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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FC — AGM Information 2015
Jul 23, 2015
51787_rns_2015-07-23_2a495f52-6357-4aee-b16f-9d2d5e6b5835.pdf
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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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國 內 郵資已付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4379號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人 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66-1號11樓 電話:(02)2311-8787(代表線) 營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下午4:30 (星期例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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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常會通知請即拆閱
國 內 郵 簡
(未書寫正確郵遞區號者,應按信函交付郵資) 郵簡內裝有附件,應作信函交付郵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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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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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股務代理部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會在辦理 股務業務之目的範圍內為處理或利用,相關資 料將依法令或契約之保存期限保存, 貴股東 如欲行使相關權利,請逕洽本股務代理部。
集保結算所「股東e票通」電子投票 www.stockvote.com.tw
股東 台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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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證券股務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兌換紀念品簽章處
代理部加蓋登 一0四年股東常會
一0四年股東常會
記章處
□親自
出席通知書 出席簽到卡
□委託
(委託出席者請勿填此聯) ※紀念品洽領須知
時間:104年5月28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整 1.貴股東如欲委託代理出席並領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2段123號16樓大禮堂
取紀念品(紳士襪一雙或其他
(新光人壽大樓)
股東: 等值紀念品),請至徵求事務地
戶號 股東戶號: 點(詳如第四聯)辦理。
2.採用電子投票及不委託出席股
東可於104年5月25日至104年5
股東: 持有股數: 月27日止(上午9:00至下午3:30
戶名
止),持本開會通知書至新光證
股 東 戶 名: 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
一段66-1號11樓)領取。
代 理 人 姓 名: 3.紀念品恕不郵寄,會後亦不補
發,股東會當日開會會場發放
年 月 日 代理人通訊地址: 僅限會議結束為止。
簽名或蓋章處
編號: 編號:
第
二 簽
聯 名
: 或
親 蓋
自 章
出
席
者
請
於
此
聯
簽
名 (
或
蓋 收
章 件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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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印 鑑 卡 股東戶號
股東戶名
國民身分證
統 一 編號
出生年月日
( ) 啟用日期:
聯絡電話 ( ) 依(八九)台財證(三)第五四一六六號函規定未成年股東印鑑卡須加蓋父母雙方印鑑。
戶籍地址
變更處
通 訊 處
變更處
電子信箱
股
東
原
留
印
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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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核對上列『股東印鑑卡』列印資料、並檢附身分證影本(未成年股東未領有身分證, 得以戶口名簿影本代替)一份寄回。
※電腦列印之股東印鑑卡資料若有不符或地址變更,敬請自行修正,並加蓋印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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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匯撥申請書
戶 名
戶 號
原 登 記 (無誤者免寄回)
銀行帳號
一、辦理匯款(限本人帳號)登記,請由左方依次填寫 原 留 印 鑑
,匯款處理費由股東現金股利中扣除。
二、現金股利低於(含)30元者,本公司將於發放日前
另行通知領取現金。
三、貴股東如未辦理變更或撤銷銀行帳號登記以致退
匯,需自行負擔退匯改寄支票之郵資費用。
四、此匯撥申請書請於104年5月28日前寄回。
銀行代號 銀行名稱 銀行存款帳號(分行別、科目、帳號、檢查號碼)
700
第
三
聯
郵 局 帳
局 號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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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一0四年股東常會委託書徵求人彙總名單 股東常會104年5月28日
| 第 四 聯 |
序號 | 徵 求 人 | 徵 求 場 所 名 稱 |
|---|---|---|---|
| 1 | 弘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弘捷) | 全通事務處理股份有限公司---全省徵求場所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11巷22號 電話:(02)2521-2335 (徵求股數限1000股(含)以上) |
|
| 2 | 宜殷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宜殷) | 長龍會議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全省徵求場所 地址:台北市博愛路80號 電話:(02)2388-8750 (徵求股數限1000股(含)以上) |
|
| 3 | 德岳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德岳) | 聯洲企管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全省徵求場所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襄陽路6號3樓 電話:(02)2382-5390 (徵求股數限1000股(含)以上) |
|
| 4 | 新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新光開發) | 台總股份有限公司---全省徵求場所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159號8樓 電話:(02)2765-1118 (徵求股數限1000股(含)以上) |
- 註:以上資料係屬彙總資料,股東如欲查詢詳細資料請上證基會網站(http://free.sfib.org.tw)查詢(公司代號: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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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人(股東) 編號
