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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ing Airline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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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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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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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 2025-011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市长宁区春秋航空总部办公楼 108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以电子方式发出,并予以确认 回复。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董事长王煜、董事王炜、王志杰、 独立董事李若山、郑培敏、金铭出席了现场会议,董事王正华、副董事长张秀智以 网络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王煜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全部 8 名 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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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5,438,030,112 元。公司 2024 年年度拟向股东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82 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 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总股本为 978,333,423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内 5,612,494 股,以此为基数 (以下简称“可分配股份”)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97,631,161.78 元(含税)。如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分配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3)。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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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为 1,620.27 万 元。

为加快推动公司战略实施,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保障其合 法劳动权益,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 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查,全体委 员均已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及高管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上海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北京春秋旅行社 有限公司、上海嘉景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 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 127,421.00 万元, 2026 年 1 月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 60,730.00 万元。

因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王正华、王煜、张秀智、王炜、王志杰作为控 股股东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需要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 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表决通 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4)。

  •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金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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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为春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SPV 公 司)、上海春秋置业有限公司、春秋航空飞机工程扬州有限公司以及上海春秋航空 器材科技有限公司等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 8.41 亿美元(含截至 目前已存续的担保余额及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2.18 亿美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不超过 6.23 亿美元,主要为其在引进飞机等重大资产、航空基地、机库建 设项目融资、工程建设项目款项支付等事项时提供担保;对新设全资子公司的担 保,也可在上述预计担保金额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但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的子公司所享有的担保额度不可调剂至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

批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为飞行学员申请培训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累计金 额不超过 7,000 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 需求情况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对外担保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金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5)。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飞机经营性租赁预算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5 年新签署不超过 6 架飞机的经营性租赁合同,租期不超过 12 年,将于 2026 年至 2027 年交付;同意公司在 2025 年签署不超过 8 架飞机的经营 性租赁续租合同,续租时间不超过 12 年。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 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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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向 36 家银行在总额不超过 746.75 亿元等值人民币额度内(最终金额 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申请办理各类经银行批准的信贷业务。

同意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在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具体确定每家银行的授信业务类 型、金额以及其他与信贷业务有关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 制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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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 <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 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 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春秋航 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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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王煜、董事王志杰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故回避表决。董事王正华与 王煜为父子关系,董事王炜与王煜为兄弟关系,董事王正华、王煜、张秀智、王 炜、王志杰同时也是控股股东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基于 谨慎性原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非关联委员审议 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 <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 > 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 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制定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董事长王煜、董事王志杰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故回避表决。董事王正华与 王煜为父子关系,董事王炜与王煜为兄弟关系,董事王正华、王煜、张秀智、王 炜、王志杰同时也是控股股东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基于 谨慎性原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非关联委员审议 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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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 1、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 会委员候选人等;

  • 2、授权董事会决定员工持股计划的修订和变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持股 计划约定的资金来源、管理方式变更等;

  • 3、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 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 划、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方式和管理方式等,同时根据变更后的 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相应修改相关计划文件;

  • 4、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 定;

  • 5、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 作出相应调整;若在实施过程中,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等情况,导 致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的,授权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延长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

  • 6、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 分配的全部事宜;

  • 7、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 8、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 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 有效。

董事长王煜、董事王志杰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故回避表决。董事王正华与 王煜为父子关系,董事王炜与王煜为兄弟关系,董事王正华、王煜、张秀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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炜、王志杰同时也是控股股东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基于 谨慎性原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 告》。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报告》。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第五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 项报告》。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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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经 营、财务状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且不存在不得再次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的情形,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的议案》

1、票面金额及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本金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具体发行规模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 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 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次公 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既可采取一次性发行, 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 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债券品种可以为单一期限品 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及期限构成提请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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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债券利率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5、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

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的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 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计息负 债、购买固定资产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决定的专项账户

中。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9、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 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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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公司债券的承销及上市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公司 债券发行结束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 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于前 述有效期内,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注册的,本决议有效期自动 延长至本次公司债券全部发行完毕之日或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公司债予以的核准/注 册文件的有效期届满之日(二者孰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以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关于公开发行 2025 年公司债券预案公告》(公 告编号:2025-018)。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 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本次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 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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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 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规模 等)、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 排、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 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司 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3、为本次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就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申请上市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审批、登记、 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执行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 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 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 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 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 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发行;

6、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关于公开发行 2025 年公司债券预案公告》(公 告编号:2025-018)。

(二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调整和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 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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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 10 亿元 (含 10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 270 天(含 270 天)。具体注册规模将以 公司在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 行有关的一切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交易商协会的注册,具体发行方 案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二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调整和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 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交 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 2 年 (含 2 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 行有关的一切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交易商协会的注册,具体发行方 案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二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 < 公司章程 > 的议案》

根据现行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作出相应修改。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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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变更相关的市场登记备 案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0)及《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二十九)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等 3 项公司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 资者利益,董事会同意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 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 实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审计人员的职责,发挥 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董事会同意制定《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制度。

(三十)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15 项公司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更好地保护广大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拟按照现行的《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 15 项制度进行全面梳 理与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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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制度》等 5 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制度。

(三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

间、地点以及审议事项等会议内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