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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FC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2

Apr 1, 2013

51787_rns_2013-04-01_7bab7003-054d-4b68-ab1c-c84a1daf7e3b.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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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 1409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一○一及一○○年第一季
地址:台北巿南京東路二段一二三號八樓
電話:(○二)二五○七一二五一
  • 1 -

F §目 錄§



一、 封 面
二、 目 錄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
四、 合併資產負債表
五、 合併損益表
六、 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七、 合併現金流量表
八、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公司沿革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關係人交易
()質抵押之資產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重大之災害損失
()重大之期後事項
()其 他
(十一)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
易往來情形
(十二)營運部門財務資訊
(十三)事先揭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相關事項


1
2
34
5
67
-
810
1112
12
13
1339
4044
44
4447
-
-
486264
65
6364
6579







-
-
-
-
-
-
-



四~三七
三八
三九
四十
-
-
四一~四五、
四七
四八
四六
四九
  • 2 -

會計師核閱報告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
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
日之合併損益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合併財務
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
之核閱」規劃並執行核閱之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
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整體表示查核
意見。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一所述,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中,除一○一 年第一季友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之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核閱外,其餘財務報表 均未經會計師核閱,其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資產總額分 別為新台幣 81,346,726 仟元及 74,119,528 仟元,負債總額分別為新台幣 61,350,169 仟元及 53,972,635 仟元,分別占合併資產之 76% 75% ,負債總 額之 80% 80% ;民國一○一及一○○年第一季之營業收入淨額分別為新台 幣 4,373,841 仟元及 4,152,947 仟元,分別占合併營業收入之 42% 38% ,純 益分別為新台幣 738,719 仟元及 499,632 仟元。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十四所述,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 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分別為 15,833 仟元及 780,807 仟元,民國一○一及一○○年第一季採權益法認列之投 資損失分別為 5,484 仟元及 20,737 仟元暨財務報表附註四九揭露之相關資 訊,係以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依據。

  • 3 -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該等子公司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核 閱,對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金管證六字第 0960064020 號令暨一般公認 會計原則而頇作修正之情事。

  如財務報表附註三所述,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於民國一
○○年一月一日起,採用新修訂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品
之會計處理準則」第三次修訂條文及新發布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一號
「營運部門資訊之揭露」。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楊民賢
會計師王自軍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中 華 民 國 一○一 年 四 月 二十 日
  • 4 -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1100
1110
1121
1122
1140
1161
1162
1163
1180
1190
1200
1220
1230
1260
11XX

13XX



1402
1403
1405
1411
14XX


1510
1520
1530
1540
1550
1560
1570
1581
1582
1590
1600
1610
15XX


1720


1801
1803
1809
1810
18XX

1XXX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三七)
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附註五)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
及四十)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八、三八及四十)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附註七)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九及三七)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九及三七)
其他應收款淨額(附註三七)
應收證券融資款戶
客戶保證金專戶
存貨淨額(附註十)
預付款項(附註三七)
受限制資產-流動(附註三八)
其他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合計

貼現及放款淨額(附註十一及三七)

長期投資(附註八、十二、十三、十四、三八及四十)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淨額-非流動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淨額-非流動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投資合計

固定資產(附註十五及三八)
成 本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什項設備
租賃資產改良
生財設備
重估增值
成本及重估增值
減:累計折舊
減:累計減損-固定資產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固定資產合計

無形資產
其他無形資產(附註十六)

其他資產
出租資產(附註十七及三八)
營業保證金及交割結算基金(附註十八)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其他資產-其他(附註十九、三七及三八)
其他資產合計

資 產 總 計

















4
11
1
4
1
-
5
1
3
-
6
-
-

-

36

32
4
2
1

-

7
3
7
26
-
-
-
-

3
39
(
21 )
-

1

19

-
4
1
-

1

6

100

















3
8
1
4
1
1
5
-
5
-
7
1
-

-

36

33
5
3
1

1

10
3
7
25
-
1
-
-

3
39
(
21 )
(
1 )

2

19

-
1
-
-

1

2

100



2110
2120
2130
2131
2140
2152
2153
2155
2170
2180
2190
2210
2230
21XX
23XX


2510
2520
25XX

2810
2820
2830
2850
2870
28XX
2870

2XXX

3100
3200
3310
3320
3330
3500
3600
3710
3720
3800
3900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附註二一、三七及三八)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二二)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附註七)
公帄價值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流動(附註六及四
十)
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
應付帳款
應付費用(附註三七)
其他應付款(附註二三)
融券存入保證金
應付融券擔保價款
期貨交易人權益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附註二七及三八)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二四)
流動負債合計
存款及匯款(附註二五及三七)
長期負債(附註二六、二七、三七及三八)
應付公司債
長期借款
長期負債合計
其他負債(附註二八)
營業及負債損失準備
土地增值稅準備
應計退休金負債
存入保證金
其 他
其他負債合計
受託買賣貸項淨額(附註二十)
負債合計
母公司股東權益
股本(附註二九)
資本公積(附註三十)
保留盈餘(附註二八及三一)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保留盈餘
股東權益其他項目
累積換算調整數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
未實現重估增值(附註三二)
庫藏股票(附註三三)
母公司股東權益合計
少數股權
股東權益合計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6
3
3
-
3
2
1
1
-
-
-
1

-

20

42
-

8

8
-
1
1
-

-

2

-

72
17
1
-
1
2
-
-
-
2
(
1)

22

6

28

100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 4,199,256
11,692,773
956,323
3,740,501
618,848
404,845
4,807,229
730,510
3,313,136
273,176
6,497,884
321,220
240,300
323,934

38,119,935

33,980,552

4,269,626
2,759,410
799,127
15,833

7,843,996

2,901,788
7,329,877
27,676,035
82,605
722,134
26,776
175,507
3,163,651

42,078,373
21,887,031 )


423,690 )
962,311

20,729,963

41,282

4,165,203
299,353
214,957
1,356,922

6,036,435

$106,752,163

$ 3,208,036
8,088,206
423,696
3,950,408
1,013,168
400,316
5,240,235
323,106
4,556,484
306,259
6,454,240
683,915
305,239
387,151

35,340,459

32,081,078

4,908,504
3,419,802
769,507
780,807

9,878,620

2,961,066
6,801,030
24,757,159
76,073
720,978
17,615
160,173
2,799,417

38,293,511
20,860,179 )


433,884 )

1,536,282

18,535,730

44,558

584,237
298,575
185,638
1,358,606

2,427,056

$ 98,307,501

$ 6,139,761
2,689,650
2,750,831
4,397
2,730,770
2,605,038
716,341
967,092
401,332
442,926
272,765
716,026
444,437

20,881,366

44,816,296

-
8,186,308

8,186,308

2,861
841,496
1,378,633
57,980
237,269

2,518,239

213,531

76,615,740

18,282,070
1,122,021
362,380
655,912
1,917,737
341,558

35,641 )

462,005 )
1,816,613

466,485)

23,534,160

6,602,263

30,136,423

$106,752,163

$ 7,678,286
2,244,418
2,848,766
10,023
1,024,171
2,485,805
661,105
619,630
241,183
266,075
305,827
1,956,667
543,643

20,885,599

39,401,320

26,687
5,036,693

5,063,380

2,861
720,301
1,420,377
32,057
165,250

2,340,846

7,271

67,698,416

17,302,269
1,045,256
173,708
655,913
2,652,315
227,054

34,892 )
704,711
1,752,537

29,834)

24,449,037

6,160,048

30,609,085

$ 98,307,501










(
(











(














(
(











(
(
















(
(
(












(














(
(
















8
2
3
-
1
2
1
1
-
-
-
2
1
21
40
-
5
5
-
1
2
-
-
3
-
69
18
1
-
-
3
-
-
1
2
-
25
6
31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一○一年四月二十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吳東昇
會計主管:文承嘉
經理人:何賢忠
  • 5 -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損益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營業收入(附註三五及三八)
4100
銷貨收入淨額

4800
其他營業收入

4000
營業收入合計

營業成本(附註十及三六)
5110
銷貨成本

5800
其他營業成本

5000
營業成本合計

5910營業毛利

6000營業費用(附註三八)

6900營業利益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10
利息收入

7130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7140
處分投資利益

7160
兌換利益

7210
租金收入

7280
減損迴轉利益

7480
其他收入

7100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合計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附註三八)
7521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
失(附註十四)
一○一年第一季





$ 10,082,818 96

428,103

4

10,510,921
100


(
9,231,006 ) ( 88 )
(
138,774)
(
1)

(
9,369,780)
(89)


1,141,141 11
(
780,294)
(
8)


360,847

3



11,137
-

325
-

264,513
3

-
-

14,577
-

-
-

15,067

-


305,619

3


(
74,361 ) (
1 )
(
5,484 )
-
一○一年第一季





$ 10,082,818 96

428,103

4

10,510,921
100


(
9,231,006 ) ( 88 )
(
138,774)
(
1)

(
9,369,780)
(89)


1,141,141 11
(
780,294)
(
8)


360,847

3



11,137
-

325
-

264,513
3

-
-

14,577
-

-
-

15,067

-


305,619

3


(
74,361 ) (
1 )
(
5,484 )
-
一○○年第一季 一○○年第一季 一○○年第一季



$ 10,082,818

428,103

10,510,921


(
9,231,006 )
(
138,774)

(
9,369,780)


1,141,141
(
780,294)


360,847



11,137

325

264,513

-

14,577

-

15,067


305,619


(
74,361 )
(
5,484 )


$ 10,510,311

420,814

10,931,125

(
9,147,348 )
(
89,404)

(
9,236,752)


1,694,373
(
839,956)


854,417


3,946

-

166,748

44,839

1,779

1,745

33,591


252,648

(
47,159 )
(
20,737 )
96

4
100
( 83 )
(
1)
(84)
16
(
8)

8

-

-

2

-

-

-

-

2
(
1 )

-
(接次頁)
  • 6 -

(承前頁)


代碼

7530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7560
兌換損失

7640
金融商品評價損失(附
註四一)
7880
其他損失

7500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合計
7900稅前淨利

8110預計所得稅費用

9600合併總純益

歸屬予:

9601
母公司股東

9602
少數股權


代碼

9750基本每股盈餘(附註三七)
9850稀釋每股盈餘(附註三七)
一○一年第一季




$ -
-
(
84,320 ) (
1 )
(
361 )
-
(
63,233)

-

(
227,759)
(
2)


438,707
4
(
78,079)
(
1)

$ 360,628

3


$ 307,880
3

52,748

-

$ 360,628

3




$ 0.19
$ 0.17

$ 0.19
$ 0.17
一○一年第一季




$ -
-
(
84,320 ) (
1 )
(
361 )
-
(
63,233)

-

(
227,759)
(
2)


438,707
4
(
78,079)
(
1)

$ 360,628

3


$ 307,880
3

52,748

-

$ 360,628

3




$ 0.19
$ 0.17

$ 0.19
$ 0.17
一○一年第一季




$ -
-
(
84,320 ) (
1 )
(
361 )
-
(
63,233)

-

(
227,759)
(
2)


438,707
4
(
78,079)
(
1)

$ 360,628

3


$ 307,880
3

52,748

-

$ 360,628

3




$ 0.19
$ 0.17

$ 0.19
$ 0.17
一○○年第一季 一○○年第一季 一○○年第一季 一○○年第一季 一○○年第一季 一○○年第一季



( $ 110 )
-

-
-
(
31,182 )
-
(
103,731)
(
1)
(
202,919)
(
2)

904,146
8
(
152,471)
(
1)
$ 751,675

7
$ 558,596
5

193,079

2
$ 751,675

7



$ 0.36
$ 0.32
$ 0.36
$ 0.32
$ -
(
84,320 )
(
361 )
(
63,233)
(
227,759)

438,707
(
78,079)
$ 360,628

$ 307,880

52,748
$ 360,628


$ 0.19

$ 0.19
( $ 110 )

-
(
31,182 )
(
103,731)
(
202,919)

904,146
(
152,471)
$ 751,675
$ 558,596

193,079
$ 751,675


$ 0.36

$ 0.36



(
(

(




-

-

-

1)

2)

8

1)
7

5
2
7


$ 0.19

$ 0.19

$ 0.36

$ 0.36




$ 0.32
$ 0.32
假設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不視為庫藏股票而作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時之擬
制資料(稅後金額):
料(稅後金額):

本期淨利


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

稀釋每股盈餘
一○○年第一季

$ 307,880


$ 0.17

$ 0.17
九十九年第一季








$ 558,596
$ 0.32
$ 0.32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一○一年四月二十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吳東昇經理人:何賢忠
會計主管:文承嘉
  • 7 -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合併總純益

A20300
折舊及攤提(含其他損失─公司債費
用攤提)
A21000
營業及負債損失準備

A21200
員工認股權之酬勞成本

A21500
金融資產溢價攤銷

A21700
公司債折價攤銷

A22000
退休金負債

A22400
權益法認列之淨投資損失

A22500
取得權益法被投資公司發放之現金股

A22600
處分固定資產及承受擔保品淨(利益)
損失
A22700
固定資產轉列費用數

A23300
處分投資利益

A23600
金融商品評價損失

A24800
遞延所得稅資產淨變動數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

A91110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商

A91150
應收票據及帳款

A91160
其他應收款

A91191
應收證券融資款

A91192
客戶保證金專戶

A91200
存 貨

A91220
預付款項

A91260
受託買賣(借)貸項

A91270
其他流動資產

A92140
應付帳款

A92170
應付費用

A92180
其他應付款

A92200
融券存入保證金

A92210
應付融券擔保價款
一○一年第一季

$ 360,628

416,001

-


-

5,012

-

10,914

5,484
-
(
325 )

4,625
(
264,513 )

361
(
38,520 )

(
135,733 )
(
296,955 )
(
205,625 )
(
479,847 )
(
15,051 )
(
253,681 )

204,749


275,325
(
148,967 )

904,844
(
124,132 )

291,088

(
182,001 )
(
193,291 )
一○○年第一季
$ 751,675
382,831
(
14,583 )
43,800
9,089
183
22,875
20,737
823

110
54,467
(
166,748 )
31,182

55,731
(
38,385 )
( 1,310,416 )

219,673

130,749

29,718
(
863,742 )
(
278,252 )
4,867
(
217,926 )
303,586
(
190,064 )
(
97,643 )
(
284,501 )
(
315,379 )
(接次頁)
  • 8 -

(承前頁)




A92220
期貨交易人權益

A92251
其他流動負債

A92260
遞延借貸項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300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B00400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B00700
取得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B00800
處分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價款

B01500
處分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價款

B01700
處分合併個體價款

B01900
購置固定資產及出租資產

B02000
出售固定資產、不動產及承受擔保品
收現數
B02300
營業保證金及交割結算基金減少(
)
B02500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B02600
未攤銷費用增加

B02800
受限制資產(增加)減少

B02900
無形資產增加

B03700
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增加

B03800
貼現及放款增加

B01600
因合併個體改變而取得之淨現金流入

B04000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增加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C0020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C00900
長期借款(減少)增加

C01200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增加

C016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C02200
現金增資

C03000
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增加

C03100
存款及匯款

C02500
買回庫藏股票

C03300
少數股權

CCCC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一○一年第一季

14,973

(
33,968 )
(
23,311)


98,084


(
605,498 )

652,223

(
252,046 )

490,236


326,714

-
(
634,989 )
733
30,874

(
106 )
(
11,865 )
(
34,315 )
(
3,906 )
( 1,698,929 )
(
71,204 )
85,722
(
69,413)

(1,795,769)


1,820,993

1,050,591
( 1,810,000 )

52,436
(
321 )

-


750,770

881,334

(
124,094 )
(
1,670)

2,620,039
一○○年第一季
(
29,464 )
(
34,476 )
(
1,918)
(1,781,401)
(
951,686 )
1,312,594
( 1,145,644 )
1,139,601
-
1,337
(
476,220 )
14,954
(
1,400 )

488
(
3,685 )

