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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INT PRECISION TECHNOLOGIES (JIANGSU)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Jan 2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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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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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6-003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 锋精科”)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 案》,同意公司新增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路 6 号作为“无锡先研 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调整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保荐人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 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先锋精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1325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50,595,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9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1,217,55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2,224,342.92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出具的《江苏先锋精 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4483 号) 审验确认。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 存管理。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发布的《江苏先锋 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 单位:元/人民币 | |||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 |
| 1 | 靖江精密装配零部件制造基地扩容升级项目 | 163,771,000.00 | 142,908,846.45 |
| 2 | 无锡先研设备模组生产与装配基地项目 | 253,627,000.00 | 221,318,438.54 |
| 3 | 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74,652,600.00 | 65,142,894.35 |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94,949,400.00 | 82,854,163.58 |
| 合计 | 587,000,000.00 | 512,224,342.92 |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发布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公司决定增加先锋精科为“无锡先研 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新增江苏省靖江市作 为实施地点,具体如下:
| 项目名称 | 本次新增前实施主体/地点 | 本次新增后实施主体/地点 |
|---|---|---|
| 无锡先研精密制造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无锡先研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无锡先研”)(江苏省无锡市) |
无锡先研(江苏省无锡市)、先 锋精科(江苏省靖江市) |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发布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21),公司将“靖江精密装配零部件制造基地扩容升级项 目”的实施地点由靖江市新港大道 195 号 1 幢以及靖江市靖城镇柏一 村、旺桥村(靖江经济开发区新兴路 21 号-1)变更为靖江市新港大 道 195 号 1 幢以及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路 6 号、靖江经济开发区 新太路 1 号、靖江经济开发区新兴路 9 号;将“无锡先研设备模组生 产与装配基地项目”和“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新增 位于无锡市新吴区环普路 9 号环普国际产业园 4 号库、5 号库的租赁 厂房作为实施地点,同时,实施方式由使用自建厂房变更为使用自建 厂房及租赁厂房。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 方式如下:
1、靖江精密装配零部件制造基地扩容升级项目
| 内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实施方式 | 使用自建厂房、租赁厂房 | 使用自建厂房、租赁厂房 |
| 实施地点 | 靖江市新港大道195号1幢(自有房 产)以及靖江市靖城镇柏一村、旺桥 村(靖江经济开发区新兴路21号-1) (租赁房产) |
靖江市新港大道195号1幢(自有房 产)以及分别位于靖江经济技术开发 区新兴路6号、新太路1号、新兴路9 号的租赁房产 |
2、无锡先研设备模组生产与装配基地项目
| 内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实施方式 | 使用自建厂房 | 使用自建厂房、租赁厂房 |
| 实施地点 | 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东侧、南丰 一路北侧的拟自建厂房 |
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东侧、南丰 一路北侧的拟自建厂房、位于无锡市 新吴区环普路9号环普国际产业园4 号库、5号库的租赁厂房 |
3、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内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实施方式 | 使用自建厂房 | 使用自建厂房、租赁厂房 |
| 实施地点 | 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东侧、南丰 一路北侧的拟自建厂房、位于靖江市 新港大道195号自有厂房 |
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东侧、南丰 一路北侧的拟自建厂房、位于靖江市 新港大道195号自有厂房、位于无锡 市新吴区环普路9号环普国际产业园 4号库、5号库的租赁厂房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及原因
为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更好满足公司前瞻性技术研发需求, 公司拟增加租赁厂房(即靖江先捷航空零部件有限公司位于靖江经济 技术开发区新兴路 6 号的厂房)的部分区域作为“无锡先研精密制造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
本次调整完成后,“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
施方式、实施地点情况如下:
| 内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实施方式 | 使用自建厂房、租赁厂房 | 使用自建厂房、租赁厂房 |
| 实施地点 | 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东侧、南丰 一路北侧的拟自建厂房、位于靖江市 新港大道195号自有厂房、位于无锡 市新吴区环普路9号环普国际产业园 4号库、5号库的租赁厂房 |
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东侧、南丰 一路北侧的拟自建厂房、位于靖江市 新港大道195号自有厂房、位于无锡 市新吴区环普路9号环普国际产业园 4号库、5号库的租赁厂房、位于靖江 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路6号的租赁厂 房 |
同时,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于 2023 年 3 月, 期间随着客户需求升级、技术研发的深入,公司原定计划购买的研发
试验、工艺设备无法满足募投项目建设需求。因此,在不改变项目投 向和投资规模的前提下,公司拟调整“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 心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减“建筑工程费用”金额 725 万元、调 减“建筑工程其他费用”金额 87.50 万元,调增“研发设备投入”金 额 812.50 万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单位:万元/人民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差额 |
| 一 | 项目建设投资 | 5,210.63 | 5,210.63 | 0.00 |
| 1.1 | 建筑工程费用 | 875.00 | 150.00 | -725.00 |
| 1.2 | 建筑工程其他费用 | 87.50 | 0.00 | -87.50 |
| 1.3 | 研发设备投入 | 4,000.00 | 4,812.50 | 812.50 |
| 1.4 | 项目预备费 | 248.13 | 248.13 | 0.00 |
| 二 | 研发投入 | 2,254.63 | 2,254.63 | 0.00 |
| 总投资金额 | 7,465.26 | 7,465.26 | 0.00 |
经上述调整后,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仍为 7,465.26 万元,其中以募 集资金投入金额 6,514.29 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自筹资金补足。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投资总额、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存在变化。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 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基 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审慎调整,有利于加快募投项 目的产业化进度、保障募投项目有效管理和顺利实施,不会对募投项 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 存在新增募投项目风险及不确定性的情况,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四、募投项目后续实施的保障措施
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公司将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计划 和市场情况,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和资金使用 安排。同时,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 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及募 集资金使用的管理要求,定期对募投项目进行监督与评估,确保募集 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 案》,本次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先锋精科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 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涉及募 投项目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先锋精科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 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