指 定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或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金融資產之權益工具投資,應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 產,並以公允價值衡量。截至一○一年九月三十日,合併 公司將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重分類至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796,906 仟元;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調整增加 1,240,988 仟元;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調整增加 444,082 仟元。

配合「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相關規定,一○一 年九月三十日將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重分類至以成 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9,500 仟元。 六、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遞延費用帳列其他資產項 下。

轉換至 IFRSs 後,應將遞延費用依性質重分類至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無形資產、預付費用及長期預付費用, 故重分類增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0,956 仟元、無形資產 4,030 仟元及其他資產 24,056 仟元,並減少遞延費用 49,042 仟元。

  • 七、依會計科目定義,重分類調整增加投資性不動產並調整減 少出租資產(其他資產項下) 4,095,176 仟元。

  • 77 -

  • 八、依會計科目定義,重分類調整增加商譽(無形資產項下) 並調整減少合併借項(其他資產項下) 557,867 仟元。

  • 九、依會計科目定義,重分類調整增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並 調整減少閒置資產(其他資產項下) 635,962 仟元。

  • 十、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所持有之土地使用權分類 為無形資產。

    • 轉換至 IFRSs 後,土地使用權係屬國際會計準則第 17 號「租賃」之適用範圍,應予單獨列為預付租賃款,故本 期重分類調整增加預付租賃款,並減少土地使用權各 74,772 仟元。
  • 十一、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集團公司間之未實現銷貨, 並無明文規定計算相關遞延所得稅所應適用之稅率。 轉換至 IFRSs 後,集團公司間之未實現銷貨致資產帳 面金額與課稅基礎間產生暫時性差異,於計算遞延所得稅 所使用之稅率應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 量,該稅率通常為買方所屬課稅轄區之稅率。

    • 故調整增加遞延所得稅資產 5,454 仟元、遞延所得稅利 益 611 仟元及保留盈餘 4,843 仟元。
  • 十二、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 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所產生之未認列過渡 性淨給付義務應按預期可獲得退休金給付在職員工之帄均 剩餘服務年限,採直線法加以攤銷並列入淨退休金成本。 轉換至 IFRSs 後,由於不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員工 福利」之過渡規定,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相關影響數 應一次認列並調整保留盈餘。

    • 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精算損益係採用緩衝 區法按可獲得退休金給付在職員工之帄均剩餘服務年限攤 銷認列於損益項下。轉換至 IFRSs 後,依照國際會計準則 第 19 號「員工福利」規定精算之確定福利計畫精算損益將
  • 78 -

選擇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下,於權益變動表認列入
保留盈餘,後續期間不予重分類至損益。
  • 截至一○一年九月三十日,合併公司因依國際會計準 則第 19 號「員工福利」之規定重新精算確定福利計畫,並 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規定,分別調整增加應計退休金負債 53,419 仟元及預付退 休金(其他資產項下) 2,068 仟元;減少遞延退休金成本(其 他資產項下) 64,178 仟元、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35,645 仟元、保留盈餘 152,228 仟元、非控制權益 35,984 仟元、營業成本 40,020 仟元及營業費用 26,667 仟元;調整 增加遞延所得稅資產 18,316 仟元、遞延所得稅負債 3 仟元、 遞延所得稅費用 11,336 仟元。

  • 十三、合併公司提供在職及退休員工之優惠存款超額利息,依我 國會計準則,並無相關規定,原則上按應計基礎認列;惟 依修正後「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在 職員工退休後優惠存款利率超過一般市場利率所產生之超 額利息,於員工退休時,應即適用國際會計準則公報第十 九號「員工福利」規定,衡量並認列相關成本及負債。已 退休員工優惠存款之超額利息亦應依上開公報規定處理, 故調整增加員工福利負債準備 940 仟元及遞延所得稅資產 160 仟元,減少非控制權益 707 仟元及保留盈餘 73 仟元。

  • 十四、依現行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土地因重估增值所 提列之土地增值稅準備,應列為長期負債。

