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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YEA TECHNOLOGY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2

Apr 2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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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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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24 月修订)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规范 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 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 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是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统一管理部门,公司 各归口单位或相关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外报程序。

第二章 外部信息报送的管理及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 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 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 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 调研座谈等)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

第七条 在公司公开披露年度报告前,公司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 位提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对于外部单位提出的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无法 律法规依据的要求,公司应当拒绝报送。

第八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度报 告相关信息的,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业绩快报的披露内 容不得少于向外部信息使用人提供的信息内容。

第九条 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外部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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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应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保证不对外泄漏有关信息,并承诺在有关信息公告前 不买卖公司证券。

第十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 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具体流程如下:

(一)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涉及非公开信息时,由经办人员向被报送 单位的接收人员提供保密提示函,并要求接收方签署。

(二)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后,应将对外报送信息审批表、外部信息 使用人签署的保密承诺函及其提供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相关信息等材料交由证券投 资部保留存档,证券投资部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查。

第三章 责任追究及处罚

第十一条 公司依法定程序公告相关信息前,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 泄露其所知悉的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也不得利用所知悉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 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

第十二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 息,除非与公司同时披露该信息。

第十三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 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亦应在知悉后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应要求接收或使用公司 尚未公开信息的外部单位或个人严格遵守上述条款,履行《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所规定的信息保密和避免内幕交易的义务。

第十五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应严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使用公 司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利 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公司应当 及时向证券监管机构报告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公司依法收回其所得的收益;如涉 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本制度生效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 关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 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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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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