51,550
(
447 )
( 1,312,821 )
(
796,880 )
-
(1,013,168)
(3,181,427)
1,313,589
490,246

455,749
95,008
(
2,510 )
1,231,000
518,284
1,103,565

-

4,237
5,209,168
(接次頁)
  • 9 -

(承前頁)



一○一年第一季 一○一年第一季 一○○年第一季 一○○年第一季
DDDD
匯率影響數
$
39,564
$
27,849
EEEE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數
961,918 274,189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3,237,338
2,933,847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199,256
$ 3,208,036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F00100 本期支付利息(不含資本化之利息) $ 187,258
$ 124,106
F00400 本期支付所得稅
$
83,962
$
43,154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融資活動
G00800 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
$
-
$
320
G0010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
$ 716,026
$ 1,956,667
購買固定資產及出租資產
H00300 購買固定資產及出租資產
$ 399,242
$ 429,003
H00500 應付購買設備款減少
235,747
47,217
H00800 購買固定資產及出租資產支付現
金數 $ 634,989
$ 476,220
一○一年第一季合併個體改變,取得資產與負債之公帄價值表列如下:
一○一年第一季
現金及約當現金
$
85,722
其他流動資產 86,372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51,780
固定資產 45
其他資產 7,217
其他流動負債
( 22,551 )
其他負債
23
$ 208,608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一○一年四月二十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吳東昇
經理人:何賢忠會計主管:文承嘉
  • 10 -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一及一○○年第一季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係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合併政策
  一○一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主體如下述,所有合併公司間之內
部交易均已於合併報表中消除。
投資公司名稱
新纖公司

新纖公司

新纖公司

新纖公司及泛
亞聚酯

新纖公司

新纖公司

新纖公司

新纖公司

新纖公司及新
工環保公司

新纖公司、新星
興業及新鑫
資產管理

新纖公司

新纖公司

新纖公司

新纖公司

新纖公司

新纖公司





泛亞聚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新星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新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邦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新工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維京群島MAXIMA PACIFIC
LTD.
維京群島SSFC INVESTMENT
LTD.
維京群島UBRIGHT
OPTRONICS CO.,
友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新科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達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大台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纖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新鑫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三月三十一日
持股比例%
100.00
100.00
100.00
50.000
100.00
100.00
100.00
72.34
52.96
85.01
77.98
100.00
76.13
24.83
100.00
100.00

納入合併報


































持股超過50%,故
納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
納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
納入合併
持股達50%,故納
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
納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
納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
納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
納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
納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
納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
納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
納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
納入合併
具控制力,故納入
合併
持股超過50%,故
納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
納入合併
(接次頁)
  • 11 -

(承前頁)

投資公司名稱
新纖公司

MAXIMA

MAXIMA

SSFC

SSFC

香港日春

達輝光電

MAXPRO

LOFO
HOLDING

新纖公司

新光證券

新光證券

新光證券

友輝光電

泛亞聚酯





新建股份有限公司
FORMOSA VICTORY
INTERNATIONAL LTD.
泰國泰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日春實業有限公司
新光工業(杭州)有限公司
杭州華春化纖染織有限公司
MAXPRO LTD.
LOFO HOLDING GmbH
LOFO HIGH TECH FILM
GmbH
騏鑑人力
新光投顧
新光保險代理人
新光產險代理人
Brighty Star Enterprises
Limited
新隆化學





三月三十一日
持股比例%
100.00
100.00
90.38
92.11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59.80

納入合併報
































持股超過50%,故
納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
納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
納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
納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
納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
納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
納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
納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
納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
納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
納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
納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
納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
納入合併
持股超過50%,故
納入合併

本合併公司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員工人數分別為 3,874 人及 3,884 人。

二、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行政院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金管證六字第 0960064020 號 令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合併公司所採用之會計政策與一○○年 度合併財務報表相同。

  • 12 -

三、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 ) 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

合併公司自一○○年一月一日起採用新修訂之財務會計準則公 一 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主要之修訂包括 ( ) 將 應收租賃款之減損納入公報適用範圍; ( ) 修訂保險相關合約之會計 準則適用規範; ( ) 將原始產生之放款及應收款納入公報適用範圍; ( ) 增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於債務困難修改條款時之減 損規範;及 ( ) 債務條款修改時債務人之會計處理。此項會計變動, 對一○○年第一季合併總純益並無重大影響。

( ) 營運部門資訊之揭露

  合併公司自一○○年一月一日起,採用新發布之財務會計準則
公報第四十一號「營運部門資訊之揭露」。該公報之規定係以管理階
層制定營運事項決策時所使用之企業組成部分相關資訊為基礎,營
運部門之辨識則以主要營運決策者定期複核用以分配資源予部門與
評量績效之內部報告為基礎。該公報係取代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
十號「部門別財務資訊之揭露」,採用該公報僅對合併公司部門別資
訊之報導方式產生改變。

四、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
庫存現金
支票存款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待交換票據
存放銀行同業
約當現金




三月三十一日
$ 624,219
504,077
1,534,270
694,295
330,999
49,516

461,880
$ 4,199,256




三月三十一日






$ 569,025
328,552
1,349,556
624,510
129,180
70,172
137,041
$ 3,208,036
  • 13 -

五、 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

存款準備金
存款準備金甲戶
存款準備金乙戶
金資中心清算戶
央行定存單
拆放銀行同業




三月三十一日
$ 752,538
1,228,347
50,818
9,100,000

561,070
$11,692,773




三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 774,561
1,071,863
50,024
5,400,000
791,758
$ 8,088,206
  存款準備金係依法就每月應提存準備金之各項存款帄均餘額,按
法定準備率計算提存於中央銀行之存款準備金帳戶,其中存款準備金
乙戶依規定非於每月調整存款準備金時不得動用,其餘則可隨時存取。
 六、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商品
  本合併公司分類為交易目的之金融商品相關資訊如下:
交易目的之金融資產
遠期外匯合約
國內上市櫃股票
興櫃股票
賣出貨幣選擇權
應付可轉換公司債贖回權
可轉換公司債資產交換
結構式定期存款
外匯交換合約
交易目的之金融負債
遠期外匯合約




三月三十一日
$ 28
29,351
23,503
-
-
475,894
427,393

154
$ 956,323
$ 4,397




三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 8,123
63,348
55,732
437
65,749
-
230,307
-
$ 423,696
$ 10,023

( ) 合併公司一○一及一○○年第一季從事遠期外匯、貨幣選擇權及利 率交換等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之目的,主要係為規避因匯率及利率 波動所產生之風險。合併公司持有之衍生性金融商品因不符有效避 險條件,故不適用避險會計。

  • 14 -

( ) 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尚未到期之遠期外匯合約如下: 幣 別 到 期 期 間 合約金 額(仟 元 ) 一 一 ○ 年三月 三十一日 賣出遠期外匯 美元兌新台幣 101.04.03 101.07.30 USD83,628/NTD 2,466,747 賣出遠期外匯 歐元兌新台幣 101.04.02 101.06.25 EUR 2,201/NTD 86,159 賣出遠期外匯 美元兌泰幣 101.05.09 101.09.17 USD 5,000/THB 154,866 賣出遠期外匯 日元兌新台幣 101.04.10 101.05.10 JPY 33,300/NTD 12,017

一 ○○年三月 三十一日 賣出遠期外匯 美元兌新台幣 100.04.01 100.06.10 USD 34,350/NTD 1,009,183 賣出遠期外匯 美元兌泰幣 100.04.03 100.06.17 USD16,200/THB 493,773 賣出遠期外匯 歐元兌新台幣 100.04.01 100.06.08 EUR 1,455/NTD 58,514 買入遠期外匯 新台幣兌日幣 100.06.10 100.08.27 NTD 214,515/JPY 600,000

  • ( ) 於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尚未到期之選擇權合約如下:

==> picture [410 x 6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 ) 一○○年第一季應付可轉換公司債贖回權,係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 第三十六號之規定將負債組成要素分別認列為嵌入式金融商品及主 債務,發行條件請參閱附註二六。

  • ( ) 合併公司帳列交易目的金融資產之結構式定期存款明細如下:

==> picture [412 x 10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 雙層觸及外幣掛鈎保本型 $ 51,360 仟元 1. 4.20% if 6 個月期 100.04.11~100.5.27 定期存款 SHIBOR 利率為± 3.55% 區間內

    1. 0.00% if 6 個月期 SHIBOR 利率為± 3.55% 區間外
  • 15 -

七、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 )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

合併公司於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以附賣回條件交易 之票債券分別為 618,848 仟元及 1,013,168 仟元,利率分別介於 0.855% 0.86% 0.64% 0.68% 之間,期後約定賣回價款分別為 618,956 仟元及 1,013,284 仟元。

( )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合併公司於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以附買回條件交 易之票債券為 2,750,831 仟元及 2,848,766 仟元,利率分別介於 0.75% 0.91% 0.50% 0.64% 之間,期後約定買回價款分別為 2,752,510 仟元及 2,850,274 仟元。

八、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櫃)股票
國內非上市(櫃)股票
基金受益憑證

債 券

不動產投資信託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 802,357 $4,815,848

69,335
56,027
1,182,835
36,629
1,795,746
-

100,135

-
$3,950,408
$4,908,504




$4,229,486

9,500

30,640

-

-

$4,269,626







$ 899,202

-
1,034,169
1,676,684
130,446

$3,740,501
$4,229,486

9,500

30,640

-

-

$4,269,626





$4,815,848

56,027

36,629

-
-
$4,908,504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提供質押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三九。
  合併公司為活化資產將下列有價證券存放於信託公司,做為借券
之用:
之用:


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
永豐金融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

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信託股數 帳面價值
- $ -
10,333,000
110,046
-
-

$ 110,046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信託股數
-
10,333,000
-
信託股數
76,468,144
10,333,000
68,393,704
帳面價值






$ 974,969

136,912
1,138,755
$2,250,636
  • 16 -

九、 應收票據及帳款

應收票據及帳款
應收票據-一般客戶
應收票據-關係企業
減:備抵呆帳
應收帳款-一般客戶
應收帳款-關係企業
減:備抵呆帳
備抵銷貨退回及折讓




三月三十一日
$ 409,430
-
(
4,585)
$ 404,845
$ 4,971,639
128,120
(
136,565 )
(
155,965)
$ 4,807,229




三月三十一日
$ 407,103
556
(
7,343)
$ 400,316
$ 5,399,900
106,322
(
130,161 )
(
135,826)
$ 5,240,235
 十、存  貨
存 貨

半成品及在製品
原 料
物 料
在途存貨




三月三十一日
$ 2,810,649
952,552
1,801,678
929,756

3,249
$ 6,497,884




三月三十一日






$ 2,580,898
742,734
2,069,513
767,737
293,358
$ 6,454,240

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備抵存貨之跌價損失分別為 560,268 仟元及 437,489 仟元。另一○一及一○○年第一季與存貨相關 之銷貨成本如下:

==> picture [425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17 -

十一、 貼現及放款淨額

擔保透支
短期放款
短期擔保放款
中期放款
中期擔保放款
長期放款
長期擔保放款

減:折溢價調整
減:備抵呆帳




三月三十一日
$ 845,874
2,134,407
1,831,973
1,655,597
11,792,388
49,357
16,072,249

19,223
34,401,068
2,726
(
423,242)
$ 33,980,552




三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





(
$ 458,210
611,799
2,214,005
1,584,356
11,417,555
39,839
16,000,342
36,070
32,362,176
-

281,098)
$ 32,081,078
  • ( ) 大台北商銀於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已停止對內計息之 放款及其他授信款項餘額分別為 19,223 仟元及 36,070 仟元。

  • ( ) 大台北商銀於一○一及一○○年第一季並無未經訴追即行轉銷之授 信債權。

  • ( ) 貼現及放款之備抵呆帳明細與變動情形依債權性質別列示如下:


年初餘額
(轉回)提存呆帳
沖銷不良呆帳
收回轉銷呆帳
年底餘額

年初餘額
轉回呆帳
沖銷不良呆帳
收回轉銷呆帳
年底餘額





特定債權無法
收回之風險
全體債權組合
之潛在風險
$ 22,235
$ 401,681
(
11,538 )
2,385
-
-

8,526

-
$ 19,223
$ 404,066





$ 423,916
(
9,153 )
-

8,526
$ 423,289

特定債權無法
收回之風險
$ 36,145
(
10,291 )
-

10,796
$ 36,650
全體債權組合
之潛在風險
$ 244,630
(
182 )
-

-
$ 244,448
$ 280,775
(
10,473 )
-

10,796
$ 281,098
  • 18 -

( ) 大台北商銀貼現及放款依照產品之信用風險特徵予以分類如下:



貼現及放款總額 備抵呆帳金額




三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已有個別減損




個別評估減損
172,739
83,034
組合評估減損
43,283
9,294









組合評估減損
34,185,046
65,648
合計 34,401,068 157,976

上述備抵呆帳金額係依據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 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第三次修訂條文,按信用風險特徵計算所揭 露,惟其低於按「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 帳處理辦法」所計算之金額 260,066 仟元,故應以「銀行資產評估損 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之衡量金額。另大台 北商銀採用金管銀法字第 10010006830 號函,應以備抵呆帳占總放 款比率達 1% 以上為目標之要求,故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備抵呆帳 423,242 仟元。

十二、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政府債券
公司債券
受益證券
金融債券




三月三十一日
$ 778,835
1,703,592
126,999

149,984
$ 2,759,410




三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 1,195,193
1,799,488
175,142
249,979
$ 3,419,802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提供質押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三九。
十三、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世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海外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力孙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三月三十一日
$ 58,000
56,000
40,000
3,151




三月三十一日
$ 58,000
56,000
40,000
3,151
(接次頁)
  • 19 -

(承前頁)






環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福記企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原富邦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
台灣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眾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兆豐股份有限公司
網路家庭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群和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Budworth Investment Limited
大台北寬頻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工礦股份有限公司
陽光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福麟系統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商周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系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綿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新青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欣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三月三十一日
$ 34,699
( 10,957 )
300,000
-
17,666
-
17,500
149,055
24,161
12,900
8
34
7,172
2,168
-
35,790
9,900
30,000
11,880
$ 799,127




三月三十一日
$ 34,699
(
1,020 )
300,000
-
17,666
17,500
149,055
36,384
12,900
8
34
7,172
2,168
-
35,790
-
-

-
$ 769,507
  • ( ) 系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私募股票 35,790 仟元因受閉銷期限制,其受 限之影響無法可靠衡量,故以成本衡量。

  • ( ) Budworth Investment Limited 於一○○年減資退回股款 12,223 仟 元。

  • ( ) 大眾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及網路家庭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因營運不 佳,本公司認列減損損失,致帳面價值減為 0 仟元。

  • ( ) 福記企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原富邦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於一○○年度減資退回股款 9,937 仟元,因該公司曾於以前年度盈餘 配股,致帳面價值沖減為負數。

  • ( ) 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上述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提供 抵押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三九。

  • 20 -

  • ( )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上述股票投資,因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其公帄 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故以成本衡量。

十四、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按權益法評價者:
台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騏鑑人力資源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新纖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財產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台新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新隆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大春寰孙投資有限公司
Brighty Star Enterprises Limited

減:轉列庫藏股票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投資金額
持股比例


$ 8,310
48.57
-

-
-

-
-

-
-

-

-

-
-
30.00
-

-
7,523
45.00

-

-
15,833

-

$ 15,833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投資金額
$ 8,310

-

-

-

-


-

-

-

7,523


-

15,833

-
$ 15,833
投資金額
$ 9,620

3,317

280,372

16,997

8,023


4,136


327,263

156,289


9,636


27

815,680
(
34,873)
$ 780,807
持股比例









(
48.57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30.00
59.80
45.00
100.00
  • ( ) 一○○年第一季子公司持有合併公司股票視同庫藏股票處理,請參 閱附註三四。

  • ( ) 一○一及一○○年第一季,合併公司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明細如下:

