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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ing Airline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Jun 5,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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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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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相关资料,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秋航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本次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关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本次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本次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李若山先生和郑培敏先生均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峰先生已承诺将尽快参加并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学习,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综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王正华先生、王煜先生、张秀智女士、王炜先生、王志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若山先生、郑培敏先生、陈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