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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ing Airline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Jul 2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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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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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2-032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 528 号二号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及于 2022 年 7 月 17 日以电子方式发出,并以电话进行了确认。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董事长王煜、董事王正华、王志杰 出席了现场会议,副董事长张秀智、董事杨素英、独立董事钱世政、陈乃蔚以及金 铭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王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并进行 了表决。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74,938,813 股(含 274,938,813 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过 35 亿元(含 35 亿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且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春秋航空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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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0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为保证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顺利推进,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 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24 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 顺利推进,同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24 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补充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 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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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于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 理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现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请股东大 会补充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事项:授权董 事会决定员工持股计划的修订和变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资金 来源、管理方式变更等;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员工持股 计划、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方式和管理方式等,同时根据变更后的员工持 股计划内容相应修改《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 有效。

董事王煜、王志杰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故回避表决。董事王正华与王煜为 父子关系,董事王正华、张秀智、杨素英、王煜同时也是控股股东上海春秋国际旅 行社(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 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在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 528 号二号楼二楼会议 室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补充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 2022 年员工持

  • 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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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