明細如下:
台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騏鑑人力資源管理顧問有限
公司
新纖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
公司
新光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

新光財產保險代理人股份有
限公司
台新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新隆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大春寰孙投資有限公司
Brighty Star Enterprises
Limited
一○一年第一季
( $ 171 )
-
-
-
-
-
(
5,280 )
-
(
33 )

-
($ 5,484)
一○○年第一季
( $ 43 )
(
461 )
109
309
1,490
(
228 )
( 22,505 )
235
359
(
2)
($ 20,737)
  • 21 -

長期股權投資按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除一○○年第一季 Brighty Star Enterprises Limited 之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核閱外,餘係 以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依據。

  • ( ) 合併公司一○一年第一季認列台新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損失及備 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跌價損失,致帳面值降為 0 尚不足沖減,差 額 34,817 仟元認列為合併公司對其墊款之備抵呆帳。

  • ( ) 騏鑑人力、新光證券投顧、新光保險代理人、新光產險代理人、新 隆化學及 Brighty Star Enterprises Limited 自一○一年一月一日起 併入編製合併財務報表。

十五、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生財器具
什項設備
租賃改良
未完工程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累計折舊 累計減損
$ 3,107,442 $ 134,200
17,011,380
282,162
44,370
-
1,151,312
-
561,639
3,581
10,888
-

-

3,747

$ 21,887,031
$ 423,690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累計折舊
$ 3,107,442
17,011,380
44,370
1,151,312
561,639
10,888

-

$ 21,887,031
累計折舊
$ 2,916,497
17,233,483

44,627

103,635

554,680

7,257

-

$ 20,860,179
累計減損
























$ 134,200

295,354

-

-

746

-
3,584
$ 433,884
  • ( ) 1. 新纖公司持有之土地(含其他資產-土地)以九十七年十一月 一日公告現值辦理重估,歷年重估增值總額為 2,589,954 仟元, 扣除提列土地增值稅準備 678,082 仟元,重估增值淨額為 1,911,872 仟元,列為未實現重估增值。截至一○一年三月三十 一日止,未實現重估增值及土地增值稅準備因部分重估資產已 處分而分別減少為 1,911,191 仟元及 666,374 仟元。土地以外之 折舊性資產,亦分別以六十三年及六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 重估基準日辦理重估,經主管稅捐稽徵機關核定增值總額為 1,393,262 仟元(含第一次重估增值 374,324 仟元及第二次重估 增值 1,018,938 仟元),列為未實現重估增值。截至一○一年三 月三十一日止,重估增值總額因部分重估資產已處分而減少為 60,919 仟元。

  • 22 -

  • 大台北商銀歷年度多次辦理土地重估價。截至一○一年三月三 十一日止,土地重估增值總額(含固定資產及出租資產)計 578,768 仟元,減列土地增值稅準備 158,205 仟元(帳列其他負 債)後之重估增值淨額 420,563 仟元,列為股東權益其他項目- 未實現重估增值。

  • 泛亞聚酯九十七年度辦理土地重估,重估增值總額為 40,425 仟 元,扣除土地增值稅準備 16,917 仟元後重估淨額為 23,508 仟 元,列為股東權益項下之未實現重估增值。

  • LOFO HIGH TECH 於九十六年一月一日土地及房屋辦理重 估,重估增值總額歐元 4,582 仟元,扣除相關稅賦歐元 1,599 仟 元,重估增值淨額 142,624 仟元(歐元 2,983 仟元)列為未實現 重估增值。

  • ( ) 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列固定資產提供抵押擔保情 形,請參閱附註三九。

  • ( ) 合併公司一○一及一○○年第一季利息資本化金額分別為 2,093 仟 元及 8,208 仟元。

  • ( ) 資產減損之說明如下:

  • 合併公司截至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提列累計減損 423,690 仟元,係因新纖公司位於中壢廠之機器設備及建築物、杭州華春之 機器設備及其他設備及大台北商銀之土地及建築物,淨公帄價值減 少,使其可回收金額小於帳面價值所致。

十六、其他無形資產

==> picture [425 x 9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3 -

十七、 出租資產

==> picture [425 x 10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合併公司於一○○年間取得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受託經管之新光人 壽松江、承德與板橋大樓,取得價款為 3,541,620 仟元(含稅),該大 樓目前供出租用,帳列出租資產項下。

  出租資產提供質押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三九。

十八、 營業保證金及交割結算基金

==> picture [425 x 7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 ) 新光證券依下列規則提存營業保證金

  • 依「證券商管理規則」規定,證券商於辦理公司登記後,應分 別依承銷商 40,000 仟元、自營商 10,000 仟元及經紀商 50,000 仟元,以現金、政府債券或金融債券向指定銀行提存營業保證 金。另每增設一分支機構,應提存保證金 10,000 仟元。

  • 依「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規則」規定,證券 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者,應提存營業保證金 50,000 仟 元。

  • 依「期貨商管理規則」規定,兼營期貨經紀業務者,提存營業 保證金 25,000 仟元,每家分公司應提存保證金 10,000 仟元。

  • ( ) 新光保險代理人依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保險公證人繳存保證金及 投保相關保險辦法計算應繳營業保證金,截至一○一年三月三十一 日止,已繳存 900 仟元。

  • 24 -

  • ( ) 新光產險代理人依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保險公證人繳存保證金及 投保相關保險辦法計算應繳存金額,截至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止,已繳存 600 仟元。

  • ( ) 新光證券投顧依「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 投資顧問事業營業保證金處理要點」,證券投資顧問申請設立,應提 存營業保證金 5,000 仟元。

  • ( ) 新光證券依下列規則繳存交割結算基金

  • 依「證券商管理規則」規定,證券經紀商於開始營業前,應繳 存基本金額 15,000 仟元,並於開始營業後,按受託買賣有價證 券成交金額之一定比率,於每季終了後十日內繼續繳存至當年 度底。開業次一年度起,其原繳存之基本金額減為 7,000 仟元, 並逐年按前一年度受託買賣上市有價證券成交金額依前揭比率 併計於每年一月底前,就已繳存基金餘絀部分向臺灣證券交易 所領回或繳存。

  • 證券商每增設一分支機構應於開業前,向臺灣證券交易所一次 繳存交割結算基金 3,000 仟元,但自開業次一年度起,其原繳存 之金額減為 2,000 仟元。

  • 依八十七年十二月十八日櫃檯買賣中心 (87) 證櫃交字第 33934 號函規定,證券經紀商除總機構應繳存 3,000 仟元計入給付結算 基金外,另每設置一家分支機構應繳存 1,000 仟元,並依該證券 商全年度透過櫃檯買賣中心等價成交系統受託買賣總金額按一 定之計算比率提繳結算基金。

- 十九、 其他資產 其他

其他資產-其他
存出保證金
未攤銷費用
合併借項
遞延退休金成本




三月三十一日
$ 69,854
47,125
597,361
64,178




三月三十一日
$ 64,148
47,197
594,604
63,285
(接次頁)
  • 25 -

(承前頁)

預付退休金
土地使用權
閒置資產
催收款項
減:備抵呆帳
遞延借項
承受擔保品
其 他




三月三十一日
$ 1,533
77,213
240,293
78,643
(
78,643 )
90,266
162,286

6,813
$ 1,356,922




三月三十一日
$ 1,475
78,190
240,293
78,143
(
78,143 )
104,756
162,286

2,372
$ 1,358,606
  • ( ) 合併公司之合併借項係投資所產生之溢額按五年帄均攤銷,惟自九 十五年一月一日起合併借項不予攤銷。

  • ( ) 閒置資產主要係合併公司焚化爐主體工程,因主管機關核定停建並 依仲裁判決賠償合併公司,故合併公司沖減帳列相關未完工程及預 付設備款,並將帳列土地轉列閒置資產項下。

  • ( ) 其他資產提供抵押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三九。

二十、受託買賣借(貸)項
受託買賣借(貸)項
借:應收交割帳款
應收代買證券價款
銀行交割專戶
貸:應付託售證券價款
應付交割帳款
交割代價
受託買賣(貸)借項淨額




三月三十一日
$ 2,144,808
9,317

5,825
2,159,950
10,665
2,015,615

347,201
2,373,481
($ 213,531)




三月三十一日






(






(
$ 1,518,760
7,615
198,331
1,724,706
3,694
1,728,283
1,731,977
$ 7,271)
  • 26 -
二一、短期借款
信用借款
擔保借款

==> picture [228 x 7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 ) 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各借款之利率分別為 0.68% 5.26% 0.4% 3.7% 。(短票 0.75% 0.88%

  • ( ) 抵押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三九。

二二、應付短期票券

==> picture [425 x 7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二三、其他應付款項
其他應付款項
應付利息
應付代理收發款
應付待交換票據
應付設備及工程款
應付證券交割款
應付即期外匯交割款
應付各項稅捐
其 他




三月三十一日
$ 97,462
30,923
330,999
987
55,339
132,995
6,753
311,634
$ 967,092




三月三十一日














$ 56,326
26,883
129,180
48,877
40,000
74,085
49,194
195,085
$ 619,630
二四、其他流動負債
其他流動負債
應付票據
應付所得稅
預收款項
其 他




三月三十一日
$ 93,651
213,716
83,313
53,757
$ 444,437




三月三十一日








$ 177,032
242,169
78,491
45,951
$ 543,643
  • 27 -

二五、 存款及匯款

支票存款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儲蓄存款
可轉讓定期存單
應解匯款




三月三十一日
$ 600,456
3,114,606
7,814,891
31,350,547
1,935,600

196
$ 44,816,296




三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 586,132
3,743,624
6,393,033
28,549,347
129,100
84
$ 39,401,320
二六、應付公司債

==> picture [425 x 7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 應付公司債變動情形如下:

==> picture [411 x 9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 合併公司於九十六年四月二十七日發行至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到 期,為期五年,總額貳拾貳億元整,票面利率 0% 之五年期無擔保轉 換公司債,其有效利率為 2.784% ,到期時持有人若未轉換,則合併 公司必頇按債券面額予以贖回,合併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 十六號之規定將該轉換選擇權與負債分離,並分別認列為權益(附 註三十)及負債。

其他發行條件
  1. 轉換期間:
  債權人得於本轉換債發行之日起屆滿一個月之次日至到期
日前十日止,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自合併公司向台灣證券
交易所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
  • 28 -
除息公告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
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及其他依法暫停過戶之期間外,得隨
時向合併公司請求依本辦法轉換為合併公司之普通股。
  1. 轉換價格及其調整:

  2. (1) 發行時之轉換價格為每股新台幣 12.41 元。

  3. (2)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除合併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 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者外,遇有合 併公司已發行或私募普通股股份增加時(現金增資、盈餘 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員工紅利轉增資、合併增資、 股票分割及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以及遇有 合併公司以低於每股時價之轉換或認股價格再發行具有普 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以及如遇合併公司 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轉換價格依 發行辦法規定公式調整之,目前轉換價格經考慮合併公司 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股份增加後,轉換價格調整為 9.76 元。

  4. (3) 轉換價格之重設:

    • 轉換價格除依前述反稀釋調整外,另以發行後滿六個 月當日及九十七年至一○一年每年之無償配股基準日(若 當年度未辦理無償配股時,則以配息基準日為基準日,若 亦無配息基準日,則以當年度六月三十日為基準日)為基 準日,以重設基準日前一個營業日、三個營業日及五個營 業日合併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數帄均數擇一乘以 101% 為計算依據,向下重新訂定轉換價格(向上則不予調 整),惟不得低於發行時轉換價格(可因合併公司普通股股 份總額發生變動而調整)之 80% 為限。
  5. 合併公司對本轉換公司債之收回權:

  6. 本轉換債發行滿一個月翌日起至本轉換債到期前四十日 止,若合併公司普通股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 換價格達百分之五十者,或若本轉換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

  7. 29 -

行總額之 10% 者,合併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 寄發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按債券面額以現金 收回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債。

  1. 債權持有人之賣回權:

  2. 本債券以發行滿三年為債券持有人提前賣回本轉換債之賣 回基準日。要求合併公司以債券面額將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債贖 回。合併公司受理賣回請求應於賣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以 現金贖回本債券。

  3. 截至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本轉換公司債計有面額 2,070,600 仟元之可轉換公司債持有人申請轉換為普通股,換得 公司普通股計 203,129 仟股。另合併公司自公開市場贖回面額 129,400 仟元,買回成本為 103,154 仟元,故已無流通在外餘額。

二七、 長期借款

長期借款




台灣銀行(聯貸案)
國泰世華聯貸案()
國泰世華聯貸案()
國泰世華聯貸案()
國泰世華聯貸案()
國泰世華聯貸案()
華南商業銀行
台灣銀行(聯貸案)
東亞銀行
中華開發()
中華開發()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永豐銀行
台北富邦銀行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減:應付商業本票折價




$ 2,250,000
2,300,000
2,000,000
1,600,000
1,100,000
571,000
800,000
4,950,000
300,000
200,000
100,000
300,000
300,000
150,000




三月三十一日
$ 1,253,334
-
2,000,000
1,600,000
-
370,000
-
2,850,000
300,000
-
79,000
-
300,000

150,000
8,902,334
(
716,026 )

-
$ 8,186,308




三月三十一日
$ 2,050,000
200,000
2,000,000
300,000
1,100,000
455,000
500,000
-
200,000
190,000
-
-
-

-
6,995,000
( 1,956,667 )
(
1,640)
$ 5,036,693

上項借款利率於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分別為 1.34% 1.8382% 0.6% 2.1274%

  • 30 -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之長期借款依還款期限區分如下:



101.04.01102.03.31
102.04.01103.03.31
103.04.01104.03.31
104.04.01105.03.31
105.04.01以後




$ 716,026
2,417,713
857,057
2,061,538
2,850,000
$ 8,902,334
  合併公司聯貸案之借款合約除一般規定外,亦規定合併公司頇維
持若干財務比率,合併公司截至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符合各借
款合約之規定,提供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三九。
二八、營業及負債損失準備

==> picture [425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 違約損失準備

  1. 依「證券商管理規則」規定,證券商經營受託買賣有價證券業 務者,原按月就受託買賣證券手續費收入,提列百分之二作為 證券經紀違約損失準備,自八十九年七月一日起改按月就受託 買賣證券成交金額提列萬分之零點二八。上述違約損失準備除 彌補受託買賣有價證券違約所發生之損失或經行政院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核准者外,不得使用之。

  2. 依「期貨商管理規則」規定,期貨經紀商按月就受託從事期貨 交易佣金收入,提列百分之二作為違約損失準備,列於其他負 債項下。提列之違約損失準備除彌補受託從事期貨交易違約所 發生損失或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者外,不得使用 之。

  3. 提列違約損失準備累積已達 200,000 仟元者,得免繼續提列該準 備。另依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 四日 ( 八八 ) 台財證 ( ) 第一○八九五七號函規定,期貨商自八十

  4. 31 -

八年七月一日至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得免依「期貨商管理
規則」提列違約損失準備。
  1. 依金管證券字第 0990073857 號令,自一○○年一月一日起,將 違約損失準備與遞延所得稅資產一併沖銷,以其淨額轉列為特 別盈餘公積,轉列後除填補公司虧損,或特別盈餘公積已達實 收資本額百分之五十,得以半數撥充資本額者外,不得使用之。

( ) 買賣損失準備

  1. 依「證券商管理規則」規定,經營自行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者, 自七十八年起按月就自行買賣有價證券利益超過損失之百分之 十,提列證券買賣損失準備,直至其累積準備已達 200,000 仟元 為止,買賣損失準備限於彌補買賣損失超過買賣利益之差額。

  2. 依「期貨商管理規則」規定,期貨商經營期貨自營業務時,按 月就當月自營已實現淨利提列百分之十作為買賣損失準備,直 至其累積準備已達營運資金之數額者,得免繼續提列。買賣損 失準備限於彌補買賣損失超過買賣利益之差額。

