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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ing Airlines Co., 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18
Mar 2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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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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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18-015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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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持计划: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 公告,公司董事长王煜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王志杰先生等部分董事高管计划于 未来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 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票。本次增持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 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 趋势,实施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披露的《春秋航 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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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司董事长王煜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王志杰先生、副总裁 王刚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可先生、副总裁吴新宇先生、副总裁沈巍 先生、总飞行师滕石敏先生(以下简称“基金份额持有人”)出资人民币 17,000 万元设立“一村共富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共富 1 号基 金”或“本基金”),拟通过共富 1 号基金实施上述增持计划。共富 1 号基金 由上海一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将独立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于增持计划规定期间内购买公司股票,未设定购买价格区间,购买 金额不超过 17,000 万元。本基金份额持有人仅享有基金份额收益权,不直接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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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司股票,也不参与基金的具体管理。截至目前,共富 1 号基金已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完成私募证券基金管理协会备案工作,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董事长王煜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王志杰先 生、副总裁王刚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可先生、副总裁吴新宇先生、副总 裁沈巍先生、总飞行师滕石敏先生。
2、截止增持计划披露日(2018 年 1 月 25 日),董事长王煜先生持有上海春 翼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翼投资”)出资 436 万元,占股权比例 36.33%, 为春翼投资第一大股东、董事长。春翼投资持有公司 18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 2.25%。董事兼总经理王志杰先生、副总裁王刚先生、副总裁沈巍先生、财务 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可先生、副总裁吴新宇先生、总飞行师滕石敏先生等其他基金 份额持有人合计持有上海春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翔投资”)出资 354 万 元,占股权比例 14.74%。春翔投资持有公司 36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50%。上述人员持有春翔投资股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 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王志杰 | 120 | 5.00 |
| 王刚 | 20 | 0.83 |
| 沈巍 | 60 | 2.50 |
| 陈可 | 80 | 3.33 |
| 吴新宇 | 60 | 2.50 |
| 滕石敏 | 14 | 0.58 |
| 合计 | 354 | 14.74 |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增持主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3、截止本公告发布日,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除本次增持 计划外,未披露其他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及实施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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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内在价 值的认可、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认同,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东与 管理者的利益趋同,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春秋航空(601021)A 股股票。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拟以不超过 17,000 万元资金购买公司股票,未设 定购买价格区间。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1)公司董事长王煜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王志杰先生、副总裁王刚先生、财 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可先生、副总裁吴新宇先生、副总裁沈巍先生、总飞行师滕 石敏先生出资人民币 17,000 万元设立共富 1 号基金,拟通过共富 1 号基金增持公 司股票。共富 1 号基金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购买公司股票;
(2)基金募集总额:17,000 万元;
(3)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份额情况:
| 基金份额持有人 | 持有基金份额(万元) |
|---|---|
| 王煜 | 11,900 |
| 王志杰 | 1,666 |
| 陈可 | 1,666 |
| 沈巍 | 1,020 |
| 王刚 | 408 |
| 吴新宇 | 170 |
| 滕石敏 | 170 |
| 合计 | 17,000 |
(4)基金的存续期限:本基金预计存续期限为 3 年,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同意后,本基金可以提前终止或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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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资范围:投资于春秋航空(601021)的 A 股股票及具有良好流动性的 现金管理类金融工具;
(6)基金管理人:上海一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独立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投资经理由基金管理 人指定。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未设定价格区间。共富 1 号基金之基金管理人及 投资经理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 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18 年 1 月 25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 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果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 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7、本次拟增持股份计划的资金安排:个人合法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及其他 自筹资金。
8、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共富 1 号基金已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完成 私募证券基金管理协会备案工作,并将尽快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立基金股东 代码卡,在证券交易账户开立完成后实施购买股票计划。截至目前,共富 1 号基金 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 除权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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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的相关规 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