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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IC Green Energ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6
Jun 15, 2006
53865_rns_2006-06-15_44a71c9c-7fca-4bae-9ade-ca057ba905ce.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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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集人声明
2、重要提示
1
| "吉电股份""公司"指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 "征集人"指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 "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指公司拟于 | 2006 | 717 | 日召开的公 | |
| 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权"指公司董事会 |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行说明之外,下列词语应具如下意义:
英文名称:JILIN POWER SHARE CO .LTD.
股东代码:000875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工农大路 3088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5688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电话:0431—5603130 5687575 传真:0431—560325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征集事项: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拟审议的《吉
四、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
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本次征集投票委托仅对 2006 7 17 日召开的 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有效。
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详见刊登于 2006 6
1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吉
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 7 17 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06 7 13 日—2006 7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06 7
| 13 日至 | 2006 | 717 |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每个股票交易日上午 | 9:30—11:30 | ||||
|---|---|---|---|---|---|---|---|---|
| 下午 |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 2006 | |||||
| 7 | 13 | 9:30 | 2006 | 7 | 17 |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
| 2、股权登记日:2006 | 7 | 7 | ||||||
|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 5688 | 号紫荆花饭店 | ||||||
| 4、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
5、审议事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可以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 2006 7 17 日召开
公司董事会共有 9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董事会决定由董事会秘
(一)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至 2006 7 7 日下午收市
(二)征集时间:2006 7 8 —7 17 15:00 时。
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截至2006 7 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 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006 7 7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的方式送达征集人。同时,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 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该等文件应在本次征集投票
权时间截止(2006 7 17 15 00)之前送达,逾期则作无效处理;由于投
4
邮编:130022
| 联系电话:0431—5603130 | 5687575 | 传真:0431—5603250 |
|---|---|---|
| ------------------- | --------- | ----------------- |
| 1、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方为有效: | |||||
|---|---|---|---|---|---|
|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 | |||||
| 征集投票权时间截止(2006 | 7 | 17 | 15 | 00)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 |
|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并均由股东签字或盖章。 | |||||
|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 | |||||
| 息一致。 | |||||
| 以外的人。 |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 | ||||
| 2、其他 | |||||
| 1 | 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重复授权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 | ||||
| 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 | |||||
| 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 |||||
| 2)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 | |||||
| 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的,征集人将视为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 |||||
|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 | |||||
| 对征集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 成、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视为委托股东 | ||||
| 4)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 | |||||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日期:2006
- 1、请对该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 应栏内划" ",三者必选一项;多选,则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未做选择的,
- 2、本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