  3. 依金管證券字第 0990073857 號令,自一○○年一月一日起,將 買賣損失準備與遞延所得稅資產一併沖銷,以其淨額轉列為特 別盈餘公積,轉列後除填補公司虧損,或特別盈餘公積已達實 收資本額百分之五十,得以半數撥充資本額者外,不得使用之。

( ) 壞帳損失準備

  • 依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發佈之 ( 八八 ) 台財證 ( ) 第 九一六二五號函規定,為配合營業稅法第十一條修正,證券商應自 該修正條文施行日(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起四年內,就其經營專屬 本業之銷售額百分之三之相當金額,轉銷呆帳或提列備抵呆帳之用。
二九、股  本
  • 合併公司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實收資本總額為 18,282,070 仟 元,分為 1,828,207 仟股,每股 10 元,合併公司股票全部在台灣證券 交易所上市,其明細如下:

  • 32 -

原始現金認股
現金增資
盈餘轉增資
資本公積轉增資
公司債轉換
庫藏股註銷

(
$ 22,500
7,570,050
3,282,579
5,007,871
2,452,070

53,000)
$ 18,282,070

新纖公司一○○年一月以每股 12.31 元辦理現金增資 100,000 仟 股,三月完成募集程序,並以一○○年三月二十八日為增資基準日。 其中保留員工認購部分依公帄價值法認列酬勞成本計 43,800 仟元(員 工總計認購 15,000 仟股,每股公帄價值 2.92 元),係採 Black-Schloes 選擇權評價模式估計,各項假設因素如下:

假 設 無風險利率 0.74% 預期存續期間 55 日 預期價格波動率 29.35%

三十、 員工認股權證

新光證券於九十六年七月給予員工認股權證 5,500 單位,每 1 單位可認購普通股 1 仟股。給與對象為新光證券符合特定條件之員 工。認股權證之存續期間為六年,憑證持有人於發行屆滿二年之日 起,可行使被給與之一定比例之認股權證。認股權證發行後,遇有 新光證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認股權行使價格依規定公式予以 調整。一○一及一○○年第一季員工認股權證之相關資訊如下:



年初流通在外

本年度給與

本年度行使
本年度沒收

本年度失效

年底流通在外
一○一年第一季


加權帄均
行使價格




2,959 $ 10


-
-


-
-


-
-


-

-


2,959

10



年第一季



年第一季



2,959

-

-

-

-


2,959



2,959

-

-

-

-


2,959

加權帄均
行使價格












$ 10

-

-

-

-

10
(接次頁)
  • 33 -

(承前頁)

==> picture [411 x 1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截至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流通在外之員工認股權證相關
資訊如下:

加權帄均 可行使之認 預期剩餘 流通在外加 股權加權均 行使價格之 流通在外 存續期限 權帄均行使 行使價格 範圍(元) 單 位 (年) 價格(元) 可行使單位 ( 元 ) $ 10 2,959 1.5 $ 10 2,334 $ 10

新光證券於一○一及一○○年第一季認列之酬勞成本分別為 72 仟元及 117 仟元。

一○一年第一季因員工離職而放棄一○○年度給與認股權之比 率為 0% ,估計於未來剩餘既得期間因員工離職而放棄認股權之比率 為 0%

三一、資本公積
資本公積
股票發行溢價
公司債轉換溢價
庫藏股交易
採權益法下認列被投資公司提
列之資本公積




三月三十一日
$ 256,224
163,223
200,693
435,383

66,498
$ 1,122,021




三月三十一日




$ 300,024
160,267
200,693
357,360
26,912
$ 1,045,256
  • 34 -

三二、 盈餘分配及股利政策

  新纖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於完納一切稅捐及彌補以前各年度
累積虧損後,如有餘額,應先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及依法提特
別盈餘公積,以及不低於百分之一之員工紅利;不逾百分之五之董事
及監察人酬勞,並得提撥保留盈餘。其餘併同期初保留盈餘作為優先
提撥特別股現金股利,次提撥普通股股息及紅利之分派,其中普通股
股息之現金股利不低於百分之二十。
  新纖公司分配盈餘時,必頇依法令規定就股東權益減項(包括未
實現重估增值、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換算調整數餘額)提列特別盈
餘公積。嗣後股東權益減項如有減少,可就減少金額自特別盈餘公積
轉回未分配盈餘。新纖公司在營業上所處環境尚具成長性,將掌握經
濟環境,以求永續經營及長遠發展。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議案時,將
著重股利之穩定性與成長性。其中現金股利之比率,則在前項規定範
圍內,參酌當年度資金狀況研擬之。

一○一及一○○年第一季對於應付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分別估列 2,696 仟元及 5,316 仟元,係管理階層依據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因素合 理估計可能發放之金額,分別按稅後淨利之 1% 計算。年度終了後,董 事會決議之發放金額有重大變動時,該變動調整原提列年度費用,至 股東會決議日時,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股東 會決議年度調整入帳。如股東會決議採股票發放員工紅利,股票紅利 股數以決議分紅之金額除以股票公帄價值決定,股票公帄價值係以股 東會決議日前一日之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為計算基礎。

  新纖公司股東常會分別於一○○年六月二日及九十九年六月二十
五日決議通過九十九及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 picture [425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35 -

新纖公司分別於一○○年六月二十四日及九十九年六月十五日之 股東會分別決議配發九十九及九十八年度員工紅利 17,635 仟元及 5,652 仟元,全數以現金配發,與各該年度財務報表認列之員工分紅金 額無差異。

  新纖公司一○一年四月十九日董事會擬議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及每股股利如下:

==> picture [425 x 4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一○○年度盈餘分配議案,截至會計師核閱報告書出具日止,尚
未經股東會通過,有關董事會通過擬議及股東會決議盈餘分配情形,
請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三三、未實現重估增值
未實現重估增值
土地重估增值
折舊性資產重估增值
採權益法下認列被投資公司提
列之未實現重估增值
減:資本公積轉增資




三月三十一日
$ 1,911,191
1,393,262

209,908
3,514,361
(1,697,748)
$ 1,816,613




三月三十一日




(




(
$ 1,911,191
1,393,262
145,832
3,450,285
1,697,748)
$ 1,752,537
三四、庫藏股票
庫藏股票




一○一年第一季
轉讓股份予員工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自
長期投資轉列庫藏股票
一○○年第一季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自
長期投資轉列庫藏股票
期初股數
30,983

-
4,680

4,435
本期增加

1,500

10,759

-

-
本期減少

-

-

-

-
單位:仟股
期末股數

32,483

10,759

4,680

4,435
  • 36 -

  • ( ) 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公司對買回已發行在外股份之數量 比例,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 不得逾保留盈餘加發行股份溢價及己實現之資本公積之金額。

  • ( ) 一○一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子公司持有合併公司股票之相關 資訊如下:

==> picture [412 x 9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一○一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子公司持有合併公司股票之帳 面金額包含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分別為 (1,565) 5,766 仟元。

  • ( ) 合併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不得質 押,亦不得享有股利之分派、表決權 ...... 等權利。子公司持有合併公 司股票視同庫藏股票處理,除不得參與合併公司之現金增資及無表 決權外,其餘與一般股東權利相同。

三五、 其他營業收入

其他營業收入
經紀手續費收入
利息收入
其他手續費收入
其 他
一○一年第一季
$ 93,570
286,075
14,690
33,768
$ 428,103
一○○年第一季








$ 104,447
279,880
15,269
21,218
$ 420,814

三六、 其他營業成本

其他營業成本
經紀手續費支出
放款呆帳回升利益
利息支出
其 他
一○一年第一季
$ 11,102
(
8,122 )
113,431
22,363
$ 138,774
一○○年第一季
$ 13,638
( 10,473 )
78,018

8,221
$ 89,404
  • 37 -

三七、 母公司基本每股盈餘

計算每股盈餘之分子及分母揭露如下:



一○一年第一季

基本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
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
之影響

員工分紅

稀釋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
期淨利加潛在普通
股之影響


一○○年第一季

基本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
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
之影響

員工分紅

稀釋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
期淨利加潛在普通
股之影響











$ 307,880



-



$ 307,880







$ 558,596



-



$ 558,596
股數(分母)
(仟股)




1,790,623



267



1,790,890







1,720,942



438



1,721,380
每股盈餘(元) 每股盈餘(元) 每股盈餘(元)






$ 339,389



-



$ 339,389







$ 614,369



-



$ 614,369






$ 0.19







$ 0.19







$ 0.36







$ 0.36







































































$ 0.17
$ 0.17
$ 0.32
$ 0.32
  新纖公司自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起,採用(九六)基秘字第○五二
號函,將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視為費用而非盈餘之分配。若企業得選
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分紅,則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應假設員工
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
帄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以
該潛在普通股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價,作為發行股數之判斷基礎。於
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員工分紅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
考量該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計算每股盈餘時,無償配股之影響已列入追溯調整。因追溯調整, 一○○年第一季稅後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分別由 0.34 元及 0.34 元減少為 0.32 元及 0.32 元。

  • 38 -

三八、 關係人交易事項

( ) 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合 併 公 司 之 關 係 新光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新光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新光財產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司 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實質關係人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與新纖公司董事長為二親等 關係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與新纖公司董事長為二親等 關係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實質關係人 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與新纖公司董事長為二親等 關係 新光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實質關係人 鍾 明 昌 新光證券之董事(法人代表) 吳 志 宏 新光證券之董事(法人代表) 詹 炳 發 新光證券之董事長 張 成 功 新光證券之總經理 陳 淑 美 大台北商銀之新任董事長(註 1 ) 王 正 義 大台北商銀之新任監察人/原任董事長 (註 1 ) 陳 建 豪 大台北商銀之新任總經理(註 2 ) 許 瑞 娟 大台北商銀之原任總經理(註 2 ) 廖 繼 敏 大台北商銀之董事(註 1 ) 黃 豐 益 大台北商銀之董事(註 1 ) 新家邦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實質關係人 吳 東 昇 新纖公司之董事長 香港商英威達有限公司台灣分公 邦新之主要股東聯屬公司 司(香港英威達) INVISTA (Singapore) Pte.Ltd. 邦新之主要股東聯屬公司 台新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其 他 大台北商銀董事、監察人、董事長與總經 理之配偶及二等親以內親屬和總行部門 主管以上人員及各區域分行經理

1 : 大台北商銀於九十九年六月八日改選董事及監察人。

  • 2 : 大台北商銀原任總經理許瑞娟業於九十九年八月二十日辭 任,並由陳建豪接任總經理。

  • 39 -

( ) 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營業收入

營業收入


INVISTA (Singapore)
Pte.Ltd.

香港商英威達
各關係人
一○一年第一季




$ 152,338
1
9,694
-
727
-
一○○年第一季


$ 152,338
9,694
727


$ 93,434

44,595

1,552


1

-

-

香港英威達及 INVISTA (Singapore) Pte.Ltd. 銷售價格及收 款條件係依雙方簽訂之合約辦理。

  1. 營業費用

==> picture [397 x 9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資金融通

  • (1) 合併公司向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情形如下:






借款性質 最高金額
長期借款
$ 400,000


期末餘額
$ -
利率區間%
1.44


利息費用
$ 205

借款性質
短期借款

長期借款
最高金額
$ 300,000
300,000
期末餘額
$ 260,000

-
利率區間%
1.078

1.156
利息費用
$ 402
399
  • (2) 合併公司向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情形如下:

==> picture [370 x 7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40 -

==> picture [370 x 7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資金融通-帳列其他應收款

==> picture [398 x 3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提列備抵呆帳 34,817 仟元,請參閱附註十四(三)。

==> picture [398 x 3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放 款




員工消費性
放款
消費性放款
自用住宅抵
押放款等
擔保放款
擔保放款



關係人名稱
18

其 他
17


其 他


最高餘額
$ 37,629

829
103,184

26,700
60,707


期末餘額
$ 29,999

795
100,960

26,700
60,103



逾期放款
-
-
-
-
-



擔保品內容


不動產
不動產
不動產
與非關係
人之交易
有無不同
正常放款
$ 29,999
795
100,960
26,700
60,103







員工消費性
放款
自用住宅抵
押放款等
擔保放款



關係人名稱
18

14
其 他


最高餘額
$ 12,990

85,200
69,008


期末餘額
$ 11,450

84,821
48,723



逾期放款
-
-
-



擔保品內容

不動產
不動產
與非關係
人之交易
有無不同
正常放款
$ 11,450
84,821
48,723


  依銀行法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規定,對有利害關係者,
除消費性貸款額度內及對政府貸款外,不得為無擔保授信;為擔
保授信者,應有十足擔保,且其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同類授信對象。
  • 41 -
6. 存 款


吳東昇及其企業




其 他






期末餘額
$ 7,803
6,069
4,585
2,394
872

122,645
$ 144,368
利率區間%
0.16
0.237.48
0.237.48
0.237.48
0.237.48
0.167.48
利息支出




$ -
14
10
12
9
480
$ 525






吳東昇及其企業
其 他










期末餘額
$ 3,122
5,854
575
768
30,070

60,681
$ 101,070
利率區間%
0.357.21
0.357.21
0.357.21
0.357.21
0.000.78
0.001.32
利息支出




$ 15
9
9
9
94
155
$ 291

上述對關係人交易事項,除行員存款利率於一○一年及一○ ○年三月三十一日分別為 7.48% 7.21% 外,餘與一般客戶相較, 無重大差異。

  1. 合併公司與關係人之重要債權債務情形如下:


銀行存款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新光商業銀行
應收票據
各關係人
應收帳款
INVISTA
(Singapore)
Pte.Ltd.
香港英威達
各關係人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 237,256
6
6,552
-
-
-
120,914
3
6,092
-
1,114
-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 112,321
1

64,366
1

556
-

69,133
1

36,115
1

1,074
-


$ 237,256
6,552
-
120,914
6,092
1,114


$ 112,321

64,366

556

69,133

36,115

1,074
(接次頁)
  • 42 -

(承前頁)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其他應收款
各關係人 $ 283 - $ 1 -
預付費用
各關係人 - - 53 -
存出保證金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
限公司 1,467 2 3,371
5
各關係人 40 - 947
1
應付費用
各關係人 128 - 18 -
其他應付款
各關係人 - - - -
其他事項
營業租賃-出租人
一○一年
一○○年


物 租
新光人壽保險股
松江大樓711 99.08.01 $ 2,586 $ -
份有限公司 104.07.31
其他關係人 79 76
  1. 其他事項
-
營業租賃承租人



新光人壽保險股
份有限公司

新光紡織股份有
限公司

台新租賃股份有
限公司





南京東路新光人壽
大樓八、九樓

土地、廠房及宿舍


董事長及總經理座






每兩年於九月
三十日換約

95.03107.02
98.08104.01



一○一年




$ 3,625


1,042

306
一○○年


$ 3,743
1,799
141
  • 43 -
三九、質抵押之資產
  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下列資產業已提供各
金融機構作為各項借款及購貨履約保證金額之擔保品,其明細資料如
下:
下:




受限制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流動及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

持有至到期日之金
融資產

固定資產

其他資產

存出保證金

場地使用權

其 他


貨幣保證金、定存、質
押定存單及備償戶

上市公司股票

公司股票

附買回債券借款擔保品及
信託資金賠償準備

土地、房屋、機器設備
出租資產

假扣押擔保品

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
M4-1-1地塊

新科光電股票






三月三十一日
$ 240,300

1,962,726

112,641

477,392
10,198,552

780,949

80

68,472

75,636

$ 13,916,748




三月三十一日


















$ 305,239

3,754,802

146,434

145,782

9,905,077

-

136

67,552
-
$ 14,325,022

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上述質押定存單利率區間分別 為 0.46% 1.365% 0.26% 2.56%

四十、 重大之承諾及或有負債

  • ( ) 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已開立未使用信用狀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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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4 -

  • ( ) 除附註七所述承作金融商品之承諾外,截至一○一年及一○○年三 月三十一日止,大台北商銀尚有之重大承諾及或有負債列示如下:

