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OYEA TECHNOLOGY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2

Apr 29, 2022

53892_rns_2022-04-29_37b35f48-77aa-4b73-8692-efdabac06443.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24 月修订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具体审计工作、 日常联络工作、与审计相关的会议组织及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过半数委员为独立董事,委员中 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应当为 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席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 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方能生效,且补选出的委员就 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六)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及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 涉及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 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第十一条 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须由审计委员会形成审议意见并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后,董事会方可审议相关议案。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 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不应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 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 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 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准备,并提供公 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相关部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 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 (三)公司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

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四)公司内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 (五)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七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席(召集 人)主持,主席(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九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 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 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 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 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 有关信息或利用该信息获取非法利益。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或与本实施细则生效后颁布的法律、行政 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 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