  • 轉換至 IFRSs 後,選擇於首次採用 IFRSs 時使用土地 重估後帳面金額作為認定成本者,相關土地增值稅準備應 重分類為遞延所得稅負債-土地增值稅。

  • 故重分類調整增加遞延所得稅負債並調整減少土地增 值稅準備(其他負債項下) 840,169 仟元。

  • 79 -

  • 十五、合併公司依法提列之壞帳損失準備不符合 IAS 37 負債準備 定義,故調整減少壞帳損失準備(其他負債項下) 2,861 仟 元,並調整增加保留盈餘 2,231 仟元及非控制權益 630 仟元。

  • 十六、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被投資公司增發新股而投 資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投資比例發生變動,而使投 資公司所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者,其增減數應調整「資 本公積-長期股權投資」及「長期股權投資」。 轉換至 IFRSs 後,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變動而未 喪失重大影響者,係視為推定取得或處分關聯企業部分股 權;對子公司之所有權權益變動而未喪失控制者,應視為 權益交易。此外,依台灣證券交易所發布之「我國採用 IFRSs 問答集」,不符合 IFRSs 規定或未涉及公司法及經濟部相關 函令之資本公積項目,應於轉換日進行相關調整。

另,處分子公司部分持股並未喪失控制力時,中華民 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係於處分日將長期股權投資帳面 價值及因長期股權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或其他股東權益 項目餘額按比例轉銷,以計算處分損益。轉換至 IFRSs 後, 處分子公司部分持股但未喪失控制者,應視為權益交易。 合併公司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規定,針對此類交易不予追溯採國際會計 準則第 27 號「合併及單獨財務報表」處理,故僅依台灣證 券交易所發布之「我國採用 IFRSs 問答集」規定,將不符 合 IFRSs 規定或未涉及公司法及經濟部相關函令之資本公 積項目轉列保留盈餘。

綜上,截至一○一年九月三十日,合併公司調整減少 資本公積-長期股權投資 440,990 仟元及處分投資利益 364,808 仟元,調整增加保留盈餘 451,862 仟元、非控制權 益 112 仟元、商譽 35,658 仟元及資本公積 - 處分子公司股權 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389,482 仟元。

  • 80 -

  • 十七、首次採用 IFRSs 時,原帳列股東權益項下之未實現重估增 值 1,816,613 仟元及累積換算調整數 370,887 仟元,因選擇 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豁免項目而轉入保留盈餘, 並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惟合併公司於一○一年 前三季處分經重估之資產,故依規定就原提列特別盈餘公 積之比例予以迴轉分派盈餘 303 仟元;一○一年前三季國 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損失 144,950 仟元在 IFRS 下視為其他綜合損益減項。

  • 十八、受託買賣借(貸)項原法令規定係以淨額表達,依據 IFRS , 因不符合資產負債相抵之條件,故按其性質重分類至各科 目。截至一○一年九月三十日受託買賣借(貸)項 (45,468) 仟元重分類至應收款項增加 1,524,664 仟元、其他流動資產 增加 7,627 仟元及應付款項增加 1,577,759 仟元。

  • 十九、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發行酬勞性員工認股權之 給與日於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間 者,係適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解釋函 相關規定,得選擇採用內含價值法處理。興櫃股票公司發 行酬勞性員工認股權之給與日於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至九十 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間者,係適用金管會發布之函令規 定,頇採用內含價值法。轉換至 IFRSs 後,依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第 2 號「股份基礎給付」規定,除非在罕見情況下 無法可靠估計所給與權益工具之公允價值,股份基礎給付 應採公允價值法認列酬勞成本。故合併公司一○一年前三 季調整減少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及非控制權益 18 仟元,另 調整增加所得稅費用及調整減少遞延所得稅資產 3 仟元。

  • 二十、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可選擇將直接歸屬於取得金融資 產/負債之交易成本納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工具原始認列成本;惟依 IFRSs 規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工具,其原始認列成本不應加計直接歸屬於取 得金融資產/負債之交易成本,故合併公司於一○一年前

  • 81 -

三季調整減少手續費淨收益(營業收入項下) 555 仟元、調 整增加其他業務及管理費用(營業費用項下) 528 仟元,並 調整增加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淨益 (營業收入項下) 1,083 仟元。