一 一 一 ○ 年 ○ ○ 年 三 月 三 十 一日 三 月 三 十 一日 尚未動用之授信承諾 $ 13,960,146 $ 13,138,393 保證責任款項 256,566 235,913 開發信用狀餘額 24,233 34,505 信託負債 1,093,124 775,664

  • ( ) 營業租賃
營業租賃


一○一年度
一○二年度
一○三年度
一○四年度
一○五年度
未來租金給付金額



$ 25,533
15,939
6,545
2,480
200
$ 50,697
  租賃合約主要內容如下:
  1. 租賃期間:二年至五年。

  2. 租賃期間大台北商銀擁有使用權,且非經大台北商銀書面同 意,不得將租賃物全部或一部轉租、頂讓、轉讓、允許第三人 使用或其他處分,並不得抵押、出質或設定其他負債。

  3. 租賃押金計 8,383 仟元,帳列存出保證金項下,於租期屆滿或提 前解約時無息收回。

  4. ( ) 依「信託業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附註揭露信託帳之資產負 債表及信託財產目錄如下:

信託帳資產負債表

==> picture [139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12 x 12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45 -

信託帳損益表

一○一年第一季
信託收益
  利息收入
信託費用
  管理費
  手續費
  匯費支出
  稅捐支出
稅前純損
所得稅費用
稅後純損
$ 4
(
83 )
(
10 )
(
1 )
(
225)
(
319)
(
315 )

-
($ 315)

信託帳財產目錄

信託帳財產目錄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銀行存款
基金投資

土地及建物


$ 147,297
498,730
447,097
$ 1,093,124

信託帳資產負債表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銀行存款
基金投資

土地及建物
信託資產總額


$ 96,490
252,203
426,971
$ 775,664




信託資本
金錢信託
不動產信託
本期損益
遞延結轉數
信託負債總額


$ 278,934
496,998
(
1,264 )

996
$ 775,664



  • 46 -

信託帳損益表

一○○年第一季

一○○年第一季
信託收益
利息收入
信託費用


稅捐支出
稅前純損
所得稅費用
稅後純損
$ -
(
38 )
(
22 )
(
1,204)
(
1,264)
(
1,264 )

-
($ 1,264)

信託帳財產目錄

信託帳財產目錄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銀行存款
基金投資

土地及建物



$ 96,490
252,203
426,971
$775,664
  • ( ) 新纖公司前北美經銷商 World Wide Polymers, Incorporated (WWP) 向美國紐約地方法院控告新纖公司違反合約,侵害其商業關係一 案,前經法院裁定駁回後, WWP 公司另提起上訴,新纖公司認為並 無違約事由,截至核閱報告日止,該案仍在法院審理中。

  • ( ) 富邦金控及台北富邦銀行主張大台北商銀名稱與其所有之商標有混 淆之虞,於九十八年十二月二日起訴請求大台北商銀不得以「大台 北」作為公司名稱,該案經智慧財產法院一審判決大台北商銀勝訴, 惟富邦金控及台北富邦銀行不服該判決,經其上訴,法院於一○○ 年十月二審判決大台北商銀敗訴,大台北商銀已向最高法院提起上 訴。經大台北商銀評估,該案對造之請求非屬金錢損害賠償,且該 判決尚未定讞,因是不致對大台北商銀產生重大之影響。

  • 47 -

四一、 金融商品之相關資訊

( ) 公帄價值之資訊

公帄價值之資訊


資 產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
損益之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持有至到期日之金
融資產
負 債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
損益之金融負債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帳面價值 公帄價值


$ 956,323
$ 956,323
8,010,127 8,010,127
2,759,410
2,759,410

4,397
4,397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帳面價值


$ 956,323
8,010,127
2,759,410
4,397
帳面價值

$ 423,696
8,858,912
3,419,802


10,023
公帄價值

$ 423,696
8,858,912
3,419,802
10,023
  • ( ) 合併公司決定金融商品公帄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短期金融商品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帄價 值,因為此類商品到期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帄價值 之合理基礎。此方法應用於現金及約當現金、存放中央及拆借 銀行同業、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應收款項(不含應收退稅 款)、應收證券融資款、客戶保證金專戶、其他流動金融資產、 受限制資產、營業保證金、交割結算基金、短期借款、央行及 銀行同業存款、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應付款項(不含應付 所得稅)、融券存入保證金、應付融券擔保價款、期貨交易人權 益及匯款等。

  •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商品、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及持有 至到期日金融資產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此市場價格 為公帄價值。若無市場價格可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 合併公司採用評價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與市場參與者於 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計及假設之資訊一致,該資訊為合 併公司可取得者。

  • 貼現及放款、存款因皆為附息之金融商品,故其帳面價值與目 前之公帄價值相近。催收款之帳面價值係減除備抵呆帳後之預 計收回金額,故均以帳面價值為公帄價值。

  • 48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商品係持有未上市(櫃)公司之股票且未具 重大影響力,依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應以成 本衡量,其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且實務上頇以超出合理成本 方能取得可驗證之公帄價值,故以帳面價值為公帄價值。

  • ( )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帄價值,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 直接決定者,及以評價方法估計者分別為:

公開報價決定之金額評價方法估計之金額
一○一年一○○年一○一年一○○年
三月三十一日三月三十一日三月三十一日三月三十一日

==> picture [406 x 10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 ) 大台北商銀於一○一及一○○年第一季非以公帄價值衡量且公帄價 值變動認列損益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其利息收入總額分別為 238,251 仟元及 209,210 仟元,利息費用總額分別為 110,079 仟元及 77,512 仟元。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當期直接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之利益及損失分別為 21,733 仟元及 227,482 仟元,自股東權益調整 項目中增加及減除並列入當期損失及利益則分別為 9,626 仟元及 152,762 仟元。

  • ( ) 合併公司於一○一及一○○年第一季因以評價方法估計之公帄價值 變動而認列為當期損失之金額分別為 361 仟元及 31,182 仟元。

  • ( ) 財務風險資訊

  • 市場價格風險

    • 係市場匯率或利率變動之風險。本公司從事遠期外匯、利 率交換及選擇權等交易係為避險性質,其因匯率或利率變動而 產生之損益會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相抵銷,故市場風險並不重大。 大台北商銀所持有固定利率之債券、票據、放款及類似金 融商品,於資產負債表日因市場利率變動將使該金融商品之公 帄價值隨之變動。
  • 49 -

2.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交易對象到期無法按約定條件履約之風險。信 用風險金額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公帄價值為正數之合約,經考慮 淨額交割總約定之互抵效果後仍為正數之合計數,代表若交易 對象違約,則合併公司將產生之損失,合併公司之交易對象均 為信用良好之銀行,故預期無重大信用風險。 大台北商銀所持有或發行之金融商品,可能因交易對方或 他方未能履行合約義務而導致損失發生。大台北商銀在提供貸 款、貸款承諾及保證等業務時,均作謹慎之信用評估。一○一 年三月三十一日具有擔保品之貸款占貸款總金額比率為 89% 。 要求提供之擔保品通常為不動產、現金、具有流通性之有價證 券或其他財產等。當交易對方或他方違約時,大台北商銀具有 強制執行其擔保品或其他擔保之權利,能有效降低信用風險, 惟於揭露最大信用暴險金額時,不考量擔保品之公帄價值。

  信用風險金額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公帄價值為正數及表外承
諾及保證之合約為評估對象。大台北商銀所持有之各種金融商
品,其最大信用暴險金額,除下表所列示者外,均與帳面價值
相同:

==> picture [382 x 7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當金融商品交易相對人顯著集中於一人,或金融商品交易
相對人雖有若干,但大多從事類似之商業活動,且具有類似之
經濟特質,使其履行合約之能力受到經濟或其他狀況之影響亦
相類似時,則發生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情況。產生信用風險顯
著集中之特徵,包含債務人所從事營業活動之性質。大台北商
銀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或單一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但有類
  • 50 -
似之對象、產業型態和地方區域。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合約金
額及其最大信用暴險金額如下:

==> picture [384 x 23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從事之遠期外匯合約因預期將產生相當之美元及
新台幣之流入及流出,故無籌資風險,又因遠期外匯合約之匯
率已確定,不致有重大之現金流量風險。
  合併公司從事之利率交換合約,其合約之名目本金通常係
用以計算交易雙方應收付金額之基礎,因是名目本金並非實際
交付之金額,亦非合併公司之現金需求,故預計合約到期時不
致有重大之現金需求。

大台北商銀於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之流動性 準備比率分別為 27% 21% ,資本及營運資金足以支應履行所 有合約義務,故未有因無法籌措資金以履行合約義務之流動性 風險。

  就資產及負債作到期日及利率之配合,並控管未配合之缺
口,係為大台北商銀之經營管理基本政策,由於交易條件之不
確定及種類之不同,故資產及負債之到期日及利率通常無法完
全配合,此種缺口可能產生潛在之利益,或亦可能產生損失。
  • 51 -
大台北商銀依資產及負債之性質採用適當之分組方式作到期分
析以評估流動能力,茲列示到期分析:




















一個月以內 超過一個月至


超過六個月至


超過一年
至七年者
超過七年者
資 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金融資產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
應收款項
貼現及放款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其他金融資產

資產合計

負 債
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金融負債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應付款項
存款及匯款

負債合計

淨流動缺口













$ 1,001,766
8,131,220
486,391
618,848
183,007
2,662,704
-
-

-

13,083,936

2,730,770
2,352
2,750,831
187,009

4,262,772


9,933,734

$ 3,150,202


































$ -

387,274

-

-

34,314

9,993,610

1,358,691

1,574,596

-

13,348,485


-

-

-

426,728
14,134,173

14,560,901

($ 1,212,416)



















$ -

-

-

-

-
14,326,587

-

1,163

-

14,327,750


-

-

-

-

-


-

$ 14,327,750

















$ 1,001,766
11,692,773

486,391

618,848

262,161
34,401,068

2,509,564

2,759,410

7,214
53,739,195

2,730,770

2,352

2,750,831

743,339
44,830,644
51,057,936
$ 2,681,259

一個月以內 超過一個月至


超過六個月至


超過一年
至七年者
超過七年者
資 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金融資產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
應收款項
貼現及放款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其他金融資產

資產合計

負 債
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應付款項
存款及匯款

負債合計

淨流動缺口





$ 765,463
7,130,109
78,767
1,013,168
121,369
1,265,573
-
25,000

-

10,399,449

1,024,171
2,348,164
121,352

4,319,860


7,813,547

$ 2,585,902















$ -

326,693

-

-

45,349

4,148,857

-

676,691

-


5,197,590


-

500,602

104,268
12,404,744

13,009,614

($ 7,812,024)















$ -

373,040

-

-

12,301

3,097,052

1,061,466

341,786

-


4,885,645


-

-

20,009
14,164,564

14,184,573

($ 9,298,928)















$ -

258,364

-

-

22,155

8,317,028

1,157,688

2,375,148

7,214

12,137,597


-

-

210,903

9,810,254

10,021,157

$ 2,116,440















$ -

-

-

-

-
15,533,666

-

1,177

-

15,534,843


-

-

-

-


-

$ 15,534,843















$ 765,463

8,088,206

78,767

1,013,168

201,174
32,362,176

2,219,154

3,419,802

7,214
48,155,124

1,024,171

2,848,766

456,532
40,699,422
45,028,891
$ 3,126,233

4. 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大台北商銀所持有之浮動利率資產及所承擔之浮動利率債
務,可能因市場利率變動使該資產及負債之未來現金流量產生
波動並導致風險,惟經大台北商銀評估後,實務營運上以控管
淨流動缺口,以降低因利率變動而導致之現金流量風險。
  • 52 -

( ) 大台北商銀金融商品公帄價值之層級資訊列示如下:

以公帄價值衡量之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 產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
損益之金融資產
股票投資

債券投資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股票投資
債券投資
基金受益憑證
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 產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
損益之金融資產
負 債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
損益之金融負債
合 計

以公帄價值衡量之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 產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
損益之金融資產
股票投資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股票投資
債券投資
其 他
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 產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
損益之金融資產
合 計





















$ 10,343 $ 10,343
50,179
50,179

639,322
639,322
1,676,684
1,374,353

193,558
193,558

425,869
-
(
2,352)

-

$ 2,993,603
$ 2,267,755












$ - $ -

-
-

-
-

302,331
-

-
-

425,869
-
(
2,352)

-
$ 725,848
$ -












(







(
$ -

-

-

-

-

-

-
$ -




$ 13,767

861,968
1,161,433
195,753

65,000

$ 2,297,921




$ 13,767

861,968

859,114

195,753

-

$ 1,930,602




$ -

-

302,319

-

65,000

$ 367,319






















$ -

-

-

-

-
$ -

四二、 風險控制及避險策略

  大台北商銀訂有書面風險管理政策,其涵蓋整體營運策略及風險
管理哲學。全面性風險管理計畫係將潛在不利於經營績效之影響最小
化,董事會並已通過書面整體風險管理政策及針對特定風險之制定書
面政策(例如信用風險、市場風險、作業風險、流動性風險、國家風
  • 53 -
險等)。董事會為最高風險管理單位,每年複核此書面政策並且每季複
核實際處理情形,以確保風險管理政策被確實執行。
  大台北商銀設有風險管理委員會及風險管理部,授與風險權限及
賦予相關部門權責,以確保風險管理之順利運作。風險管理委員會主
任委員由總經理擔任,主任委員未能主持會議時,由代行其職務之副
總經理代理。該委員會之掌理及審議事項如下:

( ) 監控資本適足性。

( ) 衡量及監控流動性風險。

( ) 各項業務風險管理。

( ) 資產品質及分類之評估與覈實提列備抵損失。

( ) 資訊安全防護機制及緊急應變計畫。

  風險管理委員會之各委員,依其部門業務性質及職掌範圍,訂定
各項風險管理衡量指標,並向風險管理委員會呈報,提供高階主管決
策之參考。
  • 54 -

四三、 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八號規定銀行財務報表應揭露之資訊

( ) 資產品質

項 目
項 目


























































































逾期放款金額


1









2
備抵呆帳金額








3
逾期放款金額


1









2
備抵呆帳金額








3
企業
金融
擔 保 - 3,425,609 - 28,785 - - 2,568,938 - 7,610 -
- 3,455,583 - 23,977 - - 1,715,346 - 5,127 -
消費
金融
住宅抵押貸款(註4 2,102 12,096,124 0.02% 85,493 4,067.22% 2,433 11,546,095 0.02% 35,812 1,471.93%
- - - - - - - - - -
小額純信用貸款(註5 3,572 96,780 3.69% 5,505 154.12% 20,443 139,591 14.64% 21,401 104.69%
其他(註6~~~~ 擔 保 18,528 15,038,143 0.12% 277,438 1,497.40% 28,490 15,987,270 0.18% 209,210 734.33%
無擔保 - 288,829 - 2,044 - 1,098 404,936 0.27% 1,938 169.13%
放款業務合計 24,202 34,401,068 0.07% 423,242 1,748.79% 52,464 32,362,176 0.16% 281,098 535.64%
項 目









逾期帳款金額 應收帳款餘額 逾期帳款比率 備抵呆帳金額





逾期帳款金額 應收帳款餘額 逾期帳款比率 備抵呆帳金額





信用卡業務 - - - - - - - - - -
無追索權之應收帳款承購業務
(註7
- - - - - - - - - -
免列報逾期放款或逾期應收帳款















免列報逾期放款總餘額 免列報逾期應收帳款總餘額 免列報逾期放款總餘額 免列報逾期應收帳款總餘額
經債務協商且依約履行之免列金額(註8 - - - -
債務清償方案及更生方案依約履行(註9 7,730 - 7,594 -
合 計 7,730 - 7,594 -
  • 55 -

  • 1 : 逾期放款係依「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 款呆帳處理辦法」規定之列報逾期放款金額;信用卡逾期帳 款係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四年七月六日金管銀 (四)字第 0944000378 號函所規定之逾期帳款金額。

