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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YEA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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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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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作为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数源科技”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对相关业绩承诺方做出的关于本次重组的标的公司杭 州东部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股份”)、杭州诚园置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诚园置业”)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向杭州信科、苏州汉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东软股份 88.8309%股份,向数源软件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诚园置业50%股 权。本次交易对价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以现金方式支付 16,762.99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50,000万元,股份发行价格为7.53元/股,发 行股份数量为66,401,061股。同时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交易价格的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2020年7月3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数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1240号),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020年8月20日,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股转系统函 [2020]2881号”《关于东软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对数源科技 与交易对方杭州信科、苏州汉润就东软股份88.8309%股份的协议转让申请予以确 认;2020年10月1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编号“2009230001” 和“2009230002”《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数源科技与交易对方杭州信科、苏

州汉润已就东软股份88.8309%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 过户登记。

2020年9月24日,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诚园置业50%股权的工 商变更登记,并向诚园置业换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2MA27Y5K894)。

2020年10月13日,中汇会计师对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增资事宜进 行了验资,并出具了《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243 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10月12日,上市公司已收到数源软件园、杭 州信科、苏州汉润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66,401,061.00元,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后上市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将变更为378,753,525.00元。

2020年10月21日,数源科技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向数源软件园、 杭州信科、苏州汉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数源科 技本次新增发行股份66,401,061股(其中限售流通股为66,401,061股),发行后数 源科技总股数为378,753,525股。

二、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情况及补偿约定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关于东软股份业绩补偿协议》《关于东软 股份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关于诚园置业业绩补偿协议》,交易各方 一致确认,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期限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当年及其后两个会 计年度。若本次重组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实施完毕,则业绩补 偿期限为2020年、2021年、2022年;以此类推。

(一)关于标的公司东软股份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20]40号”《数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杭州东部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东软股份所对应的2020年度、2021 年度及2022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额为依据,杭州信科、苏州汉润承诺:若本次重 组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实施完毕,则东软股份2020年度、2021 年度和2022年度对应的实际净利润数额(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确定,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额”)分别不低于2,137.35万元、

3,242.65万元、3,209.55万元。若本次重组未能在2020年度实施完毕的,业绩补偿 期限相应顺延,顺延期间的承诺净利润数额等相关事宜由上市公司与杭州信科、 苏州汉润另行协商确定。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业绩补偿期限内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聘请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业绩补偿期限内每一会计年 度的实际净利润数额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与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同日出具, 以下简称“《专项审核报告》”),并将业绩补偿期限内每一会计年度出具的《专 项审核报告》中确定的净利润数额(按照当期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确定)作为实际净利润数额(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数额”)。

本次重组完成后,若标的公司在业绩补偿期限内任一会计年度的实际净利润 数额低于同期承诺净利润数额,杭州信科、苏州汉润应向上市公司补偿,且杭州 信科、苏州汉润应当优先以其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不足 部分由杭州信科、苏州汉润以现金方式补偿。

业绩补偿期限内每一会计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的30日内,由上市 公司确认并通知杭州信科、苏州汉润当期是否需要进行业绩补偿以及需要补偿的 股份数量,杭州信科、苏州汉润应在接到上市公司通知后30日内履行相应的补偿 义务,当期杭州信科、苏州汉润需履行补偿义务的股份数量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杭州信科、苏州汉润以股份方式向上市公司补偿当期实际净利润数额与同期 承诺净利润数额之间的差额部分,股份补偿的计算方式为: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承诺净利润数额-截至当期期末实际净利 润数额)÷业绩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额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作价-累 计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1)在计算应补偿股份数量时,若应补偿股份数小于零,则按零取值。

(2)假如上市公司在承诺年度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应补偿股份数进 行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3)假如上市公司在承诺年度内实施现金分配,现金分配的部分应作相应 返还,该等返还的现金应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内。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 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应补偿股份数量。