  • 二一、依會計科目定義,重分類調整減少錯帳損失(營業費用項 下)及其他營業收入 16 仟元。

  • 二二、合併公司一○一年前三季處分經重估增值之土地,依中華 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財產交易利益之計算係以扣除土 地增值稅後之處分價款減除土地原始成本認列。轉換至 IFRSs 後,土地增值稅應視為所得稅費用,財產交易利益係 以處分價款減除帳列土地成本計算。因故合併公司於一○ 一年前三季分別調整增加所得稅費用 47 仟元、未實現重估 增值 675 仟元、保留盈餘 12 仟元、非控制權益 2,070 仟元 及減少財產交易利益 2,710 仟元。二三、配合公開發行銀行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將一○一年前三季員工優惠存款超額 利息 6,514 仟元由利息費用(營業成本項下)重分類至員工 福利費用(營業費用項下)。

  • 二四、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購置設備之預付款通常列 為固定資產項下之預付設備款。轉換至 IFRSs 後,購置設 備之預付款通常列為預付款項,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故重 分類增加長期預付款項並減少固定資產 107,363 仟元。

  • 一○一年前三季綜合損益表項目之調節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營業費用
營業外收益及費損
所得稅費用
其他綜合損益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
現評價利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
中華民國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
$ 31,985,714

28,541,799

2,303,769

264,220

294,672
-
-




$ 512
(
46,534 )
(
19,659 )
(
367,518 )
10,775
650,969
(
144,950 )
I
F
R
S
s
$ 31,986,226


28,495,265


2,284,110

(
103,298 )

305,447
650,969

(
144,950 )

2.二十、二一
2.十二、二三
2.十二、十九~
二一、二三
2.十六、二二
2.十一、十
二、十九、
二二
2.
2.十七
  • 82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之豁免選項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係說明當企業首次採用 IFRSs 作為編製合併財務報表之基礎時 應遵循之程序。依據該準則,合併公司應建立 IFRSs 下之會計 政策,且追溯適用該等會計政策以決定轉換至 IFRSs 日(一○ 一年一月一日)之初始資產負債表,該準則對追溯適用之原則 提供若干豁免選項。合併公司採用之主要豁免選項說明如下: 企業合併

合併公司對轉換至 IFRSs 日前發生之企業合併,選擇不予 追溯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因此,於一○ 一年一月一日合併資產負債表中,過去企業合併所產生之商 譽、納入合併公司之相關資產、負債及非控制權益仍依一○○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先前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所認列之金額列 示。

  上述豁免亦適用於合併公司過去取得之投資關聯企業。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合併公司對所有在轉換至 IFRSs 日前已給與並已既得之股 份基礎給付交易,選擇豁免追溯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2 號 「股份基礎給付」之規定。 認定成本

合併公司於轉換至 IFRSs 日對部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與 投資性不動產選擇以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重估價值作 為該日之認定成本。其餘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投資性不動產 以及無形資產係依 IFRSs 採成本模式衡量,並追溯適用相關規 定。

員工福利

合併公司選擇將員工福利計畫有關之所有未認列累積精算 損益於轉換至 IFRSs 日認列於保留盈餘。

  • 83 -

累積換算差異數

合併公司於轉換至 IFRSs 日選擇將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認定為零,並於該日認列於保留盈餘。

( ) 轉換日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

依金管會於一○一年四月六日發布之金管證發字第一○一○○ 一二八六五號函令規定,首次採用 IFRSs 時,應就帳列股東權益項 下之未實現重估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因選擇適用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第 1 號豁免項目而轉入保留盈餘部分,分別提列相同數 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但轉換日因首次採用 IFRSs 產生之保留盈餘增 加數不足提列時,得僅就因轉換採用 IFRSs 產生之保留盈餘增加數 予以提列。嗣後因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資產時,得就原提列特 別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分派盈餘。合併公司帳列未實現重估增 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轉入保留盈餘之金額分別為 1,816,613 仟元及 370,887 仟元,將予以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 ( ) 合併公司係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已翻譯並經金 管會認可之二○一○年 IFRSs 版本以及金管會於一○○年十二月二 十二日修正發布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作為上開評估之依 據。合併公司上述之評估結果,可能因未來主管機關發布規範採用 IFRSs 相關事項之函令暨國內其他法令因配合採用 IFRSs 修改規定 所影響,而與未來實際差異有所不同。

