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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IC Green Ener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Oct 2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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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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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9

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拟以市场交易 方式转让持有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 参股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1 )基本情况

根据国资委关于“瘦身健体、提质增效”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 加快公司转型发展步伐,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公司拟将全资子公 —— “ ” 司 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松花江热电 )所持吉 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大公司”)15.054%的参股股权 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转让,首次挂牌价将不低于评估价。博大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7 月 31 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74,133.52 万元。

(2) 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九票赞同、0 票反对、0 ——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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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拟以市场交易方式转让持有吉林省博大生 化有限公司参股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 次公开挂牌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4)其他说明

公司将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对松花江热电所持博大公司 15.054% 股权进行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尚不明确,无 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转让的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松花江热电有 限公司所持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博大公司”) 15.054%的参股股权。

(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任公司

住所:吉林市吉林经济开发区三号街东侧

法定代表人:贾丹

注册资金:58,627.6 万元

经营范围:乙醇、变形燃料乙醇、乙二醇、DDGS 蛋白饲料、白 酒、粮食收购与销售。

(2)博大公司股权结构:长春吉粮天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持股 —— 比例 83.74%、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吉林松花江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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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5.054%、卢银存持股比例 1.206%。

(3)博大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是否经审计
2017 年 220,489 161,232 59,257 105,630 7,263
2018年7
月31 日
295,283 233,533 61,750 142,344 2,582

(4)博大公司的业务情况:博大公司主营产品为燃料乙醇、食 用酒精、DDGS 蛋白饲料、白酒等 2017 年通过技术改造后目前产能 为 55 万吨乙醇。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酒精总产量为 262,400.22 吨,蛋白饲料总产量为 219,922.64 吨,实现销售收入 142,344.2 万元, 产值达 169,686.57 万元,利润总额 2,649.7 万元。

(二)转让标的其他说明

  • 1.博大公司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主张权利,不存

  • 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 结等情况;

  • 2.博大公司股东长春吉粮天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表示不放弃本

  • 次交易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 3.公司不存在为博大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和为其提供财

  • 务资助的情形;

  • 4.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国有身份职工安置;

  • 5.经公司查询,松花江热电和博大公司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股权转让定价情况

(一)资产审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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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吉林省博大 生化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8]第 1-03129 号):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博大公司总资产为 2,952,827,312.05 元,净资产为 617,495,262.33 元;营业收入为 1,423,441,994.31 元,净利润为 25,819,870.17 元。

(二)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吉林松花江 热电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8)第 435 号),以 2018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 程序进行评估。博大公司的净资产账面值为 61,749.53 万元,评估 值为 74,133.52 万元,评估值增值 12,383.99 万元,增值率 20.06%。 公司持有博大公司 15.054%股权对应的评估值 11,157.09 万元。评估 值较账面值增幅的原因主要系土地和房屋建筑物增值影响。

博大公司 15.054%股权转让时,首次挂牌价将不低于前述资产 评估价格。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在确定交易对方后签署交易协议,最终转让 价格、支出款项的资金来源、交易标的交付状态、交付和过户时间 等协议主要内容目前无法确定。公司将按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及 时披露标的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

五、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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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次转让博大公司 15.054%股权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角度考 虑,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内部资产配置,有利于进一步加快转型发展 步伐。本次交易获取的投资收益,将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将持有的博大公司 15.054%股权 进行挂牌转让,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促 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整体资产赢利能力;评 估价值公允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做的审议通过《关于吉林电力股 —— 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拟以市场交易 方式转让持有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参股股权的议案》的决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吉林省博大生 化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8]第 1-03129 号)

3.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吉林松花江热 电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8)第 435 号)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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