  • 2 : 逾期放款比率 = 逾期放款/放款總額。

  • 3 : 放款備抵呆帳覆蓋率 = 放款所提列之備抵呆帳金額/逾放金 額。

  • 4 : 住宅抵押貸款係借款人以購建住宅或房屋裝修為目的,供本 人或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所購(所有)之住宅為十足擔保並設 定抵押權予金融機構以取得資金者。

  • 5 : 小額純信用貸款係指適用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四 年十二月十九日金管銀(四)字第 09440010950 號函規範, 且非屬信用卡、現金卡之小額純信用貸款。

  • 6 : 消費金融「其他」係指非屬「住宅抵押貸款」、「現金卡」、「小 額純信用貸款」之其他有擔保或無擔保之消費金融貸款,不 含信用卡。

  • 7 : 無追索權之應收帳款業務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 四年七月十九日金管銀(五)字第 0945000494 號函規定,俟 應收帳款承購商或保險公司確定不理賠之日起三個月內,列 報逾期放款。

  • 8 : 經債務協商且依約履行之免列報逾期放款總餘額及經債務協 商且依約履行之免列報逾期應收帳款總餘額係依行政院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五年四月二十五日金管銀(一)字第 09510001270 號函規定揭露。

  • 9 : 債務清償方案及更生方案依約履行而免列報逾期放款總餘額 與債務清償方案及更生方案依約履行而免列報逾期應收帳款 總額餘係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七年九月十五日 一

  • 金管銀 ( ) 字第 09700318940 號函規定揭露。

  • 56 -

( ) 信用風險集中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排名










授信總餘額 占本期淨值
比例(%)











授信總餘額 占本期淨值
比例(%)
1 N公司(集團) 413,000 8.62% C公司(集團) 280,000 5.97%
016811不動產租售業 011151紡熾製成品製造業
2 V公司(集團) 400,000 8.34% A公司(集團) 239,000 5.09%
016811不動產租售業 014100建築工程業
3 A公司(集團) 296,000 6.17% B公司(集團) 213,100 4.54%
014100建築工程業 014100建築工程業
4 B公司(集團) 244,100 5.09% D公司(集團) 187,504 4.00%
014100建築工程業 014100建築工程業
5 S公司(集團) 200,000 4.17% F公司(集團) 174,000 3.71%
011151紡熾製成品製造業 019322視聽及視唱業
6 T公司(集團) 200,000 4.17% G公司(集團) 170,200 3.63%
015010運輸業 011119其他紡紗業
7 O公司(集團) 200,000 4.17% H公司(集團) 143,800 3.06%
17721汽車租賃業 016811不動產租售業
8 W公司(集團) 200,000 4.17% I公司(集團) 132,457 2.82%
016700不動產開發業 012613 半導體封裝及測試業
9 C公司(集團) 196,000 4.09% Q公司(集團) 114,694 2.44%
011151紡熾製成品製造業 016811不動產租售業
10 D公司(集團) 195,257 4.07% R公司(集團) 100,000 2.13%
014100建築工程業 014841汽車零售業
  • 註: 1. 依對授信戶之授信總餘額排序,列出非屬政府或國營事業之 前十大企業授信戶名稱,若該授信戶係屬集團企業者,將該 集團企業之授信金額予以歸戶後加總列示,並以「代號」加 「行業別」之方式揭露,若為集團企業,應揭露對該集團企 業暴險最大者之行業類別,行業別係依主計處之行業標準分 類填列至「細類」之行業名稱。

  • 集團企業係指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 上市審查準則補充規定」第六條之定義者。

  • 授信總餘額係指各項放款(包括進口押匯、出口押匯、貼現、 透支、短期放款、短期擔保放款、應收證券融資、中期放款、 中期擔保放款、長期放款、長期擔保放款、催收款項)、買入 匯款、無追索權之應收帳款承購、應收承兌票款及保證款項 餘額合計。

  • 57 -

( ) 孳息資產與付息負債之帄均值及當期帄均利率

資 產
存放銀行同業
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
貼現及放款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負 債
同業拆放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儲蓄存款
資 產
存放銀行同業
存放央行及拆借銀行同業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
融資產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
貼現及放款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負 債
同業拆放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儲蓄存款








$ 42,740
9,607,095
1,735,409
34,224,111
1,749,782
2,939,080
2,551,197
2,595,328
2,981,246
9,351,150
31,468,340



帄均利率%
0.04
0.86
0.86
2.23
1.39
2.55
0.70
0.86
0.15
1.08
0.95





$ 5,608
6,389,821
-
641,906
31,653,062
1,395,434
3,520,638
728,844
2,808,957
2,442,829
6,238,284
29,753,599
帄均利率%
0.10
0.67
-
0.60
2.06
1.31
3.14
0.49
0.54
0.12
0.84
0.80
  • 58 -

( ) 利率敏感性資訊

利率敏感性資產負債分析表(新台幣)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190天(含) 91180
(含)
181天至1
(含)
1年以上
利率敏感性資產 42,530,158 1,684,278 2,725,336 3,668,007 50,607,779
利率敏感性負債 33,521,461 4,608,105 10,657,393
650,342
49,437,301
利率敏感性缺口 9,008,697 (2,923,827) (7,932,057) 3,017,665 1,170,478
淨 值 4,793,670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 102.37
利率敏感性缺口與淨值比率% 24.42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190天(含) 91180
(含)
181天至1
(含)
1年以上
利率敏感性資產 37,118,850 1,483,526 1,523,739 4,698,362 44,824,477
利率敏感性負債 30,263,027 3,292,209 8,721,898 1,429,263 43,706,397
利率敏感性缺口 6,855,823 (1,808,683) (7,198,159) 3,269,099 1,118,080
淨 值 4,688,506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 102.56
利率敏感性缺口與淨值比率% 23.85
  • 註: 1. 本表填寫總行及國內外分支機構新台幣部分(不含外幣)之 金額。

  • 利率敏感性資產及負債係指其收益或成本受利率變動影響之 孳息資產及付息負債。

  • 利率敏感性缺口=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

  •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 負債(指新台幣利率敏感性資產與利率敏感性負債)。 利率敏感性資產負債分析表(美元)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單位:美元仟元,%

190
(含)
91180
(含)
181天至1
(含)
1年以上
利率敏感性資產
25,542

-

-

-

25,542
利率敏感性負債
7,639

147

701

1

8,488
利率敏感性缺口
17,903
(
147)
(
701)
(
1)
17,054
淨 值 -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 300.92
利率敏感性缺口與淨值比率% -
  • 59 -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單位:美元仟元,%

190
(含)
91180
(含)
181天至1
(含)
1年以上
利率敏感性資產
14,766

-

-

-

14,766
利率敏感性負債
7,256

60

710

-

8,026
利率敏感性缺口
7,510
(
60)
(
710)
-
6,740
淨 值 -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 183.98
利率敏感性缺口與淨值比率% -
  • 註: 1. 本表填報總行及國內分支機構海外分支機構合計美元之金 額,不包括或有資產及或有負債項目。

  • 利率敏感性資產及負債指其收益或成本受利率變動影響之孳 息資產及付息負債。

  • 利率敏感性缺口=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

  •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 負債(指美元利率敏感性資產與利率敏感性負債)

( ) 獲利能力

單位:%
單位:%




三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資產報酬率

0.02
0.35



0.02
0.31
淨值報酬率

0.19
3.55



0.19
3.20


6.00
50.09
  • 註: 1. 資產報酬率=稅前(後)損益/帄均資產。

  • 淨值報酬率=稅前(後)損益/帄均淨值。

  • 純益率=稅後損益/淨收益

  • 稅前(後)損益係指當年一月累計至該季損益金額。

  • 60 -

( ) 資產及負債之到期分析

新台幣到期日期限結構分析表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130
31天至90 91天至180 181天至1 超過1
主要到期資金流入 56,390,227 13,175,643 4,543,069 3,172,478 5,494,717 30,004,320
主要到期資金流出 70,230,704 10,418,012 8,934,269 7,883,955 15,280,089 27,714,379
期距缺口 (13,840,477) 2,757,631 (4,391,200) (4,711,477) (9,785,372) 2,289,941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130
31天至90 91天至180 181天至1 超過1
主要到期資金流入 49,605,046 9,756,060 2,593,925 2,603,918 4,893,432 29,757,711
主要到期資金流出 62,634,271 8,587,529 8,135,081 9,147,436 19,329,442 17,434,783
期距缺口 (13,029,225) 1,168,531 (5,541,156) (6,543,518) (14,436,010) 12,322,928
註:本表僅含總行及國內分支機構新台幣部分(不含外幣)之金額。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130
31天至90 91天至180 181天至1 超過1
主要到期資金流入 30,439 23,417 7,022 - - -
主要到期資金流出 30,441 24,890 4,701 147 702 1
期距缺口 (
2)
(
1,473)
2,321 (
147)
(
702)
(
1)

美元到期日期限結構分析表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130
31天至90 91天至180 181天至1 超過1
主要到期資金流入 19,552 19,552 - - - -
主要到期資金流出 19,552 15,546 3,235 60 711 -
期距缺口 - 4,006 (
3,235)
(
60)
(
711)
-
  • 註: 1. 本表填報總行及國內分支機構合計美元之金額,除非另有說 明,依帳面金額填報,未列帳部分不頇填報(如計畫發行可 轉讓定存單、債券或股票等)。

  • 註: 2. 如海外資產占全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十以上者,則另提供補 充性揭露資訊。

四四、 專屬期貨自營及經紀業務之特有風險

  客戶委託新光證券期貨部門從事期貨交易時,必頇繳交買賣金額
之一定比例為保證金。惟期貨交易保證金所引起之槓桿作用,可能使
客戶獲得鉅額利益或遭受重大損失,為免客戶之損失連帶影響新光證
  • 61 -
券之財務安全,故新光證券依規定,於每日依委託客戶未帄倉期貨契
約之市場結算價格計算其保證金及權利金專戶之變動情形,當保證金
因市場價格逐漸減少至規定之金額時,新光證券立即通知客戶補繳保
證金,若客戶未於規定期限內補繳時,新光證券得將客戶持有之期貨
契約逕予帄倉。

四五、 依期貨交易法相關規定 , 應符合財務比率之限制及其執行情形 - 新光證券 期貨部

法令依據:期貨商管理規則

單位:新台幣仟元
規定
條次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17 業主權益
(負債總額-期貨交易人
權益-買賣損失準備-違
約損失準備)
193,224
13,605
14.202 1
17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413,076
286,369
1.442 1
22 業主權益
最低實收資本額(註)
193,224

160,000
120.765% 60%
40%
22 調整後淨資本額
期貨交易人未沖銷部位
所需之客戶保證金總額
191,303
68,599
278.871% 20%
15%
單位:新台幣仟元
規定
條次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17 業主權益
(負債總額-期貨交易人
權益-買賣損失準備-違
約損失準備)
176,240
9,152
19.257 1
17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433,986
314,979
1.378 1
22 業主權益
最低實收資本額(註)
176,240

145,000
121.545% 60%
40%
22 調整後淨資本額
期貨交易人未沖銷部位
所需之客戶保證金總額
173,331
78,314
221.328% 20%
15%
註:「最低實收資本額」應依期貨商設置標準所定之資本額或指撥營運
資金計算。新光證券公司依指撥營運金計算。
  • 62 -

四六、 營運部門財務資訊

( ) 營運部門資訊

  合併公司一○一及一○○年第一季營運部門收入及營運結果揭
露如下:
露如下: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及費用
部門營業損益
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利息支出
處分投資利益
兌換損益
金融商品評價損益
什項收支
其 他
稅前淨利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及費用
部門營業損益
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利息支出
處分投資利益
兌換損益
金融商品評價損益
什項收支
其 他
稅前淨利



聚酯事業部
$ 8,913,480
(
8,675,597)

237,883
(
5,451 )
(
55,619 )
241,626
(
68,876 )
(
1,311 )
(
13,649 )

20,097
$ 354,700

金融證券部
$ 419,766
(
357,934)

61,832
-
-
9,627
-
(
1,005 )
7,153

12,213
$ 89,820
光電事業部
$ 1,163,258
(
1,109,522)

53,736
-
(
16,459 )
-
(
15,444 )
(
388 )
(
44,192 )

325
($ 22,422)


$ 14,417
(
7,021)

7,396
(
33 )
(
2,283 )
13,260
-
2,343
2,522
(
6,596 )
$ 16,609


$ 10,510,921
(10,150,074)

360,847
(
5,484 )
(
74,361 )
264,513
(
84,320 )
(
361 )
(
48,166 )

26,039
$ 438,707


聚酯事業部
$ 9,482,236
(
8,740,725)

741,511
(
22,665 )
(
33,331 )
8,936
46,850
(
27,623 )
(
47,747 )

19,769
$ 685,700
金融證券部
$ 420,809
(
314,389)

106,420
1,571
-
152,762
-
(
3,489 )
(
4,316 )

3,902
$ 256,850
光電事業部
$ 1,027,186
(
991,072)

36,114
(
2 )
(
13,787 )
-
2,805
(
70 )
(
36,088 )
(
5,333)
($ 16,361)


$ 894
(
30,522)
(
29,628)
359
(
41 )
5,050
(
4,816 )
-
18,011
(
10,978)
($ 22,043)

$ 10,931,125
(10,076,708)

854,417
(
20,737 )
(
47,159 )
166,748
44,839
(
31,182 )
(
70,140 )

7,360
$ 904,146
  合併公司從事聚酯、光電產品之產銷及金融證券等業務,上表
所列之營運部門收入係指部門對企業以外客戶之營業收入,合併公
司無部門間銷貨及轉撥交易。上表所列之部門營業損益係指各個部
門所賺取之利潤,不包含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租金收入、利息
收入、處分固定資產損益、處分投資損益、兌換損益、金融商品評
價損益、利息費用以及所得稅費用等。此衡量金額係提供予主要營
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予部門及評量其績效。
  • 63 -

  • ( ) 合併公司一○一及一○○年第一季營運部門資產揭露如下:

部門資產
聚酯事業部
金融證券部
光電事業部
其 他
部門資產總額




三月三十一日
$ 34,700,258
59,873,934
8,266,753

3,911,218
$ 106,752,163




三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 32,263,921
61,295,066
2,558,153
2,190,361
$ 98,307,501
  • ( ) 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三號「期中財務報表之表達及揭露」規 定,編製期中財務報表時,得不揭露產品別、地區別及重要客戶等 企業整體資訊。

四七、 其他事項

  合併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歐 元
日 圓
港 幣

泰 銖

非貨幣性項目
美 金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日 圓
歐 元
港 幣

泰 銖















$ 225,392
29.5100 $ 6,651,318
4,464
39.4100
175,926
223,754
0.3592
80,372
13,855
3.8020
50,677
100,430
4.6884
470,856
1,520,081
0.9632 1,464,142
57,014
29.5100 1,682,483
91,160
4.6884
427,395
68,085
29.5100 2,009,188
12,465
0.3592
4,477
1,069
39.4100
42,129
2,721
3.8020
10,354
49,246
4.6884
230,885
858,937
0.9632
827,328















$ 225,392
29.5100 $ 6,651,318
4,464
39.4100
175,926
223,754
0.3592
80,372
13,855
3.8020
50,677
100,430
4.6884
470,856
1,520,081
0.9632 1,464,142
57,014
29.5100 1,682,483
91,160
4.6884
427,395
68,085
29.5100 2,009,188
12,465
0.3592
4,477
1,069
39.4100
42,129
2,721
3.8020
10,354
49,246
4.6884
230,885
858,937
0.9632
827,328
單位:各外幣/新台幣仟元









單位:各外幣/新台幣仟元









單位:各外幣/新台幣仟元











$ 225,392
4,464
223,754
13,855
100,430
1,520,081
57,014
91,160
68,085
12,465
1,069
2,721
49,246
858,937


29.5100
39.4100
0.3592
3.8020
4.6884
0.9632
29.5100
4.6884
29.5100
0.3592
39.4100
3.8020
4.6884
0.9632


