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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YEA TECHNOLOGY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2
Apr 2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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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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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 2022 年 4 月修订)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强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职能,提高内部审计工作 质量,确保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数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 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的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浙江证监局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 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财务负责人应当向每位审计委员会委员全面汇 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五条 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十日内,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前一年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 人签字。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 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七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 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 审核;同时,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 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第九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 报告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本制度生效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 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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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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