股 東 戶 號 持有股數 簽名或蓋章
姓名或名稱
徵 求 人 簽名或蓋章
戶 號
姓名或名稱
受 託 代 理 人 簽名或蓋章
戶 號
姓名或名稱
身分證字號
或統一編號
住 址
一 二
、 、
禁 發 所 電
止 現 檢 話
交 違 舉 :
付 法 , ︵
現 取 經 ○
金 得 查 二
或 及 證 ︶
其 使 屬 二
他 用 實 五
利 委 者 四
益 託 , 七
之 書 最 三
價 , 高 七
購 可 給 三
委 檢 予 三
託 附 檢 。
書 具 舉
行 體 獎
為 事 金
。 證 五
向 萬
集 元
保 ,
結 檢
算 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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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託 書 一、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 人,出席本公司104年5月28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議案未 勾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
-
1.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提請 承認案。 (1)○承認(2)○反對(3)○棄權
2.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提請 承認案。 (1)○承認(2)○反對(3)○棄權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理機構擔任 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書仍屬有效 (限此一會期)。
-
此 致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 104 年 月 日
徵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一0四年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
委託書用紙填發須知
- 一、股東親自出席者,不得以另一部份股權委託他人 代理,委託書與親自出席通知書均簽名或蓋章, 視為親自出席,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徵求人或受 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席。
一、本公司訂於民國一0四年五月二十八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正,假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2段123號16樓大禮堂(新光人壽 大樓),召開一0四年股東常會,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民國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2.審計委員會民國一 ○三年度財務決算表冊查核報告。3.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辦理情形報告。4.庫藏股執行情況報告。5.修訂本公司「誠 信經營守則」報告。6.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對本公司今年股東常會提案報告。(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民國一○三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提請 承認案。2.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提請 承認案。(三)臨時動議。 二、本公司一○三年度盈餘分配,經董事會決議如下:擬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696,898,562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42元,俟 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定除息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 轉讓、轉換及註銷或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等事由,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使股東配股配息率發生變 動者,授權董事會調整之。
- 二、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請徵求人提供徵 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彙 總之徵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徵求人與 擬支持被選舉人之背景資料及徵求人對股東會各 項議案之意見。
-
三、茲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一0四年三月三十日至一0四年五月二十八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登記。
-
四、檢奉 貴股東出席通知書及委託書各乙份,如決定親自出席,請於出席通知書上簽名或蓋章後,於開會當日辦理報到即 可(親自出席者免再寄回),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上午8時30分,如委託代理人出席請於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並填 妥代理人姓名、地址及簽章後,應於開會五日前送(寄)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 重慶南路1段66-1號11樓)。
-
三、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身 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
四、徵求人如為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東 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
五、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04年04月28日至104年05月25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 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依相關說明操作之。【網址 www.stockvote.com.tw】
-
五、其他議案事項性質依本規定列示。
-
六、如有股東徵求委託書,本公司將於民國104年4月27日製作徵求人徵求資料彙總表冊揭露於證基會網站,投資人如欲查 詢,可直接鍵入網址http://free.sfib.org.tw)至『委託書公告相關資料免費查詢系統』,點選『查詢委託書公告開會資料由 此進入』後,輸入查詢條件即可。(公司代號:1409)
-
六、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 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 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
七、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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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
-
貴股東
-
七、本公司本次股東常會委任新光證券股務代理部擔 任股東之受託代理人。
-
八、委託書格式如第五聯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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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