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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YEA TECHNOLOGY CO., LTD AGM Information 2021

May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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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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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浙江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 8790 1111 传真:0571 8790 1500

http://www.tclawfirm.com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1H0691 号

致: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 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 ”)接受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数源 科技 ”或“ 公司 ”)的委托,指派于野律师、王淳莹律师参加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并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数源科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 法律意见书随数源科技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数源科技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 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数源科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数源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

  • 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为:

  •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 《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 《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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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1.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 《关于 2020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暨业绩承诺部分延期履行 的议案》

  4.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的议案》

  5. 《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内容逐项审议:

  6. 9.01 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交易,销售产品、商品 等 18,000 万元

  7. 9.02 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交易,销售产品、商品等 9,000 万元

  8. 9.03 预计与数源科技联营企业交易,销售产品、商品等 500 万元

  9. 9.04 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交易,采购产品、商品 等 16,000 万元

  10. 9.05 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交易,采购产品、商品等 5,000 万元

  11. 9.06 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交易,提供劳务、服务、 租金等 1,150 万元

  12. 9.07 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交易,提供劳务、服务等 300 万元

  13. 9.08 预计与数源科技联营企业交易,提供劳务、服务等 350 万元

  14. 9.09 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支付“西湖电子债”发行费及利息等 3,000 万元

  15. 9.10 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交易,支付劳务、服务、 租金等 200 万

  16. 9.11 预计与数源科技联营企业交易,支付劳务、服务、年度基金管理费、租金 等 150 万元

  17. 9.12 预计与数源科技关键管理人员施加重大影响企业交易,支付劳务、服务等 150 万元

  18. 《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19. 《关于授权公司提供关联担保额度的议案》

  20.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长、监事会召集人薪酬考核情况的报告》

  21. 以上第 7 项、第 9 项、第 11 项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2. 以上第 7 项、第 10 项、第 11 项议案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其余议案由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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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大会普通决议通过。

(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会议通知,本次现 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3:30,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 室(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一号 11 号楼 2 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其中:

(1)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 (2)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上述议题和相关事项已经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与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 符合法律法规和《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人员为:

1、截至 2021 年 5 月 11 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经大会秘书处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共计 17 人,共计代表具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242,098,586 股,占数源科技股本总额的 53.3458%,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计 6 人,共计代表具有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 208,814,250 股,占数源科技股本总额的 46.0117%。

通过网络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 11 人,共计代表具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33,284,336 股,占数源科技股本总额的 7.3341%。

本所律师认为,数源科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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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 记名方式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 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42,076,8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0%; 反对 2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42,076,8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0%; 反对 2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 审议通过了《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42,076,8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0%; 反对 2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 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42,076,8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0%; 反对 2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 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2,076,8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0%; 反对 2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2,076,8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0%; 反对 2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暨业绩承诺部分

延期履行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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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6,812,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1%;反 对 2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2,076,8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0%; 反对 2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内容逐 项审议,且为关联交易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9.01 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交易,销售产品、商品 等 18,0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36,812,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1%;反 对 2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02 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交易,销售产品、商品等 9,000 万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6,812,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1%;反 对 2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03 预计与数源科技联营企业交易,销售产品、商品等 5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36,812,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1%;反 对 2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04 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交易,采购产品、商品 等 16,0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36,812,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1%;反 对 2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05 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交易,采购产品、商品等 5,0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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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 36,812,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1%;反 对 2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06 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交易,提供劳务、服务、 租金等 1,15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36,812,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1%;反 对 2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07 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交易,提供劳务、服务等 3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36,812,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1%;反 对 2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08 预计与数源科技联营企业交易,提供劳务、服务等 35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36,812,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1%;反 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6%;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9.09 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支付“西湖电子债”发行费及利息等 3,0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36,812,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1%;反 对 2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10 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交易,支付劳务、服务、 租金等 200 万

表决结果:同意 36,812,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1%;反 对 2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11 预计与数源科技联营企业交易,支付劳务、服务、年度基金管理费、租金 等 15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36,812,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1%;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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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对 2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12 预计与数源科技关键管理人员施加重大影响企业交易,支付劳务、服务等 15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36,812,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1%;反 对 2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 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2,076,8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0%; 反对 2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提供关联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6,812,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1%;反 对 2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董事长、监事会召集人薪酬考核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42,076,8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0%; 反对 2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已获股东大会同意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数源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7

(本页为 TCYJS2021H0691 号《关于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无副本。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___

承办律师:于 野

签署:

承办律师:王淳莹

签署: