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pring Airlin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ug 23, 2017

57166_rns_2017-08-23_fa869da2-d0ad-4711-8c62-dda64d9688ec.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 picture [87 x 2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17-038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发行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向不超过十名无关联关系的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结合二级市场公司股价变化情况,为 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并满足募集资金需求,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慎重考 虑,公司拟对 2016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16 年 9 月 27 日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之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发行决议有效期进行调整。具体调整 如下:

一、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的调整

原议案内容:

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即2016年8月24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 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即43.71元/股(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 picture [87 x 2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 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 场情况,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 机构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为:

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即2017年8月24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 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即28.76元/股(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 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 场情况,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 机构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原议案内容:

“4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91,512,239股(含91,512,239股)。在前述范围 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及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 picture [87 x 2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 次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为:

“4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139,082,058股(含139, 082,058股)。在前述范 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及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 次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三、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调整

原议案内容:

“9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调整为:

“9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相关事项之日起

12个月。”

调整后的本次发行方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