$ 141,061

5,801

251,611

2,104

216,465

642,546

71,084

8,041

81,274

1,330

798

-

171,468

-


29.4000
41.7100
0.3550
3.7770
4.5110
0.9767
29.4000
4.5110
29.4000
0.3550
41.7100
3.7770
4.5110
0.9767


$ 4,147,193

241,960

89,322

7,947

976,474

627,575
2,089,870

36,273
2,389,456

472

33,285

-

773,492

-
四八、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請參閱附表。
  • 64 -

四九、 事先揭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相關事項

合併公司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 九十九年二月二日發布之金管證審字第○九九○○○四九四三號函令 之規定,於一○○年度財務報表附註事先揭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以下稱「 IFRSs 」)之情形如下:

  • ( ) 金管會於九十八年五月十四日宣布之「我國企業採用國際會計準則 推動架構」,上市上櫃公司及興櫃公司應自一○二年起依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翻譯 並由金管會發布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及解釋函暨相 關指引編製財務報告。為因應上開修正,合併公司業已成立專案小 組,並訂定採用 IFRSs 之計畫,該計畫係由何奇峰協理統籌負責, 謹將該計畫之重要內容、預計完成時程及目前執行情形說明如下:





1.成立專案小組
2.訂定採用IFRSs轉換計畫
3.完成現行會計政策與IFRSs 差異之辨

4.完成IFRSs合併個體之辨認
5.完成IFRS1「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則」
各項豁免及選擇對公司影響之評估
6.完成資訊系統應做調整之評估
7.完成內部控制應做調整之評估
8.決定IFRSs會計政策
9.決定所選用IFRS1「首次採用國際會
計準則」之各項豁免及選擇
10.完成編製IFRSs開帳日財務狀況表
11.完成編製IFRSs 2012年比較財務資訊
之編製
12.完成相關內部控制(含財務報導流程
及相關資訊系統)之調整
主要執行單位
財會部門
財會部門
財會部門
財會部門
財會部門
資訊部門
內稽主管
財會部門
財會部門
財會部門
財會部門
資訊部門及
內稽主管
目前執行情形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執行中
執行中
  • 65 -

  • ( ) 合併公司評估現行會計政策與未來依 IFRSs 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所採 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存在之重大差異及影響說明如下:

  • 一○一年一月一日資產負債表項目之調節

資 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備抵銷貨與折讓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存 貨
其他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固定資產淨額/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
投資性不動產
無形資產
預付租賃款
遞延費用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

出租資產
其他資產
受託買賣借項
負 債
負債準備-流動
應計退休金負債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
土地增值稅準備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其他負債
受託買賣貸項
權 益
資本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保留盈餘
未實現重估增值
累積換算調整數/國外
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算之兌換差額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
實現損益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
淨損失

少數股權/非控制權益
中華民國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
$ 3,237,338

143,394


165,495

6,244,203

-

747,347

7,457,250
20,770,791
-
41,512
-
52,420

173,234
4,175,585

1,647,599

61,794
-
1,366,186
-
841,496

92,516
237,722

-
1,138,500

655,912
1,609,858
1,816,613

370,887

(
1,105,450 )
(
35,641 )
6,351,793




( $ 139,340 )
(
143,394 )
(
165,495 )
(
588,329 )
139,340
(
747,347 )
1,179,549
853,686

4,175,585
614,838
81,228
(
52,420 )
200,151
(
4,175,585 )
(
970,112 )
816,578
143,394
120,109
940
(
841,496 )
841,500
(
2,861 )
816,578
(
451,862 )
2,187,500
313,164
(
1,816,613 )
(
370,887 )

432,202


35,641
(
42,588 )
I
F
R
S
s
$ 3,097,998


-


-


5,655,874

139,340


-

8,636,799

21,623,477

4,175,585

656,350

81,228


-
373,385


-


677,487

878,372

143,394

1,486,295

940


-

934,016


234,861

816,578


686,638

2,843,412

1,923,022


-


-

(
673,248 )
-


6,309,205








三、六、九

六、八

四、十、十
二、十三

六、七八、
九、十二
十八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二、十四
十五
十八
十六
十七
十一~
三、十五~
十七
十七
十七

十二
十二、十
三、十五

說 明:

  • 一、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可隨時解約且不損及本金 之定期存款,列於現金項下。

  • 66 -

轉換至 IFRSs 後,定期存款期間超過三個月以上者, 通常不列為現金及約當現金。該存款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 報價,且具有固定或可決定收取金額,故存款期間超過三 個月以上者計 139,340 仟元,頇分類為其他金融資產。

  • 二、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銷貨退回係依經驗估計可 能發生之產品退回,於產品出售當年度列為銷貨收入之減

  • 項,並認列備抵退回作為應收帳款之減項。

  • 轉換至 IFRSs 後,原帳列備抵退回係因過去事件所產 生之現時義務,且金額或時點具有不確定性,故重分類為 負債準備(帳列流動負債項下)計 143,394 仟元。

  • 三、備用零件及維修設備之分類於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無明 文規定。轉換至 IFRS 後,備用零件及維修設備通常做為存 貨處理,並於耗用時認列相關損益。備用設備若預期使用 期間超過一個營業週期,則屬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備用 設備應從已達可供使用狀態時開始提列折舊,分類為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之備用零件則自使用日開始提計折舊,故 本期重分類調整增加不動產、廠房及設,並減少存貨 588,329 仟元。

  • 四、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依 其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無相 關之資產或負債者,依預期迴轉期間之長短劃分為流動或 非流動項目。

  • 轉換至 IFRSs 後,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一律分類為 非流動項目,故重分類減少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並增 加遞延所得稅資產 165,495 仟元。

  • 五、依現行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持有未於證券 交易所上市或未於櫃買中心櫃檯買賣之股票且未具重大影 響力者,應列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轉換至 IFRSs 後, 指定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或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 67 -

  • 衡量金融資產之權益工具投資,應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 產,並以公允價值衡量。 截至一○一年一月一日,合併公司將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重分類至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747,347 仟元;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調整增加 1,179,549 仟元;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 現損益調整增加 432,202 仟元。

  • 六、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遞延費用帳列其他資產項 下。

  • 轉換至 IFRSs 後,應將遞延費用依性質重分類至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無形資產、預付費用及長期預付費用, 故重分類增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4,064 仟元、無形資產 10,296 仟元及其他資產 18,060 仟元,並減少遞延費用 52,420 仟元。

  • 七、依會計科目定義,重分類調整增加投資性不動產並調整減 少出租資產(其他資產項下) 4,175,585 仟元。

  • 八、依會計科目定義,重分類調整增加商譽(無形資產項下) 並調整減少合併借項(其他資產項下) 604,542 仟元。

  • 九、依會計科目定義,重分類調整增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並 調整減少閒置資產(其他資產項下) 240,293 仟元。

  • 十、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所持有之土地使用權分類 為無形資產。

  • 轉換至 IFRSs 後,土地使用權係屬國際會計準則第 17 號「租賃」之適用範圍,應予單獨列為預付租賃款,故本 期重分類調整增加預付租賃款,並減少土地使用權各 81,228 仟元。

  • 十一、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集團公司間之未實現銷 貨,並無明文規定計算相關遞延所得稅所應適用之稅率。 轉換至 IFRSs 後,集團公司間之未實現銷貨致資產 帳面金額與課稅基礎間產生暫時性差異,於計算遞延所

  • 68 -

得稅所使用之稅率應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
稅率衡量,該稅率通常為買方所屬課稅轄區之稅率。
  • 故調整增加遞延所得稅資產及保留盈餘 4,843 仟元。

  • 十二、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 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所產生之未認列 過渡性淨給付義務應按預期可獲得退休金給付在職員工 之帄均剩餘服務年限,採直線法加以攤銷並列入淨退休 金成本。轉換至 IFRSs 後,由於不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員工福利」之過渡規定,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 務相關影響數應一次認列並調整保留盈餘。

  • 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精算損益係採用緩 衝區法按可獲得退休金給付在職員工之帄均剩餘服務年 限攤銷認列於損益項下。轉換至 IFRSs 後,依照國際會 計準則第 19 號「員工福利」規定精算之確定福利計畫精 算損益將選擇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下,於權益變 動表認列入保留盈餘,後續期間不予重分類至損益。 截至一○一年一月一日,合併公司因依國際會計準 則第 19 號「員工福利」之規定重新精算確定福利計畫, 並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規定,分別調整增加應計退休金負債 120,109 仟元 及預付退金(其他資產項下) 2,070 仟元;減少遞延退休 金成本(其他資產項下) 64,178 仟元、未認列為退休金 成本之淨損失 35,641 仟元、保留盈餘 175,347 仟元及非 控制權益 42,511 仟元;調整增加遞延所得稅資產 29,653 仟元、遞延所得稅負債 4 仟元及保留盈餘 29,649 仟元。

  • 十三、合併公司提供在職及退休員工之優惠存款超額利息,依 我國會計準則,並無相關規定,原則上按應計基礎認列; 惟依修正後「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 在職員工退休後優惠存款利率超過一般市場利率所產生 之超額利息,於員工退休時,應即適用國際會計準則公

  • 69 -

報第十九號「員工福利」規定,衡量並認列相關成本及 負債。已退休員工優惠存款之超額利息亦應依上開公報 規定處理,故調整增加員工福利負債準備 940 仟元,減 少保留盈餘 233 仟元及非控制權益 707 仟元,遞延所得 稅資產及保留盈餘調整增加 160 仟元。

  • 十四、依現行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土地因重估增值 所提列之土地增值稅準備,應列為長期負債。 轉換至 IFRSs 後,選擇於首次採用 IFRSs 時使用土 地重估後帳面金額作為認定成本者,相關土地增值稅準 備應重分類為遞延所得稅負債-土地增值稅。 故重分類調整增加遞延所得稅負債並調整減少土地 增值稅準備(其他負債項下) 841,496 仟元。

  • 十五、合併公司依法提列之壞帳損失準備不符 IAS 37 負債準備 定義,故調整減少壞帳損失準備(其他負債項下) 2,861 仟元,並調整增加保留盈餘 2,231 仟元及非控制權益 630 仟元。

  • 十六、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被投資公司增發新股而 投資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投資比例發生變動,而 使投資公司所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者,其增減數應 調整「資本公積-長期股權投資」及「長期股權投資」。 轉換至 IFRSs 後,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變動而 未喪失重大影響者,係視為推定取得或處分關聯企業部 分股權;對子公司之所有權權益變動而未喪失控制者, 應視為權益交易。此外,依台灣證券交易所發布之「我 國採用 IFRSs 問答集」,不符合 IFRSs 規定或未涉及公司 法及經濟部相關函令之資本公積項目,應於轉換日進行 相關調整。

截至一○一年一月一日,合併公司資本公積-長期 股權投資因上述調節調整減少 451,862 仟元。

  • 70 -

  • 十七、首次採用 IFRSs 時,原帳列股東權益項下之未實現重估 增值 1,816,613 仟元及累積換算調整數 370,887 仟元,因 選擇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豁免項目而轉入保留 盈餘,並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 十八、受託買賣借(貸)以原案法令規定以淨額表達,依據 IFRS , 因不符合資產負債相抵之條件,故按其性質重分類至各 科目。

2.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資產負債表項目之調節

資 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備抵銷貨與折讓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存 貨
其他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固定資產淨額/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
投資性不動產
無形資產
預付租賃款
遞延費用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

出租資產
其他資產
受託買賣借項
負 債
負債準備-流動
應計退休金負債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
土地增值稅準備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其他負債
受託買賣貸項
權 益
資本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保留盈餘
未實現重估增值
累積換算調整數/國外
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算之兌換差額
中華民國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
$ 4,199,256

155,965


159,689

6,497,884

-

799,127

8,010,127
20,729,963
-
41,282
-
47,125

214,957
4,165,203

1,609,150

-
-
1,378,633
-
841,496

95,612
202,498

213,531
1,122,021

655,912
1,917,737
1,816,613

341,558




( $ 133,835 )
(
155,965 )
(
159,689 )
(
424,188 )
133,835
(
799,127 )
1,243,449
686,113
4,165,203
615,019
77,213
(
47,125 )
196,748
(
4,165,203 )
(
960,445 )
2,159,950
155,965
97,833
940
(
841,496 )
847,129
(
2,861 )
2,159,950
(
188,810 )
2,187,500
75,597
(
1,816,613 )
(
370,887 )
I
F
R
S
s
$ 4,065,421


-


-


6,073,696

133,835


-

9,253,576

21,416,076

4,165,203

656,301

77,213


-

411,705


-


648,705

2,159,950

155,965

1,476,466

940


-

942,741


199,637

2,373,481


933,211

2,843,412

1,993,334


-

(
29,329 )








三、六、九

六、八


四、十一~
十三

六~十、十

十八

十二
十三
十四
四、十二、
十四
十五
十八
十六
十七
十一~
三、十六、
十七
十七
十八
(接次頁)
  • 71 -
(承前頁)

==> picture [379 x 9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說  明:
  • 一、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可隨時解約且不損及本金 之定期存款,列於現金項下。

轉換至 IFRSs 後,定期存款期間超過三個月以上者, 通常不列為現金及約當現金。該存款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 報價,且具有固定或可決定收取金額,故存款期間超過三 個月以上者計 133,835 仟元,頇分類為其他金融資產。

  • 二、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銷貨退回係依經驗估計可 能發生之產品退回,於產品出售當年度列為銷貨收入之減 項,並認列備抵退回作為應收帳款之減項。

轉換至 IFRSs 後,原帳列備抵退回係因過去事件所產 生之現時義務,且金額或時點具有不確定性,故重分類為 負債準備(帳列流動負債項下)計 155,965 仟元。

  • 三、備用零件及維修設備之分類於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無明 文規定。轉換至 IFRS 後,備用零件及維修設備通常做為存 貨處理,並於耗用時認列相關損益。備用設備若預期使用 期間超過一個營業週期,則屬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備用 設備應從已達可供使用狀態時開始提列折舊,分類為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之備用零件則自使用日開始提計折舊,故 本期重分類調整增加不動產、廠房及設,並減少存貨 424,188 仟元。

  • 72 -

  • 四、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依 其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無相 關之資產或負債者,依預期迴轉期間之長短劃分為流動或 非流動項目。

  • 轉換至 IFRSs 後,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一律分類為 非流動項目,故重分類減少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並增加 遞延所得稅資產 159,689 仟元。

  • 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同一納稅主體之流動 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應互相抵銷,僅列示其淨額;非流 動之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亦同。

  • 轉換至 IFRSs 後,企業有法定執行權利將當期所得稅 資產及負債互抵,且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與由同一稅捐 機關課徵所得稅之同一納稅主體(或不同納稅主體,但各 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預期清償或 回收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為 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有關者,始應將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互抵。

    • 故重分類調整增加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5,630 仟元。
  • 五、依現行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持有未於證券交易 所上市或未於櫃買中心櫃檯買賣之股票且未具重大影響力 者,應列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轉換至 IFRSs 後,指 定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或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金融資產之權益工具投資,應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 產,並以公允價值衡量。

  • 截至一○一年一月一日,合併公司將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重分類至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799,127 仟元;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調整增加 1,243,449 仟元;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 現損益調整增加 444,322 仟元。

  • 六、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遞延費用帳列其他資產項 下。

  • 73 -

  • 轉換至 IFRSs 後,應將遞延費用依性質重分類至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無形資產、預付費用及長期預付費用, 故重分類增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1,632 仟元、無形資產 8,962 仟元及其他資產 16,531 仟元,並減少遞延費用 47,125 仟元。

  • 七、依會計科目定義,重分類調整增加投資性不動產並調整減 少出租資產(其他資產項下) 4,165,203 仟元。

  • 八、依會計科目定義,重分類調整增加商譽(無形資產項下) 並調整減少合併借項(其他資產項下) 597,361 仟元。

  • 九、依會計科目定義,重分類調整增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並 調整減少閒置資產(其他資產項下) 240,293 仟元。