(4)如根据上述约定计算出的应补偿股份数非整数的,则以四舍五入方式 取整,相应差额调整计入应补偿现金数。

(5)如股份补偿数额不足以补偿时,差额部分由杭州信科、苏州汉润在股 份补偿的同时,向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应补偿现金数为:(应补偿股份数量 -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上述第(4)项因股份四舍五入取整 导致的差额(如有)。

各交易对方之间,以其各自持有的相应标的公司股份/股权的相对比例,分 别对上市公司承担业绩补偿责任(为避免歧义,杭州信科与苏州汉润分别按照 94.1270%和5.8730%的比例各自承担针对东软股份的业绩补偿责任);各交易对 方承担的业绩补偿以各自收到的交易对价为上限。

(二)关于标的公司诚园置业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20]38号”《数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杭州诚园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诚园置业所对应的2020年度、2021年度 及2022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额为依据,数源软件园承诺:诚园置业在业绩补偿期 限内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额总和(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确定,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额”)不低于9,226.31万元。

本次重组完成及业绩补偿期限届满后,若诚园置业在业绩补偿期限内实际净 利润数额低于承诺净利润数额,则诚园置业所对应的交易对方数源软件园应当向 上市公司补偿,且数源软件园应当优先以其基于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 行补偿,不足部分由数源软件园以现金方式补偿。

业绩补偿期限届满后,于业绩补偿期限届满后《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的30 日内,由上市公司确认并通知数源软件园是否需要进行业绩补偿以及需要补偿的 股份数量,数源软件园应在接到上市公司通知后30日内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数 源软件园需履行补偿义务的金额与股份数量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业绩补偿期限期末应补偿金额=(截至业绩补偿期限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 额-截至业绩补偿期限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额)÷业绩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 净利润数额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作价

业绩补偿期限期末应补偿股份数量=业绩补偿期限期末应补偿金额÷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格

(1)在计算应补偿股份数量时,若应补偿股份数小于零,则按零取值。

(2)假如上市公司在承诺年度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应补偿股份数进 行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3)假如上市公司在承诺年度内实施现金分配,现金分配的部分应作相应 返还,该等返还的现金应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内。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 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应补偿股份数量。

(4)如根据上述约定计算出的应补偿股份数非整数的,则以四舍五入方式 取整,相应差额调整计入应补偿现金数。

(5)如股份补偿数额不足以补偿时,差额部分由数源软件园在股份补偿的 同时,向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应补偿现金数为:(应补偿股份数量-已补偿 股份数量)×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上述第(4)项因股份四舍五入取整导致的差 额(如有)。

为避免歧义,数源软件园全部承担针对诚园置业的业绩补偿责任;数源软件 园承担的业绩补偿以其收到的交易对价为上限。 三、标的公司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一)标的公司东软股份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州东部软件园股份 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杭州东部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82.07万元。 因此,本次业绩承诺方案未调整前,标的公司东软股份2020年度未达到预期业绩 承诺,业绩承诺实现率为92.73%。

2020年上半年由于受到新冠疫情影响,根据2月初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 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审计署等发布的通知,以及浙江省政府相关通知,杭 州市政府于2月10日发布《关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 明确要求对承租市属及以下国有经营用房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2、3月份房 租。据此,杭州市国资委下发文件《杭州市国资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落实国有企 业免收房租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杭国资发〔2020〕9号)(2020年2月11日)、

《杭州市国资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落实国有企业免收房租措施有关事项的补充 通知》(杭国资发[2020]10号)(2020年2月20日),要求免收2、3月份房租。

在充分考虑以上房租减免政策对东软股份经营的影响后,2020年3月12日,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于签署《关于东软股份业绩补偿协议》;同日,上市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草案及相关议案,以上重 组相关事项于2020年3月31日获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6月12日,上 市公司重组事项获中国证监会审核无条件通过;2020年7月3日,上市公司收到中 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40号),本次交易 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交易标的东软股份于2020年10月13日完成过户。

