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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INT PRECISION TECHNOLOGIES (JIANGSU)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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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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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5-013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公司已提前以电子邮 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非独 立董事 4 人,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游利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 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 细则》等相关内部规章制度,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 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 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内部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股东会赋 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围绕公司发展战略 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目标与任务,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结合公司董事会 2024 年运行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 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 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的议
案》
2024 年,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规 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对公司及相关主体的各项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结合 2024 年实际工作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4 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各自撰写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翰)》《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培刚)》《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赟)》。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听取。
(四)审议通过《关于 < 董事会 2024 年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 情况的专项报告 > 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等相关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对 2024 年度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独 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监管指引》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独立董事杨翰、沈培刚、于赟 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 > 的议案》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 票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 定,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
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维护公司与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公司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的议案》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并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4 年 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 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行为规范,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 整、清晰。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的《2024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 况。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的 议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和《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的议
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 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根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02,379,856 股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40,475,971.20 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将以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股数为基础进行计算。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基数,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 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 2.00 亿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等融资额度,授 权有效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上述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顺利进 行,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 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上 述授信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合作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决定申请授信 的具体条件(如合作银行、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合同、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保函、信用 证协议及担保协议等)。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 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的议案》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股票上市规则》《监管指 引》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公司就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 (上证公告〔2024〕13 号),深入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努力 通过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 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 场平稳运行。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五)审议《关于 <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 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董事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结合 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公司拟订了 2025 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董事游利、XU ZIMING、XIE MEI、杨翰、沈培刚、 于赟,上述六名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 成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 < 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 规定,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结合行业、地区的 经济发展水平,公司拟订了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游利、XU ZIMING、XIE MEI,上述三名董事作 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 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兆俊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 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 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 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 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保险。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9)。
本议案与全体董事存在利害关系,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无 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 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在经过相关审批程 序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 金进行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 式的议案》
为加快募投项目的产业化进度、保障募投项目有效管理和顺利实 施,公司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 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 14:00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