  • 十、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所持有之土地使用權分類 為無形資產。 轉換至 IFRSs 後,土地使用權係屬國際會計準則第 17 號「租賃」之適用範圍,應予單獨列為預付租賃款,故本 期重分類調整增加預付租賃款,並減少土地使用權各 77,213 仟元。

  • 十一、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集團公司間之未實現銷 貨,並無明文規定計算相關遞延所得稅所應適用之稅率。 轉換至 IFRSs 後,集團公司間之未實現銷貨致資產 帳面金額與課稅基礎間產生暫時性差異,於計算遞延所 得稅所使用之稅率應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 稅率衡量,該稅率通常為買方所屬課稅轄區之稅率。 故調整增加遞延所得稅資產 5,403 仟元、遞延所得稅 利益 560 仟元及保留盈餘 4,843 仟元。

  • 十二、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 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所產生之未認列 過渡性淨給付義務應按預期可獲得退休金給付在職員工 之帄均剩餘服務年限,採直線法加以攤銷並列入淨退休 金成本。轉換至 IFRSs 後,由於不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 74 -

  • 19 號「員工福利」之過渡規定,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 務相關影響數應一次認列並調整保留盈餘。

  • 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精算損益係採用緩 衝區法按可獲得退休金給付在職員工之帄均剩餘服務年 限攤銷認列於損益項下。轉換至 IFRSs 後,依照國際會 計準則第 19 號「員工福利」規定精算之確定福利計畫精 算損益將選擇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下,於權益變 動表認列入保留盈餘,後續期間不予重分類至損益。 截至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因依國際會 計準則第 19 號「員工福利」之規定重新精算確定福利計 畫,並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規定,分別調整增加應計退休金負債 97,833 仟元及預付退金(其他資產項下) 2,069 仟元;減少遞延 退休金成本(其他資產項下) 64,178 仟元、未認列為退 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35,641 仟元、保留盈餘 147,902 仟元 及非控制權益 40,306 仟元;調整增加遞延所得稅資產 25,866 仟元、遞延所得稅負債 3 仟元、遞延所得稅費用 3,787 仟元及營業費用 22,275 仟元。

  • 十三、合併公司提供在職及退休員工之優惠存款超額利息,依 我國會計準則,並無相關規定,原則上按應計基礎認列; 惟依修正後「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 在職員工退休後優惠存款利率超過一般市場利率所產生 之超額利息,於員工退休時,應即適用國際會計準則公 報第十九號「員工福利」規定,衡量並認列相關成本及 負債。已退休員工優惠存款之超額利息亦應依上開公報 規定處理,故調整增加員工福利負債準備 940 仟元及遞 延所得稅資產 160 仟元,減少非控制權益 707 仟元及保 留盈餘 73 仟元。

  • 十四、依現行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土地因重估增值 所提列之土地增值稅準備,應列為長期負債。

  • 75 -

轉換至 IFRSs 後,選擇於首次採用 IFRSs 時使用土 地重估後帳面金額作為認定成本者,相關土地增值稅準 備應重分類為遞延所得稅負債-土地增值稅。

故重分類調整增加遞延所得稅負債並調整減少土地 增值稅準備(其他負債項下) 841,496 仟元。

  • 十五、合併公司依法提列之壞帳損失準備不符合 IAS 37 負債準 備定義,故調整減少壞帳損失準備(其他負債項下) 2,861 仟元,並調整增加保留盈餘 2,231 仟元及非控制權益 630 仟元。

  • 十六、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被投資公司增發新股而 投資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投資比例發生變動,而 使投資公司所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者,其增減數應 調整「資本公積-長期股權投資」及「長期股權投資」。 轉換至 IFRSs 後,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變動而 未喪失重大影響者,係視為推定取得或處分關聯企業部 分股權;對子公司之所有權權益變動而未喪失控制者, 應視為權益交易。此外,依台灣證券交易所發布之「我 國採用 IFRSs 問答集」,不符合 IFRSs 規定或未涉及公司 法及經濟部相關函令之資本公積項目,應於轉換日進行 相關調整。

另,處分子公司部分持股並未喪失控制力時,中華 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係於處分日將長期股權投資 帳面價值及因長期股權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或其他股 東權益項目餘額按比例轉銷,以計算處分損益。轉換至 IFRSs 後,處分子公司部分持股但未喪失控制者,應視為 權益交易。

合併公司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規定,針對此類交易不予追溯採國際 會計準則第 27 號「合併及單獨財務報表」處理,故僅依 台灣證券交易所發布之「我國採用 IFRSs 問答集」規定,

  • 76 -

將不符合 IFRSs 規定或未涉及公司法及經濟部相關函令 之資本公積項目轉列保留盈餘。

  • 綜上,截至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調整 減少資本公積-長期股權投資 435,382 仟元及處分投資 利益 254,413 仟元,調整增加保留盈餘 451,862 仟元、非 控制權益 56 仟元、商譽 8,695 仟元及資本公積 - 處分子公 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246,572 仟元。

  • 十七、首次採用 IFRSs 時,原帳列股東權益項下之未實現重估 增值 1,816,613 仟元及累積換算調整數 370,887 仟元,因 選擇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豁免項目而轉入保留 盈餘,並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一○一年第一 季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損失 29,329 仟元在 IFRS 下視為其他綜合損益減項。

十八、受託買賣借(貸)以原案法令規定以淨額表達,依據 IFRS , 因不符合資產負債相抵之條件,故按其性質重分類至各 科目。

  1. 一○一年第一季綜合損益表項目之調節

==> picture [379 x 11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之豁免選項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係說明當企業首次採用 IFRSs 作為編製合併財務報表之基礎時 應遵循之程序。依據該準則,合併公司應建立 IFRSs 下之會計 政策,且追溯適用該等會計政策以決定轉換至 IFRSs 日(一○

  • 77 -
一年一月一日)之初始資產負債表,該準則對追溯適用之原則
提供若干豁免選項。合併公司採用之主要豁免選項說明如下:
企業合併

合併公司對轉換至 IFRSs 日前發生之企業合併,選擇不予 追溯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因此,於一○ 一年一月一日合併資產負債表中,過去企業合併所產生之商 譽、納入合併公司之相關資產、負債及非控制權益仍依一○○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先前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所認列之金額列 示。

  上述豁免亦適用於合併公司過去取得之投資關聯企業。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合併公司對所有在轉換至 IFRSs 日前已給與並已既得之股 份基礎給付交易,選擇豁免追溯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2 號 「股份基礎給付」之規定。 認定成本

合併公司於轉換至 IFRSs 日對部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與 投資性不動產選擇以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重估價值作 為該日之認定成本。其餘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投資性不動產 以及無形資產係依 IFRSs 採成本模式衡量,並追溯適用相關規 定。

員工福利

合併公司選擇將員工福利計畫有關之所有未認列累積精算 損益於轉換至 IFRSs 日認列於保留盈餘。 累積換算差異數

合併公司於轉換至 IFRSs 日選擇將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認定為零,並於該日認列於保留盈餘。 ( ) 轉換日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

依金管會於一○一年四月六日發布之金管證發字第一○一○○ 一二八六五號函令規定,首次採用 IFRSs 時,應就帳列股東權益項 下之未實現重估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因選擇適用國際財

  • 78 -

務報導準則第 1 號豁免項目而轉入保留盈餘部分,分別提列相同數 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但轉換日因首次採用 IFRSs 產生之保留盈餘增 加數不足提列時,得僅就因轉換採用 IFRSs 產生之保留盈餘增加數 予以提列。嗣後因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資產時,得就原提列特 別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分派盈餘。合併公司帳列未實現重估增 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轉入保留盈餘之金額分別為 1,816,613 仟元及 370,887 仟元,將予以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 ( ) 合併公司係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已翻譯並經金 管會認可之二○一○年 IFRSs 版本以及金管會於一○○年十二月二 十二日修正發布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作為上開評估之依 據。合併公司上述之評估結果,可能因未來主管機關發布規範採用 IFRSs 相關事項之函令暨國內其他法令因配合採用 IFRSs 修改規定 所影響,而與未來實際差異有所不同。

  • 79 -

附表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註一)









與交易人之關係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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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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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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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年第一季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纖工業公司
新纖工業公司
泰新公司
泰新公司
泰新公司
泰新公司
杭州華春公司
杭州華春公司
新光工業公司
新光工業公司
SSFC
新科光電
新科光電
新科光電
新科光電
新科光電
新科光電
泛亞聚酯
泛亞聚酯
泛亞聚酯
泛亞聚酯
泛亞聚酯
2
2
1
2
1
2
1
1
1
1
2
1
1
2
1
1
2
1
1
1
1
1
製造費用
應付費用
銷貨收入
銷貨成本
應收帳款
應付帳款
銷貨收入
應收帳款
銷貨收入
應收帳款
其他應付款
銷貨收入
其他收入
銷貨成本
租金收入
應收帳款
應付帳款
銷貨收入
製造費用減項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 24,000
6,581
549,542
692,314
310,392
251,417
75,049
97,102
40,962
54,318
53,677
541,519
9,870
4,639
6,939
365,846
4,871
235,209
27,503
227,605
19,327
29,273
一 般
一 般
請參閱註四
請參閱註四
請參閱註四
請參閱註四
請參閱註四
請參閱註四
請參閱註四
請參閱註四
一 般
請參閱註四
一 般
請參閱註四
一 般
請參閱註四
請參閱註四
請參閱註四
請參閱註五
請參閱註四
請參閱註四
一 般
-
-
5
7
-
-
1
-
-
-
-
5
-
-
-
-
-
2
-
-
-
-
(接次頁)
  • 80 -

(承前頁)



(註一)









與交易人之關係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1
2
3
3
3
3
3
3
3
3
3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友輝光電
友輝光電
SSFC
達輝光電
達輝光電
達輝光電
達輝光電
達輝光電
達輝光電
達輝光電
達輝光電
達輝光電
泛亞聚酯
達輝光電
達輝光電
達輝光電
友輝光電
友輝光電
邦新工業
邦新工業
邦新工業
邦新工業
邦新工業
邦新工業
新科光電
新科光電
香港日春
新輝光電
新輝光電
新輝光電
新輝光電
LOFO HIGH TECH
LOFO HIGH TECH
LOFO HIGH TECH
LOFO HIGH TECH
LOFO HIGH TECH
1
1
1
1
1
1
1
2
1
1
1
1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租金收入
銷貨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應收款
租金收入
其他應收款
銷貨收入
銷貨成本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其他收入
製造費用減項
銷貨成本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銷貨退回
其他應收款
應付帳款
營業費用分攤
營業費用
應付費用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應收利息
$ 2,753
6,450
2,088
2,552
7,774
3,082
25,343
2,100
7,134
17,423
3,508
21,643
47,824
61,882
48,219
6,789
2,617
6,939
2,238
3,004
42,314
9,796
292,857
15,143
一 般
請參閱註四
一 般
一 般
一 般
一 般
請參閱註四
請參閱註四
請參閱註四
一 般
一 般
請參閱註五
請參閱註四
請參閱註四
一 般
請參閱註四
一 般
請參閱註四
一 般
一 般
一 般
請參閱註四
一 般
一 般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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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接次頁)
  • 81 -

(承前頁)



(註一)









與交易人之關係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4
4
4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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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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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杭州華春
杭州華春
杭州華春
一○○年第一季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工業
新光工業
新光工業
泛亞聚酯公司
泛亞聚酯公司
泛亞聚酯公司
泛亞聚酯公司
泛亞聚酯公司
泛亞聚酯公司
邦新工業
邦新工業
邦新工業
邦新工業
邦新工業
邦新工業
邦新工業
新纖工業公司
新纖工業公司
泰新公司
泰新公司
杭州華春公司
杭州華春公司
3
3
3
1
1
1
1
1
1
1
1
1
2
1
1
2
2
2
2
2
1
1
租金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應付款
銷貨收入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製造費用減項
出售機器設備
銷貨收入
其他收入
製造費用減項
銷貨成本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應付帳款
製造費用
應付費用
銷貨成本
應付帳款
銷貨收入
應收帳款
$ 2,825
7,106
3,581
242,078
159,419
94,705
48,577
31,661
14,194
34,283
9,556
22,629
15,339
10,859
17,796
7,848
28,390
9,298
872,375
723,846
109,123
223,680
一 般
一 般
一 般
請參閱註四
請參閱註四
請參閱註四
請參閱註四
請參閱註四
請參閱註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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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閱註四
一 般
一 般
請參閱註四
請參閱註四
請參閱註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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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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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次頁)

  • 82 -

(承前頁)



(註一)









與交易人之關係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1
2
3
3
3
3
3
3
3
3
3
4
4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新光合纖公司
友輝光電
友輝光電
SSFC
達輝光電
達輝光電
達輝光電
達輝光電
達輝光電
達輝光電
達輝光電
達輝光電
達輝光電
杭州華春
杭州華春
新光工業公司
新光工業公司
SSFC
新科光電
新科光電
新科光電
新科光電
新科光電
新科光電
友輝光電
友輝光電
新科光電
新科光電
香港日春
新輝光電
新輝光電
LOFO HIGH TECH
LOFO HIGH TECH
LOFO HIGH TECH
LOFO HIGH TECH
LOFO HIGH TECH
LOFO HIGH TECH
LOFO HIGH TECH
新光工業
新光工業
1
1
2
1
1
1
1
1
1
1
1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銷貨收入
應收帳款
其他應付款
銷貨收入
其他收入
製造費用減項
租金收入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租金收入
其他應收款
銷貨成本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銷貨收入
應收帳款
銷貨成本
營業費用
應付帳款
應付費用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應收利息
租金收入
其他應收款
$ 31,872
140,789
53,677
564,076
9,781
3,857
6,711
360,265
6,502
7,427
3,631
42,930
38,624
48,040
25,761
22,355
203,008
4,882
104,055
26,709
31,483
187,945
8,149
9,580
3,383
請參閱註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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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請參閱註四
一 般
請參閱註四
一 般
請參閱註四
一 般
一 般
一 般
請參閱註四
請參閱註四
一 般
請參閱註四
請參閱註四
請參閱註四
一 般
請參閱註四
一 般
請參閱註四
一 般
一 般
一 般
一 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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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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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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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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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3 -

  • 註一: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 母公司填 0

  •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 3 種,標示種類即可:

  • 母公司對子公司。

  • 子公司對母公司。

  • 子公司對子公司。

  • 註三: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 科目者,以期末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四: 新光合纖公司對各關係人進銷貨之交易條件如下:




















華 春 成 品 市 價 open account 180
泰 新 成 品 市 價 市 價 open account 38 月結90
新光工業(杭州) 成 品 市 價 open account 180
新科光電 成 品 市 價 市 價 月結60 月結90
物料 市 價 市 價 月結60 月結30
邦新工業 成 品 根據某專業化纖權威雜誌之揭露售價 月結25
物料 月結30
友輝光電 成 品 市 價 月結90
泛亞聚酯 成 品 比照大宗客戶之售價 月結90
物料 市 價 月結30 月結30

友輝公司對關係人進貨之交易條件如下:





銷貨交易條件 進貨交易條件 收款條件 付款條件
新科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原 料 市 價 月結後60
  • 84 -

達輝公司對關係人進貨之交易條件如下:





銷貨交易條件 進貨交易條件 收款條件 付款條件
新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成 品 市 價 月結50
LOFO HIGH TECH FILM GmbH 成 品 市 價 月結30
LOFO HIGH TECH FILM GmbH 原 料 市 價 月結50

新科公司對關係人進貨之交易條件如下:





銷貨交易條件 進貨交易條件 收款條件 付款條件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成 品 市 價 市 價 月結90 月結60
市 價 市 價 月結30 月結60
友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成 品 市 價 月結60
新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成 品 市 價 月結90
達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成 品 市 價 月結90
新光工業(杭州)有限公司 回收酯粒 市 價 月結90
註五:為新纖公司提供管理性服務分攤之費用。
  • 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