  • 84 -

附表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註一)









與交易人之關係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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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0
一○一年前三季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纖工業公司
新纖工業公司
泰新公司
泰新公司
泰新公司
泰新公司
新科光電公司
新科光電公司
新科光電公司
新科光電公司
新科光電公司
新科光電公司
新科光電公司
友輝光電公司
友輝光電公司
杭州華春公司
杭州華春公司
新光工業公司
新光工業公司
SSFC
達輝光電公司
邦新工業公司
2
2
2
1
1
2
1
2
1
1
2
1
1
1
1
1
1
1
1
2
1
1
製造費用
應付費用
銷貨成本
銷貨收入
應收帳款
應付帳款
銷貨收入
銷貨成本
其他應收款
應收帳款
應付帳款
租金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應收款
租金收入
銷貨收入
應收帳款
銷貨收入
應收帳款
其他應付款
其他收入
銷貨收入
$ 69,771
7,106
2,148,614
1,041,000
145,529
461,605
1,750,930
88,971
7,417
358,047
22,573
21,825
29,334
4,595
23,192
205,068
105,514
104,609
53,019
53,677
5,939
98,898
一 般
一 般
請參閱註四
請參閱註四
請參閱註四
請參閱註四
請參閱註四
請參閱註四
一 般
請參閱註四
請參閱註四
一 般
一 般
一 般
一 般
請參閱註四
請參閱註四
請參閱註四
請參閱註四
一 般
一 般
請參閱註四
-
-
7
3
-
-
5
-
-
-
-
-
-
-
-
1
-
-
-
-
-
(接次頁)
  • 85 -

(承前頁)



(註一)









與交易人之關係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2
2
3
3
3
3
3
3
3
3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SSFC
杭州華春公司
杭州華春公司
達輝公司
達輝公司
達輝公司
達輝公司
達輝公司
達輝公司
達輝公司
達輝公司
邦新工業公司
邦新工業公司
邦新工業公司
邦新工業公司
邦新工業公司
泛亞聚酯公司
泛亞聚酯公司
泛亞聚酯公司
泛亞聚酯公司
泛亞聚酯公司
泛亞聚酯公司
新光證券
香港日春公司
新光工業公司
新光工業公司
LOFO HIGH TECH
LOFO HIGH TECH
LOFO HIGH TECH
LOFO HIGH TECH
LOFO HIGH TECH
LOFO HIGH TECH
LOFO HIGH TECH
新輝光電公司
1
1
1
1
1
1
1
1
1
1
1
2
3
3
3
3
3
3
3
3
3
3
3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製造費用減項
其他收入
租金收入
銷貨收入
租金收入
製造費用減項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付款
租金收入
其他收入
應收帳款
應收收益
應付費用
利息收入
銷貨成本
其他應收款
營業費用
銷貨成本
$ 9,490
20,820
75,728
12,556
5,860
653,693
8,258
94,342
186,449
53,059
42,949
4,845
47,868
8,468
24,973
12,118
18,481
50,169
5,221
18,122
301,473
5,894
3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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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一 般
一 般
一 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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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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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一 般
請參閱註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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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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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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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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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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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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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與交易人之關係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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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5
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達輝公司
友輝公司
友輝公司
新科光電公司
新科光電公司
新工環保公司
一○○年前三季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輝光電公司
新科光電公司
新科光電公司
新光工業公司
新光工業公司
新光綠寶公司
新纖工業公司
新纖工業公司
泰新公司
泰新公司
新科光電公司
新科光電公司
新科光電公司
新科光電公司
新科光電公司
新科光電公司
新科光電公司
新科光電公司
友輝光電公司
杭州華春公司
杭州華春公司
3
3
3
3
3
3
2
2
2
2
1
2
1
1
1
2
1
1
1
1
1
營業費用減項
銷貨成本
應付帳款
銷貨成本
銷貨收入
銷貨收入
製造費用
應付費用
銷貨成本
應付帳款
銷貨收入
銷貨成本
製造費用減項
其他應收款
應收帳款
應付票據
租金收入
其他收入
租金收入
銷貨收入
應收帳款
$ 7,658
369,729
198,399
6,121
6,333
5,523
80,018
14,093
2,688,996
552,696
1,673,969
13,057
5,463
6,448
413,155
13,131
20,369
29,662
22,968
426,710
262,086
一 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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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一 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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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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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一 般
一 般
一 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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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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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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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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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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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與交易人之關係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2
2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SSFC
杭州華春公司
杭州華春公司
新光工業公司
新光工業公司
SSFC
新星興業公司
達輝光電公司
邦新工業公司
邦新工業公司
邦新工業公司
邦新工業公司
邦新工業公司
邦新工業公司
泛亞聚酯公司
泛亞聚酯公司
泛亞聚酯公司
泛亞聚酯公司
泛亞聚酯公司
泛亞聚酯公司
泛亞聚酯公司
新光證券
香港日春公司
新光工業公司
新光工業公司
1
1
2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2
3
3
3
銷貨收入
應收帳款
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收款
其他收入
銷貨收入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製造費用減項
其他收入
租金收入
銷貨收入
租金收入
製造費用減項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出售機器設備

