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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ing Airline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Nov 1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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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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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春秋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股东单位推荐, 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本次董事会提名王正 华、张秀智、杨素英、王煜、王志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名钱世政、陈乃蔚、吕超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认为:

1 、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公司法》、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 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 、被提名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政策监督及协调能力,其任职资格均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七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3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钱世政、陈乃蔚、吕超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提交上海证券交 易所审查。

二、对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认真研读了《关于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 议案》,并进行深入审核,议案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 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相关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没有对 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袁耀辉、郭平、吕超 2016 年11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