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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INT PRECISION TECHNOLOGIES (JIANGSU)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Mar 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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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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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6-014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 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 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 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未来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 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公司于 2026 年 6 月末完成本次发行,则分别假设所有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截至 2026 年 12 月末全部转股(即转股率为 100% 且转股时一次性全部转股)或截至 2026 年 12 月末全部未转股(即转 股率为 0%)两种情形。(该转股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 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 准。公司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5,000.00 万元,暂不考虑发行 费用等影响。假设公司于 2026 年 6 月底前完成本次可转债发行(该 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 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情况、发 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为 68.51 元/股(该价格 为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即 2026 年 3 月 3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实际初始转股价格根据公司募集 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为基础确定)。 该转股价格为模拟测算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 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 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 下修正。

  • 5、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

  • 况(包括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1,394.62 万元和 21,373.27 万元。假设公司 2025 年、202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持平、增长 5%、增长 10%进行测 算(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 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假设不考虑本次可转债票面利率的影响,仅为模拟测算需要, 不构成对实际票面利率的数值预测。

8、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如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现金/ 股票分红、增发及股票回购等其他会对公司股本产生影响或潜在影响 的情形。

9、假设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后全部以负债项目在财务报表中 列示。该假设仅为模拟测算财务指标使用,具体情况以发行完成后的 实际会计处理为准。

10、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时,未考 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上述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分红承诺,仅用于计算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的

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4 年度/
2024.12.31
2025 年度/
2025.12.31
2026 年度/2026.12.31
全部未转股 全部转股
总股本(股) 202,379,856 202,379,856 202,379,856 213,034,778
假设1:2025年度、202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万元)
21,394.62 21,394.62 21,394.62 21,394.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元)
21,373.27 21,373.27 21,373.27 21,373.2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8 1.06 1.06 1.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38 1.06 1.03 1.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1.38 1.06 1.06 1.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股收益(元/股)
1.38 1.06 1.03 1.03
假设2:2025年度、202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度增长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万元)
21,394.62 22,464.35 23,587.57 23,587.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元)
21,373.27 22,441.94 23,564.03 23,564.0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8 1.11 1.17 1.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38 1.11 1.14 1.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1.38 1.11 1.16 1.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股收益(元/股)
1.38 1.11 1.13 1.13
假设3:2025年度、202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度增长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万元)
21,394.62 23,534.08 25,887.49 25,887.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元)
21,373.27 23,510.60 25,861.66 25,861.66
项目 2024 年度/
2024.12.31
2025 年度/
2025.12.31
2026 年度/2026.12.31 2026 年度/2026.12.31
全部未转股 全部转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8 1.16 1.28 1.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38 1.16 1.25 1.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1.38 1.16 1.28 1.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股收益(元/股)
1.38 1.16 1.25 1.25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将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逐渐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但存在不能实 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利息。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一般 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 长会超过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每股收益。如 果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所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 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税后利润面临下降风 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 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每股 收益等指标可能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 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

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潜在摊薄作用。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 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分析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 简称“募投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 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分析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国内半导体设备精密零部件行业有影响力的企业之一,是 全球为数不多的已量产供应7nm 及以下国产刻蚀设备关键零部件的 制造商。公司的产品为应用于半导体设备领域及其他领域的各类精密 金属零部件。

本次募投项目系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扣 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主要用于半导体先进制程核心工艺金属器件扩 建项目、半导体先进制程核心工艺非金属材料及器件研发、生产新建 项目及半导体设备用陶瓷静电吸盘研发项目,是公司深化半导体核心 零部件布局、强化技术自主能力、拓展业务增长空间的关键布局,均 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推进,契合国家半导体产业链自主可控的产业政策、

行业高端化升级趋势及公司长期战略方向,具备明确的市场需求与良 好的经济效益前景。

五、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从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 备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 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 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公司填补即期 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 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 公司董事会将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按照原 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 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有完善的股东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 营相适应的、能充分独立运行的、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制定 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公司组织 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之 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 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 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 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 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 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 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 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 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 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资金管控风险,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四) 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和《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 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未 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规范 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股 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公 司章程》并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 七、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 承诺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事宜,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前述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 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 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且上述承诺 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 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事宜,郑 重作出以下承诺: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 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

  • 活动;

  • 4、承诺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

  •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5、承诺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

  •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 违反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 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作出关于填补回 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八、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

公司已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二次专门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