根据杭州市国资委2020年9月30日下发的《杭州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国 有企业减免房租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杭国资发(2020)108号)规定:“为 贯彻落实《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助力市场 主体纾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切实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加大房租 减免力度,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和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落实国 有企业减免房租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承租国有企业本市自有经营性房 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上 半年房租3个月(含今年上半年已按政策减免的2、3月份租金,下同)。其中, 承租期超过3个月的,免收3个月租金;承租期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承租期免收 租金。二、各市属国有企业、各有关国资监管机构要坚决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和要 求,部署推动所属各级国有企业依法依规减免租金,严格落实房租减免的主体责 任,加强对所属各级国有企业房租减免事项的管理,按照相应工作流程做好减租 工作。”上述文件出台于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组方案之后,已超出本次重组相 关方签署《关于东软股份业绩补偿协议》时的合理可预见范围。

根据统计及测算,2020 年度东软股份共进行了两轮租金减免,涉及房产 11 处,面积 101,413 平方米,总承租户数为 426 户,实际减免房租的承租数为 396 户,占总租户的 92.96%。两轮共计减免租金 24,729,562.28 元(含税)。其中第一 轮实际执行减免政策的承租单位 355 户,减免租金 15,937,827.06 元;第二轮实

际执行减免政策的承租单位 391 户,共减免租金 8,791,735.22 元。经测算,第二 轮减免租金影响净利润 200 余万元,第二轮减免租金政策于重大资产重组过会后 下发,若无此因素影响,东软股份将超额完成 2020 年度业绩承诺。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暨业绩承诺部分延期履行的议案》,基于受 到2020年度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实际情况及《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上市公司 并购重组中标的资产受疫情影响相关问题答记者问》的指导意见,公司及交易对 方拟将2020年度部分业绩承诺中的未完成部分155.28万元顺延至2021年度履行。 调整后,重组置入标的东软股份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1982.07万元,相 关净利润为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因此, 基于本次业绩承诺调整后的方案,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东软股份实现了 2020年度的业绩承诺,实现率为100.00%,则无须履行2020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 务。

(二)标的公司诚园置业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标的公司诚园置业的业绩承诺为业绩补偿期限内累计计算,2020年度不涉及 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四、关于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

(一)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间每一年末,上市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各项标的资产(包括投资性房地产、东软股份控股及 参股的从事对外投资业务的子公司/合伙企业的股权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并在 补偿测算期间每一年的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前或之日出具相应的《资产 减值测试报告》。

标的资产根据《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发生减值的,则该标的资产所对应的交 易对方应当向上市公司补偿股份,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补偿。补偿的股份数量按 照以下公式计算:

补偿的股份数量=期末减值额/本次发行每股发行价格-标的资产补偿期限 内已补偿股份总数(如有)

减值标的资产所对应的交易对方应在《资产减值测试报告》正式出具后30 个工作日内履行相应的资产减值补偿义务。

上述“期末减值额”为标的资产的初始作价减去标的资产在业绩补偿期限每 年度届满日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每年度内标的公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 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基于业绩承诺及减值测试合计的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交易对方本次以资产 认购的股份总数。

各交易对方之间,以其各自持有的相应标的公司股份/股权的相对比例,分 别对上市公司承担减值测试补偿责任(为避免歧义,杭州信科与苏州汉润分别按 照94.1270%和5.8730%的比例各自承担针对标的公司东软股份的减值测试补偿 责任;数源软件园全部承担针对标的公司诚园置业的减值测试补偿责任);各交 易对方承担的减值测试补偿以各自收到的交易对价为上限。

(二) 2020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的审核报告》(中汇会专[2021]2725号),截 至2020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未发生减值。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数源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减值 测试报告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令第 159 号)的有关规定,及与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汉润文化旅游发展 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数源软件园有限公司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充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编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反映了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的结论。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业绩承诺方案未调整前,标的公司东软股份2020年度未达到预期业绩承 诺,业绩承诺实现率为92.73%。基于本次业绩承诺调整后的方案,若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东软股份实现了2020年度的业绩承诺,实现率为100.00%,则无须 履行2020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

标的公司诚园置业的业绩承诺为业绩补偿期限内累计计算,2020年度不涉及

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没有发生减值。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___ _____ 田尚清 刘佳夏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