其他應付款
租金收入
其他應收款
$ 32,088
25,437
53,677
200,000
6,383
87,916
10,448
15,033
61,458
22,280
6,146
739,243
8,258
108,072
184,614
22,323
42,933
14,194
3,762
49,804
29,305
2,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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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一 般
一 般
一 般
一 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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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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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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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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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與交易人之關係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4
4
達輝公司
達輝公司
達輝公司
達輝公司
達輝公司
達輝公司
達輝公司
達輝公司
達輝公司
達輝公司
達輝公司
達輝公司
達輝公司
友輝公司
友輝公司
LOFO HIGH TECH
LOFO HIGH TECH
LOFO HIGH TECH
LOFO HIGH TECH
LOFO HIGH TECH
LOFO HIGH TECH
LOFO HIGH TECH
LOFO HIGH TECH
LOFO HIGH TECH
新輝光電公司
新輝光電公司
新輝光電公司
新輝光電公司
新科光電公司
新科光電公司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銷貨收入
應收帳款
應收利息
應付費用
利息收入
銷貨成本
應付帳款
其他應收款
營業費用
銷貨收入
應收帳款
營業費用減項
其他應收款
銷貨成本
應付帳款
$ 27,249
12,320
9,960
36,140
4,704
270,550
5,017
256,439
19,039
73,993
26,296
8,560
3,029
115,837
28,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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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母公司填 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3.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 3 種,標示種類即可:

  4. 母公司對子公司。

  5. 子公司對母公司。

  6. 子公司對子公司。

  7. 89 -

  8. 註三: 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 科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四: 新纖公司對各關係人進銷貨之交易條件如下:









進貨交易條件





華 春 成 品 市 價 open account 180
泰 新 成 品 市 價 市 價 open account 38 月結90
新光工業 成 品 市 價 open account 180
新科光電 成 品 市 價 月結90
物料 市 價 市 價 月結30 月結30
邦新工業 成 品 根據某專業化纖權威雜誌之揭露售價 月結25
物料 月結30
泛亞聚酯 成 品 比照大宗客戶之售價 月結90
物料 市 價 月結30 月結30

新科光電對關係人進貨之交易條件如下:









進貨交易條件





新 纖 成 品 市 價 月結90
市 價 市 價 月結30 月結30
新輝光電 成 品 市 價 月結90
新光工業 回收酯粒 市 價 月結90
達輝光電 成 品 市 價 月結90

友輝光電對關係人進貨之交易條件如下:









進貨交易條件





新科光電 原 料 市 價 交貨後次月10
  • 90 -

達輝光電公司對關係人進貨之交易條件如下:









進貨交易條件





LOFO HIGH TECH 成 品 市 價 月結30
LOFO HIGH TECH 原 料 市 價 月結50
新輝光電 成 品 市 價 市 價 月結50 月結50

新工環保對關係人進貨之交易條件如下:









進貨交易條件





新光綠寶 成 品 月結10
新光綠寶 物 料 月結10

註五: 新纖公司提供管理性服務分攤之費用。

  • 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