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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IC HYDROPOWER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Dec 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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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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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292 证券简称 远达环保 编号 临2017-044 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沈阳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参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公司参 股公司沈阳远达工程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拟投资金额1600 万元, 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沈阳远达股权为32%,将成为该公司第一大股 东。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参与沈阳远达的增资扩股,拟将沈阳远达打造成为大东北 区域综合环保产业平台,符合公司区域性发展的战略布局。

一、关联交易概述

沈阳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远达”)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达工 程”)的参股公司。为支持沈阳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提出的打造大 东北区域环保公司的发展设想,并将公司区域化环保平台公司做大做 强,公司拟参与沈阳远达的增资扩股,向沈阳远达投资1600 万元, 持股比例为32%。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成为沈阳远达第一大股东。

由于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国家电投集团所属三家参与本次增资

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 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 个月 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 交易发生相关的同一类型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 万元以上,且低于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1. 住 所 :和平区南五马路 129 号

2.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3. 法定代表人 :郭洪涛

  1.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5. 经营范围 :电力,热力供应,电力建设成套技术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经营情况: 2016 年度,总资产 92221 万元,净资产 63492 万

  • 元,经营收入为 1,387 万元,营业成本为 240 万元,净利润 98 万元。

  • (二)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 住 所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

2.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3. 法定代表人 :才延福

  1. 注册资本 :214631.40 万元

5. 经营范围 :火电、水电、新能源(包括风电、太阳能、分布式

能源、气电、生物质、核能等)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

销售、技术服务、项目建设委托管理;供热、工业供气、供水(冷、 热水)、制冷服务(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煤炭的采购与销售; 电站检修及运维服务;配电网、供热管网、供水管网的投资、建设、 检修和运营管理业务;汽车充电桩设施的建设和经营管理服务;粉煤 灰、石膏综合利用开发、销售;燃烧煤烟污染治理服务;自有房屋租 赁;电力项目科技咨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电力设施承试四级(申 请人在取得相关许可审批部门许可文件、证件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电站发电设备及附件的生产、开发和销售(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 营);电力设备加工、安装、检修;冷却设备安装、维护;工程管理 及设备试验服务;火电厂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 术服务;环境工程设计、环境污染治理运营;环保成套设备的研发、 销售;信息安全技术服务、咨询与评估。

6. 经营情况: 2016 年度,总资产 3007337.96 万元,净资产 859970.66 万元,经营收入为 440452.37 万元,营业成本为 351785.69 万元,净利润 1300.49 万元。

(三)元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 住 所 :沈阳高新区浑南产业区大德路 2 号 102 室

2.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3. 法定代表人 :王明策

4. 注册资本 :57,609.185581 万元

5. 经营范围 :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粉煤炭综合利用;电力物 资(国家专项审批的品种除外)销售;电力技术咨询、服务;电力工

程项目设计、施工、调试、设备检修、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经营情况: 2016 年度,总资产 399289 万元,净资产 43443 万 元,经营收入为 214,268.28 万元,营业成本为 233,343.83 万元,净利 润-17,741.45 万元。

上述公司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方面相互独立。

三、沈阳远达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 称 :沈阳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住 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科幻路 9 号 104-110

法定代表人 :李井贵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5 年 03 月 03 日

营业期限 :2020 年 03 月 02 日

注 册 号 :91210112769571320P《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 :承接环境保护工程总承包及常规燃煤锅炉、火电机组 烟气脱硫及相关附属工程的施工;工业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经营管 理以及工程项目的总承包;承接电站环保工程施工设计,设备成套、 检修、维护等专项和专业技术服务;代理总公司技术转让给本公司受 权范围之内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

进口业务;代理总公司进行电力、环保新技术、新产品开发、销售及 技术咨询服务;石膏、石灰石、炉灰、粉煤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资产状况

2016 年度,总资产为 5687 万元,净资产为 2134 万元、营业收 入为 8,537 万元,营业成本为 7,817 万元,净利润 144 万元。2017 年 1-11 月,总资产 5306 万元,净资产 2006 万元,营业收入 4,720.75 万元,营业成本为 3,992.91 万元,利润总额 1.7 万元;2017 年 1-11 月财务数据未经过审计。

(三)沈阳远达股权变更情况

沈阳远达原股东为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鞍山 腾鳌特区东腾经济开发公司(简称:东腾公司)、东北电开发全资子公 司(简称:东北电开),分别持有40%,35%,25%股权。由于东腾公司 和东北电开为一致行动人,由东北电开合并沈阳远达报表。2017 年 12 月,沈阳远达股权变更,除远达工程公司以外的几家股东股权进 行了调整,现有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400 40.00%
东北电力开发公司 200 20.0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 20.00%
元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 20.00%
合计 1000 100.00%

四、本次拟参与沈阳远达增资扩股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沈阳远达增资扩股的情况

沈阳远达现有注册资本1000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增加到5000 万元,拟增资额度为4000 万元。经各股东方协商一致,远达工程将 本次40%的增资权让渡给我公司。公司向沈阳远达投资1600 万元, 持股比例为32%,成为沈阳远达新增股东。其他股东东北电开、吉林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股份”)、元通发电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元通发电”)均按原20%的出资比例认缴增资,增资 额均为800 万元。

(二)定价原则

各股东方按持股比例以1 元/股的价格同比例增资。各 增资股东方均以货币方式增资。

(三)发行后股东及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对沈阳远达增资拟于2017 年12 月31 日前完成。增资完成 后,各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后,各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600 32.00%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400 8.00%
东北电力开发公司 1000 20.0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000 20.00%
元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00 20.00%
合计 5000 100.00%

增资完成后,除远达工程公司以外的其他三家单位不存在隶属关 系,远达环保成为第一大股东,由远达环保合并报表。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通过增资,成为沈阳远达第一大股东,拟将沈阳远达打造成 为大东北区域综合环保产业平台,符合公司区域性发展的战略布局。

通过增资扩股,有利于沈阳远达够直接参与大型环保设施的投标和承 接大型环保工程建设,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范围,进一步提升地 域影响力和经营业绩。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和经济效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参与沈阳远 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应到董事15 人,实到董事15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赞成1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方派出 的5 名董事回避表决,通过率100%。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参与沈阳远达环保工程 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主要目的是立足公司区域化环保平台的建设,通 过与当地企业的合作,做大做强东北区域环保平台。通过此次增资, 有利于沈阳远达能够直接参与大型环保设施的投标和承接大型环保 工程建设,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范围,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和经济 效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参与沈阳远 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是远达环保区域性发展的战略布局的 需要,符合远达环保战略发展方向,是公司搭建区域环保平台的一次 实践。通过与国家电投集团东北区域企业的合作,有利于扩大公司经 营规模,拓宽业务范围,进一步提升公司地域影响力和经营业绩。各 股东方按持股比例以1 元/股的价格同比例增资,定价依据合理。议 案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远达环保向沈阳远达投资,打造沈 阳远达成为远达环保大东北区域综合环保产业平台,是远达环保区域 性发展的战略布局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大股东国家电投集 团所属东北区域的公司共同对沈阳远达增资,通过与当地企业的合 作,有利于沈阳远达能够直接参与大型环保设施的投标和承接大型环 保工程建设,整合当地资源,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范围,进一步 提升地域影响力和经营业绩。上述议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议案内容合法有效、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在本议案的表决过程中,本次交易的关 联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回避了表决。同意该事项。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审计委员会意见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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